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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欲之网-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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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外面等(到现在对《艺术史》我已十分熟悉,任何时候我随意地闭上眼睛,仍能把这本书整段整段地背出来,并添加了一些我独出心裁的细枝末节于其中)。谢尔登神秘地“失踪”了。奥玛拉也去了南部,奥塞奇仍在加拿大。这段时间很沉闷。厌烦了乡村区和东区之后,我们想到住宅区去碰运气。百老汇已经不是以前乔治·M·乔思歌中唱的那个百老汇了。这地方喧嚣吵闹,人与人之间只有敌意。在这种环境之中,四处都是危险、威胁、侮辱、蔑视、屈辱。就在这期间,我得了一场可怕的痔疮。直到现在我仍能清楚地忆起当时的情况。我的双手扒在俪都“对面的一个很高的栏杆上,尽量让自己悬空,以为不用脚支撑全身的重量就可以减轻痛苦。最后一次去”丽都“,那里的经理,曾是个拳击家,竟然想把莫娜锁在他办公室里强行侮辱她。唉,曾经是多么美好的百老汇!
  放弃糖果买卖势在必行。非但没积攒起来以备将来的钱,现在我们反而欠了恩人一些钱,而且我怂恿莫德为我们做自制糖果,也欠了她好些钱。可怜的莫德加入我们是因为她认为这样能帮助我们付清赡养费。
  实际上,事事都不顺利。以往中午起床的习惯已不复存在,我们每天都要在床上做到下午四五点钟才起。马西阿斯无法理解莫娜。好像每件事都是注定会让她发大财,可她却让这些机会白白从手中溜走。
  偶尔会有一些可笑的事发生,有一次我突然打起嗝来,而且一连打了三天,最后我们不得不请来一位医生。当我撩起衬衣感觉到那人冰凉的手指触到我腹部时我停止了打嗝。我感到有点儿不好意思,让人家大老远从布隆克斯赶来。他装作很高兴,也许是因为他发现我们会下象棋。他直言不讳地告诉我们、他在不忙于行医时常常下象棋。一个好奇怪的家伙,而且非常敏感。他甚至不想要我们付钱,反而愿意借钱给我们。当我们遇到麻烦的时候,不论是经济上还是身体上,让我们给他打电话。他答应下次找他来时他要给我带一本肖洛姆·阿莱赫姆的书(当时我还没有听说过莫伊塞·纳迪尔,否则我会让他借我一本《应声虫》)。
  他走后,我忍不住说,这么做是犹太医生的特点。从来没有一个犹太医生催我付钱。我也从未遇见过哪个不对艺术或者科学感兴趣的。他们几乎都同时是医生,同时又是音乐家、画家或者作家,而且,他们都会伸出友谊的手。这与那些非犹太医生们有多么的不同啊!即使是用于救命我也想不出我认识的非犹太医生中有哪个对艺术感点儿兴趣的,除了那些平庸之辈。
  “你对此做何解释?”我说。
  “犹太人总是很有人性的。”莫娜说。
  “你算说对了。即使你快要死了,他们也会让你觉得很幸福。”
  大约一周以后,因为急需十五美元,我猛然想起我的老部下,也是上帝的选民部落中的人。我做事总爱绕圈子,所以我决定先去第二十三街办公室,老头克瑞顿在那儿做夜间信差,我想让他给我朋友捎这封短信。在去电报公司办公室的路上,我给莫娜解释了这位夜间信差与我之间存在的特殊关系。我使她想起了那晚在吉姆·克利舞厅他怎样地救我们。
  在办公室里我们等了一会儿——克瑞顿出去送信了。我同夜班经理聊了一会儿,是奥洛克手下的改过自新的恶棍之一。最后克瑞顿出现了。他看到我带着妻子来十分惊讶,他以很巧妙的方式表现出从未见过她的样子。
  我告诉夜班经理我得麻烦克瑞顿一两个小时。到外边我叫了辆车和他一起到布鲁克林去,当他为我联络时我可以在某个角落等着。车子摇摇晃晃地起动了。我不慌不忙地解释了一下我们走一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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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根本没必要这么做!”他几乎是在喊。“我存了一些。米勒先生,如果我借给您一百,或者两百也行,就能帮您解决问题的话,我会感到很高兴的。
  我开始反对,但终于还是让步了。
  “我早晨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钱拿给您。”克瑞顿说。他和我们一路坐回家,在门口聊了一会儿,便向地铁走去。我们谈妥了借一百五十元。
  第二天早晨,克瑞顿早早就来了。
  他说:“你不必急着还钱。”我热烈地感谢他并极力劝说他哪天晚上和我们一块吃饭。他许诺说下次他放假时来。
  第二天报上发表的头条新闻说,我们的朋友克瑞顿纵火烧了他所住的房子并且被活活烧死了,对他怪异的行为没有做任何解释。
  这笔为数不多的钱我们永远也不用还了。我有个习惯:把我们借的每笔钱都记在一个小记事本上。当然,是那些我知道的借款。要想查清莫娜欠她的“骑士”多少钱几乎不可能。不过,我经手的那些借款我是一定要还的。和她的比起来,我的都不算什么。即使这样,加起来数目也够惊人的。许多款项都只有五美元或者更少,可是这些小款项在我眼里都很重要。因为给我钱的那些人要拿出一角钱来恐怕都很困难。比如说,这可怜的三块半是萨瓦尔德卡借给我的,他以前曾做过我的夜间信差。他是那样的弱不禁风。他每天吃的饭也少得可怜。他现在肯定是回印度了,准备做圣徒。很可能他不再需要这三块五了。不过不管他是不是圣徒,能寄还他这些钱对我很有益,永远的益处。即使是圣人也偶尔会需要钱用的。
  我坐着沉思,这时我发现几乎所有我认识的印度人都曾借给过我钱。尽管他们的钱袋都瘪瘪的,他们仍会拿出点儿钱来,真让人感动。我注意到,有一笔是四美元七十分。杜·阿里汗,一个印度的拜火教教徒,习惯用楷体给我写很不寻常的信。
  信中不仅有他关于电报业的观察研究,还有他对自治市的整体印象。他的字很漂亮,喜欢用华丽的词句。如果说他(为了启发我)引用名人名言的话,那它们既不是基督的教旨,也不是佛教的名言,他所提的建议——我写信给市长并要求他让每家在晚上把自家的门牌号照亮——是很实际的。他认为,这样便于夜间信差查找地址。
  在“阿尔·约翰逊”(我们都这么叫他)的名下,有十六元。我养成了个坏习惯:每次在街上遇到他时我都要向他借一元钱。我这么做主要是因为在每次见面的时候都可以给我点帮助,他会因此而异常高兴,而我只需在他哼一只他新谱的曲子时站在一旁听就算是回报了。他有上百支小曲都给锡锅巷的出版商选去了。有时候,在业余表演时,他会在某些街道剧院里登台献艺。他最喜爱的歌是“阿瓦隆”,他会以自然声或用假声唱,你喜欢哪种他就唱哪种。有一次,我请一个朋友吃饭——在“小匈牙利”——我叫了一个信差去给我取点儿现钱。是“阿尔·约翰逊”给我拿来的。我很精心地邀他坐下和我们一道喝点酒。聊了几句后他问是不是可以唱一首自己写的歌。我以为他意思是哼给我们听,可是不是这样。我没来得及拦他,他已站到了饭厅中央,一手拿着他的帽子,另一手拿杯子,高声地唱起来。顾客们当然都觉得很好笑。歌唱完了,他走到每个桌前伸出手中的帽子收钱,然后他又坐下,提出请我们喝酒。发现这不可能之后,他狡猾地在桌下塞了几张钞票在我手里。他悄声说“你的那份”。
  我已经欠我的叔叔戴夫不少钱了,约有几百元,而且随着时间的延伸而增多。
  这戴夫·伦纳德娶了我父亲的妹妹。他在做了多年面包师后,由于失去了两根指头,便决定干点别的什么。尽管他是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还是个北方佬,却根本没受过教育。他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来,但他人真好,心真善良。我常常在弗里斯剧院外等着,想给他个突然袭击。他做戏票的投机生意,一周能赚几百——不费多大力气也很少惹麻烦。他如果不在弗里斯剧院,就在黑普德罗姆或者梅特剧院。正如我刚才说的,我常在这几家剧院外晃悠,想在休息时间抓住他。戴夫只要一看见我来了,他的手就伸进兜里。随时准备拿钱给我。他总是随身带着一大叠钞票。他会毫不迟疑地拿出五十元就好像那只是十元,从不表示惊讶,也不问我要钱干什么。
  “任何时候都可以来找我,”他会说,“你知道在哪儿能找着我。”或者:“再呆会儿,我们就可以一起去吃点东西。”或者——“您想看今晚的表演吗?我可以给你张前排的票。今晚上我休息。”
  戴夫真是有大家风度。每次分别的时候我都为他祈祷,祝福他……。有天我告诉他我搞写作了,他兴奋得都有点儿发狂了。对于戴夫,这就像是说——“我将要成为魔术师了!”他对语言的崇拜是所有文盲都有的,但在他热情的背后还有更深的意义。他理解我,明白我和家庭中其他成员不同,而且他支持我。他使我心中满是感伤,使我想起以前我常常弹钢琴,我将成为怎样的艺术家啊!当他听说我不再弹钢琴了,他很吃惊。如果我想要架钢琴,他可以为我弄到——他知道在哪儿可以买架便宜的。“亨利,只要你说句话!”然后他就会仔细地询问我写作的艺术。是在写作之前就都想好呢,还是写着写着自然就编出个故事了?当然,首先得会拼字才能写作了,他想。是不是需要常读报纸呢?他的想法是,作家一定对一切都了如指掌——世界上发生的所有的事情。不过他最喜欢想的是有一天他会看到我的名字给印成铅字,一不是在报纸杂志上,就在哪本书的封页上。“我猜想写文章一定很难,”他会想得很仔细,“想想你上星期写过什么,一定很难吧,不是吗?那么多的人物!你怎么办?列个单子放在跟前?”然后他又会问我对于他听说的某些作家我怎么看。或者某个著名、富有的专栏作家。“就是这个,亨利……要是你能成为专栏作家或者驻外记者就好了。”无论如何,他都祝我走运。他深信我会成功。我很有本事,等等。“你肯定这些够了?”(指他递给我的钱。)“嗯,如果你用完了明天再来。我是不担心这个的,你知道。”然后,又回想一下——“听着,你现在有时间吗?我想带你去见见我的一个朋友。他特盼望和你结交,他曾经在报界工作。”
  正想着戴夫和他极好的心肠呢,我又想起已经有很久我都没见过表兄吉恩了。
  我只知道几年前他离开了约克维尔,现在和两个还没成年的儿子一起住在长岛。
  我邮了张名信片给他,说我想见见他,问我们可以在哪儿见面。他很快就回信了,建议我们在快到终点的高架火车站见面。
  我本打算带一大包食品和几瓶葡萄酒去,但当我准备去见面时才发现我最多只能搜出点儿零钱,只够来回的路费。我思忖着,如果他还工作,他不至于那么缺钱。
  走前最后一分钟我还想从巴若会堂的瞎子记者那儿借一块,却没借到。
  当我看到站在月台上的吉恩时,我感到有点儿震惊。他手里拿着午餐的饭盒。
  他的头发都已经灰白了,穿着条带补丁的裤子,厚毛衣,戴顶鸭舌帽,但是他的微笑依然很灿烂,他的手握起来依然很温暖。问候我时,他的声音有点儿发颤。他声音仍像他小时候一样的低沉、亲切。
  我们站在那儿,有一两分钟都在凝视着对方,然后他说,仍然带着约克维尔口音:“你气色很好,亨利。”
  “你气色也不错。”我说,“只是比以前瘦了。”
  “我老了。”吉恩说,他摘掉帽子让我看他都谢顶了。
  “瞎说,”我说,“你才只有三十多。当然了,你仍是个年轻人呢。”
  “不,”他答道,“我已经没有精力了。我一直都很苦,亨利。”
  就这样开始了。我立刻意识到他说的是真话。他仍和以前一样,坦率、直爽、真诚。
  我们走下高架桥的楼梯,走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这里真凄凉,有种感觉告诉我,我们越往前走,会越加凄凉。
  我慢慢地、一点点地明白了是怎么回事。随着故事的发展,我越发觉得悲凉、痛心。一开始,每周他只工作两三天。漂亮的烟斗盒几乎无人问津了。是他父亲给他找的这份工作(好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他父亲认为去上学受教育是浪费时间。
  我不用别人提醒也能想起他父亲是多么粗鲁的人。无论冬天还是春天,他总是穿着他那件红色法兰绒汗衫,坐在一边儿,面前总摆着一罐啤酒。属于那种永远不肯改变的愚蠢的德国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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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恩结过婚,有两个孩子。就在那时,当孩子还很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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