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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的天堂-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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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忘了所有烦心
  我把你紧紧拥入怀里
  捧你在我手心
  谁叫我真的爱的就是你
  在爱的纯净世界
  你就是我唯一
  永远永远不要怀疑
  我把你当作我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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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形影不离
  我大声说我爱的就是你
  你就是我唯一
  我唯一爱的就是你
  我真的爱的就是你
  ……
  老哥按了repeat键,我们连续听了五遍,紧紧相拥,一言不发,车里浓情弥漫。
  那种感觉真是神奇,那样的浪漫真是动人。
  
浪漫,是爱最美的表达(2)
其实,浪漫有时只是当别人都在干某件事的时候,你别出心裁地干了另外一件事。比如,早晨当大家还在睡懒觉的时候,你和爱人踏着晨雾去爬山,去听鸟叫。
  不久前的一天,我们一觉睡到大天亮,突然感觉很满足,似乎不用再睡了。老哥说:“我想起来去听鸟叫。”于是我们去爬燕晗山,我们舒展着四肢,偶尔来几个跳跃动作,气喘吁吁地来点小跑步。听小鸟一路欢叫,看杜鹃一路盛开。
  晨雾笼着一个个银发苍苍的老人,他们有的倒退着向我们走来,有的在树下打着太极拳,有的跳着扇子舞,有的边说笑边踢着毽子。我们很高兴地发现,我和老哥是整座山上最年轻的一对“老人”。
  早餐的浪漫,有时只是意味着换个地方,换点装早餐的餐具。同样的早餐,在床上用托盘装着吃,或者坐在阳台上吃,味道和平时大不一样,因为浪漫作了佐料,爱成了主食。
  有时,我和老哥会在我们家开满勒杜鹃的阳台上吃早餐。我在阳台的木地板上,铺上软软的线毯,毯子上放两个小抱枕,我和老哥对坐在抱枕上,中间放着一个大托盘,托盘里用漂亮的手掌形的红色碟子,装着两只用橄榄油煎好的鸡蛋,方形的小花碟里放上一分为二的火龙果,两杯牛奶,四片面包,还有一份老哥喜欢的报纸。
  我和老哥就着灿烂的阳光和盛开的花,在阳台上,边看报,边吃早餐,边愉悦地说点什么。
  有时候,老哥也会来点小创意,端着装满早餐的托盘来敲门:“ROOMSERVICE,ROOMSERVICE(客房服务)”。我一听,翻身爬起,大笑着说:“先生,我没叫餐呀?”
  如果是在周末,或者并无要紧事,早餐之后,我们会喝喝茶,听听音乐,看点画报,或者翻翻自己喜欢的杂志,让心情放松,放得很松很松。
  浪漫午餐的花样就更多了。
  和自己的爱人共进午餐,本身就是一件浪漫的事。有时,我和老哥只是一起吃个快餐,但两个人就可以多吃几样菜,你夹点菜到我碗里,我夹点菜到你碗里,温馨就来了;有时会约好去湘菜馆狂吃一顿,辣得热汗直流,相视大笑的样子,很好玩;有时,阳光正是我们所喜爱的那种,那就会共进阳光午餐;也有奢侈的时候,当海浪亲吻礁石时,当波光在太阳下跳舞时,当海风清爽地吹过来时,我和老哥轻轻碰着杯,那种情景,是醉人的浪漫,人生至少应该有一次吧。
  老哥常和我共进午餐,他说:“我最喜欢跟你吃饭了,没有任何目的,没有任何压力,可以什么都不说,也可以什么都说。”
  浪漫的方式很多,怎样浪漫并不重要,给点心情宠爱自己和爱人,这就是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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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刻,有爱人就好
午后,如果想“偷得浮生半日闲”,如果又被阳光诱惑,想邀爱人晒晒太阳,或者喝杯咖啡,看看夕阳,快乐会放大N倍。事实上,你虽然偷走了半日,可时间并不会减少,任何人都不会有损失。地球离你半日,还很圆。
  有一个下午,我感觉一天的工作差不多了,就去离报社较近的别克·乔治咖啡厅喝咖啡,喝着喝着,抬头一看,老哥进来了。我一喜,待他坐定,马上打电话问他在哪里,他说:“正想打电话邀你来别克·乔治喝咖啡呢,你怎么刚好打过来了?”我说:“那我过来了啊。”不到半分钟,我神奇地坐到了老哥的对面,把他吓了一大跳。
  有时我不太想喝别人煮的咖啡,就央老哥回家煮咖啡:“没有一家有你煮的好,不如回家咱们自己煮。”老哥得了表扬,又省了钱,当然同意。
  于是,在某个下午,我们会从各自办公室直奔家里,用虹吸壶煮上两杯蓝山咖啡。作为特别助理的我,会恰如其分地放上了老哥喜欢的蓝调做背景音乐。
  还有的时候,老哥并无马上要办的事,就会来点小策划:“我们去西丽果场看夕阳吧,有湖,有山,有荔枝林,有玫瑰园,正好边散步边看夕阳。”这样的邀请,当然是诱惑。
  于是,在西丽果场的荔林里,在清澈见底的湖边,我和老哥手牵着手,漫步。在那个长满水草的草滩边,面水,看夕阳,直到红彤彤的太阳全部落入湖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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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夕阳无边无际地笼罩过来,湖水在眼前依次燃烧出各种颜色时,什么也不要管,不要管天边的云层有多变幻,身边的荔林有多迷离,远远近近的小鸟、蟋蟀是否要回家,这一刻,有爱人就好,什么也不要管。
  晚上,哪怕是在家吃着最平凡的晚饭,没准也能来点趣味和浪漫。
  有时,我们的晚餐是我和老哥合作的“家宴”,洗菜、切菜、做菜、准备佐料,这是一套流水线,如果两个人一起分工合作,可以让流水线又快又好地完成“家宴”工程。那种“夫唱妇随”或“妇唱夫随”的温馨,是最平凡的温暖,又是最难得的和谐,如果再各自吹捧一下,那成就感又得成倍计算了。
  还有的时候,我们会在家搞点小型擂台赛,老哥、我、贝贝大姐(我的大侄女)、二姐四个选手的晚餐挑战赛,或一人一个菜的拿手招牌菜大赛,都能把厨房变成紧张的竞技场。最后,评委们为了照顾自己撑得过圆的肚子,通常会忘了比赛结论,或者对比赛结论敷衍塞责一番之后,另择吉日举行决赛。
  而贝贝,作为最具有一锤定音资格的评委,总是摸着滚圆得像西瓜的肚子宣布:“今天是我最撑的一天。”作为本次大赛的结束语。
  浪漫,其实就是这么简单,就是这么美。它可以在一天当中的任何时候来到,可以在一年当中的任何时候来到。它不需要太多,却给我们很多。当我们感受到了那一刻,当我们记住了那一刻,那时候的爱,就丰满了自己的心,那时候的细节,就感动了灵魂,那时候的精彩就打扮了人生。
  那一刻,有爱人就好,那一刻,我们制造了天堂般的感觉。
  
我喜欢他?
我和老哥认识于一个浪漫的偶遇,不过显然没有浪漫到一见钟情。
  一面之缘后,在缘分的驱使下,我们开始了一周一个回合的通信。那时候,老哥在武汉,我在长沙,我们都在读书。那时候,没有任何比通信更先进的表达方式。不像现在,手机和电脑完全颠覆了等待的滋味。随时可以打电话、发信息、发E…mail、直接在网上聊天,还带视频,想见的人总是触手可及。
  我们只能算好彼此寄信的时间,一收一个准地从收发室拿到自己的信,然后编上号,马上写回信。我们借助传统的邮递员,而不是现在的数码符号,来表达着彼此。对善于书面表达的人来说,妙笔确实可以生花,而且写字可以涂涂改改,甚至撕掉重来,直到满意为止,所以,信上所表现的那个人,托想象力的福,可能要比实际的好得多。
  所以,几个月以后,一个晓雾朦胧的早晨,当老哥通宵坐火车穿越我的梦,来到我们宿舍外面时,原来设想一眼就认出他的情景,成了真正的想象。我站在宿舍楼门口,往站着好几个男生的“望爱坡”上看了好一会,才依稀辨认出老哥来。
  他站在那群男生中间,带着平常的眼镜,穿着平常的衬衣,平常的身影,平常的笑容。认出他的那一瞬间,我不禁在心里大叫一声:天啦,他怎么那么平常!
  我曾经想要高大威猛的男生,他能在我跌倒的时候,一把抱起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向医院,他能抱着我一口气转三百六十圈,他能让我骑在脖子上跳劲舞,他爱运动,体格完美,他懂艺术,有丰厚的涵养……我回忆着曾经的种种假设,心情复杂地带着老哥在校园里转着,七上八下地不知道要说什么好。
  那两天,我只是略带欢欣地尽着地主之谊,带着老哥在岳麓山、湘江一带流连,常常惆怅地偷眼看着他,心想,这位让我已经投入了不少心情,却显然并非我所愿的男生,他就是我的男朋友?
  我清楚地记得,那次送老哥去火车站时,离发车还有两个小时,我们在离长沙火车站最近的晓园公园候车。那天下着雨,我们坐在一个圆形的亭子里,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老哥那时候话不多,也不主动找话,更不会问我什么。
  他只是等着我来发问。当时酷爱疯玩的我问他:“会跳舞吗?”他笑着说:“不会”。问他:“会踢足球吗?”他笑着说:“不会。”问他:“会溜冰吗”他也笑着说:“不会”。我连续问了他五六样,他都笑着说:“不会。”我大叫一声:“天啦,你怎么连牛都不会吹。”
  在当时的我看来,那是多没面子的事,在一个女孩子面前,在自己喜欢的女孩子面前,居然什么都说“不会”,甚至都不会换一种方式回答。显然,老哥根本不会玩,更不懂什么是浪漫,我当时这么想。
  不过很奇怪的是,老哥完全不以为然。他波澜不惊地笑着,实话实说地答着,好像那说“不会”的人是我。他仿佛没看到我惊讶的表情,一点都没有顾及我的反应,也完全没有要迎合我的意思。他浅浅地笑着,一副很自在的样子,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模样。
  我一时无语,穿过雨帘,望着晓园里迷迷蒙蒙的一切。心想,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我喜欢他?
  这个看起来青涩涩的男生,这个当时看来像白水一样无味的老哥,在回到武汉之后,继续着他一周一个回合的信,继续把才情洋溢在信纸上。
  
我不知道把自己交给了谁
老哥不慌不忙地,一点一点地写着他的信,后来居然让我像喝白水一样,渐渐地习惯了有他,也渐渐形成依恋。
  1994年的暑假,老哥邀我去武汉玩。我没有买到座位票,在火车上站了好几个小时,到他们宿舍一冲完凉,就坐在椅子上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醒来时,我发现自己合衣睡在老哥的床上,他睡在隔壁空旷的宿舍里。他看我醒来了,就说:“你昨天太累了,在椅子上睡着了,我把你抱到床上去的,衣服也没脱,不知道睡得舒不舒服。”
  老哥见我有点犹疑的样子,补充说:“我就看了你一小会儿,我抱你过去的时候,感觉你就像一个玩累了的小妹妹,真的,一点邪念都没有。”我听后不好意思地笑了,觉得自己不免太“小人之心”。
  老哥后来欢快地做着“地主”,他带我去东湖,去磨山植物园。就像一个老哥领着小妹在游玩,他不急于表现什么,也不使出浑身解数赢得我的好感,那种感觉就好像我早就是他的了。甚至对于我的提议,他也会否定。
  那天,老哥带我去参观著名的黄鹤楼,我们坐巴士在长江大桥边下,我第一次看到了长江。虽然没有滚滚的江滔,水也就像黄河水一样黄,但那毕竟是我们国家的第一大江,是地理、历史、文学书里无数次写到的母亲河,我背过的有关长江的诗词,少说也有上百首吧。我有点激动,提议说:“我们一起走长江大桥好不好,走过去,再走过来,然后再上黄鹤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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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为这是个很有纪念意义、很浪漫的提议,没想到老哥说:“不好,桥上车来车往,全是尾气,再说天气太热了,你会很难受的,可能走到一半,你就想往回走。”
  我听了非常吃惊,我曾经有过很多古怪得多的提议,跟我一起玩的男生都会全盘接受,不会有任何折扣,没想到这个家伙,会拒绝我。我靠在桥栏杆上,看着浑浑噩噩往前涌动的江水,有点生气,有点乱。
  老哥不动声色地站在我的身边,静静地看着长江水,我用眼睛的余光望着他。他戴着一副有点老土的近视眼镜,穿着暗花的枣红色衬衣,一条土灰色的休闲裤。看不出他有多优秀,也不知道他有多少魅力。而且,他已经牵过我的手,还亲了我。虽然才见面的时候,不知道会牵手,牵过手后,不知道会亲吻。既然都吻过了,那不是把自己的人生都交出去了吗?我心乱如麻。
  “难道,从此就要和这个人过一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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