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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法则-第5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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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教授。”王鑫对着他面前年轻的男人伸出了手。

李可微笑着和王鑫握了手,李可的脸上,带着一丝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傲气,寒暄几句之后,李可大步地离开了,王鑫继续往前走着,但是身后却有人叫住了他。

王鑫回头,他的身后站着刘博士,上一次联系,就在两天前,通过电话。而上一次见面,却是在数年前,刘博士的头上,已经多了不少白发。

跟随着刘博士,王鑫进了刘博士的研究室里。

“他真的决定这么做了吗?”王鑫问。

刘博士点了点头:“不知道我有没有做错,这两个人,终有一天要走上反目的道路。”

“他知道吗?”

刘博士:“不知道,因为请求我的,可不止他一个人。”

两道叹息在研究室里响起。

6对话

“我早该想到是你,二十年,只为这东西,好大的手笔。”

“当年我跟你说过,让你把它还给我。”

“将它给你,你早就走上错路了,这二十年,当作我对你的报答吧。”

“所以,你还是不肯给我吗?”

“我自私了一辈子,是该为她想想了,我愿意交给你,跟我走吧。”

“你真的愿意?”

“我说一不二。”

“老友啊,我也是身不由己。”

“嗯。”

7死亡

王鑫死前,四周充斥着枪声。

他的眼皮越来越重,但他的心里却从来没有这样轻松过。

该还的,他都还了。

该托付的,他也都托付了。

唯一的担子,便是心底的那个秘密。

眼前那张年轻又沉稳的脸慢慢消失,愿你乘风破浪,完成你的追求,王鑫在心底如是说。

明月悬空,王鑫举起了手,对着一轮明月,敬了最后一个警礼。

Ps。

番外二延续番外一的片段式写法和烧脑风格,这也是番外篇部分的最后一篇烧脑片段式文章。篇幅虽小,但联系正文内容,信息量巨大。

第955章番外三:《谋杀法则时间表》

声明:

1。大部分书友只知道1995年李可29岁,但对其他时间没有概念,特地整理了一下时间线索,供大家阅读。

2。时间为模糊时间,前后可以进行模糊的调整。

3。如果时间表和正文部分稍有冲突,以该表为准。每天现写,难免会有一些纰漏,请大家谅解。如果有书友发现时间表和正文哪里有冲突,可以通过微信联系我,我会对正文部分稍作修缮,不会瞒混过关。微信号:zsw384593560(闲聊勿扰)

【1966年】

李可出生;

沈世康找上李毅然;

周凌醉酒,侵犯杜氏。

【1966年…1978年】

杜氏产子,千面抱走杜怨;

八人辗转几年组成特工队并替高层效命长达10年;李毅然的家族被灭,三人被国家招募开始研究。

【1979年】

李可13岁;

三人带图纸叛逃;

八人执行任务遭遇变故。

【1982年】

沈家大火;

李可16岁,沈承12岁,沈诺10岁(本表中沈承、沈诺均为假沈承、假沈诺,且分别和模音与真沈承同岁);李可和沈氏兄妹被刘博士催眠,李可大病休学一年。

【1987年】

李可21岁,进入警校;

杜磊21岁,已进入周凌的势力;

沈承17岁,沈诺15岁,许伊17岁;

尤旅被绑架,见到爷爷。

【1988年】

红衣女连环杀人案发生;

废弃工厂建立;

李可22岁,大二,被引至废弃工厂;

杜磊22岁,迟入警校,;

沈承18岁,进入渝市警校;

沈诺16岁,被绑架至废弃工厂;

许伊18岁;

李可再次被催眠,沈诺被带回青联会。

【1989年初(1月到2月)】

李可22岁,大二,李毅然佯死。

【1989年(3月后)】

李可23岁,大三;

杜磊23岁大二;

沈承19岁;

沈诺17岁,进入渝市警校,并通过七叔多次B市找李可(3月至9月);许伊19岁,进入警校,并逐渐和李可相爱(9月后)。

【1990年】

李可24岁,大四升研究生;

杜磊24岁,留级大二;

许伊20岁,大二;

沈承20岁;

沈诺18岁,被青联会控制在渝市。

【1991年】

李可25岁,研究生;

杜磊25岁,大三;

许伊21岁,大三;

沈承21岁;

沈诺19岁;

【1992年】

李可26岁,博士生;

杜磊26岁,留级大三;

许伊22岁,大四升研究生;

沈承22岁;

沈诺20岁。

【1993年】

李可27岁,博士生;

杜磊27岁,大四毕业;

许伊23岁,研究生;

沈承23岁,被植入记忆;

沈诺21岁。

【1994年】

李可28岁,破格任职侦查学教授;

杜磊28岁,工作岗位;

许伊24岁,进入工作岗位;

沈承24岁;

沈诺22岁,被植入记忆;

李可杀周凌,请求刘博士催眠。

【1995年】

330案发生;

李可29岁;杜磊29岁;许伊25岁;沈承25岁;沈诺23岁。

【1998年至1999年】

330公交车重现自杀林;

红衣女连环杀人案再次发生

……

第956章番外四:隐藏的故事

(一)阴霾

1989年3月,B市,刚褪去冬日的严寒。

李可坐在出租屋的窗台上,关着灯,屋内一片漆黑,窗外,满是霓虹灯的喧嚣。李可的手上叼着香烟,这已经是他这个晚上抽的第九根烟了,他已经彻底离不开这东西了,每次烟味入鼻,他脑袋里的迷茫就会少一点。

敲门声响起,李可扔掉手里的香烟,跳下窗台,开门。

门外是一张憔悴的脸,于霏刚刚哭过,眼眶通红。

“吃点东西吧。”于霏这样对李可说。

李可摇头:“吃不下。”

于霏:“多少吃点吧。”于霏说完,往李可门后扫了一眼,眉头微皱:“少抽点烟吧。”

于霏说完,拉着李可的手,往外走去。他们之前的交谈,不像是母子,也没有温情,有的只有笼罩在他们心头的阴霾。这个家庭,刚刚离开了一个人,一个在李可心中,像是天一样的男人。

这里,不是他们的家。坐在客厅的餐桌上,李可扭头,往摆放在木桌上的牌位上扫了一眼,牌位上刻着三个字:李毅然。他已经离开两个月了,两个月的时间,足以让人的情绪冷却下来。

没有两个月前的歇斯底里,但是,更加可怕的事情发生了。李可和于霏都对这个人闭口不提,仿佛,这个家庭,从来就没有这个人一样。李可不知道李毅然为什么会离开得那么突然,他总觉得,父亲在去世前,发生了什么。

只是,李可却一点都想不起来了。他的心里总是不安,可是转念一想,李毅然已经走了,还会有什么事情,会比这还令人不安呢。

于霏和李可都机械式地往自己的嘴里塞着饭,几分钟之后,李可站了起来。

“以后,我们就住在这吗?”于霏对着李可的背影问。

李可驻足,回过头,给了一个比哭还要难看的笑脸:“马上要大三了,我会向警校申请一间单元房。”

说完,李可慢慢朝着房间里走去,但是,他却又在房门前停住了脚步:“妈,你还有我。”

(二)十七岁的女孩

阳光明媚,警校,李可刚从靶场回来,他有些头疼。他刚结交了一个朋友,和他同岁,但比他小一届,据说,他游学多年,所以才迟入警校。李可是在二十一岁的时候才进警校的,他依稀记得,小时候,他大病过一场,休学了一年。

这个朋友,有些笨,不论李可怎样矫正他的开枪方式,他就是改不过来。

李可一边低着头走着,一边想着已经离开三个月的李毅然。他,撞上了一个人,是一个女孩,长头发,俏皮,眼睛很大。她没有穿警校的制服,却能随意游走在警校里。李可只是说了声对不起,就转身想要离开了。

在李可心里,这个年轻的女孩,要么是警校领导的孩子,要么是高官的孩子。

女孩一步挡在了李可的面前,阳光洒在女孩的脸上,女孩眨着眼睛,露出了两颗可爱的虎牙:“李可,我们又见面啦!”

李可眉头一皱,他并不认识这个女孩。

“你是谁?”李可问。

女孩满脸茫然:“才几个月没有见,你这么快就忘了我啊?”

女孩还以为李可在开玩笑,可是,她很快发现,李可是真的忘了她是谁。几个月前,恐怖工厂的大逃亡,女孩还历历在目,她有些慌了,她好不容易才能到B市来,可是她的救命恩人却把她忘了。

“我是沈诺,几个月前,你还救过我,你忘了吗?”沈诺一慌,拉住了李可的手。

四周,已经开始有人议论了。这个警校,没有人不认识李可,李可甩开沈诺的手:“你认错人了。”

说完,李可大步地往警校外面走。沈诺追了上去,她一边跑,一边说:“工厂,残肢,你忘了吗?”李可听到残肢的时候,心里一颤,他扭过头对沈诺说:“你真的认错人了,多事之秋,你说话小心一点。”

是的,这一年的B市,很动荡。

沈诺没有再跟上李可了,她心里嘀咕着,这个男人是不是真的把她忘了。

(三)我喜欢你

那几天,沈诺每天都会找上李可。李可推掉了所有好朋友的邀请,就连杜磊的邀请,他都推掉了。他没有心情,每天上完课,他只想把自己关在房间,用香烟麻痹自己。可是,每当李可走到警校大门,就会看见沈诺。

沈诺每天都在说着奇怪的话,终于,李可再也控制不住脾气,他对沈诺大发脾气,让沈诺滚远一点。李可往前走了几步,听到了身后的哭声,李可无奈,只要走到沈诺的身边:“你到底想干什么?”

沈诺把脸上的眼泪抹干:“我想和你做朋友,我马上就要回去了。”

李可这才知道,这个年轻的女孩,来自渝市的警校,她才十七岁,以交流生的身份来这,很优秀。

李可想了很久之后,点了点头:“做朋友可以,不要再烦着我,不要再说奇怪的话。”

沈诺的笑脸,比阳光还要灿烂:“不烦,不说!”

李可究竟是不是真的忘了她,对沈诺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之后的几天,沈诺还是会在警校大门等李可。李可并不怎么愿意和沈诺接触,李毅然刚走没多久,他没有心情。直到,沈诺跟在李可身边的时候,说她从小就没有父亲。

或许是同情,又或许有一样的感受,那一天晚上,李可竟然和沈诺在公园里坐了很久。路上,到处都是喊着爱国的学生,他们正在准备掀起一股大浪潮,只有公园,稍显冷清。

李可和沈诺都没有说话,沈诺满足地坐在秋千上。

很晚,李可把沈诺送到了宾馆的楼下,沈诺一回去,就有几个大汉警惕地盯着李可。沈诺笑着说:他们是我的家人。

第二天,沈诺照常在警校大门等着李可,沈诺告诉李可,交流结束了,她得回去了。

李可难得地挤出了一个笑容:一路顺风。

原以为沈诺会说谢谢,李可点了点头,可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才知道沈诺说的是:我喜欢你。

沈诺早已经涨红了脸,她挥挥手:我一定会再回来找你。

沈诺的身影,消失了。

(四)送我一条丝巾

他们真的再见面了,一个月后,李可诧异地盯着在警校大门外的沈诺:“又是来交流的?”

沈诺摇头:“不是,来找你的。”

因为李毅然的离开,校方考虑到李可的情绪,允许他暂时和于霏住在校外,其他警校生被管理的很严格,没有这待遇,每当看到李可出校门,大家都会投来羡慕的目光。可是,这种羡慕在李可眼中,有毒。

以后的几天,沈诺每天都在警校外等着李可。他们经常会一起走走,没有说太多的话,李可对这个陌生的女孩,渐渐熟悉,他突然开始感恩了起来,默默地陪伴,让他心里安心了不少。

而沈诺,也收敛起自己俏皮的性格,她知道,李可的父亲刚走,她总觉得,自己不能太俏皮了。

没过几天,沈诺对李可说:“我要回去了,我会再来找你的。”

果然,两个月后,李可又见到了沈诺。

那一年,沈诺每隔一两个月就会在B市待几天,李可问沈诺,你不用上课吗?沈诺说,见你比较重要。李可也问沈诺家人放心她一个人到B市吗,沈诺只能点头。她,不能让李可知道自己生活在那样恐怖不光彩的势力里。

李可只是一笑,没有多说。他喜欢这个女孩,但只是把她当成了妹妹。

直到9月份,李可升入大三的时候,沈诺再也没有来找过她了。

依稀记得最后一次见沈诺,李可正在带着沈诺游走在一条古街。街边,每一个人都在叫卖着。

“李可,你送我一条丝巾吧!”沈诺突然对李可说。

李可:“你要丝巾干什么?”

沈诺:“当围巾呀!”

李可:“现在是夏天。”

沈诺:“冬天我就能戴啦!”

李可:“那冬天再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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