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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公寓-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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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宇也没用过这种枪,但是他在公寓里使用过步枪,起码知道怎么瞄准怎么击发。零三式自动步枪的结构虽然和公寓的枪都不一样,主要组成部分还是差不多的。特别是现在这支枪本来就保持在射击状态,连准备工作都省了。
丁尘示意郑宇把捡回来的黑刀先扔到地上,然后让两个人搜一下这人的随身物品。
这个活对于罗格来说倒是胜任愉快,她很麻利地在还热乎着的尸体上摸了一遍,顺手还剥下了尸体上的外套。这人的外衣应该是电厂里员工的备品,虽然被穿得脏兮兮的,但是质地还是很优良的,罗格明显很认货。
丁尘对这个倒是没什么意见,死者为大这种事还是留给衣食无忧的圣母们去干吧,真要缺食物,他能连肉都割下来腌上当储备粮,剥件衣服这种小事实在什么都不算。
郑宇倒是没有罗格这么豪迈,看着她手脚麻利地在尸体上寻宝,自己也插不上手,干脆端详了一下自己手里的步枪,然后向丁尘问道:“还有人吗?”他看出丁尘是在进行警戒,所以觉得有些不安。当然看他执枪的样子,丁尘也不怎么安心,这小子拿枪的形象让他想起在新闻里看到的南美黑叔叔。
丁尘迟疑了一下,关上手枪的保险,却并没有退出枪膛里的子弹,就这样把它插回到枪袋里。然后伸手接过郑宇手里的步枪,摇头说道:“暂时应该没有了。”
郑宇松了一口气,然后疑惑地向丁尘问道:“卡洛把枪给你了?”
他刚才就发现,丁尘手里拿的枪和卡洛新拿到的那支很像,唯一的区别就是两支枪的颜色不一样。不过郑宇已经习惯了丁尘神出鬼没的本事,所以猜测是在丁尘临行之前,卡洛交给他的,只是不知道丁尘用了什么办法把颜色改掉了。
这个猜测当然也有靠谱的地方。因为大家都知道,卡洛的这支枪实际上是丁尘送给她的。所以当丁尘需要面对危险的时候,卡洛把枪还给丁尘也很正常。
在这个时代里,一支枪几乎就是武力的保证,像丁尘这样随随便便就把一支手枪送人的行为,完全值得以身相许。偏偏当事人都是一幅很平静的表现,之前什么样,过后还是什么样,完全看不出有特别的变化。
公寓里的很多女人一面羡慕卡洛的运气,一面也在腹诽叶黛的胸怀,觉得她居然能够容忍自己的男人用这么贵重的东西向别的女人献殷勤,实在是太败家了。
当然郑宇并不觉得丁尘这么做有什么不对。在他看来,以丁尘的能力,有没有那支枪其实区别不大,他既然能够夺来这支枪,自然也可以再抢第二支枪。当然这并不妨碍他羡慕卡洛手里的枪,正因为印像深刻,所以他才会觉得这两支枪很相似。
丁尘看了郑宇一眼,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俯身捡起地上的黑刀,把它插回到背后的刀囊里,然后开始检查手里的步枪。
零三式步枪应该算是一款老枪,在丁尘的记忆当中,很早以前就已经停产了,他甚至都没什么机会使用这种步枪。
但是此时,他发现手中这步枪的生产批次应该是比较靠后的,因为它的枪柄上加装了指纹识别模块。
这让丁尘觉得很惊讶,这种第一代的指纹识别模块需要使用电池驱动,一旦电池失效后会自动锁死枪机。此时除非了解枪支结构,否则暴力破解的时候会引起爆炸破坏击发装置。而且指纹一旦输入枪支后,除非使用特别的编程器,否则是不可更改的。现在这支枪柄上的指纹识别模块很明显已经没电了,他实在无法明白,这个男人是怎么使用这支步枪的。
他随手卸下枪里的弹闸,然后举起步枪,对准远处的树林扣下了扳机。随着一声清脆的枪声,枪膛里的子弹射了出去。
这个结果和丁尘的猜测相同,很明显这支枪里的锁死机构发生了故障,在指纹识别模块失效后,并没有能够阻止后来者继续使用它来当作武器。
丁尘试枪的时候,罗格正把从尸体上搜出的物品放到一起,结果被丁尘打的那一枪吓了一跳,在确定并不是丁尘又发现了敌人后,她生气地看着丁尘说道:“你刚刚浪费了一颗子弹。”
“别担心。”丁尘弯腰捡起地上的弹壳,把它放进外衣的口袋里,“我们可以重新装填它。”
罗格瞪了他一眼,向郑宇说道:“他的靴子看起来不错,你不试试吗?”她说道:“你俩的脚看起来差不多大。”
郑宇厌恶地摇了摇头,“我可不要穿死人的东西。”
罗格撇了撇嘴,“那真可惜。”她说道:“如果我有这么一双大脚,可不会在乎它曾经穿在谁的脚上。”
丁尘并没有理会两个人的对话,他走回到刚才的石头旁边,从背包里取出一套小型工具,很熟练地拧开步枪枪柄上的螺丝,然后用军刀橇开一条缝隙,把刀尖伸进去拔弄了一下。手上没有感觉到碰到了东西。这让他觉得奇怪,于是又确认了一下,这才橇开枪柄上的盖板,然后发现指纹识别器上面的防破解指针已经断了,难怪他刚才用军刀去挑的时候感觉不到。
他又仔细检查了一遍手里的步枪,确认这支步枪上的指纹识别器是因为机械故障失效,并不是被人破解,这才放下心来,用军刀将识别器橇下来扔到一边,重新装好步枪。
有了这个发现后,他就不像刚才那样担心另外两只可能存在的步枪了。识别器故障的几率不高,这里有一支就已经算是那个家伙走了****运,如果另外两支也都有这种保护装置的话,同时故障的可能实在微乎其微。
他重新检查了一遍步枪的状态后,把弹闸插回到枪里,重新将子弹上膛,然后背起背包,向两个人说道:“走吧,我们回山上看看还有没有人了。”
第96章 很有趣的鬼
别看枪支使用方式很简单,真正能把它当作武器来使用还是需要大量练习的。既然郑宇明显不擅长用枪,丁尘也就没有再把步枪交给他,免得没有帮助反而浪费了战斗力。
枪上的战术吊带不知道是被那人卸掉了还是本来就没有,所以开始时丁尘只能用手提着,后来感觉实在不习惯,这才找了条绳子穿起来后挂在脖子上。
三个人再次回到小楼前已经是上午了,丁尘这次没有把两个人留在外面,而是带进了楼里。然后自己举枪顺着楼梯上了二楼。
二楼应该是从前值班者住宿的地方,有两间卧室和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但是只有一间卧室有住过人的痕迹。
楼里的自来水管都没有水,倒是卫生间里有一个半满的水缸和一个铁皮水桶,丁尘注意到水桶的外表面还有残留着的红色字迹,应该是从前的消防用品。
从房间数量上看来,在设计电厂的时候,这里的常驻人口应该不多,绝不会超过两个。后来当然是被那个男人占领了。
看起来被丁尘击毙的那个家伙不是一个勤快的人,二楼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东西,很多明显不是楼里应该有的,倒是坐实了那个人拾荒者的身份。
丁尘检查了一下各个房间,招呼两个人上来,让他们收拾一下这里,看看能不能找到有用的东西,今晚他们就住在这里了。
厨房里的食物不少,丁尘估计那个男人也在为冬季的到来囤积食物,现在倒是便宜了自己三人。
留下两个人在楼上寻宝,丁尘顺手拿了一个用盘子作成的油灯,拎着步枪回到了一楼。
用动物油做灯几乎是每个拾荒者必备的技能,区别只是手艺好坏和愿意花费的精力大小。从前这里的主人明显是个懒鬼,只是用了一个盘子,里面盛了凝固的动物油,再裹一条棉芯,一个油灯就算成了。盘子边缘与棉芯接触的地方已经被熏得漆黑——当然这个盘子本身也不干净,边缘布满了漆黑的手指印。
丁尘点燃油灯,举着它走进工具室,终于看清了里面的东西。
这里没有辜负丁尘的希望,柜子里满满当当都是各种各样的工具,而且以组合工具为主,虽然所有电动工具都不能用,但是机械基本还都保持完好。
最让丁尘感到高兴的是,他终于找到了可以使用的机械指针式万用表。
实际上公寓那里也有万用表,他制作电池灯的时候,卡洛就给他找了一个,结果丁尘发现那个是电子读数的,问题是公寓又没有干电池,这块表当然用不了。
机械指针的万用表虽然理论上来说也需要电池,但是实际上在测量电流电压这些参数的时候是不需要电池的,对于丁尘来说,这才是最需要的工具。
除了万用表之外,他还找到了很多有用的工具,如果可以的话,他真想把这些都带回去。
洞库那里当然也有很多工具,但是那些是以制造业为主,除非丁尘打算开工厂,不然根本用不上。而这里的工具则以电气和维修方面为主,更加适合日常生活使用。
说实话,正因为这些东西的实用性很强,所以丁尘几乎没办法选择自己应该带哪些回公寓,似乎每一件工具都有值得携带的理由。
他在工具室里停留了良久,这才勉强选择了其中的几样,其它的就只能等以后再来了。
正打算把这些选好的工具搬出去的时候,他的心里突然一动,慢慢停了下来,重新拿起油灯,凝神打量架子上摆放整齐的工具,然后发现其中有一部分工具曾经被人动过,它上面落的灰尘明显比其它的工具要少。
丁尘的心里冒起一股凉气,从楼上那个人的生活习惯可以看得出来,这个家伙并不是一个生活规律的人,他日常使用的东西都会顺手乱放,如果使用了这里的工具,肯定不会再摆放回原位。而且从手里这个油灯的制作工艺上也可以看得出来,这个人并不善于使用工具。
当然这也可以解释成,被丁尘杀死的这个家伙干掉了在他之前来到这里的人。但是丁尘联想起前天跟踪过自己的那个人,实在没办法用这个理由来宽慰自己。
他站在工具室里想了一会,举着油灯重新回到楼上,向两个人说道:“我们今天在这里过夜,明天一早离开。”
郑宇和罗格都有些吃惊,郑宇疑惑地问道:“就这么走了?”
“是啊。”丁尘说道:“我们这次只是来看看这里的情况,然后决定下次来应该干什么。”
郑宇还是觉得可惜,他建议道:“我们可以多留几天。”
“不会有更多发现了。”丁尘说道:“下午我去仓库和变电站看看,你俩留在这里,注意警戒,当心还有其他人在这里。”
郑宇和罗格对望了一眼,罗格盯着丁尘问道:“是不是你又发现了什么?”
丁尘摇了摇头,“我又不是神仙,总之小心无大错。”
仓库里没什么好说的,丁尘倒是在变电站里停留了很久,可惜到最后他也只是确定那些还在旋转的风车当中,的确还有一部分仍然在持续不断的产生电能。但是也仅此而已了,他并没有办法找到阻碍这些电能向山下传输的原因。
连他都办不到的事情,另外两个人当然连试一下的想法都欠奉,有那个工夫,还不如大家洗洗睡了呢。
这座小楼虽然早就成了危楼,又被那个拾荒者住得一团糟,但是好歹有个正二八经的床,虽然比起公寓来是差得远了,却怎么也比昨晚睡在塔架里要强得多了。
晚上还是三个人轮流守夜,不过丁尘一直睡得都不好,最让他郁闷的是,他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出现,又一夜就这么平平安安地过去了。
早上三个人吃饱喝足之后,把小楼里的食物搜刮一空,丁尘又在背包里装了几样工具,三个人背起小山一样的背包,像是搬家的仓鼠一样离开了小楼。
虽然三个人这还是第一次走水泥甬路下山,但是因为已经踩着这条路上来过两次,这次反其道而行也算纯熟无比,很快就来到了山脚下。
丁尘专门绕了个圈子去看了看那具被他们扔在小溪旁边的尸体,发现已经不知道被什么野兽啃了一部分。他过去的时候,几只乌鸦正站在尸体上挑挑拣拣。
丁尘并没有过去打扰乌鸦们,远远地看了一眼后就离开了。
回程的时候要比来时略快一些,不过到达来时的宿营地后,丁尘仍然提议就在这里休息。
罗格和郑宇当然不会质疑他的决定,而且有从小楼里搜刮来的食物,也没必要再去狩猎。
吃过晚饭,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丁尘取出零三式步枪,给罗格和郑宇讲解了一下使用要领,又让他们轮流试用了一下,中间还试射了几枪。不得不说,罗格身为射手,在瞄准上面的天赋值极高。郑宇虽然比不上她,但是表现得也比普通人要好得多。
一直到太阳落山,丁尘这才向两个人说道:“今晚我要离开一下,步枪留给你们,如果明天晚上我不回来,你们就自己回公寓去。”
罗格吃惊地问道:“你要去哪?”
“捉鬼。”丁尘说道:“我猜,这是一只很有趣的鬼。”
第97章 十年拔一枪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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