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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九零年代-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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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不管怎么样,他们凭着这个成绩下学期就可以直接上四年级了。

文德镇小的小学班主任,可能直接从孩子们的一年级带起带到他们六年级,也可能一二三年级一个班主任,四五六年纪一个班主任,根据内部消息,明年他们的班主任就会是王求真。

期末的最后一天只上半天课,朱云轩中午的时候就拿了三好学生的奖状回家。看着朱成才高兴地把奖状贴到墙上去,然后大着嗓门一边说着自己儿子得奖和跳级的事情一边去了隔壁,打算把父母叫到家里来吃晚饭。

朱云轩自然知道朱成才是打算好好炫耀一通,不过他却不打算再像上辈子一样跟过去一边做谦虚状一边心里无比得意,干脆就跑去跟姜月秀说话了。

姜月秀如今怀孕也七个多月了,刚刚被告知胎位不准,医院就给配了一些草药,这种扎成一束的草药是点燃了以后拿来熏脚心的,朱云轩不知道到底有没有用,只是每天晚上回家以后就会帮姜月秀熏脚。

“妈,孙爷爷说了,你要是吃的太多,孩子太大了会生不出来的。”朱云轩看到姜月秀正在啃自制的凉拌鸡爪,开口。

要是姜月秀是肚子饿了吃点东西他肯定不会多说什么,可是很明显,很多时候姜月秀只是为了吃东西而吃东西又或者嘴馋。

姜月秀也见过孙凌,对于这个很有气势的老人非常敬服,她和朱成才这一年里都学了很多东西,跟着电视机收音机学会了说一些并不标准的普通话不说,姜月秀还学了一些初级的设计知识,朱成才则在自学会计。越是学得多,越是对有学问的人佩服,自从有一回看到孙凌画画以后,姜月秀就对对方佩服的五体投地了,如今听到朱云轩的话,马上问道:“孙老师真的这么说?”

“当然是真的!”朱云轩立刻点头,都有些后悔没有早点把孙凌抬出来了,以前他跟姜月秀说过很多次,可是姜月秀根本不在意。

“那我不吃零食了,云轩,妈妈做了不少鸡脚,等会儿你带去给孙老师他们吧。”如今服装厂步入了正轨,盈利虽然不算惊天动地却也不差,姜月秀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两天假期,还是挺轻松的,时不时就会做些小东西吃。

鸡爪是剁开以后加少许盐煮熟然后放了蒜末辣椒油之类的调料凉拌的,另外,因为蒋勇喜欢吃辣孙凌也不介意吃辣,她还做了泡椒鸡爪。这泡椒鸡爪的做法也不难,不过是把煮熟的鸡爪放进买来的泡椒里泡上一晚上罢了。

“好的。”朱云轩马上点头,暑假来临了,可是他和李锐却是一天假期都没有的,这不,吃好了午饭还要去孙凌那里。

朱云轩到孙凌那里的时候,李锐正练字,看孙凌的模样,却像是刻意在等着他。

“孙爷爷,你在等我吗?是不是知道我会带好吃的来?”朱云轩开口,然后把姜月秀做好的两份鸡爪用碗装了。

“怎么是鸡脚?其实我更喜欢凉拌鸡肉,你下次试着用鸡胸肉凉拌一下试试。”孙凌喜欢吃肉,特别喜欢,这会儿脸上就露出了高兴的神色。

也许一开始还有点成见,现在他却是打心底儿喜欢朱云轩了。

“行!”鸡胸肉切丝,应该也能凉拌的吧?

“好了,说正事,总算放暑假了,你们两个也有一段完整的学习时间了,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会加大对你们的要求,另外,我们还要找个时间出去走走。”孙凌想起蒋勇跟自己提过的事情,开口。

“孙爷爷,要走多久?我妈……”朱云轩迟疑起来,上辈子因为家里不宽裕他从来没有参加过夏令营什么的,这次有机会还是很稀罕的,不过姜月秀的肚子……

“你妈怀孕了,跟你有什么关系?就算要操心也不是你一个孩子该操心的……好了,我们这次是去浙江的一个山区,在那里住二十天,后天就出发,你们带好东西就好。你肯定能赶回来看着你妈生孩子的。”孙凌开口,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他觉得这两个孩子还是很有必要四处走走的。

而且,多走走也能长长见识。这次跟着蒋勇去那里,以后却可以找些大城市逛逛。

“没问题!”虽然觉得后天就出发有点快,朱云轩还是马上答应下来。

孙凌特地说了山区,去的地方应该不富裕,朱云轩觉得自己还是很有必要做好准备的。

如今是九四年,民众的生活水平已经好了很多,可是农村并不富裕,他们这里是沿海地区,人们也就过的一般而已。

农村的人家只靠种地和养蚕什么的肯定是赚不了什么钱的,也就够一家人花用,要是去工厂上班……这边有很多厂,可是全都是招收女工的,男人大多找不到工作,女人上一个月的班辛辛苦苦也就三四百块钱一个月,以前更少,要是家里没什么事情还好,总能有所结余,要是家里出点什么事情或者想建个房子什么的,总要四处借钱才能成事。

朱家还算是有钱的,当初朱成功和朱成才结婚的时候上门来说媒的人就很多,可是给两个儿子结婚、盖房子什么的,还是掏空了朱阿大的家底。

后来朱成才和朱成功分开住,又各自有了孩子,开销也就大了,朱成功一家只有冯仙一个人上班,还要添置一些东西,日子过得当然很紧巴。朱成才家里相对要好很多,可是也攒不下多少钱,也就是到了现在两人都工作了,才有了积蓄。

不过这些积蓄,在最近添置了洗衣机、电话机之类的东西,又交了超生的罚款以后,也已经去了大半。

朱云轩回家的时候,就看到姜月秀做了一桌子的菜,红烧鲫鱼、猪肠炒大蒜、猪肝烧韭菜、豆腐衣包肉,还有好几样蔬菜。

而且,原本说的是请朱阿大和王凤儿过来吃饭,这会儿却是连朱成功夫妇也请来了,朱秋月正眼巴巴地看着墙上的奖状,一脸的羡慕。她幼儿园毕业了,可是幼儿园只发了小红花没有发奖状。

朱阿大看到孙子回来,高兴地一把抱住了孙子:“轩轩真厉害,是三好学生啊!”

“爷爷。”朱云轩也搂住了对方,这些日子忙得很,他都没什么机会跟爷爷好好相处了。

菜都做好了,朱云轩也回来了,朱成才马上招呼了人开饭,一共八个人,正好坐的满满当当的。

王凤儿到儿子这里吃饭,一直都是专挑好的吃的,其他人早就习惯了她的做法,也没人觉得奇怪。

“妈妈,你吃几片猪肝,可以补血。”朱云轩夹了猪肝给姜月秀,朱秋月见状,也马上夹了几片给冯仙。

“云轩和秋月现在都长大了,再过两个月,你们可要帮着你妈妈带弟弟啊。”朱阿大伸手摸了摸朱秋月的头,笑道。

“我会对小弟弟好的。”朱秋月马上开口,她是对母亲肚子里的孩子异常好奇期盼的。

“要真是个弟弟就好了。”王凤儿凉凉地开口,冯仙脸色变了变,到底忍住了。

“大哥,今天下午村里来人了,说是以前发的独生子女费要全部还回去,我们明天下午一起去一趟怎么样?”朱成才眼看着冷场了,对着朱成功开口,转移了话题。

“今天下午我不在,倒是不知道这事,那我们明天去一趟吧。”朱成功和冯仙是还能再生一胎的,可是以前冯仙不想再生也就报了独生子女,村里会发年画不说还会每年给独生子女费,现在却是要还回去的。

“当初我们两个就差不多同时做爸爸,这次又是一块儿有了孩子,还真是巧的很。”朱成才如今看到老婆的肚子就高兴,整天盼着能生个闺女。

接下来王凤儿倒是没说什么话了,大家吃饭的气氛也好了很多,吃完了饭,朱云轩就跟父母说了自己要离开二十天的事情。

姜月秀和朱成才都非常舍不得,可是他们又是重视学习的,要不是这样也不会刻意让朱云轩去镇上念书,当然也就没有反对孙凌的这个决定,只是两人都念叨着要多买点东西给朱云轩带去。

最后出发的时候,朱云轩果然带了不少东西,光火腿肠就带了二十根,还有姜月秀给他做的茶叶蛋什么的,再加上他自己的衣服鞋袜,加起来一共装了两大包。

李锐却相反,只带了几套换洗的衣服,并没有多带别的。

这次出门,是蒋勇开着一辆面包车带着他们去的,本来朱云轩以为车子能直达,却不想后面还要走山路。他楞楞地看着蒋勇背起了孙凌,又带上了他们两个人的行李,然后看着自己的两大包东西傻眼了。

崎岖的山路应该是时常有人走的,倒是并不难走,路边长着参天大树,开着不知名的小花,风景也好的很,可是朱云轩却已经没有力气去欣赏了。他的身体素质其实不错,可是在不错也只是一个七岁的孩子,这会儿背着东西跟着蒋勇走了一个多小时,早就累的快趴下了。

“我帮你背一些吧。”李锐带的东西很少,不过是几件夏天替换的衣服罢了,可是即使如此,这会儿也有点气息不匀。

“不用,我应该还能坚持。”朱云轩拒绝了对方,这些东西是他自己带来的,麻烦李锐背他也会不好意思。

“这样吧,你把那些吃的分我一点?”李锐再次开口。

“我……”

“蒋勇,你帮他把那包吃的拿了,算是他孝敬我们的。”孙凌突然笑眯眯地开口。

没了那些非常沉重的食物,朱云轩倒是轻松了很多,他可以猜到,他们要去的地方肯定非常贫穷,可是他也是过过苦日子的,就算可能有二十天的时间吃不上肉,又算得了什么?

足足走了六个小时,中间由停下来休息了一个小时,他们才终于在晚上八点的时候到达了目的地,要不是前面半年朱云轩和李锐都没少跟着蒋勇跑步,两人肯定撑不下来。

蒋勇似乎对这里很熟,很快就安排了他们住到了村里的学校里,如今学校已经放假,这里倒是空得很,最后,几乎一有可以躺下的地方,朱云轩和李锐就软倒了,连多看一眼自己所处的环境都没精力了。

第二天两人醒来的时候已经太阳高升了,一出门,没看到蒋勇和孙凌,反而看到了一个小伙子正在打理学校前面的一块地,看到他们,对方马上露出了笑容:“你们醒了?”

这个小伙子身高最多一米六,长得很黑,牙齿还是地包天的,模样实在不好,可是笑容却很真诚,朱云轩揉了揉睡了一觉以后异常酸疼的腿:“大哥哥,孙爷爷和蒋叔叔去哪里了?”

“孙老师跟着蒋大哥去村子那头的周家了了,不过我估计他们就快回来了,你们饿了吗?去吃早饭吧!”那个年轻人顿了顿,又道:“我叫陈晓明,是这所学校的老师,你们以后叫我陈大哥就好,哈,千万不要叫我陈叔叔啊!”

“陈大哥,”朱云轩马上就甜甜地叫了一声,“我们去吃饭吧。”他们昨天只在路上休息的时候吃了点杂七杂八的东西,还真是饿得很了。

陈晓明带着他们去了一个教室,没一会儿就带上来了一大碗咸菜和一锅粥,朱云轩看了一眼,竟然还在粥里发现了切碎的火腿肠。

火腿肠这种东西,在这个时候很受孩子们的热爱,大人也会买回家做菜,可是朱云轩和李锐都不喜欢,这次也是为了方便携带才带来的,却不想这时候就吃上了。

“孙老师给了我一些好东西,我想着如今也没什么东西好吃,就放进粥里了。”陈晓明拿碗装了粥,递给了朱云轩和李锐一人一碗。

两人都饿得很了,一边吃一边听陈晓明说话,这才知道陈晓明是这边教书的人里唯一的一个非本地人,他从师范学校毕业以后,被分配到这里来实习,一开始他非常厌恶这里的环境,慢慢地却喜欢上了这里,最终选择了留下来。

这里真的是一个非常贫穷的地方,村民们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种香菇,可是就算种香菇,因为交通不便的缘故,他们要运出去也不容易,运了出去卖的钱也只够买一些生活用品。

“我这人长的不好,读师范也就读了个大专而已,在别的地方肯定混不好不说估计连媳妇也娶不上,在这里就不一样了,如今我可是校长。”陈晓明兴致勃勃地开口。

在一个连肉都没处买的地方当校长,比得上在别的地方当个可以开补习班的老师吗?明显是不能的。

可是这个地方,总共就没几个老师,要是陈晓明不留下来,估计都没人能教初中了。

“其实我在这里当老师也是不错的,至少比其他人好多了,那些来上学的孩子家里都很远,每星期都会背上一袋米带上一罐子香菇过来上课,然后在学校住一星期……这里家家户户种香菇,可是很多人家还舍不得吃一点,也只有家境好的人家,带来的咸菜里才是有油还放着香菇的……”陈晓明算是看出来了,这两个孩子就是被带来受苦的,他当然也不介意帮忙教教这些孩子。

他来这里教书已经整整两年了,也在村子里谈了一个对象,但常常也会回家一趟,每次回去的时候,看到自己的侄子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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