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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在上-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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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一直不算是个好学生。不同的是家人对此的评价都变得积极而富有建设性了……
象棋1
象棋
我家隔壁有个大大,是我爸爸多年的同事。因为同姓又长我爸几岁,所以爸爸一直叫他“二哥”,我们也就跟着叫他“大大”,两家的关系一直非常的热络。
我这位大大颇是位广学博闻之士,在我印象里,他几乎对世间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独特的看法和阐释。比如我就是经他的点拨,才早早知道了:原来蝙蝠都是那些吃多了咸盐的老鼠变成的;而蜥蜴实际上都是蛇的“小舅子”。
除此之外,大大还是个“好把戏儿”的人。不仅擅长粘鹰网兔、植花养草,还是个打鱼高手。每次我爸跟他一起去打鱼,同等条件下,他的收获总是能超过我爸一倍;在院子里种葡萄,同样的品种同样的肥,到了秋天,他家的葡萄能压断了架,而我们家的却只能做盆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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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把太多精力用在这些事情上而影响了工作吧,这位大大早早就“退下来”了。
他刚离开工厂那几年,我家几乎天天吃鱼。因为总是不等家里的鱼吃完,大大就会又送来一脸盆。后来大大的年龄越来越大,而河里的鱼却越来越少,所以他送鱼的家什也就越来越小,逐渐由脸盆变成了饭碗……
再后来大大干脆打不动鱼了。
英雄都有迟暮的时候,百无聊赖之际,大大学会了下象棋。于是凭着他旺盛的精力和超人的热情很快就成了我们那一带远近闻名的“棋魔”。
“棋魔”这个外号是他老伴给他取的。原因是他棋瘾大得出奇,一天不下棋,他就吃不下饭、睡不好觉。而跟他的棋瘾形成极大反差的是他那“业余负三段”的水平。因此他很难找到一个长久的对手。
据说曾经有个同样赋闲在家的老头儿跟他玩了大半年。两人棋逢对手,那段时间除了睡觉不在一起几乎是形影不离。棋局就设在大大家的院子里,每天吃过早饭,大大就摆上棋盘等着,而那个老头儿也总是准时到来。
此时大大的身体虽然不及年轻时生猛,一副火暴脾气却一点没改。棋风不顺就会变得急皮怪脸、大呼小叫,甚至拍桌子掀棋盘,棋品甚是不雅。老头儿虽然好脾气,可也不能一味忍让。于是两人时常因为一两步棋吵得一塌糊涂。即便如此,第二天大大照例摆棋,老头儿照例准时出现。俩人互不理睬,棋照下、茶照喝。完事老头儿拍屁股走人,大大收棋盘睡觉。
如果赶上老头儿有个病、闹个灾或有点事出门两天,大大就象断了大烟的烟鬼一样坐立不安、抓耳挠腮。后来一次因为一个棋子两人争执不下,老头儿一怒之下中风住院,从此半身不遂、彻底不能再下棋了。
此后,人们就经常能够看见这位大大夹着棋盘在街头巷口溜达,焦急地寻找对手的身影。
我遇上他的那天,就正赶上他一个人坐在巷口的阴凉处苦苦守候。见我过来,他便早早堆了一脸的笑,远远地跟我打着招呼。
“做啥去呀小山?”
这是两年来大大第一次对我这么热情。因为大三那年暑假,我跟大大曾有过一些“过节”。
——前几年,大大家曾经养过一只锦翎大公鸡。和大大年轻时一样,那公鸡长得威风凛凛、气宇轩昂,样貌煞是精神好看。只有一点不好——不知是因为内分泌失调还是性生活不和谐,它的脾气十分暴躁,总是喜欢毫无理由地攻击那些无辜的路人。每个假期,我都能看见有人被它追咬得狼狈不堪,甚至遍体鳞伤,可大大却对它一味的溺爱,对街坊邻居们的怨声载道置若罔闻。
出于一种简单、淳朴的个人英雄主义思想,我一心想要“为民除害”。为此,我总是不遗余力地寻找机会跟那只公鸡单独交手。因为受过专业的格斗训练,我对自己的“脚法”极有信心。可是几次交手下来,公鸡毫发未损,我反倒被它抓去了几道油皮和许多腿毛。无奈之下我只好采取了一些不太光彩的手段,终于在一次追逐战中,用砖头砸断了公鸡的一条腿。
为害一方的街头霸王终于失去了往日的嚣张跋扈,可父老乡亲们不但没有感念我的恩德,还有人把我这一“义举”如实地反映给了大大。虽说大大鉴于两家多年的睦邻友好关系,本着“大人不记小人过”的原则没有深究此事,可自那以后对我的态度却远不及先前热情亲切了。霸气书库 电子书 分享网站
象棋2
这次见大大如此雅量高致,我一时有些受宠若惊,忙不迭地陪上笑脸道:
“呃……大大,我这儿上、上茅房。您吃了吗大大?”
“呵呵!我早吃了!”大大依然保持着少有的平易近人。
“……这天儿可真够热的哈!也不说下点儿雨……”没话时候谈天气,这是我唯一的谈话技巧。
“咳!下雨做啥呀!泥了咕唧的!”
“您这儿……等下棋的呢?”我指了指棋盘,没话找话。
大大见我自投罗网,越发兴奋。赶紧说:“是啊!来!杀一盘!”可能是害怕遭到拒绝,他特意把话说得果断坚决,没有半点回旋的余地。
坦白讲,我对自己的棋力没有一点信心。从小到大,我几乎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比自己差的对手。大学里我们班七个男生中,除了一个不会玩的,我排名第六。更伤自尊的是,在大二那年寒假,我曾输给过一个亲戚家的十一岁男孩。从那以后,为了保全自己那仅有的一点虚荣心,我绝少再跟人过招。
不过,这次的情况显然有所不同——我认为它是一次明显的外交行为。因此即使是冒着颜面扫地的危险,也不能拒绝这种邀请。
我提了口气,拼命管束住那因大量进食后的连锁反应而蓄势待发、呼之欲出的秽物,坐到了棋盘前……
结果,三盘杀下来,我竟奇迹般地以二比一领先。大大不依不饶,要求接着玩。而面对如此史料不及的大好局面,我自然也是欲罢不能。在急匆匆跑到厕所解决了燃眉之急后,便一头扎到棋盘里,再没动窝。直到太阳下山、蚊子出动、我妈和他老伴轮流叫了五、六次吃饭之后,我们才勉强收手。从头算下来,大大以总分十一比九胜出。得胜后的大大自然气血顺畅、周身舒泰;而我也因为找到了新的乐趣兴奋不已。我们两个象刚刚打过鸡血的病人一样高声评论着刚结束的棋局,相约着明天再战。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体验到下棋的快乐,兴奋之余,我依然没有忘记抽时间总结了一下人生经验。我以为——其实生活有时就如同这棋局,许多时候决定你是否成功的也许并不是你个人的绝对实力,而是看你遇到了怎样的对手。
第二天一早,我还没有起床就听见大大在院子里跟我妈闲聊。尽管因一夜的春梦感到头昏脑涨、腰酸腿软,我还是抵御不住对游戏的巨大渴望而以最快的速度爬了起来。见我打着哈欠走出屋子,大大马上笑咪咪地朝我走了过来。他甚至没有按照传统问我吃了没有,就迫不及待地邀我去下棋……
没用多久,我和大大便成了莫逆之交,我在他家的受欢迎程度甚至一度超过了我爸爸——大大开始象等待那个中风的老头儿一样,每天企盼着我的到来。而我也从来没有辜负过他老人家对我的殷切期待——虽说每每想到先前那个老头儿的不幸下场时,心里总不免会有种不祥的阴影。可我却依然克制不住内心的得意,每天义无返顾地准时出现在棋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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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两周废寝忘食、昏天黑地的苦战之后,我不仅没有象那个老头儿那样中风倒地,棋力反倒一天天见长。这对十年如一日保持同样竞技状态的大大来说无疑是个不小的打击。面对自己江河日下的战绩,他一天比一天阴郁、烦躁。而年少无知的我却被胜利的喜悦冲昏了头脑,忘记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大政方针,在大大面对失败已经明显有些不认帐时还是浑然不觉、穷追猛打……
直到有一天,我准时出现在大大面前他却闪烁其词地说要去钓鱼时,我才意识到事情已经发展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
红水河1
红水河
我重又回到了开始那种无所事事、百无聊赖的生活中。
而且比起先前,我的情绪似乎还要更加消沉一些——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似乎越来越难以接受这种接踵而至的挫折。为了让自己重新振作起来,我去了县里新近开放的游泳池。因为据我的小学同学王建设讲,那里的“景色”足以让一个阳痿的男人重新焕发生机。
一九九六年八月九日,在骑着自行车东游西逛地转悠了大半个小时之后,我才终于在县城西北角的一片空阔的工地上找到了那个传说中的游泳池。离得老远,就看见一条“热烈庆祝县游泳池隆重开业”彩色条幅;条幅下面,是几间漆成天蓝色的小铁皮屋;屋子周围还大大地围着一圈铁栅栏。透过栅栏,隐约可以看见水池边穿着花花绿绿各色泳装的男女,而在栅栏外面,还围了许多看热闹的半大小子和抱着孩子一脸讪笑的中年女人。
不知是因为听了王建设的渲染还是太久没有见过这么多裸露的异性,在走近那个铁栅栏的时候,我竟真的感到了某种莫名其妙的兴奋。然而为了维持这种兴奋,我却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在游泳池的门口,我不得不按照规定交了五块钱的门票,跟着又在那老太太的威逼利诱下花十块钱买了一条松松垮垮的尼龙泳裤。之后,我才终于被允许真正靠近那个散发着肉香的泳池。
其实所谓的“游泳池”不过是一个大约两百多平米的水泥池。在池中一汪蓝灰色的浓稠液体中,浸泡着不下三百块明晃晃、白艳艳的新鲜人肉。我眯起眼睛,努力想从这一片欢欣雀跃着的肉海中找一块玲珑别致些的来欣赏。直到这时我才发现,那些五颜六色的泳装下包裹的,居然大多都是些奇形怪状、凸凹不平的马铃薯。
有几次,我都下定决心想要跳到水里去亲身体验一下同时和三百个人一起洗屁股的神奇感受。可是我却总是担心,一旦不小心触碰到女人们那些白花花的身体,这条稀松的泳裤根本掩盖不住我饱涨的激情。
徘徊了良久,最终我还是决定尽快离开这个让人无法心平气和的地方——显然,我已经不再需要更多的证据来证明自己还没有阳痿;同时,这次体验也让我悲哀地发现,虽然经过了大学四年的陶冶历练,我仍然还是没有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离开游泳池,我径直把自行车骑上了一条狭窄空旷的公路——我想到了一个更好的地方,在那里游泳既不会随时接触到那些苍白臃肿的身体,又不用担心你的个别部位因外界刺激而变得饱满充盈时会引起周围人们的歧意和白眼。我把刚刚买来的那条五彩斑斓的泳裤随手挂在路边的护栏上,又一次和现代文明擦肩而过……
离我家不远有一条贯穿全县的河,因为河水里总是夹带着大量的泥沙,所以人们都叫它“红水河”。我的整个少年时代,几乎都是在红水河里泡大的。因此每每想到玩水,我便总是会想起这条河。除此之外,我生命中几乎所有欢娱、美好的记忆,也都和这条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大四之前的每个寒暑假,我都会花些时间去看望红水河。因为在这里,能够让人想起许多不愿意忘记的往事……书包 网 87book。com 想看书来霸气书库
红水河2
我小时候,我们那里还不是县城,而是叫“红水河农场”,是远近闻名的稻米生产基地。那时的红水河还是人们生活的命脉——父老乡亲们不仅需要它浑黄的河水去灌溉大片良田,还可以从它的血脉里获得许多粮食以外的收成。
我生命里最早关于红水河的记忆,是鱼。
有古人说过:水至清则无鱼。因此,红水河浑黄的河水里,便总是隐藏着许多鱼。
从我记事起,家里的餐桌上几乎从没有断过鱼。那个年代,人们还都是自己捕鱼。因此大部分居住在红水河两岸的居民,无论是工人、农民,还是文员、干部,几乎家家都有鱼网。如果谁家的男人不会织网、捕鱼,就会被人当作是游手好闲的“二流子”,跟那些只会配种的驴子和不下蛋的母鸡一样遭到人们的指点和嘲讽。
红水河的孩子们都是吃红水河的鱼长大的,因此对红水河都有着很深的感情。男孩从十几岁开始,就会被要求跟着父辈们去捕鱼。一方面可以帮着捡鱼、摘网的打打下手,一方面也可以接受捕鱼知识的早期教育。我虽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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