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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当代小说、散文精选集-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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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香糖就掉出来。我们手拉手挤上车,在第四十九街和第六大道出来,老宗带我们去一家药房,坐在长柜台前的无
背旋转椅上,叫冰淇淋吃,或吃热狗和可乐。我们也到一家自动餐厅,食品都摆在小玻璃窗台面的格子,想吃什麽
就在窗边投下硬币,窗子自动打开令人取出食品。妈妈觉得不好意思自己当众取柬西吃,所以她先坐下来由我们替
她拿。爸爸则觉得这种餐厅妙极了。
    我们到无线电城最高一层楼,大概是八十几楼,俯瞰下面的街道,汽车和人都小得像玩具一样。我们去庞大的
音乐厅看电影和舞台表演,欣赏那班叫做Rockettes 的舞女跳大腿舞,挥著大腿踢来踢去,非常整齐好看。
    在时报广场有许多吸引游客的小店,爸爸喜欢带我们进去,买票可以看「有尾巴的男童」、「蓄胡须的女人」、
「连体挛子」、「痴胖女人」、「侏儒」等等。现在美国重视人权,不再有这种秀,而痴胖的女人处处可见,不必
买票。
    我们的生活完全改变了。我们不再有佣人,一切自己做。妈妈买菜烧饭,姐姐帮忙。每天早上我七点起来,走
到门口拿牛奶、报纸进来,然後收拾房间,揩拭椅桌。姐姐做咖啡,烤面包,炒鸡蛋,妹妹负责倒烟灰缸。爸爸对
擦皮鞋很起劲,他站在路上仔细观察擦皮鞋的黑人小童怎样把皮鞋擦得发亮,然後教我们怎样在鞋上抹油,用条软
布劈劈啪啪地擦,他的手势就和街口的小童一样,摔出来的鞋和小童的一样光亮,他得意得不得了。他对什麽都有
自己一套理论。他说,在浴缸里洗澡之後顺手用水抹一下澡缸,便不会留下圈子。他也起劲地这麽做。
    妈妈请了个黑种女人每星期来一次大打扫和洗烫衣服。这女人的皮肤黑得发紫,有一张可怕的大嘴巴。她名叫
Stella,即小星星,我们认为她比较像个小猩猩。她一来到,我们就闻到她一股骚味,像洋葱和汗酸混在一起的味
道,那比周妈的狐臭强烈多倍。她洗澡房和厨房时用一种极难闻的氨水,迫得我们只好憋住气才敢进去。谁也吃不
消小猩猩,只有妈妈说她喜欢间氨水的味道。妈妈总是烧特别丰富的午餐招待小猩猩。「喔,太太,中国饭真好吃,
我不要吃美国饭了。」小猩猩说。但是妈妈做西餐时,小猩猩照样风卷残云地吃下去。
    11。 文化震撼
    一九三七年初,姐姐入一家私立中学,我和妹妹入Ethical Culture School,那是私立小学,我入五年级,妹
妹入一年级。校长董事和校长都读过《 吾国与吾民》 ,她们欢迎我们入校就读,免付学费。
    我们很幸运。现在,中国人在美国的形象是好的,大多数是受过高等教育,收入胜於其他少数民族的。在三十
年代,中国人被严重歧视。原来自从十九世纪初叶,来美国的中国人是被押来做白人不肯做的苦工的「猪仔」。他
们来建筑铁路,开矿。那是因为在一八四三年,中国被迫五口通商之後,许多内地人由於太平天国之乱,逃到港口
找工作。外国船来到这些港口时,船主和经纪人便大量和难民签契约,把他们送到各地做苦工,像非洲人被卖到新
大陆做奴隶一样。在美国的「苦力」在劳动多年之後,可以赎回契约,留下来自由生活,但不准入籍,也不准接眷
过来,更不能在法庭作证控告白人。像这样的猪仔越来越多,美国自认为有黄祸之虞,在一八八二年通过「排华法
案」,禁止华工入境。
    到了一九三O 年代,这些华人绝大多数是在中国饭馆里工作,要不然就是在洗衣店里洗烫衣服。中国人的形象
是留辫子,抽鸦片,迷信,好赌,怯懦的动物,白人根本不把他们当人看待。大多数的小孩都会唱一首侮辱中国人
的歌:
    Chink Chink , Chinaman , sitting on a rail,Along comes a white man and cuts off his tail ……
    其实,那时在美国的华人都已经不留辫子了。
    但美国当然也有受过教育的人,知道中国有优秀的文化。《 吾国与吾民》 对宣扬中国传统文化有大作用,而「
若干浅识的西方人则知有林语堂而後知有中国,知有中国而後知有中国灿烂的文化」。(中国时报社论,一九七六
年三月二十八日)
    我不平凡的父亲给我们报名的时候,给我们取了古怪的名字。他不给我们取英文名字,因为他认为中国人不要
有英文名字才好。但是我们的中文名字洋人叫起来不顺口,所以他给姐姐(乳名阿丽)取名Adet,我阿No变成Anor,
而妹妹就叫Meimei。 我非常不喜欢我的新名字,我多麽希望做个普普通通的学生,样样和别的小学生一样,我不愿
意与众不同。但与众不同,好像是我们一家人的特徵。
    在美国,好像老小姐特别多。在觉民小学的先生都是二十多岁的,在这里的学校,老师们几乎清一色是老小姐。
教五年级的吉凌翰小姐大概五十多岁,一张圆扁的脸,抹著白粉,金丝眼镜遮不住双眼下的两个大泡。红头发,灰
黄的牙齿,若说我见到她时不怕是假的。
    班里有二十多个男女学生,大家好奇地看我,我猜想他们在想,「怎麽来了个中国学生?」我在想,「不知道
他们讲的话我听得懂吗?」第一课是英文,教的是所有格符号的用法,如A boy's shoes。A girl's coat。这个我在
觉民三年级已经学过了。我松了口气。休息的时候,同学纷纷议论我,有个男孩索性跑到我面前,从头到脚把我看
一遍,好像我是动物园里的怪兽。过几天,我们比较熟了,他们就问,你抽鸦片吗?中国人也会伤风吗?中国有桌
椅吗?你是用敲鼓棍子吃饭的吗?你吃鸟巢吗?你为什麽没有裹足?你的眼睛为什麽不是向上翘的?中国有汽车吗?
你为什麽不留辫子,你为什麽不戴碗帽?你为什麽不穿睡衣在路上走?我被他们问得好难过,回答也不好,不回答
也不好,不知道如何为自己辩护。我只好记住爸爸对我说的话「外国人的文化和我们的不同,你可以学他们的长处,
但绝对不要因为他们笑你与他们不同而觉得自卑……无论如何,在外国人面前不要怕,有话直说,这样他们才会尊
敬你。」
    我决定快点学好英文,好为自己辩护。好在这个学校没有考第一名第二名那种制度,所以我虽然英文赶不上同
学,却不觉得有上觉民小学时那种压力。
    学校里花样很多,不像在觉民,整天坐在教室里上课。在舞蹈班,学生要赤著脚,听音乐,「自我发挥」,我
从来没有当众露过赤脚,很不自在。听了音乐也不觉得要发挥什麽,只好随便摆来摆去,表现很差。我最不喜欢的
是上体育课,那些身材比我高大许多的女同学扔起球来,其力气之大我从没料到。她们叫我接球时,我感到好像一
块石头向我飞来,我不但不接,索性蹲下来,整个人缩成一团,用手蒙著头不敢看。同学们有的骂我,有的笑。
    放学回家,我把从学校带回来的书给爸爸看,他在生字旁边用钢笔注明意思。吉凌翰小姐发现之後,怒目说,
「从图书馆里借出去的书不许在里面写字,你知道吗?」我根本不知道那是图书馆的书。「这些字是谁写的?」她
又问。「是我父亲写的。」我低声说。她看了再看,大概没有发现什麽错误,便说,「以後不许再在公家的书里写
字了!」我被她责怪,脸胀得通红。回家告诉爸爸,他倒不当一回事,一笑置之。
    后来我慢慢发现,吉凌翰小姐其实是个很慈祥的老师,她很照顾我,但是她嫌我在课堂里不发表意见,她所发
的问题有时我明明知道答案,也不举手争著要回答。这和我们中国传统教育有关,我们总觉得要含蓄一点才好。考
试之後同学问我成绩如河,我总是弄虚地说,「不怎麽好。」虽然我的成绩还不错。「噢,太可惜,下次你会考得
好一点。」好心的女同学会说。我觉得她们天真幼稚,我有一种被移植他乡苍凉无依的感触,很不能适应。
    我把在学校的种种感觉告诉爸爸。他解释说,中国人的美德是静的美德,主宽主柔,西洋人的美德是动的美德,
主争主夺。中国人主让,外国人主攘。外国人主观前,中国人主顾後,这从英文aggressive一字可以见到。这字是
指「攻夺」、「侵伐」,看来似是不好的字面,但是洋人用起来倒是称赞某人的进取心。下次你考试成绩不错,不
必谦虚,就向同学吹牛一番好了。
    下午三点就放学,父母亲带我们去中央公园,爸爸很起劲地教我们穿有轮溜冰鞋溜下小坡,就像他在上海教我
们骑自行车一样。我们也在中央公园的人造湖上划船。我渐渐发现,美国人做事有许多和我们恰巧相反。我们划船
时面向前,他们背向前。我们吃饭时最後一道是汤,他们先用汤。中国人爱吃鸡腿,他们以鸡胸为贵。我们写字从
上至下,从右到左,他们的字横写,从左至右。我们说、写姓名时先姓後名,他们先名後姓,写信封地址我们先写
国家,城市,街道,号码,才写收信人的姓名和称呼。他们完全相反。我们习惯晚上洗澡,他们早上冲凉。论一个
少女好不好看,我们指脸,他们指身材。上绘画班时我画了主题之後不加什麽背景。老师说,你要填满纸头呀,不
要留这麽多空白!原来她教的是西洋画,而我不知不觉受了国画影响。
    我交了几个比较斯文的女朋友,有时她们请我到她们家里去玩。她们大多数都在公寓里养狗,而且不断地和狗
讲话,我觉得非常好笑。
    我们在所住的旧楼里也交了些朋友。有个肥胖的老太婆看见我们就自我介绍。「哈罗,我是阿当太太,你们是
那里人?」
    「我们是中国人,」妈妈说。
    「太好了,」阿当太太说,「我热爱中国人!我家里就住了个北京人,叫做宋先生。他现在上学去了,下午请
你们过来喝茶,他会很高兴遇见你们。他很想家。我是尽量使他适应这里的生活,我从中国餐馆买春卷回来给他吃,
但是那一定没有中国人家里做的好吃。」
    我暗笑。美国人以为中国人每餐都吃春卷,因为他们到中国餐馆一定叫春卷。
    「那麽以後请你和宋先生过来尝尝我烧的中国菜,」妈妈客气地说。
    「宋先生一定会很高兴,」阿当太太说,「我遇到他的时候他才可怜呢,他是个无家可归的北京人,瘦得简直
是皮包骨,全身是跳蚤。我带他去看医生,医生指导我要给他吃什麽滋补的食品,我细心照顾他,慢慢才把他养好。
现在他是个英俊的青年,明眸皓齿,精力充沛,非常淘气。」
    「他住在你家有多久了?」妈妈问。
    「一年了。我承认,我宠坏他了。他当然有自己的床,但是我一灭灯,他就跳到我床上,钻到我身边,呵呵呵,
太热情了!」
    我们都不敢露出什麽表情。阿当太太大概看出我们尴尬的样子,脸上堆起胭腆的笑容解释说,「自从阿当先生
撒手人间,我感到很寂寞,宋先生帮我打发时间。」
    「宋先生上什麽学校呀?」妈妈快点打岔说。
    「训练班。他有许多规矩要学。第一是绝对服从我。好吧,下午四点来我家喝茶!」
    回家,爸爸说,「一定是个断了官费的留学生,三日不吃饭,什麽事都敢干,变成老太婆养的面首。这无耻的
家伙!下午我不去!」
    妈妈说,「去是要去的,大家是邻居,迟早会见面。」
    下午四点,我们一按门铃,阿当太太就开门。
    「欢迎,欢迎!宋先生已经回来了!」
    她引我们到客厅坐下,便高声唤呼,「宋先生,客人来了!」
    宋先生摇摇摆摆地跑来,龟壳脸,眼睛发出金色的光,宽大的耳朵,内陷的鼻子,披著一身杏黄色的长毛。
    「宝贝,来到妈妈的怀抱!」阿当太太说,敞开双臂,宋先生一跃跃到她的怀里。「妈妈的宝贝!对客人说哈
罗!」
    「汪汪!」宋先生向我们吠。
    我们几乎笑破了肚皮。阿当太太端出茶点招待我们,宋先生也有他的一份奶油蛋糕。
    「狗爱啃骨头,」爸爸笑完之後说,「你给宋先生骨头啃吗?」
    「不,我怕骨头哽住他的喉咙,不给他。但我给他一根牛皮做的骨头啃,那比较安全。」阿当太太又告诉我们,
她不要宋先生交女朋友,所以把他阉了。
    回家之後我们又笑个不停。「这条狗命算是不错,」妈妈说,「在中国的狗吃什麽奶油蛋糕!」
    「可惜是个太监!」爸爸说。
    姐姐说「阿当太太把自己称为狗母,但是美国人骂人' 狗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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