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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只如初见-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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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说的“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做舟”差不多意思。当然人家高手遣词造句要有技巧得多,不可以和咱们这种大白话比。
在这首诗里,李季兰用五古的笔法占去一半的篇幅,后半篇笔法陡变,于狭窄的境地中尽显才气,极尽变化,显示出她对自己才气的自信。陆昶《历朝名媛诗词》赞她:“笔力矫亢,词气清洒,落落名士之风,不似出女人手。”还是很中肯到位的评价。
史载李季兰“美姿容,神情萧散。专心翰墨,善弹琴,尤工格律”。我总爱琢磨她那个“神情萧散”是什么样的神态。是否就像张爱玲高昂着头的那张照片的感觉,带着二分傲然,三分落寞、五分萧索,三分眷恋、七分淡漠地睥睨这红尘。
我相信一流的才女,即使隔了千年时光,心智也是有共通的,身上流落的气息韵致,像老房子里留下的檀香木衣柜,总是高大沉厚的样式,何时打开来,都弥漫着淡淡香味,有恍惚相识的感觉。
李季兰久有才名,被德宗召见时却已年老,德宗一看,原来是个俊老太太呵,对她抚慰了一番,也就没什么别的想法了。李季兰于是在历史上落得个“俊妪”的雅号。我看这段故事忍不住笑,深深感叹还是张爱玲说得对——“还是出名要趁早啊,太晚的话,快乐也不是那么强烈了!”后来李季兰因朱泚之乱受牵连,又被唐德宗下令乱棍扑杀。想来很可悲。可能的话,女人的一生,还是不要和政治扯上关系。
传说人死前,她一生中经历的事,都会闪电般回放,不知在死前,李季兰回望这一生,想起的人是谁?那晚夜静更深,携琴上高楼,她的相思曲又是为谁而弹?
“至亲至疏夫妻”,我想了解她的曾经沧海,往事是怎样的一场烟梦?因为,这样思深情淡的话,不是修道可以修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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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
长安,没有鱼幼薇已经很久了——传说中五岁颂诗百篇,七岁出口成章,十一二岁便诗名盛播长安城的女诗童鱼幼薇。
不过,长安城郊的咸宜观里,多了一个鱼玄机。
大张艳帜的鱼玄机。
温庭筠走了,李亿走了,所有的男人都是林花谢春红,太匆匆。她这一生,似乎注定是留得住男人赏春,留不住他们为春停伫。
从一开始就是悲剧。悲剧,无论怎么也翻覆不出手心的,是宿命的棋子。人生是生死早限定的戏。
长长来路。命有玄机。
忆君心似西江水,日夜东流无歇时。
子安,我忆君,君共裴氏转江陵,可忆我?温庭筠,为什么你只愿收我为徒而不爱我,你可知,三年,大唐的桃花开了又谢。长安长亭,你走时我插下的柳,绿了又青。
流光飞舞。我青了黛眉,满了黑发,长了腰肢,还是等不到,你说那一个字。
温郎,我心底低低唤你温郎,这爱,不为人知,或者人人知,你故做不知,这一世,难道只有做你的女弟子,这样的福分吗?
你是我的师,授之于诗,不如授之于情。你可知我手植的那三株柳树叫——
温—飞—卿。
所以我跪在佛前想,到底是我不爱你们,还是你们不爱我?因你们不爱我,我寂寞得全身颤抖。我需要证明还有别人可爱我。爱虽败亡,我要证明还有被爱的能力。我不是被人遗弃在这道观的残花败柳。
我要!这全长安的男人为我癫狂,你看,曲江随水而下的桃花笺,是我尊贵的邀请,你们去捞,去争夺,我在这道观里静看你们。
〈你们,为我,疯!癫!痴!傻!贪!嗔!怨!怒!五毒不清,六根不静,七情已生,八风凌冽。
鱼玄机又醉了,醉眼如饴,波光流淌。这水波,漫过了金山,就要人命。在男人眼里却是乔张乔致,盈盈有情。
被李亿抛弃,被温庭筠拒绝,当鱼幼薇改名鱼玄机的那一刻起,她已经举起祭刀,以最圣洁的方式和以往诀别。
有村姑到咸宜观里边烧香边哭泣,说她爱的人弃她而去了,鱼玄机写了一首诗送给她,就是那首有名的《赠邻女》:
羞日遮罗袖,愁春懒起床。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
枕上潜垂泪,花间暗断肠。
自能窥宋玉,何必恨王昌?
她写下“鱼玄机诗文候教”的广告,静静地擦拭着咸宜观的大门。爱欲王国的大门永远朝男人洞开。
↓不见,观名咸宜,老少咸宜。谁都知道鱼玄机是出了名的荡妇。可是,她的道观门前,还不是车如流水马如龙。男人,一字记之曰贱!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抢,抢得着不如抢不着。鱼玄机的生动、鲜活、泼辣、才情,迷倒了整个长安城。男人都俯在她的石榴裙下,听候她的差遣。
若不然,哪有个寻常女人敢发出“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的慨叹!
不好意思!我醉了,你看我胡言乱语说的是什么,男人若是贱,我是什么?男人女人各取所需,皆大欢喜不好么?说实话是要付出代价的。
绿翘就付出了代价。她居然在我的情夫面前赶着问,陈公子,陈公子,你说,我好,还是我师父好?
那样的娇声,太刺耳。我聋了,苦痛入心。她是我心疼喜爱的婢女,她为我梳髻,发不曾醒,她为我熏衣,衣也迷香。甚至那些男人,我一个眼神,她自知怎样去区别对待,高高低低,零零落落,总不辜负。我想着要把她好好带大,不让她过和我一样的生活。
我爱她的灵慧狐媚,却忘了,哪个狐狸精不狐媚?她能替我帮手,如何不能独挡一面?何况这只小狐狸在我的熏陶下,见惯了风月。手里起起落落,也总有男人垂涎。我替她挡驾,以为她太小,却忘了,她已经十三岁。
娉娉袅袅十三馀,豆蔻梢头二月初。
你瞧我多傻,十三岁的小狐狸,青春正盛。放出去,咬死人亦是轻松事。嗳!女人不要写女人。
夏日蔷薇浓艳如血,我攀附着,第一次觉得自己是风里的蝴蝶,轻飘飘的,只要他一嘬嘴,吁气,我就身不由己地漂移。
咸宜观偌大的院落,阳光碎如我手心的花瓣,瓣瓣无声。
等他的回答,他没有回答。
还好!这男人,吃我的用我的穿我的爱我的,只是个吹胡笳的乐师!他多少应该有些犹疑。
怎么了,你不会回答吗,陈公子,求你了,说嘛,我要你说嘛。翘儿,我的好翘儿声声逼问,婉转莺啼。
好像有人爱把少女娇音比做出谷黄莺。她是黄莺才出谷,我是杜鹃声已嘶,杜鹃啼血。
也许是过于频繁的情欲击垮了我,它要证明它是主宰我不是!我的青丝渐渐失去光泽,扯断一根看,内芯脆弱,缺乏营养的表现;我的皮肤亦开始松弛,再艳的胭脂,脸上也没有十六岁时的鲜活艳丽。
我的内里是水底漂浮的尸体,早已死亡。现在已经逐渐开始显露尸斑——揭出死亡的真相。
不怪,那时候的鱼幼薇有李亿,现在的鱼玄机,只有这空荡华丽的咸宜观。昔日,她的子安,伴她长安城游遍,高朋满座间,对人介绍只说,这是鱼幼薇,我的夫人。
长安著名的女诗童,想不到是如此美人,李兄有艳福。
她让他骄傲,他正要这骄傲。
他声声唤她为——夫人,让她薰然。忘记了自己只是个妾,女字边立的那个人。他有正妻,别居江陵,出身高贵的裴氏,性妒,有心计。十六岁的鱼幼薇不是她对手。
她和李亿在一起九十九天,裴氏从江陵来,轻巧地掐断她的幸福,再不能圆满。她的生命里好像从没有圆满。
他说——陈韪——他终于说了,你好,翘儿,当然是你好。
好在哪里?你说清楚呀,我笨。
你年轻呀。
绿翘“咯咯”笑了,那是年轻女人赢了老女人骄傲的笑声。
花刺刺满手心,血被封印。她不能呼吸。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她的耳朵原来未聋,听的清清楚楚!这两个最亲近的人联手给了她致命的一击——她爱的男人在她最宠爱的女人身上,宣布——
她已不再年轻。
年轻……是的,她十三,我已二十六,老了,真是老了!二十六的鱼玄机,外表依然美艳绝伦的鱼玄机,心似长了霉斑的铜器,毒素无法抑制地蔓延开来。
幽暗的中毒已深的铜绿色。凄凉的浅绿,深绿,仿佛是她生命的底色。
因妒,她失手挞死了绿翘。而审问她的,竟是旧日追求她而被扫出门去的裴澄。
命途,在她十三岁时好像已经注定。断头台上,断头的那一霎,她又看见他。目光交缠,轻轻回到那个遥远的下午。
暮春。长安暮春。大唐长安落桃花的暮春。平康里的桃花一树一树地落,落满了她回家的路。她身边跟着一个大耳、肉鼻、阔嘴、貌似钟馗的男人。他是温庭筠。来此拜访长安女诗童鱼幼薇。
他是她仰慕的诗人,终身不第,然而诗名远播,他来看她,她快乐得快疯掉。边走边聊,走到江边,他说,就以“江边柳”为题吧,试一试你。
她做了诗,轻声吟诵《赋得江边柳》——
翠色连荒岸,烟姿入远楼。
影铺春水面,花落钓人头。
根老藏鱼窟,枝底系客舟。
萧萧风雨夜,惊梦复添愁。
“影铺春水面,花落钓人头。根老藏鱼窟,枝底系客舟。”温庭筠再三回味着,惊艳不已。一个十三岁少女做的诗用笔如此老到,遣词用语,平仄音韵,意境诗情,皆属上乘。
他收她为徒,传授她诗文。可惜,他的不拘世俗,依然改变不了她日后艳帜高张的命途,只是为她日后的艳史多添了几笔谈资,多可笑。
我看见他的眼泪了,刽子手的刀太快,头落地,人还有知觉。我看见他跪倒在人群里,泪流满面。台下,无数的达官贵人,富家子弟……曾经为抢她的花笺而打破头的男人们,他们来争睹她的死亡。
一场烟花寂灭了。观众一哄而散,最终,肯为她落泪的,还是他。原来不是桃花随水随无情。
早知如此,最初相逢时,就吟——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不知躲不躲得开,命运的安排。
人生若只如初见 第三部分
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题目是元稹的诗《遣悲怀三首》其二的尾联,悼念其妻韦丛。
一个下午,颠颠倒倒颠颠,思绪盘旋的只这十四个字。
《遣悲怀》以前是读过的,只是太小,所以更喜欢《离思》之四:“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喜欢。有一个人喜欢自己以后就再不喜欢别人。取次花丛懒回顾,他的眼中只有一个人存在。要心如静水,安静得好像青灯古佛渡余生的寂寥。似乎,以一生去殉一个人,才是可贵的。
∩是又如何?写下这首诗的元稹为求取功名,赴长安,渐弃了莺莺,他最初的爱人。
这莺莺是唐传奇小说《会真记》的女主角,亦是《西厢记》里莺莺的原型。或者我们可以说。王实甫的《西厢记》是借了《会真记》里莺莺的壳。《会真记》又名《莺莺传》,是一部写实的作品。元稹写出自己的初恋故事,亦可算做他的忏情录,也就是自传。他就是那个张生。
1200年前,长安东边的那个肖,肖里的一座寺庙。春光和煦,一个年轻俊雅的男子在和尚的陪伴下,在庙中四处“随喜”。然后,他遇见了心中的如花美眷。
爱情,在一瞬间敲击心门,心中烟花绽放。在很久以后,很多人很多事都模糊的时候,我们依然记得爱情,是记得爱着的人,还是那个瞬间的灿若云霞的快感?它们无法磨灭,感慨让人“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然后的再然后,在丫鬟红娘的牵线搭桥下,他共她多情小姐同罗帐,二人同居了。应该感谢唐朝那个伟大的时代,母亲可以姑息,和尚也表同情,爱情是向阳花木早逢春,在门阀相对的大条件下,有相对的自由。
像《西厢记》的莺莺一样,元稹的莺莺也有过挣扎和困顿,但最终,还是投向了他的怀抱。一定是反抗封建礼教吗?追求恋爱的自由吗?这些都是后人牵强附会的东西,如同说宝玉和黛玉的爱情一样。其实爱就是爱,是发自本心的东西。世间事,也惟有它能超脱一切束缚。若不得解脱,终至坠灭,多半由人身上起。
他们也是这样的一对才子佳人。史载元稹十四岁明经及第,是当时少年得志的才子;而她,是佳人。我觉得这个“佳”字不是后来话本小说里用滥的那个“佳”字。莺莺有着独立的人格,或许,她比他还要聪明。即使是义无返顾投奔热情的时候,她也显得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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