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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创业行动指南-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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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目标的市场有多大?发展有多快? 

*   这个市场有多成熟,或多不成熟? 

*   你是否有资本成为这个市场前两三位? 

(3)介绍你的产品和服务 

*   你的产品或服务是什么? 

*   解决了用户的什么问题? 

*   你的产品或服务有什么特别之处? 

(4)你的用户是谁? 

*   谁是现在的用户? 

*   谁是目标的用户? 

*   理想的用户是什么样的? 

*   谁会付费? 

*   介绍一下某个具体用户的例子 

(5) 你的价值主张是什么? 

*   你给用户提供了什么价值? 

*   使用/买你的产品,用户的投资回收率是什么? 

*   你解决了什么问题? 

(6) 你如何销售? 

*   销售程序是什么?周期有多长? 

*   你的销售和市场方针是什么? 

*   你当前的销售链是什么? 

(7) 你怎么吸引客户? 

*   争取每个用户要花费多少钱? 

*   在不同时期这个费用是否不同?为什么? 

*   为什么你的客户不买你的产品? 

(8) 你的管理团队有谁? 

*   你的管理团队有谁? 

*   你的管理队伍拥有什么类型的业务经验? 

*   每位管理成员的动机是什么? 

(9) 你的收入模式是什么? 

*   如何赚钱? 

*   谁付费? 

*   需要怎样才能盈利? 

(10) 你现在进展到哪一步? 

*   你现在进展到哪一步了?

*   现在进展情况如何?现状和前景是否更清晰了? 

*   你将来的计划是什么? 

(11) 你的融资计划是什么? 

*   已经得到了什么投资? 

*   希望得到多少投资?比例如何? 

*   资金用在什么地方? 

*   资金可以支持多久?到那时公司是否可以发展到一个重要里程碑? 

*   你还打算吸引多少资金?什么时候? 

(12) 你的竞争对手是谁? 

*   谁是你当前和潜在的竞争对手? 

*   谁有可能和你竞争,谁有可能和你合作? 

*   你的优势和弱点? 

*   你有什么特殊之处? 

(13) 你有什么合作伙伴? 

*   谁是你的销售或技术合作伙伴?当前?未来? 

*   这些合作伙伴有多可靠? 

(14) 为什么适合有意的投资者? 

*   和投资者的方向,经验吻合? 

*   与投资者现有的投资组合有什么互补,或竞争? 

(15) 成功关键因素是什么? 

*   成功的条件里有什么还只是假设? 

*   项目的瓶颈是什么? 

*   项目的本质是什么? 。。  。。 
6。3。1创业融资准备
机会是降临给准备的人,创业者融资能否成功跟创业融资的前期准备有密切关系。创业融资前,创业者必须考虑一下几个问题。

1。我对自己的项目有信心吗?投资者只会把钱投给对自己的企业有信心十足的人。如果创业者对项目有十足的信心,就容易取得投资者的信任。

2。需要多少钱?融资有成本和风险,资本不是越多越好。创业者在融资之前必须知道自己需要多少钱。合理的估算融资额有利于提高融资的成功率和减低融资风险。

3。什么时候需要钱?创业融资具有阶段性,创业者必须明确什么时候需要钱,分为多少个阶段融资。

4。股权融资还是债务融资?客观衡量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的风险和效益,作出合理的融资组合,选择股权融资还是债权融资,还是两种组合。

5。如何保护商业秘密?在融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将商业秘密泄露给投资者,创业者需要努力保护商业秘密。

6。投资者需要哪些信息?了解投资者想要得到哪些信息,投资者会问及哪些关键问题,如何合理作答。

创业融资往往可以考查出创业团队的能力和项目的市场价值。一般而言,受到投资者青睐的项目,其市场价值比较高,企业管理团队能够胜任。创业者做好融资的准备工作,不但给成功融资增加筹码,更是成功创业必须做的工作。融资准备工作有下列一些:

1。做好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是融资的“敲门砖”,风险投资者只有收到创业计划书才会跟创业者谈判。创业者需要针对投资者制作专门的创业计划书,将投资者感兴趣的内容醒目明了的写出,清晰地将创业构思表现在书面上,让投资者看到了一副美好的创业蓝图,坚定投资者的投资信心。

2。打造优秀的创业团队。投资者只会把资金投给优秀的创业团队。一个好的创意,一份完整的计划书,如果没有一个优秀的团队去执行,投资者也不会将资金投给项目。因为投资者投资的不是创意而是人。创业者需要打造一个能够胜任该项目的创业团队。

3。积累关系资源。创业活动中,智商只是一种优势,而情商才是拓展创业发展空间核心要素。情商主要表现在人际关系上。创业融资的过程,往往是创业者通过建立人际关系获得融资资本的过程。中国是一个群系文化的国家,中国人生长在“五缘”关系纽带中。创业者需要利用原有的纽带关系,努力拓展人脉关系,广结善缘,建立人际关系网络。

4。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在投资者心中,不信任就意味着高风险,就不会选择投资。创业者需要建立良好的个人信用,虽然中国社会的诚信体系尚未建立,但是在诚信经济中信用是一个巨大的无形资源。在经济生活中,创业者需要提高道德修养,建立良好的口碑,按时还贷。在融资过程中,创业者需要有足够的诚意与投资者合作。书包 网 。  。。  想看书来
第7章 创办企业前言
第7章 创办企业

想基业长青,谨防踏法律“红线”。

——编者语


创业者在企业创办的时候,不但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伦理道德,更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如果企业没有合法创办和经营,后果将会十分严重。很多时候,创业是无意触犯了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这就要求创业者需要增强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遵守企业伦理道德。

企业作为“社会公民”,遵守法律和伦理道德是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只有合法经营,回馈社会的企业,才能受到消费者的欢迎,才能基业长青。

创业者在创办企业的时候,需要选择企业的法律形式和知晓创办程序。创业者选择哪种法律形式才是最合适的,需要了解企业各种法律形式创办的条件和本身的优劣。知晓企业创办程序可以减少创办时间,提高效率。  

企业的创办是一个系统工作,需要重视企业的细节,包括企业取名、商标设计、室内装饰、选址等等。书包 网 。  。。  想看书来
7。1。1创办创业需要了解的法律法规
创办创业需要了解的法律法规

1。公司法

对于创业而言,《公司法》'1'是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公司法》规定了企业的法律形式,企业创建的条件和程序,股东职权等等。创业者必须熟悉公司法,重点了解企业的法律形式,不同形式的企业创办的条件,企业创办的程序,股东和董事会的职权等等。关于《公司法》相关内容的介绍,在后面的章节中我们会涉及到。

但是,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司法》也不断修改调整中。现在实施的新《公司法》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2005年10月27日表决通过修改的《公司法》。所以,我们这里说的《公司法》就是这次修改后的新《公司法》。这次修改的条款有120多条,修改或增加的内容达400余处。下面我们列举一些与创办企业密切相关的修改内容,并加以比较分析。

(1)降低企业注册门槛。  

新法规定,企业注册可以采用折中授权资本制(法定资本分期认缴制),降低了成立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金。  

&;#61569;有限责任公司  

新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并不再区分不同行业,首次缴纳不低于注册资本20%和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须二年内缴足,投资公司5年内缴足。一人公司为10万元并不得分期缴纳。  

&;#61570;股份有限公司  

新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调整为500万元,对于上市公司没有作修改,注册资本金仍为3000万元。首次缴纳20%,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5年内缴足。  

新法中企业可以采用分期认缴注册资本,降低了注册资本金,这就降低了创业门槛,有利于草根创业者白手起家创业。

(2)出资方式多元化。  

新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新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适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的规定。

这就改变了旧法中只能采用五种出资形式的单调模式,有利于创业者解决出资额不足的问题,有利于企业的建立。

(3)违反资本充实原则的民事责任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时,如果出现股东非货币出资不实的情况时,旧法规定了出资差额填补和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连带认缴制度。新法将该两项制度增加规定到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制度中。此外,增加规定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新法第三十一条、第九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或发起人补足其差额。  

新法第三十一条、第九十四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非货币财产出资显著低于公司章程确定的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新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未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对货币出资的股东,无需承担连带责任,对非货币出资的,要承担连带认缴责任。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无论是货币出资还是非货币出资,均承担连带认缴责任。对于承担连带认缴责任的,意味着要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补充赔偿责任。  

创业者在企业注册时需要明确股东的责任,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

(4)增加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新法增加规定允许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取消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最低人数限制。  

新法在第三节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特别规定,股东出资额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一次缴足,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不能再设立一人公司,在公司登记注册中注明为自然人或法人独资公司,每一年度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降低了创业门槛,有利于普通百姓创业,有利于个体化创业。 

(5)明确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问题  

新法第七十二条、七十三条的规定在几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增加:第一,明确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股权转让的问题;第二,将转让“出资”修改为转让“股权”;第三,股东之间自由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时应当履行其他股东同意转让和保障优先购买程序,具体应把握以下环节:&;#61569;通知与答复程序,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答复时间为30日;&;#61570;未答复和答复后不实际购买的股东视为同意转让,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超过半数;&;#61571;规定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方式为,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股东同时要求购买且协商不成的,按出资比例购买;④在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中保障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在股权转让的问题上,创业者需要严格遵循新《公司法》的规定,避免引起股权纠纷。

2。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知识产权人在创造、使用或转让其作品、专利、商标等智力成果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这里我们将知识产权定义为狭义,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1)专利权

专利权,指专利权人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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