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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弹水浒-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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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马上相信了;潘巧云倒打一耙,他也马上回心转意了;石秀再次支招,他又同意了。毫无自己的原则。 
杨雄这么做,其实正是他用情至深的表现!他的内心是深爱潘巧云的,所以他不愿意,也不希望石秀说的是真的。当潘巧云栽赃陷害的时候,按照杨雄对石秀人品的了解,他绝对应该相信石秀,但是为了家庭团结,他只能牺牲石秀: 
杨雄听了,心中火起,便骂道:“‘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这厮倒来我面前又说海和尚许多事,说得个没巴鼻。眼见得那厮慌了,便先来说破,使个见识。”口里恨恨地道:“他又不是我亲兄弟,赶了出去便罢。” 
杨雄对于这件事,表现得实在不像平日为人。石秀诉说奸情,杨雄怒发冲冠,当时就要杀人出气。当潘巧云诬告成功的时候,杨雄的表现出奇冷静,只不过是骂两句“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决定“赶他出去便罢”。前后表现,大相径庭。 
所以说,其实杨雄很清楚他们两个孰是孰非,只不过为了爱情,他选择了忍气吞声,他只寄希望于潘巧云以后不要再犯错误了,对于之前的一时糊涂,他可以既往不咎。石秀虽然是铁哥们,说不得,也只有委屈一下了。 
然而杨雄算错了一件事情:石秀是个认真严谨的偏执狂,认准的事十头牛也拉不回。他自己可以受委屈,但不能见大哥吃亏。所以石秀连夜杀了裴如海,表明自己的清白。 
如此而来杨雄再也不能装糊涂,按照杨雄的本意,休了潘巧云便是。但是当三方会面的时候,杨雄架不住石秀的从中挑拨,“偷情已经是十分丢脸的事了,更何况偷的还是一个和尚”!杨雄再也无法包庇,只能将潘巧云和侍女迎儿杀了了事。 
不知道杨雄下手的时候,心头有没有涌起一股悲哀。 
         梁山第一情种:九纹龙史进 
梁山第一情种:九纹龙史进 
史大郎是第一个出场的好汉,我对这个人物一直相当喜爱。史进不仅是个帅哥,而且武艺出色,诗词艺术也颇具水准。 
史进是个热血青年,施耐庵没有将他当作主要人物来刻画,我一直深深引以为憾。小说前期的史进,只关心武术方面的事项,对于男女感情,几乎一片空白。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他上了少华山,落草为寇为止。 
史进上了少华山以后,受到朱武等人的影响,慢慢开始接触男欢女爱,和山东东平府一名叫作李瑞兰的娼妓产生了感情。 
宋江攻打东平府,史进相当高兴,因为他可以和这个风尘知己长相厮守了。宋江差郁保四、王定六两人下战书,被东平都监董平打得屁股开花。史进站起来发言了―― 
只见九纹龙史进起身说道:“小弟旧在东平府时,与院子里一个娼妓有交,唤做李瑞兰,往来情熟。我如今多将些金银,潜地入城,借他家里安歇。约时定日,哥哥可打城池。只等董平出来交战,我便爬去更鼓楼上,放起火来,里应外合,可成大事。”宋江道:“最好。”史进随即收拾金银,安在包袱里,身边藏了暗器,拜辞起身。 
史进本想立功受奖,顺便将自己和李瑞兰的关系公布,所以他去的很开心。但是史进不是吴用,吴用知道,卖唱人家绝对靠不住!(不知道吴用是否有“前车之鉴”,按照他的地位,一直没有结婚,是否在“情”字上吃了大亏?此事无从考证,遂成为《水浒》一桩疑案) 
史进是个至诚君子,一进李家大门,就一五一十交代来龙去脉: 
李瑞兰引去楼上坐了,遂问史进道:“一向如何不见你头影?听的你在梁山泊做了大王,官司出榜捉你,这两日街上乱哄哄地说,宋江要来打城借粮,你如何却到这里?”史进道:“我实不瞒你说:我如今在梁山泊做了头领,不曾有功,如今哥哥要来打城借粮,我把你家备细说了。如今我特地来做细作,有一包金银,相送与你,切不可走漏了消息。明日事完,一发带你一家上山快活。”李瑞兰葫芦提应承,收了金银,且安排些酒肉相待,却来和大娘商量道:“他往常做客时,是个好人,在我家出入不妨;如今他做了歹人,倘或事发,不是耍处。”大伯说道:“梁山泊宋江这伙好汉,不是好惹的;但打城池,无有不破。若还出了言语,他们有日打破城子入来,和我们不干罢!”虔婆便骂道:“老蠢物,你省得甚么人事?自古道:‘蜂刺入怀,解衣去赶。’天下通例:自首者即免本罪。你快去东平府里首告,拿了他去,省得日后负累不好。”李公道:“他把许多金银与我家,不与他担些干系,买我们做甚么?”虔婆骂道:“老畜生,你这般说,却似放屁!我这行院人家,坑陷了千千万万的人,岂争他一个!你若不去首告,我亲自去衙前叫屈,和你也说在里面。”李公道:“你不要性发,且叫女儿款住他,休得‘打草惊蛇’,吃他走了。待我去报与做公的,先来拿了,却去首告。” 
史进不知道人性险恶!他以为凭自己的关系、礼物和感情,可以打动李瑞兰的心,但是老狐狸吴用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预料的结果丝毫不差。史进为他的真诚付出不小的代价:被痛打两百大板,而且受刑部位是大腿而不是屁股,疼痛可想而知。但是史进是个硬气的好汉,面对老虎凳辣椒水,楞是抵死不招,人品比白胜高尚不知多少倍。 
史进比安道全深情的地方在于他的想法:安道全顾忌自己的身份,对于三陪女情妇李巧奴,只想占便宜,不想负责任;史进却不管这些,能够坦诚相待地对李瑞兰说:“明日事完,一发带你一家上山快活。”他所承诺的是带李瑞兰“全家”去快活,而不仅仅针对李瑞兰一人而已!要说梁山百八好汉,真正用情至深的,也唯有史进而已。只可惜李瑞兰辜负了史进的一片心意,最终也只落得身首异处了事。 
现代武侠小说中,有个人物能和史进相媲美,他就是金庸小说《书剑恩仇录》中的红花会二当家“追魂夺命剑”无尘道长。无尘道长也是个情圣,当年为了心爱的官家小姐一句话:“你要爱我就斩一条手臂送给我。”无尘道长此时变成无脑道长,一言不发就砍下自己的左臂。可惜这只是个陷阱,官家小姐一声招呼,埋伏已久的捕快顿时将重伤的无尘绑了个结结实实。红花会救了无尘后,夺了官家小姐给无尘,大家都在想:要么杀了她,要么娶了她。但是无尘做了谁也意料不到的事:叹气后放了她。既然不爱,何必强求? 
无尘是个现代武侠人物,相对比无尘,史进没他那么伟大,当宋江破了东平府以后,史进毫不犹豫杀了李瑞兰全家――怨不得史进,他已经尽力了。 
史进因他的举动,毫无疑问获得“梁山第一情圣”金腰带。 
梁山好汉,并非个个是冷血动物,他们有感情,也懂感情,只是这种行为在强盗团体中看来,是比较不上台面的,所以多数人将自己的感情深埋在心底没有表现出来而已。在那个动荡不安的社会,生存是第一需求,春花秋月终究是有钱人的游戏,当大家为温饱工程终日劳碌的时候,即便有感情,也显得那么微不足道。其实《水浒》完全可以写成一本铁血与柔情并重、战争与和平同生的巨著,只是考虑到施耐庵所处的那个年代,要实现这个愿望实在是遥不可及罢了。 
         战争与和平 
战争与和平 
《水浒》是一本介于传统演义小说和旧派武侠小说之间的文学巨著,既然是演义类武侠小说,就难免有血与火交融的宏大场面,而且战争此起彼伏,交替出现。 
从第一回史大郎率先出场到七十回百八英雄聚义,战斗贯穿全剧始终,男人天性就是喜欢和崇尚战争的,正如女人生来好装扮自己。生于和平年代的我们,既然无法满足金戈铁马的梦想,只能将爱好转移:男性多数喜欢看激烈的世界杯足球赛,这正是应证了一句话“足球是和平年代的战争”! 
《水浒》中大大小小的战争、战斗乃至于仇杀斗殴,不计其数。本篇着重讲聚义前晁盖和宋江领导的大型战役。 
先说晁盖,如我在《晁盖篇》所说,晁天王可以做我们的好朋友,但是绝对不是一个优秀的领导。晁天王年过不惑,由于一直单身,竟然依旧青春焕发,属于热血男儿一类。热血男儿给我们的印象,多数是冲动大于理性,而晁天王正是这么一种人。 
七星劫了生辰纲,事发逃难于石碣村,济州观察何涛率领五百捕快兴师问罪,七雄倚靠天时地利和水军优势,打赢了开篇第一仗。但是此仗晁盖和吴用基本没有参与:三阮率领水军伏击;公孙胜利用天气预报迎风放火,晁盖只是大声吆喝加油助威而已。 
上了梁山后,爆发了著名的“逼宫战役”,然而此次战役,立头功的是林冲,其次是吴用,依旧没有晁盖什么事。 
江州劫法场是晁盖领导的规模最大、参与人数最多、影响最深的战役。这一仗,晁盖尽遣精锐,大闹江州城,火烧无为军,从而将梁山知名度扩大到全国范围。然而晁盖差点为他的疏忽付出昂贵的学费――他没有安排断后的路径!一行人跟着莽夫李逵乱走直到江边,面对前有堵截后有追兵的情况,一筹莫展,要不是张顺率领揭阳镇水军及时前来接应,梁山好汉难免全军覆没。可以说,这一仗虽然胜了,但是侥幸的成分很大。 
晁盖这个人,对自己过于自信,我们看到,江州一战,吴用、公孙胜两名军师,他一个也没带。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攻打曾头市,晁盖带了二十个头领远征,但是依旧没有带吴用、公孙胜、朱武三名参谋长中的任何一名!而这次,晁天王的运气就不那么好了,中了“无间道”,惨死在史文恭箭下,成为聚义前唯一一名牺牲的高级将领兼领导人。 
晁盖不是个优秀的战争指挥员,宋江也不是。宋江领导的战争,虽然最终都胜利了,但是过程相当曲折,运气占了很大比重:有些是先输后赢,譬如三打祝家庄、大破连环马;有些得贵人相助,譬如攻打高唐州、乔装破华州;有些是下属建功,譬如呼延灼诈降关胜、青面兽游说索超;有些是陷阱立威,譬如绊马索捉董平、护城河陷张清;有些是里应外合,譬如时迁火烧翠云楼、人质大闹曾头市等等。 
宋江比晁盖能笼络人心,运气也好得多,一直到百八英雄聚义,他都有惊无险地度过种种难关,不得不说厚黑专家的本事,岂是热血青年所能比拟的! 
梁山大团圆后,由于实力已经隐隐和大宋政府分庭抗礼:将军一百零八人,士兵近十万。所以包括陆战两败童贯、水军三胜高俅,都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因为宋末禁军本来就是一支豆腐军,不足为惧。征大辽完全是虚构,抛开不提。但是南征方腊可是真刀真枪的试金石,正所谓实践出真知,同样是以贫苦农民为主的起义军,双方实力就不相上下,宋江虽然最后也侥幸胜利了,但也付出了极大的代价:梁山好汉十去其八,伤亡惨重。 
所有战役里面,我想详细表述的是攻打曾头市一战。因为这一仗是唯一一场晁宋两位指挥员都参与的战争,是聚义前唯一一场有梁山将领死亡的战争,是唯一一场枪口朝外的对敌战争,同时也是确立宋江――梁山新一代领导人身份的战争!意义可谓重大! 
曾头市位于凌州西南,具体方位不详,但是离梁山路途遥远――宋江让神行太保戴宗刺探军情,戴宗去了四五日方回来,按照戴宗日行八百里的平均速度,曾头市大约离梁山直线距离一千里左右,可以说,在交通不便的古代,两地书信来往,快马需要两天。 
梁山和曾头市之间的梁子,起源于一匹马:照夜玉狮子马。 
宋江同众好汉军马,已到梁山泊边,却欲过渡,只见芦苇岸边大路上,一个大汉望着宋江便拜。宋江慌忙下马扶住,问道:“足下姓甚名谁?何处人氏?”那汉答道:“小人姓段,双名景住;人见小弟赤发黄须,都呼小人为金毛犬。祖贯是涿州人氏,平生只靠去北边地面盗马。今春去到枪竿岭北边,盗得一匹好马,雪练也似价白,浑身并无一根杂毛,头至尾,长一丈,蹄至脊,高八尺。那马又高又大,一日能行千里,北方有名,唤做‘照夜玉狮子马’,乃是大金王子骑坐的,放在枪竿岭下,被小人盗得来。江湖上只闻及时雨大名,无路可见,欲将此马前来进献与头领,权表我进身之意。不期来到凌州西南上曾头市过,被那曾家五虎夺了去。小人称说是梁山泊宋公明的,不想那厮多有污秽的言语,小人不敢尽说。逃走得脱,特来告知。” 
梁山上跑的最快的首推戴宗,但是四条腿的照夜狮子马比戴宗还要更胜一筹,日行千里,宋江不能不动心。况且这马还是遥远的金国王子的专用驾乘,属于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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