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赵云-第10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岂止赵青山?在真定赵家,有不少人时不时朝他存身的方向看一眼。
别的人不说了。有一次他想跑到赵云的居处看看,想不到一个小年轻也厉害若斯,瞬间就有所觉,紧紧盯着自己那片区域。
至于随后出现的童渊,他更是吓得大气都不敢出,哪怕没有交手,他敢肯定,那老头根本就不需要武器,徒手只需要一招就能把自己撕碎。
袁绍很是失望,其实连他都不明白。别院这里只是个幌子,真正加工的程序自然不会让别人都能猜到。
同时,他对赵家主更加忌惮,赵家所拥有的武力值。显然是袁家都不敢正面相抗的。
赵孟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不仅他在疑惑,身处燕赵书院的蔡邕与荀爽也同样不明所以。
如今这个年代,交通与通讯极不发达,燕赵书院从放出风声到开学,只有短短的几个月时间。
天下最多的士子,出自寒门。他们的双腿,如何能在开学之日赶过来?
别看赵家一个书籍推广的消息,那些世家豪族披星戴月赶来,又匆匆买了书回去。
以后他们会再次来真定,那时就要带上更多的资金,洽谈造纸、印刷方面的技术。
可这些人一个个都是骑马或者赶着马车来的,尽管前些年因为皇帝喜欢驴而让驴车盛行一时,懂行的人还是只相信马匹。
寒门学子,他们可不会真正认为天下有免费的午餐,不愿享受赵家提供的资助,宁可走着到真定,以表现读书人的气节。
随着人才的增多,书院的气氛越来越浓烈,就是颍川书院最鼎盛的时候莫过于此。
赵温赵子柔一去雒阳不复返,赵云这个甩手的祭酒平日里压根儿就没几天到书院。
加上这孩子受封鸿都门学博士,来年必定要去上任,眼看漫长的冬日休沐即将来临,皇帝也会体谅,不可能让赵云跑到京城马上又回家。
人才的增多,各种岗位全部填满,就连曾经没有名分跟着忙活的荀谌、荀彧都松了口气,荀爽和蔡邕两人更是闲适。
“慈明兄,袁家所图甚大呀。”蔡伯喈面有忧色:“一次嫁两女,好大的手笔。”
“是啊,”荀爽也叹了口气:“袁环倒也罢了,袁玟的本事,连我们家妮儿都比不上。”
很正常,袁成去世以后,袁家大房所有的内务都是她在操持。
蔡琰本身就是一个女愤青,除了学术别无其他,荀妮就算精明一些,还是涉世太浅。
钱财在两人眼里倒在其次,关键是赵家突然间出现一门双侯,一跃成为世家。
今后赵家的分量和往日相比,不可同日而语,继承权就显得十分重要。
“云儿才多大年纪?尽管这次圣上把造纸术的改进和印刷术的出现,算到他老一辈的头上。”蔡邕脑洞大开:“莫不是为下一辈做准备。”
“如此也算说得过去,云儿的才能,宫中那位通过赵忠了解得七七八八。”荀爽话锋一转:“你不怀疑我们的亲家?”
“这?”蔡邕大吃一惊。
现在想来,赵孟才是赵家的定海神针,虽然一直以来都被儿子的光芒掩盖住,可赵家从无到有,具体策划都是他在调度。
荀爽看到蔡邕释然的样子,不禁哈哈大笑,在他这种平时比较严格的人身上可不多见。
“伯喈,亲家恐怕早就安排好了。”他止住笑声:“兄弟阋墙,几不可能。”
“那就只有看咱亲家的手段咯。”蔡邕悻悻然。
他只是不习惯揣度人心,本为才思敏捷之人,稍微想想也就明白赵家还是赵孟在掌舵。(未完待续。)
PS: 推荐小老弟的书《明末大奸臣》,作者:冰糖葫芦
第十一章步人甲
“大哥,你让云儿去练兵?”赵仲听说后大吃一惊。
真定赵家,不管过去还是现在,都是以武立族的,要把兵力交给一个人,那人就有可能是下一任的族长,当年的赵孟就是这样走过来的。
“为何不可?”赵孟老神在在:“这小子目前的武艺都直追你我,难道你还不满意?”
他扭头看了看那不发一言的张世平:“你家虎子,如今对我那二小子也是言听计从。还有荆州来的黄忠,哪一个都不是好相与的人。”
“香儿的夫婿关羽、韵儿的夫婿张飞,这些人在年轻一辈中,莫不是有数的高手。”
“大哥,我赵家并不完全是以武艺定高低。”赵仲委婉劝道:“当年我们父亲也不是族内第一高手,乾叔坤叔比他更为高强。”
“你想到哪儿去了?”赵孟苦笑着摇摇头:“今后赵家是不是还按照以前的方式存续,这是两说。武事方面,云儿是不二人选。”
“风儿这两年在雒阳进步不大,连巴儿都把他给抛下,才堪堪三流武者的水平。”
赵巴这人,哥俩都清楚,压根儿就不是当家主的料,一个家族的掌舵者,当审时度势,不能一味刚强、正直。
“然则,云儿在文事方面,更是压了风儿一头。”赵仲不无忧心。
“老四,你没明白大哥的心事。”张世平瓮声瓮气地说道:“袁家的两个闺女嫁到赵家,他是怕今后赵家为袁家做了嫁衣。”
赵仲从没想过自己来当家主,就算是大哥去世,自然有赵风和赵云在。
他一力主张保持目前的局面,在两兄弟没确定谁更占优势之前,让他们自己看谁能够利用自身的条件,走得更远。
赵家要选的家主,是要能绝对掌控一切的人。假如大哥偏帮一方,对另一方是不公平的。
此话一出,赵仲悚然一惊。他还从没考虑过这件事情,心头还在为儿子能和袁家结亲而沾沾自喜。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一语惊醒梦中人,他不再言语。
恒山绵延不绝。也不知道后世这里为何只有平原,或许是地壳运动的作用吧。
这里是赵家部曲训练的地方,山上野兽众多,寻常人也不敢深入。
******三队人马,齐齐聚集在这里。让黄忠心里震撼异常,关羽也暗自心惊,想不到赵家的底蕴竟然如此深厚。
只有二愣子一样的张飞两眼放光,今后不愁没人打架了。
五百多夏巴族的士兵到了这里,犹如回到家里一样自在,他们是山林天生的战士。
“子龙,你要如何来把他们捏合在一起?”黄忠眼里已是跃跃欲试。
“大兄,夏巴族的语言现在可还有问题?”赵云反问道。
“也许日常交流还有些困难,可简单的命令还是能听得懂。”黄忠露出一丝自得。
不管是夏巴族还是汉人,只要是军人。就只服从强者,他用自己的拳头给这些人讲道理,先打服再说。
“大兄,我赵家的部曲和那边山谷的士卒,当骑兵没有任何问题。”赵云沉吟片刻:“这些夏巴人,我想拿他们当重装步兵。”
那是什么鬼?不仅黄忠满头雾水,就连关羽和张飞都一脸疑惑。
“我赵家士卒,面临鲜卑人的铁骑,也丝毫不落下风。”赵云解释道:“骑兵,有时候更是数量的拼杀。”
“两军对垒。不过是杀人三千自损八百的情况。骑兵,我不打算过多用在对异族的战场上,除非是决胜时刻。”
也不是赵云妄自菲薄,老祖宗造父的东西流传到今天。貌似只有经常和牲畜在一起培养感情还比较实用。
然而,草原上的胡人,从小在马背上长大,难道赵家军的骑术就一定比他们好?
因而,与草原异族交战,以骑兵对骑兵。好像不是最理想的情况。
相反,重步兵缓缓推进大肆杀戮,由骑兵来追逐就比较合理。
“要打仗了?”黄忠讶然。
今天本来正等黄旭下学回家,好好带着儿子逛逛真定城,不曾想赵云着人来叫自己。
“前天夜里,我连夜去了安平。”赵云叹了口气:“那边的商队被鲜卑人屠戮。”
“赵忠的名声不好,”黄忠一般不会评价别人的是非,涉及到儿子的干爹,那又不一样:“不必牵扯过多。”
“大兄,你不明白的。”赵云幽幽说道:“安平赵家的商队,我赵家派出了骨干。护卫队的首领,是我父亲以前最得力的手下赵银龙。”
“他被鲜卑人一阵乱箭射死,此仇不报,不管是安平那边还是我真定这边,都咽不下这口气。再说,我也很想碰碰这些异族。”
黄忠不以为然,武者,就是要到战场上去和异族拼杀。
关羽和张飞的感觉大不一样,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如今赵家一门双侯,到了这样的地位,还要拿着武器到战场上厮杀。
“那你为何要让夏巴人到战场上去送死?”黄忠轻声说道:“他们本身人数就不是很多。”
“大兄,你想到哪儿去啦?”赵云失笑:“刚才我不是说了重装步兵吗?”
他熟知历史,当然清楚重装步兵的缺点多多,可同样,面对武器并不精良的鲜卑人,优点更多。
君不见,传说中陷阵营先登死士,当为步兵之冠。
古代希腊的重装步兵,有些银枪蜡头的意味,主要就是因为装备不过硬。
看到沉甸甸的锁子甲,再瞅瞅那些夏巴人健壮的体格,黄忠哪怕没见过他们穿上后的妆容,也不由大感有戏。
“子龙,”张飞两眼又泛光,正要继续,却被关羽狠狠瞪了一眼,赶紧改口:“兄长,这种甲胄是否有多的?”
看他那憋屈的样子,就连黄忠也被逗笑了。叫一个比自己年龄小的人兄长,没有谁愿意。
一方面戏韵是赵云的义妹,另一方面应该与关羽经常教导有关,看张飞时时鼻青脸肿就能知道。
“虽然不多,然则兄弟们每人一套还是有的。”赵云莞尔颔首:“还是技术不过关,有些重,头盔加起来有五十来斤。”
“还有盾牌呢,”张飞嘟嘟囔囔道:“我穿上甲胄再拿着盾牌行动不便。”
一旁三人再次大笑。
阳光下,换了装的夏巴人锁甲片闪闪发光。
赵云知道,在另一个时空,南宋对他们有专门的称呼,那就是步人甲。(未完待续。)
第十二章三三制
山固终于媳妇熬成婆,重步兵的第一任首领由他来担任。
没办法,不管是黄忠还是关羽张飞,要说让他们穿上笨重的甲胄来保护自己,一个个是欣然应允。
设若要让他们来指挥这支部队,没有谁愿意的。就像上次让黄忠训练海军一样,那个憋屈劲儿,有力使不出,别提多难受。
当然,如果赵云请求他去,还是会义不容辞的。
不过在冷兵器时代,冲锋陷阵的都是主将以及各梯队的将领,重步兵只是用于士卒间的对垒,主将是谁并不是很重要。
山固本身就出身于夏巴族,尽管在遇到赵云等一行人过后士气受到严重打击,他仍然是当之无愧的族内勇士。
因此,由他来担任重步兵的主将,不管是黄忠等人还是夏巴士卒,都很满意。
重步兵的原理赵云知晓,却也不知道如何训练。
还是黄忠看出了一些窍门,不能不说,上过战场的人,眼光确实不一样。
他让山固带着人缓缓行进,一会儿把半人高的盾牌立于胸前,效果瞬间就出来了。
就是平日里十分好战的张飞也面色凝重,他发现纵然是自己面对这一群几乎武装到牙齿的重步兵,也没有太多的办法。
可能全身唯一称得上是弱点的地方,就是他们膝盖以下,可盾牌一挡,连唯一的弱点就遮盖,像刺猬一样无处下口。
“挥刀!”山固按照黄忠的指示在操作,只见一片整齐的刀光闪起。
“砍!”他的手重重往下一压,自己也拿着刀使劲劈砍在地上,激起一阵烟尘。
“大兄,你给他们说一下。”赵云皱皱眉:“我们的刀锋利,却也不能经常砍地面,那样就会对刀刃带来磨损。”
黄忠深以为然,重步兵本身就带着沉重的甲胄,每一次劈砍几乎用全身的力气。
又因为步履缓慢。等后面那一排上来的时候,如果敌人没被砍死,自己就受到攻击不能还手,即便很抗打。却也影响了整个队列。
山固的汉语进步很大,他坚持在日常生活中都不说土话:“莫使全力!”
一阵阵吆喝声中,重步兵再次开始了训练。
也不知道当年的赵家先人是如何找到这一片山峦的,简直就是天然的练兵场。
在山间竟然有不少小盆地,大的还有十里方圆。足够骑兵驰骋。
两边的山上,到处是天然的牧场。天下大旱,真定靠海不远,其实影响是有的,却并没有其他地方那么大,比山外的情况都要好一些。
赵云不止一次来过这些地方,虽然说闭着眼能找到有些夸张,却也熟得不能再熟。
他亲切地和那些曾经认识的赵家部曲们打着招呼,一会儿拍拍这个的肩膀,一会儿摸摸那个的头。像极了一位优秀的将领。
黄忠不由暗叹,老天爷究竟给自己儿子多大的机缘?他这义父不管文武,当为一时之冠。
“三公子,今天如何训练?”赵虎和赵豹一起行礼。
他们以前一直在外面的谷地,也就是如今夏巴人的训练场地,顺便负责整个营地的警戒。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