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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吻之间-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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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趁着没人注意,莉儿很快地擦干眼泪,做了个深呼吸,然后才抬起头来。其中一个士兵——她想他的名字应该是葛麦兹——正微笑地朝她点点头,好像在告诉她没事了一样。然后他和其他士兵一起转身离去,她也觉得好些了。山姆也许不喜欢她,不过至少他的手下并非如此。

    吉姆站直了倚在木屋墙上的身躯,吹了一声口哨。那只鸟来来回回走着,呱呱叫个不停,但并没有离开它的栖木。“快点,曼莎。”吉姆伸出手臂。

    它拍动着翅膀再度踱步,不愿离开屋檐。

    “你是怎么了?”他注视着那只鸟,然后将手伸进衬衫口袋拿出一颗坚果。

    但那只鸟不理会它,迳自尖叫着,吹了一声口哨后自屋檐飞向莉儿的头。

    她像棵胡桃树似地直立着,睁大眼睛低声道:“它会咬人吗?”

    “只咬我。”山姆说道,他的视线对准她的头顶。

    “有人能将它弄下来吗?”莉儿喃喃道,感觉到鸟儿将重量自一脚移至另一脚。

    吉姆走向那只鸟。“别这样了,你。我们去帮山姆的忙吧!”

    “噢!帮山姆!他满啦!给他一把铲子!”曼莎自她头上跳下来,莉儿因此松了口气。但接着那只鸟又自吉姆手臂上跳回莉儿的肩膀上,她僵在当场,试着自眼角看过去,鸟儿变换位置,然后哼了些喉音,伸直脖子凝视她。“这是谁?”

    她望向山姆,然后是吉姆,最后是那只鸟。“我是赖蕾莉。”

    “噢,漂亮的赖雷莉。”那只鸟儿轻快地低下头用鼻子轻推着莉儿的下巴。

    她惊讶地笑了。“那你又叫什么名字呢?”

    “我是曼莎,我是只八哥,山姆是个笨蛋。”

    莉儿咯咯笑着抬头看山姆,他很不高兴。看到一个男人能被一只小鸟激怒,使她不禁吃吃地笑得更厉害了。

    他转向吉姆。“把那只该死的鸟留给她吧,两个都不知道何时该闭嘴。现在走吧!”他旋过身大步离去。

    吉姆耸了耸肩开始跟着他走。他匆匆朝山姆的方向瞥了一眼,然后很快地转向她。“待会儿。”他有点太大声地说着。

    “搞什么鬼!”山姆回过头吼道。吉姆皱了皱眉头,打了几下自己的耳朵,大声笑着跟在他后面。

    莉儿望着他们离去,然后转过头看看八哥。“现在我可有伴了。”

    “队伍停下1。”曼莎用低沉的声音叫道。

    “我看必须给你增加一些字汇。”她转过身走回小平房。“现在,曼莎,说北佬……”

    1译注:原文中同伴与队伍为同一字。

    

第1卷 第15章

    刀刃划过空中,山姆往后一跳躲避锐利的刀锋。他再度蹲伏将自己的刀子摆好等待。其他人在他四周打斗着,他可以听到人落地发出的砰然声响,胜利者的欢呼和落地者吐气的声音。他不理会那些声响,反而缓缓深吸口气,控制着自己。他和他的对手绕着圆圈,以两种武器和锐利的战士本能,集中注意于战斗上,准备好只要其中一人眼睛一眨便展开准确致命的行动。

    山姆看着它发生,那总是先出现在眼神里。那人突然一跃向前,他的刀像步枪刺刀般举在身前。山姆攫住他的手腕,将那人的手臂连刀一起向上一扭,另一只手臂致命地按在那人的喉咙上。山姆紧勒住他。

    不到十叹远的地方,一颗金『色』的头——一颗“空无一物”金发的头——从灌木丛中伸出来,然后又钻了回去,灌木丛嘎嘎的『骚』动声大得足以使训练中的人听见。

    山姆放开那个士兵。“休息一下吧。还有葛麦兹……”

    士兵捡起他的刀收回刀鞘中。

    “……下一次不要眨眼。”

    士兵点点头离开这个用来训练武装格斗的小斗技场,山姆转身走向灌木丛等着,那并没花很多的时间。

    邻近的灌木丛开始摇动,树枝噼啪地断裂,一声惊喘划破空气。他摇摇头走向周边地带,倚在一棵低地松的树荫下。莉儿正置于巨大的巴豆树丛后穿着义勇军的靴子用脚尖走路,这是一件山姆愿用一个月的酬劳打赌不可能的事。不过既然她是用脚尖走路,他便假定她的用意是想保持隐密且安静。想到此他不禁厌恶地吐了口气,她居然一路抱怨。

    她正朝向他移动,但时常停下来从树丛中探出头看。在距他不到五叹的地方她再度停了下来,抬高屁股弯身自树枝间看出去。她的金发用一条麻绳绑起来垂在背后,他仍能看到那些颜『色』较淡的发丝混杂在其他深『色』的头发中,那是种深金『色』他最喜欢的老黑酒的颜『色』。

    穿着吉姆为她偷来的黑『色』叛军制服,她看起来和原先不一样了。她换换重心,将他的视线吸引至她包裹在黑长裤下浑圆的『臀』部和双腿,使他突发奇想:无论是谁,发明裙子的那个人该被枪毙。

    “他去哪儿了?”她喃喃自语着,打破了他的专注,将他的注意力自她的『臀』部移回她不断在树缝间移动的头。

    山姆嘴边浮起一抹懒懒的微笑,自树上挺直身子。“在找我吗?”

    她惊喘一声然后闭起嘴。

    他望着她转过头目瞪口呆地盯着他,大睁的眼睛猛然移向左、接着右,一副想说些什么的样子。最后他放弃了,决定等她主动开口时他恐怕早已成了祖父。“你想要什么?”

    她的肩膀向后挺一挺,抬起下巴。

    天啊!现在又怎么了?

    “我想找些事做。”

    “听着,我以前告诉过你,这是个作战基地,我们在训练士兵为他们的自由和生活而战,可不是什么社交俱乐部。”

    “庞先生在哪几?他管理这个地方,我想他会给我一些事做的。”

    “安德正在奎松会见古贵都,暂时不会回来。”他双臂交叉于胸前加了一句:“所以说你和我是黏在一起了。”

    她叹了口像刮台风的气,然后朝四周看看。他看得出她正试着思考,心中突然闪过一个想法:他随时有可能嗅到烟味了。

    她看入他眼中。“我只想找些事做,我难道帮不上什么忙吗?任何事都可以,拜托你,山姆。”

    “那只该死的鸟去哪儿了?我听说它让你很忙。”

    “吉姆今天带它一起。”

    “那一定很有趣。吉姆一直在抱怨他再也没看过曼莎了。我知道它很喜欢你。”带羽『毛』的笨家伙。

    “它是不想跟他一起走,不过我说服它了。”

    “我确定那对吉姆的自尊一定大有助益。”其实她有本事将吉姆那只可憎的鸟诱走一点也不会影响到山姆,没有那只鸟不断地饶舌他仍然可以继续活下去。此外如果这样能使这女人忙碌些,对他而言就更好了。但现在她又开始无聊了,也许给她一些事做让她远离他身边是值得的。“你能做什么?”

    她看起来有点找不到答案的样子,不过仍一脸热切。她问道:“你需要我做些什么?”

    我需要你离开,他一边困恼地拂去裤子上的灰尘,一边试着想出某些事。慕地他停止动作凝视着沾满灰尘的裤子,然后因找到一个完美的解决之道而微笑。“洗衣服。”

    “洗衣服?”她脸上的急切消失了。

    “跟我来。”他自她身边走过,很快便听见她靴子的重击声自身后传来。他穿越营区走向北边,那里有十幢长方形的木造营房。他绕过一个转角,走过一堆桶子和一处男人娱乐用的小斗鸡场,她匆匆忙忙跟在他身后,他倏然感到她拉着他的手臂。

    “山姆?”

    他停住。“什么?”

    “那是什么?”她指着排在沙袋旁的土坑。

    “斗鸡场。”他转身继续前进,她却又猛扭过他的手臂。

    “什么场?”

    “那些人在空闲时用来斗鸡的地方。”

    “斗鸡?”

    “嗯,他们将两只鸡放在那土坑中让它们互相打斗,然后打赌会是哪只赢。”

    “我的天啊……”

    “赌博在这些岛上很盛行,这是他们用来放松身心的方法。”

    她脸上的表情像是看到魔鬼一般。“那些鸡呢?”

    “它们就像得奖的宠物般被娇宠,以它们的力量和赢的场数为凭被买进卖出。而且因为菲律宾人很看重这种运动,所以大部分的鸡都过着比贫民区的孩子还好的生活。”

    “那些鸡会有什么结果?他们不会受伤吗?”

    “在这运动中只有强者才能生存,其他的……”山姆耸了耸肩。

    “骑马也是一种运动,赛马也是,草地网球和crouquet都是种运动,甚至北佬棒球也是运动,但是将两只无助的鸡关起来打斗却绝不是运动。”

    “这些话留着向那些人说。现在走吧,我还得回去呢!”他走了开去,经过一些补给的板条箱转过另一个转角。他听见她的惊喘声,于是停下来转过头去。

    她站在那里越过板条箱向后看,他随着她的视线看见畜舍里八个各装着斗鸡的鸡笼。

    “哦,这些可怜的鸡!我为它们感到难过。”她的声音闷闷的。

    他也该死的难过他为什么笨得居然走这条路,他抓住她的手臂。“你到底想不想找事做?”

    她点点头,不过仍盯着那些鸡笼,一副好像里面是生病了的小宝宝一般。

    “快点。”他将她拉向自己,决意要给她一些事做,让她保持忙碌并远离他。

    那些可怜的鸡。莉儿叹了气搅拌一大缸煮沸的衣服,继续注视着营房,仍无法忘记那些鸡笼。这些天来她已经开始爱好鸟类了,曼莎第一次停在莉儿肩膀上后,就几乎成为她最好的同伴。那只鸟睡在葛麦兹刻给它的木制粗栖木上,它也多次栖在莉儿头上和她一起到厨房小屋去。那些人也都对她很好,总是对她微笑而且送些小东西给她,例如一些给鸟吃的花生米、一桶新鲜的水、成熟的木瓜和芒果。但这些喜悦只维持到她看见那些鸡,了解前一天晚上远处传来的大声欢呼是怎么回事为止。

    她用一只因搅拌而酸疼的手臂用力拭过流汗的前额,然后看向另外五个正在沸腾的大锅。为了忘记那些鸡,她试着专注于正在做的工作,像个巫婆般搅拌一桶桶煮沸的衣服。她已经换过工具,从一根搅拌的竹板到一根山姆称之为搅拌棒的木制长棍。它是一根长长像扫把的棒状物,棒子的上端是两个木制的把柄,用来让她握住然后扭转,自底端伸出的木脚则可以搅拌衣服打出灰尘。

    她抓着搅拌棒——多么可笑的名字呀——将手臂伸向前额擦掉汗水,然后撩开『潮』湿的头发。洋娃娃1应该是那种你将它穿上很漂亮的衣服放在床上的东西。那是一种玩具,一种可以玩的东西。她移到另一锅开始搅拌里面的衣服。这可绝不是场游戏,而是一项艰难的工作。她吐了口疲倦的气,然后看向营房,第一百次地想像着那些雄鸡。它们也是用来做游戏的,但那是种残酷的游戏。

    1译注;洋娃与搅拌棒之原文同为dolly。

    想到他们做那么残忍的事还称之为一种运动她不禁生气起来,她只是想想都会寒心。不过当然了,这是一种男『性』的运动,而男人做什么都是可以被接受的。但她并不觉得斗鸡是可以被接受的,她也怀疑其他的女人会接受这类的事。这整件事就是不太对劲,而且似乎该有人为此做些什么。

    她举棋不定地咬着嘴唇。她敢吗?光是想像斗鸡是什么样子就足够了。她敢,那附近现在没有人,那些男人都在别的地方。

    山姆并没有说煮这些衣服需要多久,不过它们很脏,所以煮得越久就会越干净。这说法很有道理,对,十分有道理。

    她将竹板和搅拌棒钩回屋侧的吊钩上,然后查看附近是否有人。仍然没有人。想必是天助我也,她如此决定道。

    在上帝的陪同下,她闲逛到转角探出头四处张望,看向营区宽广的中央,有一些士兵正在搬动一些她猜是装枪和补给品的板条箱。等到确定他们都转身后,她才匆匆穿越过围场,尽力试着不发出声音。如果山姆看见她,一定会知道她想去哪里,那个男人总有能耐在她最不希望他出现的时候出现。

    她跑到第一排营房,背紧挨着木墙藏好自己,接着朝转角四周窥探。没人跟在她后面,那些人仍忙着讲话、嬉笑和工作,她默祷感谢一番。

    几秒内她已站在那些鸡笼前面望着那些鸡。她移向最靠近她的鸡笼,一只褐『色』的雄鸡正扇动着它的羽『毛』,喉咙则发出满足的咯咯声,摇动垂在它鸟喙下红『色』的东西。它举起脚像曼莎一样换换重心。莉儿心意已决。她跨向前,手伸向木制门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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