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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哲学讲演录-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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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和否定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涉及真和假的问题,肯定就是说〃是〃,即有这么一事,而否定就是说〃不是〃,即没有这么回事,这涉及真和假的问题;另一方面又涉及矛盾律,肯定和否定不能同时相冲突,你要么肯定,要么否定,但不能同时肯定又否定,这就是自相矛盾了。这是从逻辑上来谈的,真假是从认识论上来谈的。
所以肯定和否定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就有两层含义:一层是认识论的含义,一层是纯粹形式辑的含义。但是在当时,亚里士多德还没有把它们严格地区分开来,他虽然看到了这两方面,但还是认为它们差不多,在他那里认识论和形式逻辑还没有分家。肯定判断和否定判断在康德的判断表里面,是属于质的判断。第二类判断就是全称判断和单称判断。全称判断和单称判断在康德那里是属于量的判断,全和单、多和一都有一种量的关系。当按照康德的分法都是三分法的,都是三个一组,亚里士多德这里都是乞两分法的,这是一点不同。但这四大类的划分方法是差不多的。第三类判断是简单判断和复合判断。简单判断在康德那里是〃定言判断〃,又翻译为〃直言判断〃;复合判断在康德那里是假言断和选言判断,假言判断就是如果怎么样,那就怎么样,是由两个断复合起来的,选言判断是由多个判断复合起来的。但是在亚里士多德这里没有如此详细的说明,他只是说有简单和复合的判断。第四类判断就是模态判断,在康德那里就是或然的、实然的和必然的判断。但是亚里士多德只是提出来,没有作发挥,甚至没有写完。后来的研究者认为亚里士多德对于模态判断做的论述是最不充分的,他只是提出了一个问题。特别是后来的波兰逻辑学家卢卡西维茨,专门写了一个《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来讨论这个模态逻辑。现在的模态逻辑,就是抓住亚里士多德的这样一种可能性、现实性、必然性的模态判断,大做文章。从这种判断分类里面,我们已经能看出来亚里士多德有一种〃工具论〃的倾向,但是这种倾向是把做判断的主体悬置起来了。
在康德看来,谁在做判断这个问题并不在亚里士多德的考虑范围之内,所以他的判断都是两分法的,一正一反,至于合题是不考虑的其实合题正好是凸现出判断主体的统摄作用的,是凸现判断的一种能动性作用的,也就是康德所说的〃综合〃作用。亚里士多德的判断是分析性的,而康德的判断是考虑综合方面的,所以康德的范畴表以及判断表都是三分法的,正反合兰方面是有机结合的。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来,亚里士多德的判断理论并没有贯彻他在本体论中的那种努斯精神、能动性精神,在逻辑学里面,亚里士多德把他的努斯、精神抛开了,单纯地寻求逻辑理性,探寻逻各斯自身的规律。
(四)三段论推理
三段论推理是亚里士多德对逻辑的最大贡献,他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所花费的精力也是最多的。概念、范畴、判断都是比较轻松的,只有三段论推理最复杂、最麻烦什么是三段论?亚里士多德给它下了一个定义,即〃三段论是一种论说,在其中某些东西被肯定了,另外一个东西就必然由于些基本的东西而成立。〃在兰段论推理中,有一些前提,即大前提、小前提,如果给出了大前提和小前提,它们〃被肯定了〃,那么〃另外一个东西〃(结论)就必然由于这些前提而〃成立〃。
我们注意这里面讲的是〃必然性〃,三段论主要体现大前提和小前提与结论之间有一种必然的关系,只要前提成立,结论就必然成立。根据这样一种法则,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三段论推理最基本的形式、最简单的形式。他为最基本的三段论模式应该是这样的:最后那个词是包含在中间个词里面,而中间那个词又要么包含在前面那个词里面,要么被排除在前面那个词之外。包含在内就是肯定判断,排除在外就是否定判断。不管是包含还是排除,反正中间的词一方面包含后面那个词,另一方面又包含在前面那个词中或者排除在前面那个词之外,这就是最基本的兰段论推理形式。所有的三段论推理都有三个词,而且只有三个词,有四个词就不行了,那就是〃四名词〃错误了。所以说,在三段论推理中只能有或者仅仅有三个词,叫做大词、中词和小词。大词就是大前提里面为主的那个词,中词就是小前提里面为主的那个词,小词就是结论里面为主的那个词。这三个词必须环环相扣,一个包含一个。
他做了这样一个规定,基本的形式应该是样的:最后的小词包含在中词里面,中词又包含在大词里面或者被排除在大词之外,那么最先的词和最后的词也就是大词和小词就t生必然的关系,也就是说大词和小词借助中词而发生必然的关系。这样的形式就属于三段论的第一格,即最简单、最清楚明白的形式哪怕智商不高的人,一看也就明白了。但是在第一格的基础之上,大词、小词和中词可以变动,可以换位,我们受过形式逻辑训练的人都知道,里面的词可以换位,正确的换位能够保持推理的价值不变,结论仍然是正确的。那么换位有很多种方式,换来换去有各种组合,加上肯定判断和否定判断,你在肯定的情况下和在否定的情况下换位,情况都有所不同;再加上一个因素就是全称判断和特称判断,在这两种情况下换位又不同;而所有这些因素交织起来又有更多不同,这就越来越复杂。亚里士多德的精力就放在了这些上面,像这样的多种因素交织在一起,我们要把它理清楚,怎么办?最后他算出来,考虑到所有这些因素,兰段论可能的形式有一百多种形式。但同时他又发现,这里面有很多是错误的,其中只有二十四组是成立的,能够成立的每一组他称之为〃式〃,所以三段论式总共可以分为四个格和二十四个式。当时亚里士多德提出来只有三个格,后来的人把他补充了,说其实还有第四个格,总共有二十四个式,这就使它更为完善了。但是所有这些式和格均可还原为第一格,所以第一格可以反过来检验三段论是否立,成为了三段论正确与否的一条标准。所以当你用其他的格和式的时候,往往会把问题变得十分复杂;为了更清楚地说明它的正确性,或者说看出它到底是对还是错,我们有一个办法,就是把它还原为主段论的第一格,看看它到底不对。如果一还原马上就清楚了,那就可以肯定这是对的或者错、的。因为第一个格是最清楚的,所以你一还原就能检验其他兰段的形式是否成立。比如说〃所有的人都是有理性的,苏格拉底是人,所以苏格拉底是有理性的〃。这是最简单的第一格形式,甚至你对的是一个白痴,你给他这样讲,他也会点头,一看便知,是最明的。
如果是其他的你转来转去就不一定明白了,所以你要寻求一技巧把它还原为这样的三段论式。三段论的四个格是被科学证明的,在科学上运用十分广泛,它表达了演绎推理具有一种必然性。也即是说,你给了我这样的一个识前提,我就可以根据这个前提推出其他的知识,其他的知识当然包含在这个知识里面,但是如果不经过推理我可能就发现不出来。经过推理就能举一反三,有一个知识给了你,你就很快能够推出别的识,所以它非常有用。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演绎推理:一个大前提加上一个小前提,你就可以演绎出你所耍的结论,它用得十分广泛。亚里士多德确立了这种推理所运用的规则,第一规则就是:一三段论不能多于三个名词,这就是我们刚才讲的多于三个名词就会犯四名词错误。四名词错误就导致要么前提和结论根本不相干,要么就是偷换概念,把两个不同的概念当成一个概念了,这就是四名词错误。第二规则就是:前提之一必须是肯定判断,大前提和小前提你不能全是否定判断,否则你就推不出任何东西来。大前提、小前提要么全是肯定的,要么至少其中一个是肯定的,才能够推出结论来。第三个规则就是:必有一个命题是全称命题,没有一个全称命题你就不出一个必然结论,大前提和小前提里面必须有一个全称命题你能推出一个结论,你仅仅说有些什么、有些什么,那是无济于事的。比如说〃有些人是要死的,有些男人是人〃,那么结果会怎么样呢?推不出来一个结论。
你必须说,〃所有的人都要死的,有些男人是人,所以有些男人是要死的〃。所以我们在理论研究的时候,如果注意逻辑运用的话,就要寻求全称命题。我曾经讲到和武汉大学的郭齐勇院长t讨论问题的时候,他说,〃你对中国哲学不要去追寻什么全称命题,在中国哲学里面你要非常谨慎,不要下全称判断。〃我说〃如果不下全称判断,就没有理论意义。〃如果你说的都是〃有些〃怎么怎么样,〃某种情况下〃怎么怎么样,你说了很多这样的话,但全都近乎废话,没有必然性的意义,顶多有统计学上的意义。在逻辑上说就是,在前提里面必须有一个全称命题,才能推出结论,这个结论才有必然性。
第四个规则就是:全称结论的两个前提都必须是全称的,如果你想得出一个全称结论,那它的两个前提都必须是全称的。第五个规则是:如果你的结论是一个肯定的结论,那么你的两个前提都必须是肯定的。这是五个三段论推理的逻辑规则。前面讲的都是证明的三段论,除了证明的三段论以外,亚里士多德还提出了另外一种兰段论一一辩证兰段论。辩证兰段论就不要求前提是必然的,只要求前提是或然的。一般来说,如果兰段论的前提是假的,那肯定推不出真命题;三段论并不能推出这个前提是真的,但是它要求你的前提是真的,然后才能进行科学证明。所以,一个三段论的前提必须假定是真的。相较而言,辩证的兰论不要求这个,你这个前提可以是可能的,不一定实有其人、实有其事,只要可能有这个前提,我也可以根据这个进行推论。那么这样的推论往往导致一种〃二律背反〃。
当然〃二律背反〃这个词亚里士多德没有说,是康德后来说的。康德说,这样一个推论往往可以推出两个完全相反的推论,并且双方都合乎逻辑因为它的前提是或然的,它可能有也可能没有,你从可能有这个角度提出一个命题、推论,我也可以从可能没有推出一个推论,那么这两个三段论可以完全相反,这当然就是〃二律背反〃。所以辩证兰段论往往推出两个相反的三段论,相对立、唱对台戏。你提出一个推论,我就提出另外一个推论和你唱对台戏。所这样的推论并不是要证明它的一个结论,形式上是要证明它的结论,实际上是要检验它的前提,这个是很重要的。就是说辩证的推论实际上是为了检验它的前提,因为我提出一个推论,他又提出一个相的推论,那么我就要考虑这个前提了。恰好由此我就可以看出这个前提的不可靠性,促使我去寻求一个可靠的前提。这个有点儿类似于柏拉图的辩证法,即从矛盾命题中寻求一个〃通种〃。所以它叫做、〃辩证的〃推论、〃辩证的〃三段论。前面我已经讲到了柏拉图,他的辩证法是一种最高的思维方式、一种最高知识,它高出理智,是理性性比理智更高,理智一般是从一些公理出发来进行推论,比如说几学。几何学是从公理出发,公理是不需要讨论、证明的,是假定为真的;而理性的辩证法恰好就是要对这些公理进行怀疑、证明,它专门探讨那些在理智中不加怀疑的东西。
那么亚里士多德的辩证推论恰好也是符合柏拉图这样的一种辩证法的,它检验前提的真实性。但和柏拉图不同的是,柏拉图把理性看成是最高的知识,在亚里士多德这里并不是最高的知识,它只是一种辅助的手段,真正的知识还是那证明兰段论所推出来的知识,那才是可靠的知识。其实在辩证兰段论里面也包含一种推理,那就是归纳推理。归纳逻辑我们今天探讨得也很热烈。归纳推理、归纳逻辑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也是辩证的推理,因为归纳推理的前提也是或然的,它是经验,是从感性出发,所以当然也是不可靠的。所以它和辩证推理有相同的结构,就是说,它也是从不可靠的前提出发。但是反过来看,它是一种科学探索的方法。它不像证明的三段论,这是已经确定的,从前提里面推出必然的结论。归纳法的前提是不确定的,它只是一种探索、试探、不完全归纳。真正的归纳是不完全归纳,这种归t纳没有一种必然性,只有一种或然性,你归纳的知识举例子举得多,它也只具有或然性。但是不是它就完全没有用呢?也不是。亚里士多德认为,这是一切学术研究的基础,因为它是探索。人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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