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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下五千年智慧故事-第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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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挑粪人一看撞了人,慌忙赔不是。答应帮他洗衣裳,并上前赔罪,可武秀才哪里肯依,非要打乡下人不可,路上行人纷纷替挑粪人说情,武秀才一定要乡下人赔衣裳,乡下人一时哪有钱来赔衣裳,再说,是他自己不让路才撞上来的。两人争执不休,武秀才便扭着乡下人到县衙来了。
  许君治一听,明明是武秀才不肯让路才撞上去的,人家已答应帮他洗衣服,他还无止无休缠着人家,又要打人,又要赔衣裳,真是蛮不讲理,今天,本县令要煞煞你这个武秀才的威风。
  突然许君治把惊堂木一拍,对着乡下人说道:“大胆!一个乡下佬居然把大粪溅到秀才身上,现在,你给秀才磕100 个头赔罪!”说着叫武秀才坐在下堂的一边。
  这下子,武秀才得意忘形,心想:你县官也得奉承我。越想越得意,翘起了二郎腿。乜着眼看着乡下人给他磕头。许君治见武秀才那种得意的样子,看在眼里,火在心里,一言不发。
  当乡下人磕头磕到70 多个时,只听惊堂木“拍”的一声响,许县令突然叫了一声“停”。大家都用惊诧的眼光看着县老爷,只见许君治对着武秀才慢悠悠问道:“你是文秀才,还是武秀才?”
  武秀才傲慢地答道,“武秀才!”
  许君治笑着说:“哎唷!我差点弄错了。我这里的规矩是:给文秀才赔罪要磕100 个响头,给武秀才只要磕50 个头。现在乡下人给你多磕了20 多个头,怎么办呢?你应该还他才是。”
  武秀才一听跳了起来:“我是秀才,怎么能给乡下人磕头?!”
  许君治不理他。对乡下人说:“来,你坐到那边去,让他给你还磕头。”
  武秀才气急败坏地叫着:“我不磕,就是不磕!”
  许君治惊堂木一拍:“来人,这位武秀才不会磕头,你们帮帮他!”
  旁边走出四个彪形大汉,不顾武秀才的挣扎,反剪着他的双臂,一直磕了20多个头。把他的额头撞得青一块紫一块的。
  武秀才痛得哇哇直嚎,捂着头逃也似地离开了大堂。
  从此,华亭县的武秀才再也不敢横行霸道,欺负百姓了。  

张胜改一字救命
 
  从前有个专帮穷人打官司的讼师叫张胜,常能反败为胜,化险为夷。
  一次,当地流氓刘金宝调戏农民林阿狗的妻子,正巧被林阿狗撞上,两人就打了起来。那流氓有些武功,把阿狗打个半死。阿狗妻急了,随手拿着一把斧子朝流氓劈去,谁想正劈在要命的地方,竟把他打死了。于是官府把阿狗夫妻俩抓到县衙门去。
  阿狗的穷乡亲请张胜去为阿狗主持公道。张胜查了案卷,见上面的结论是:阿狗妻见丈夫被刘金宝打伤,急了,就用斧子劈死了刘金宝。。如果按照这个结论,会将阿狗妻判为故意杀人罪,这罪名可大了,轻则要判十几年甚至无期徒刑,重则要偿命。办案的法吏是张胜的朋友,张胜对他说:“刘金宝要入室欺侮女人,而且把阿狗打得要死,阿狗妻是为了自卫才动了斧子,按情理应该轻判,请老兄笔下留情。”
  法吏说:“已经记录在案,盖上了官印,不能再更改啦。”
  张胜说:“小弟倒有办法,只需改动一笔,就可救她。”
  “改一笔就能救人?”法吏忽然想起了两件事:
  前些时候,斗笠湖口漂来一具浮尸、法吏前去验尸,呈报单上写了“斗笠湖口发现浮尸”,湖口岸的老百姓很着急,怕官府因此来找麻烦,敲竹杠,张胜就请法吏把“湖口”的“口”字当中加上一竖,改成“斗笠湖中发现浮尸”,这样就使湖口的老百姓没了关系。
  又有一次,有个农民因交不起租,家中的东西全被财主抢去。那农民一时性急,奔到财主家夺回一只锅子。财主就告农民“大门而入,明火执仗。”
  张胜知道后,在“大”字的右上角加了一点,就变成“犬”字。这样就显得不符合事实了:既“明火执仗”却“犬门而入”,使财主落了个诬告的罪名。
  法吏想到这里,想看看张胜这次有什么妙计。就说:“我也同情阿狗夫妻俩,如果你能改得巧妙,就请吧。”
  张胜笑了笑,挥笔在“用柴刀劈死”的“用”字上轻轻一钩,改成“甩”字。“用刀劈死”,是故意杀人,要偿命;可“甩刀”就不一定致对方死命。只是甩得不巧,失手劈死。这样就把故意杀人罪降为误伤致死的过失罪,至多判二三年刑。
  法吏笑道:“你真是改一字救一命啊!”  

县令勘查杨树墩
 
  清朝,博平县乡民朱元义与杨中元同住一个庄子,种的地连在一起,地里又都栽的是杨树。
  一日,朱元义怒气冲冲地赶往县衙告杨中元。状纸上写着:“因为我家中困苦贫穷,为糊口,只得砍伐杨树一棵,欲变卖度日。不想庄中杨中元认为我砍的是他家的树,强行将此树抢去。特请求追究。”
  不一会,杨中元也义愤填膺地赶至县衙,状纸上也以“杨树是我家的”为理由,前来控告朱元义偷伐杨树。
  县令看过双方的诉状,一时难下断论。便说:“凭此诉状,本官难辨真伪。请你们双方拿出地契来。”
  双方都道无地契,县令问:“那凭什么证明树是长在你们的地里呢?”两人均答靠丈量。
  县令于是带人前往该处勘查。到得那处,发现朱元义和杨中元的地,果然相连一起,没有任何地界标志。县令便先叫他俩指出地界。
  杨中元虽无地契,却道得出地界,而且按他所说之步丈量,砍伐的那棵杨树,确实在他地内。而朱元义却不然,吱吱唔唔,指点不清。
  此时,县令已心中有数,但仍仔细察看,只见杨中元地里的杨树,连边上的一株,共十株,排列成行,大小粗细不相上下,而朱元义地内的杨树数株都砍去了,仅留下树桩。
  县令调查完毕,手指那棵被砍的树说:“此树是杨中元家的,你朱元义乃是偷伐了杨家的树。”
  朱元义不服,再三辩解。
  县令说:“你不用再辩,真与假一句话便可断定。你砍的树与杨中元地内的树连接在一起,不分断落,不是杨中元的树是谁的?这是就地势而言。再揣度情节,你砍树已不止一次,杨中元从前并没有说话,为什么单单这次不依你?况且,根据你所说,家贫没吃的,自然先卖自己的树,等到自家的树砍光了,就不免要波及到别人。这是一定的道理,你还想抵赖不成?”
  朱元义没话可说,只得叩头请求宽恕。  

颠梅审树查奸夫
 
  有个浑号叫“颠梅”的人在广东任知县时,县里有个叫陈山的人从海外归来,带了很多金子,走到快天黑时,还没到家,怕遭到强盗的抢劫。就把金子埋到一棵树下,四下里看看没有人影,方才匆匆赶路。到家后,他把埋金子的事告诉了妻子。可第二天早上到埋金子的树下一看,金子竟然不见了,就告到颠梅知县那里。
  颠梅了解到陈山外出已经四年了,家中没有父母,只有妻子和一个四岁的孩子,就又问道:“你回家后,是否发现家中有反常的事?”
  陈山说:“今早起来,家中几道门都虚掩着,不知是否可说它是反常?”
  颠梅忽然大怒道:“这是树的罪过!我要审问它一下!”就吩咐差役把那棵树截断了抬来,并叫陈山把他那四岁的儿子抱来。
  再说差役奉命去锯树,那树又高又大,倒在地上堵塞了交通。过路人知道真情后都觉得好笑。树抬到县署大堂上后,围观的人很多。颠梅突然命令关上门,命令陈山抱着儿子立在公案前,又叫来观看的人一个一个跟着从公案前经过,就像点名似的。
  这样走了几十个人。忽然,陈山的儿子亲热地对一个从案前经过的人道:“叔叔抱我!”
  颠梅把那人叫住,问他:“你认识这孩子吗?”
  那人答道:“不认识。”
  颠梅命令那人抱孩子,孩子就张开双手要他抱,嘴里大喊着“叔叔,叔叔”,看上去很亲热。
  颠梅问那孩子:“这个叔叔,你在哪里看见过?”
  “这是我家的叔叔。”
  “叔叔喜欢你吗?”
  “喜欢,常常给我吃东西。”
  “叔叔住在那里?”
  “我妈家里。”
  颠梅对那人说:“你就是偷金子的人。”
  那人说:“我没偷金子!”
  颠梅冷笑道:“早晨陈山家里的几道门都虚掩着,不是你干的吗?若不老实招供,我可要动刑了。”那人只得承认是他干的。颠梅叫差役押着他到家里起出那些金子。
  大家十分佩服颠梅。颠梅说:“陈山说几道门都虚掩着,那么偷听的肯定是他妻子的奸夫了。陈山回来时,奸夫一定在屋子内,他听了陈山说给妻子听的话,就先下手把陈山的金子取走了。只是苦于没抓到证据,我就利用这奸夫与幼儿熟悉这一点,来找出奸夫。话虽如此,假如我不装疯发癫要审树,让人们惊奇并前来观看,那奸夫怎么肯进入县署呢?”  

孙柳下智辨淫妇
 
  相传太原有一人家,婆媳均守寡。婆婆年届四十,却熬不渍房寂寞,常约村上一帮无赖汉夜半翻墙爬窗进入卧房鬼混。媳妇看不过,便在婆婆的窗台上偷偷放上铁蒺黎之类的东西以示警告。不想惹恼了婆婆,想法要撵媳妇出门,以除眼中钉,可媳妇居然忍气吞声不愿改嫁。婆婆无奈,就告官说媳妇和人私通。
  县官问她儿媳妇的奸夫姓名。这婆子道:“这要问我儿媳,她自然清楚。”
  县官传她儿媳上堂讯问。儿媳果然报出几人,却说这些奸夫都是她婆婆的。县官便把其中一名无赖押到堂后。无赖狡辩。县官用刑后,无赖竟咬住说是和儿媳妇通奸。县官大怒,将儿媳妇一顿痛打,可儿媳妇死也不承认。县官把她赶出衙门。
  儿媳妇受此屈辱,心中气不过,告到省里,结论乃是不了了之。她再告,上边便把这案子批到临晋县令孙柳下手中。
  人犯押到临晋,孙柳下便吩咐差役们准备了不少砖石瓦块,还有刀子和锥子,留作审讯之用。
  次日升堂,孙柳下将所备之物唤人拿上大堂,对婆媳两人说:“目前,你们二人谁是淫妇一时难定,然而奸夫是确定的。你家原本清白,全是被歹徒引诱,败坏了家风,罪责全在那歹徒身上。现在堂上有的是砖头石块和刀锥,你们可以抄家伙杀了他。”只见婆媳都在犹豫。县官又道:“别担心,打死亦不偿命。”
  言毕,婆媳两人齐动手,捡起砖头瓦块一阵乱砸。儿媳妇怀着仇恨,心中怨气尤甚,恨不得马上要那无赖的命。手扔石头既大又狠,每下都砸得无赖惨叫。而婆婆呢,毕竟是她的情夫,舍不得真砸,捡的都是些小石头朝无赖屁股上扔而已。孙县令见状心中有数,还想一试,便命她们用刀。儿媳妇操起刀,毫不留情直朝无赖的胸口刺去,而婆婆却犹犹豫豫下不了手。
  孙县令喝住她们,脸露微笑道:“行了。此案本官已有决断,淫妇是谁一清二楚了。”说罢,孙县令命衙役把那婆婆抓起来严厉审讯,婆婆果真道出真实情况。
  此桩拖延多日的悬案只经孙县令稍一摆弄,便水落石出。  

费县令断无头案
 
  淄川县有个叫胡成的人,一日与熟人冯安喝酒。喝到半醉,胡成便吹牛:“不要怕穷,告诉你,百把两银子很容易到手的。”冯安不信,因为他知道胡安家境也不好,胡成却一本正经地说:“实话说吧,昨天半道上我碰到一个大商人,我把他杀了推到南山枯井里了。”冯安笑得气也喘不过来。胡成酒后兴奋,为证实所言不假,当即拿出妹夫托他置办田产的一百两银子,说:“瞧,这就是那商人的钱。”冯安还是似信非信。
  无巧不成书。第二天那口枯井果真发现一具无头尸。消息传开,冯安大惊,怕有干系,便告官,将昨夜胡成所言叙述了一番。
  胡成酒醒对昨夜乱言毫无记忆,莫名其妙地被费县令派出的差役抓到衙门,当明白事由后,一个劲喊冤,并将真实情况相告。费县令只得暂时将胡成收审,并令不许将尸首从井里捞出,让尸体的主家来认尸。
  第二天,有个妇女来认尸,自称是被害人的妻子,她对费县令说:“我丈夫姓何,带了一百两银子去经商,被胡成杀了。”
  费县令说:“凶手已被抓获,可尸首没有头,你暂且回去,等找到死者的头,再通知你。”那妇女走后,费县令当即发出布告,告知这妇女所在乡的人们都要替她寻找大夫的头。刚过一天就有一个与她同村的名叫王五的人,回县里报告说头已找到。
  费县令验证,果真是死者的头,就当堂赏给王五一千文铜钱。然后把那妇人传上询问道:“有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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