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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云-第1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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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武艺到了三流武者的境界,有功力相护,并不如何怕冷。

可功力再高深的人,也不可能时刻运功,那样累都累死了。

朵呼的声音传到耳朵里的时候,射箭么?我也会。

他愕然发现,自己的箭壶全部都藏在隐秘之地,没有带到根赤部。

也罢,我也来挡一挡箭!

毕竟是平生第一次面对射箭的敌人,要说不紧张,那是假的。

石榴确实紧张,更多的是兴奋。我们来了,我们要征服这片土地。胡人们,颤抖吧。

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中,现场的人都长大了嘴巴,眼看青巴迅速拿出弓箭,也不待瞄准,开弓就射。

草原上的男儿从小就生长在马背上,骑马射箭,不过是日常活动之一,与喝水、吃饭一样简单,融入到血液里面。

不要说作为部族佼佼者的青巴,就是普通鲜卑人,要是射箭的时候还瞄准半天,会被人笑话死的。

箭如闪电,倏忽而至,青巴脸上都狞笑起来,汉人徒弟,让你看看我鲜卑男儿的箭术。

尽管没咋看,这支箭是奔着石榴肚腹去的,角度极为刁钻,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根本就不可能打马躲开。

天,他是不是傻了!

只见石榴催马上前,竟然直奔箭支而去。

不对,他挡住了!

就算刀剑相碰,没有发出巨大的声音,那支箭已经掉到地上。

在众人惊讶的时候,石榴和银灰马人马合一,笔直冲向愣在那里的青巴。

下一刻,他把刀架在对手的脖子上:“你输了!”(未完待续。)

第五十五章再战骨松

我输了,我竟然输了?青巴嘴巴里不停念叨着什么,近在咫尺的石榴是听不懂鲜卑话的。

赢了?赢了!根赤部众有的人欢呼,有的人拍手,这次的热烈远甚刚才那延部少主背上被劈砍了一刀,经久不息。

根赤老泪纵横,曾几何时,我根赤部也有今天的风光,在比武中堂堂正正赢了对手。

石榴小子,放心去拼杀吧。你要赢了,你就是下一代的根赤,我的女儿我的部族都是你的,希望武勇的你能带着部族走向辉煌。

如果说刚开始心里只是有些小涟漪,此刻娜吉的心全放到了石榴身上。

原来这就是他的战斗手段,永远没有草原上的汉子一样来得血脉喷张,刀刀相撞。

可在娜吉的心里,觉得这样的战斗也挺好。根赤部本身就不是一个喜欢战斗的部族,至少到目前为止,她练了武艺从没出战过。

战斗虽然短暂,乌赫、那延与曲都这些少年成年时期都在战场上厮杀的鲜卑勇士如何不清楚?看着简单,实则一切都把握到最好。

他们自忖,就是自己亲自上场,也不可能比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根赤小子做得更好。

对了,突然冒出来的!乌赫的鹰眼一转,顿时有了个主意。

想要开口,现场的气氛确实太热烈,即使他说话也不一定有多少人能听见。

罢了,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用的好。到时候不一定是自己部族取得便宜。

不过,要是自己的两个孩儿都没获得胜利,那就别怪我乌赫心狠手辣了。

那延安静地起身,儿子已成为别人眼里的失败者,他这个当老子的只有亲自出场。

当然,不是去找回面子,而是要去安慰儿子。

现代人的生育本身就很困难,中原汉人还有各种医生能挽救一些难产的孕妇。可在草原上,一难产基本上就是死路一条。

像乌赫这样多子的现象,在鲜卑人当中简直就是一个奇葩,有些人还暗中嘀咕。是不是意味着长生天在庇佑他?

也许,下一任的鲜卑王就是这个看上去非常好色的乌赫?

要不然,乌赫部也不可能发展得这么快,完全与他子女成群分不开的,刚开始。其部落势力,还永远比不上今天有些憋屈的那延部和曲都部。

迷信这东西,在人们的心目中都已经根深蒂固,在草原上尤为盛行。

他们崇拜强者,更羡慕那些繁殖能力特强的人,认为那是长生天的眷顾。

知子莫若父,那延清楚自己的儿子从小好强,自己也因为就这么一个宝贝疙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养成了目空一切的性格。

顺风顺水还好。一旦遇到挫折,就有可能从此颓废下去。

“你怕啦?”那延脸上并不严肃,温和地看着儿子:“还记得小时候阿爹带你去猎狼吗?”

如何不记得?青巴的脸扬了起来。那一次,还是小部族族长的父亲带着年幼的自己去猎狼,谁知却遇到了狼群。

草原上最怕的不是人类对手,而是这些永远不知道躲在哪里的畜生。

它们会趁你不注意的时候扑上来,目标有可能是你的牲畜,更有可能是你本人。

要是和对手拼杀还好,死了对方虽然找些沙子掩埋,却也入土为安。

可遇到了这群畜生。就等着尸骨无存。

那一战,是那延部上下团结一心的一战,是最为痛快的一战。

有多少只狼?后来统计下来的尸体简直不计其数,那时的那延部还没有人会计算。总之很多就是了。

年幼的青巴,看到一只狼扑向自己,他毫不畏惧,拿起小刀冲了上去。

可从没战斗过又毫无武艺在身的小青巴,如何是一只成年狼的对手?

结果,他的母亲没了。她冲上去抱住了那只眼睛红红的狼,被咬断了脖子。

父亲在战斗中,丧失了生育能力。打小自己就是部族里理所当然的继承人。

“阿爹,我没事儿!”青巴笑了,笑得很甜,仿佛他就是胜利者。

是的,他没有资格再去竞争娜吉,那又如何?那延部从一个小小的部族发展到今天,也不过十多年的时间。

父亲可以,自己也可以!

场上这对失败的父子当然不是主角,第二对选手兀立图与咎曼已经站在了校场上。

最紧张的人要数曲都,表面上和那延部结盟,不过是因为乌赫部太强大,双方谁离开谁,其结果就要被吞并。

私底下,两人的竞争从来都没有停止过,要是另一方能臣服自己,那今后自己的部族就越发壮大,还能和乌赫部掰掰手腕。

从来没有人见过兀立图战斗,也不清楚他究竟有什么样的实力,知道的人都死了。

直到此刻,大家才明白,为何他的名声这么响,简简单单的三刀,毫无花哨,硬碰硬,最后咎曼连刀都举不起来。

“我认输,兀立图,你确实是我鲜卑第一勇士!”咎曼苦笑着道贺。

他很有风度,并没有因为自己失败垂头丧气,部族里可不止自己一个继承人,那些现在看着还小的弟弟们,将来就像骨松对付兀立图一样对付自己。

在这个时刻,咎曼就要树立光明磊落的形象。

至于啥鲜卑第一勇士,不过是嘴上说说而已,传说中鲜卑之王檀石槐,那才是真正的第一勇士。

话说得这么漂亮,也让人觉得输在这样的人手上理所当然。

再次抽签,兀立图十分好运,他竟然轮空了。

其实刚才和咎曼的一战,别人看上去只有三刀,哪知道自己一上去就全力以赴,现在站着都有些困难,必须要休息一阵才能继续战斗。

“你就石榴是吧,也不知道根赤老爷子从哪里把你找来的。”骨松根本就不像是比拼,他连刀都没拿起来,双手摊开。

两人的距离隔得很近,说话也只有双方才能听见。

刚才对青巴那一战,石榴的消耗不小。精气神完全集中,虽然只是出了三次刀,一记刀背劈砍,一记抬手挡箭,最后则把刀架在对手的脖子上。

要打出威名,又不能暴露出真正的实力,其实比爆发出来更难,他也是第一次尝试。

哪次和敌人战斗不是用尽全力?

“骨松,我很奇怪。”石榴嘴角含着一丝笑意:“我们在拼杀的时候,你在休息。到目前为止,你还没有动过手,为何还给时间让我休息?”

“你很厉害,也许和我不相上下。”骨松仍然没有半点杀意:“我最大的对手是我大哥兀立图,他刚才已拼尽全力。”

“如果这个时候,我和他比试,输的肯定就是他。”

“实不相瞒,我对贵族的娜吉小姐情有独钟。设若我赢了,我娶娜吉,根赤部归你如何?”

骗鬼呢!石榴心里暗自嗤笑。

真要相信你才怪,到时候谁知道我们之间的战斗经过?

规矩就是规矩,乌赫部本身就实力最强大,谁会信一个素不相识的汉人徒弟而去怀疑周围大部族的第二顺位继承人?

再说了,我们来的目的不是为了鲜卑东部小小的几个部落,而是要对付你们鲜卑大人!

“废话少说!”石榴打断他接下来的话:“骨松,我们还是手底下见真章吧。”

说着,缓缓举起手中的刀。(未完待续。)

第五十六章期待巅峰对决

“别误会,我可以对着长生天发誓!”骨松还是没有出刀的意思。

他看得出来,眼前的对手很强,同时也学会了汉人的那一套什么仁义。

为什么他小小年纪,竟然能与哥哥兀立图掰手腕?打小骨松就知道,大哥已经在部落里面的形象根深蒂固,次次奋勇向前。

好在机缘巧合之下,部落里收留了一个落魄的文人,教他文化,教他自己能知道的一切。

要说周围谁对汉人最清楚?不是根赤部,也不是阿基部,而是这个看上去人畜无害的乌赫部第二继承人。

等到老师再也没有什么教给自己的时候,就消失了,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他站在那个不知道是姓张还是姓章的老师坟前:“我从来没有叫过你师父,今天我叫你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

“我知道,你应该是死不瞑目的,为何我会对你下毒。当然,你也没吃亏,那是我们为了繁殖牲畜给马匹使用的,增加它们对异性马的喜欢。”

“我也想不到,身子骨这么弱,你居然把我身边的十多个女人全部都搞过了。”

“你给我说过一句话:无毒不丈夫,我害怕你离开我去教别人。所以,最安全的办法,还是让别人永远都没有机会。”

那一年,骨松九岁。从此以后,经常找几个弟弟玩耍,博得了一个仁慈的印象。

后来,那些父亲的女人就慢慢相信,今后兀立图要是上位,就会像杀牲口一样杀死她们的儿子,自己也会被许配给低贱的奴隶。

“我对你很有兴趣,”骨松温和地笑着,一如他平时的笑容:“根赤部就算你掌握,能对付得了我们乌赫部吗?”

“再说,你看看吧,还有那延部与曲都部。我答应,我大哥不答应,他们也不会答应。”

“到时候,你就会和根赤部一起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侥幸。”

“你咋这么多废话?”石榴不由好笑:“来吧,像一个鲜卑人一样战斗。我不管以后怎样,先把你打赢了再说!”

“你自己要找死,也怪不得别人!”骨松的脸陡然变了,他阴森森地说道:“忘了告诉你。我这刀刃上有毒,见血封喉,能瞬间毒死一匹马。”

这招他屡试不爽,敌人都在小心翼翼防着,生怕刀磕着碰着自己,结果往往上当。

你越是害怕,骨松就越把刀往你身上砍,总有招架不住的时候,那你就去死吧。

当然,不是死在子虚乌有的毒上。而是死在刀下。

见石榴毫不畏惧,刀率先砍了过来,骨松不由色变,慌忙举刀招架。

好大的劲!他倒吸了一口凉气。

原本看着石榴与青巴对战,他觉得是运气加上谨慎,就像自己每一次出战一样,用脑多过于用刀。

谁知这个汉人的徒弟竟然是个有真本事的人,骨松心里没来由泛起一股惧意。

“再来!”掂量了对手的实力,石榴十分轻松,还没必要显露自己的功夫。

这一刀和刚才那一刀毫不相同。居然冲着肩膀来。

该死的!骨松心里暗骂,赶紧一个马上铁板桥躲过。

杀死了那个没有名分的汉人师父以后,他知道在草原上,实力最重要。每天一有空,就缠着父亲身边的侍卫来教习自己武艺。

时不时部族打仗的时候,他也夹杂在队伍中,本身就是乔装改扮,再说鲜卑男儿从小就杀人,一个小孩儿显得毫不起眼。

在不断的磨练中。自己的功夫一天天进步。有时骨松都有去找大哥比划的冲动,真想知道,究竟谁才是乌赫部第一勇士。

唰地一声,石榴的刀没有半分停滞,又反手劈了过来。

骨松还没喘口气,只得硬着头皮举刀相迎,这是两人第二次刀与刀接触。

没有硬碰硬,却比那更为凶险。

这次双方都没用多大力气,发出响亮的一声嚓!

糟糕,自己的刀刃豁口了!骨松一瞟,不由大乐,不是自己的,是对方的!

“哈哈哈哈,你的刀不行啊!”两人战斗以来,他第一次感觉占了上风。

骨松顿时整个人都觉得好了起来,忍不住揶揄:“要不停一会儿,让人给你换一把刀。”

“你还有闲工夫说话?”石榴哑然失笑:“谁告诉你只有刀口才能伤人?”

他抡起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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