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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想的北宋-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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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而且总要来来回回的搬进搬出,太累人了。过去是嫌玻璃贵,又怕被人说咱们家奢侈,可现在这个问题还算是问题么?阿爹早就退休了,谁不知道咱家的钱都是我们正经转来的,如今玻璃的价格一天比一天便宜,江北但凡讲究点的人家都要弄个玻璃花圃种些南方的花果。这东西还是舅舅弄出来的呢,怎么咱们自家人反倒不去建一个呢?”

李清照道:“玻璃纸也是你舅舅弄出来的啊!”说完自己也笑了:“我这是抬的哪门子的杠啊!”

玻璃温室的事情很快就确定了,这事情简单得很,只要到玻璃坊交代了式样付了定金,自然有人过来把温室建的漂漂亮亮的。所以姐弟俩也并不多操心,他们的事情多着呢!

赵安回家的第二天就开始闭关写小说,开什么玩笑,大江南北几百万的人眼巴巴的等着他的最新更新呢!敢断更,当心半个开封的人把赵家围了啊!

赵平的事情更多,她总有忙不完的事儿,这一次,是工部的官员们找她商量玻璃灯罩的事儿。

玻璃灯罩这种东西,实用性实在是很大,尤其在开封这种建筑物密集,很容易发生火灾的城市。油灯什么的一不小心就会酿成大祸,有了一层玻璃罩子,安全性会得到很大提高,但是目前的玻璃在耐热性上很成问题,一不小心就炸的话,还有什么安全可言?所以工部的官员们想到了跟她舅舅当年一样爱折腾的赵小娘子。

“你们当我是不花钱的劳力对吧!”赵平抓狂的叫道:“这玩意不会让你们的工匠自己研究啊!”

一脸正气的年轻官员义正言辞的说:“这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儿,还请赵小娘子……”

赵平怒道:“呸,我从来不做好事!”

“玻璃灯罩很好看啊,囡囡……”那年轻官员见赵平发飙,忽然放缓了声音,露出迷人的微笑“你想想,明年的灯会,别人都是各色的纸罩子,只有你,用了玻璃罩……”

“听起来似乎有点道理……”赵平的眼神迷茫,似乎是在幻想自己的玻璃灯在元宵灯会上大放异彩,却又冷不丁沉下脸,“冯大郎,你又来哄我,少在这里到处抛媚眼儿,你当我不会跟冯叔告状么!”

姓冯的官员笑嘻嘻的说:“咱俩谁跟谁啊,你才不会告我的黑状呢对吧?再说了,三叔什么时候管过我啊……”

赵平嘴角抽了抽:“也是,冯三叔从来不管别人,都是别人管他!”

糊里糊涂的送走冯大郎,赵平意识到自己又被坑了,居然应承下这么麻烦的事情,我的天,又要做实验,该死的冯大郎,专坑自己人!

不管怎么郁闷,实验还是要做的,赵平一头钻进实验室,彻底把可怜的朱七郎忘了个干干净净。

朱七郎纠结的发现,他们县里那几个据说见过大世面的公子哥说的话是真的,赵千金果然是个女纨绔,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现在所在的店里,塞满了莺莺燕燕的男人。

原谅这个从小认真读书的年轻人乱七八糟的形容词吧!他现在早忘了自己还是个秀才了。这会儿朱七郎正在跟店里开门的掰手腕,没错,就是看门的!不要以为他掉价,朱七郎本人现在也不过就是这个店里的一个伙计——还是那种官话说不好只能搬东西的最次等伙计。

“就你这小样儿的,也想觊觎我们赵小娘子!我一定要让你知道什么才是男人的力量!”满胳膊都是腱子肉的大汉嗷嗷的叫着,可是无论他怎么用力,朱七郎的胳膊都纹丝不动:开什么玩笑,我可是来自连一头驴都没有朱村啊!男人全都当牲口用懂不懂,没有一把力气我能被选中来报恩么?光凭我是秀才,别开玩笑了,在我们村儿,不能手提二百斤的男人不算男人啊!

朱七郎心里疯狂的吐槽着,然后右手略一用力,啪的一下把那大汉的手拍到了桌上:“从明天起,我就是看门的了”看门,是个好工作,赵千金过来的时候,看门的人有机会第一时间发现并接近他。这是除了掌柜,端茶小弟之外,这家店里竞争最激烈的工作。

没错,就是竞争,这家店里各种工作岗位上的工作人员的目的都很一致,那就是接近赵千金,让赵千金喜欢自己……

虽然朱七郎一开始十分郁闷,但他很快就认清了现实,报恩,不是这么容易的事儿!瞧瞧这店里的二十二个人,就有八个是打了报恩的旗号过来的(当然,敢拿到明面上说的肯定不是朱七郎这种报恩,人家是理直气壮的过来当跟班报恩的),另外还有五个是欠债不还自己把自己押给赵平做伙计还债的(最久的一个已经还了六年的债还没还完),还有四个是死皮赖脸在恨不得抱了赵平大腿哭诉说他们没活路了请赵小娘子一定收留自己(这种事儿他们怎么就好意思大咧咧的讲出来,还敢理直气壮的说,脸皮不够厚,怎么能混进这里来啊!),居然还有因为被家暴不肯回家的离家出走的富家少年……来路最正常的是两个在街上乞讨,快病死的被赵平捡回来的孩子,当然现在已经不是孩子了,小的那个都二十一了,还有一个双腿残疾,只能坐着轮椅的没有亲人的退伍士兵。

朱七郎觉得,这里头,除去完全对赵平只有一颗感激之心的老兵,其他的所有人都或多或少对赵平有点意思。当然了,大部分是普通人对偶像的倾慕——追星族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可理喻的生物。但是他想报恩,粉丝什么的绝对会变成可怕的敌人的。更不要说这其中有几个人根本就与他的目的相同!

虽然对手很多,但朱七郎反而被激出了斗志,一开始的那点不甘愿早被他扔到了脑后。他从来就是个倔强的人,凡是要做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底,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要不是有这样子的精神,在那样的穷乡僻壤,连写字的纸一年都买不了几张,光凭所谓的天赋,怎么可能考得上秀才?此刻他的斗志又一次被激发了起来,村里人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报恩方式的前提早被他抛到了脑后。他已经明白了赵千金其实并不是嫁不出去,但这不重要,他要报恩,所以,不管对手有多少,他都一定要让赵千金喜欢他!

或许,朱七郎心里也明白,他跟他乡亲们的报恩方式根本不是赵千金需要的,这位好心的小娘子,并不是没人要的老姑娘。但这些都不重要了,他既然已经决定了要用这样的方式报恩,那就一定要做到底!

说起来,赵平的婚姻,确实是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一方面,赵平的父母亲人愁的快要掉光了头发,我们囡囡这么好,怎么就没人来提亲?一方面,她的倾慕者能从开封的东门排到西门去,却没有人敢大大方方的去追求。

“如果她看不上我,那以后是不是连朋友都做不得了?”家财万贯的叶桂的表白代表了许多人的心声,赵千金都二十六岁了,要不是挑剔,怎么会拖到现在?若傻呵呵的去提亲,人家不同意,以后还怎么跟她说话?就像现在这样,起码,她会对着自己笑,所以这些人宁可钻破了脑袋挤到赵小娘子的小铺子里等候她三五不时的巡视,却不愿意大大方方的请个冰人去说媒

114纨绔千金(下)

朱七郎是个非常坚韧的人;他相信只要自己努力;三个月,五个月;三年,五年……总有一天会让赵千金看到他的好的。尽管他来到开封已经三个月了还没有再次看到赵平一眼。

三个月;对于朱七郎来说真的不算什么。对目前的生活,他甚至有些享受;他工作的地方开起来只是一家文具铺子,可是待了一阵子,他便知道这个文具铺子是全开封最好的文具铺子——最起码的,掌柜伙计的素质绝对是全开封第一的!想要最奢侈的服务;请到梦想斋——身家百万的叶小郎给你端茶倒水;先要欣赏最顶级的美男么?请到梦想斋——开封四大美男之一的何静之亲手给你包上一方砚台;附赠一个颠倒众生的微笑……

对于朱七郎而言,这里最美妙之处莫过于他发现这里是比县里官学更能学到正经东西的地方!

“运笔的方式就不对,怎么能写出好字来!”说话的是是前科进士邵明远,据说因为没钱走动所以谋不到实缺,如今只好赖在赵千金的铺子里当个伙计。对这个解释朱七郎十分无语——这货根本就是太懒了所以不愿意当官吧!有个进士的名头,又写的一手好字,一个月的润笔钱就能拿到一二百贯,到哪里都能过的滋润,偏赖在赵千金的铺子里不走……不过这也便宜了他,现成的老师,哎呀他前面十几年的字也叫个字么?如今才知道怎么写字啊!朱七郎认认真真的按照邵明远的指导运笔写字,却忽然听到掌柜的在一边阴森森地说:“朱七郎,老邵给你拿的是上好的雪浪纸,一张一百文,挂在你的账上了……”朱七郎顿时泪奔,他可算知道店里那位还债还了好几年还还不清的仁兄是怎么回事儿了!我说,好歹给我们个批发价啊!这种宰冤大头的价格您说起来不心虚么?

邵明远施施然的站起来:“我这个月的笔墨钱也挂在他账上!”

朱七郎:“啊?”

邵明远微微一笑:“难道我教你写字,你不该付点学费么?”

朱七郎顿时泪了,他不该以为这家店里有好人的,这货一个月用的笔墨钱没有十贯也有八贯,他是故意的,是故意的吧?

虽然郁闷,不过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反正也欠债了,管他多多少少呢?钱财乃身外之物,学问才是自己的,对,反正也教学费了,从今天起每天晚上去老邵那里讨教功课好了!

于是郁闷的人变成了邵明远:故意的,这货绝对是故意的!谁不知道我老邵最是闲云野鹤的一个人,每天晚上一定要抚琴饮酒,擦,这么个二货天天跑来问功课,还一问就是一个时辰,啊啊啊暴躁死了!

邵明远的麻烦很快就被解决了,但是他依然高兴不起来,因为解决的方式太让他想骂娘了——朱七郎,被赵千金选去了做助手!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要是以前的话,这种事情娘子她一定选我的!”前门卫——不对,是现任门卫,朱七郎走了前门卫又重新成为门卫了——武二郎郁闷的大叫:“过去娘子找人撑场子,从来没有拉下过我……”

“可这次娘子要选的是力气最大的,不是带出去吓唬人的。”另一个人习惯性的吐槽,吐槽完了也泪了:“混蛋,那小子长得愣头愣脑的,怎么力气就这么大!三百斤的石碾子啊,他居然举起来了!”

“这有什么了不起!当朝的岳相公,能举千斤呢!”

“是没什么了不起,可是咱们一群人全都举不起来……”

铺子里的男人们乱七八糟的纷纷表示对某个“被选中的人”的各种羡慕嫉妒恨,而被选中的朱七郎的心里也是七上八下的。

与店里那些人不同,朱七郎对于赵千金的感情没有那么热忱而疯狂,他更多的是为了兑现自己的诺言,他要报恩。有时候他也会疑惑,到底是什么东西,让店里这些人如此疯狂地追随着一个可能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哪怕拉一下小手的女人?她不算漂亮,脾气也不算好,虽然做了许多好事,可是那看起来更像一个小娘子的任性……尽管他真的感激她,却死活弄不清她到底有什么让人疯狂的。

“你是店里力气最大的?”赵平看了好一会儿,才认出眼前这个穿着得体皮肤白皙浓眉大眼的青年竟然是她前阵子带到开封的那个脸蛋儿黑红土的掉渣的穷秀才。

“嗯,我跟他们比过了,我赢了……”

赵平点点头:“行!既然阿四带你过来,那说明力气方面你肯定没问题,很好,帮忙把这些石英砂搅和一下。”

朱七郎搞不清楚这些白色或者浅黄或者浅灰的半透明的砂子有什么用,赵千金告诉他这是造玻璃的原材料,对此,他很有些不理解:他现在已经不是那个见到个玻璃镜子都要吓一跳的土老帽了,玻璃在开封有多流行,他清清楚楚。富贵人家用半透明的玻璃镶窗户,用全透明的玻璃做种名贵花草的温室。差不多点儿的人家,总要给家里的小娘子准备面玻璃镜子的梳妆台做嫁妆——至于镜子的大小,就要看家里的条件了。

开封周边的玻璃作坊,没有一百家也有八十家,要有多闲才会亲手造玻璃啊!赵千金,任性之名真不是白来的。

尽管心里对赵平自己造玻璃很有些不屑,可日子一天天下来,朱七郎也不禁为她的毅力折服了!一个小娘子,能够在实验室里一呆就是七八个时辰,从早到晚,经常大半天都顾不得吃一口饭,有时候正吃饭,忽然想起点什么,便放下碗,直接冲到实验室。

比起文具铺子的工作,这边的工作对于朱七郎来说实在太枯燥无趣了,有时候是不停的搅拌那些奇奇怪怪的材料,有时候挨着个儿把给点燃的油灯罩上形状各异的玻璃罩子,有时候是拿玻璃罩子罩着油灯,然后跑到雪地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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