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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一九零二-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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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发冷漠地瞅着这个坏蛋,伸手把头罩拉下,遮住了真实面目,然后四下搜刮了一番,打理了一个小包袱往腰上一系,衣服一挡,转身走了出去。

本来他是想尽量不开枪来制住刁五,可他也是对身手恢复到了何种程度并没有十足的信心。而刁五身上是有点功夫的,他不想多费手脚。这不同于暗杀,也不同于比武,而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制服。如果在前生,他自然会很有把握用拳脚让刁五闭嘴,会很有把握空着手轻易制服刁五。

之前,阿发已悄悄搜遍了所有屋子,走的时候,他却是背着被关在小黑屋里小琴离开的。他还不清楚这个笨丫头犯了什么事,被带到这里打得浑身是伤。

屋子里,用蜡烛和碎纸做成的简单的缓燃装置在静静地发出微弱的光亮,不久,这个罪恶之地便将在熊熊火光中崩塌毁灭,刁五也将化为灰烬。而事情的真相,也将暂时被掩盖在焦黑的废墟中。

…………

等老四姐见到被阿发带回来的小琴,十分的惊讶,没等她开口询问,小琴已经一头扎到老四姐怀里哭泣起来,“老四姐——我没说,没说。他们用锥子扎我,用烙铁烫我,我也没说。”

“傻孩子,真是傻孩子。”老四姐掉下了眼泪,等检视了小琴身上的伤后,又痛骂起小辣椒和刁五的狠毒来。

“小琴就是因为这个才挨的打。”老四姐忿恨难平地说道:“前些日子小琴听见小辣椒和刁五商量着要把老六的孩子扔到江里去,就把这事偷偷告诉了老六。老六吓坏了,叫小琴把我找去,说要跟着孩子一起活一起死。我劝了半天,又答应她把小孩子偷出来先找个人家养着。”

“你当然是偷出来了。”阿发点了点头,这事他知道。

“嗯!”老四姐点了点头,说道:“小辣椒定是见孩子没了,又不好大吵大闹地折腾,便暗地里追查。小琴也是因为这事被关起来毒打。这孩子,看起来不机灵,可是个好心肠,还是实心眼。就是说了,小辣椒也不能把我怎么地,还能少挨些打。”

“那——”阿发看着老四姐,试探着说道:“就让她也住在这儿,还是送到济罗生去。”

“先在这里养养伤吧!”老四姐没犹豫便做了决定,又疑惑地问道:“那你是怎么把她弄出来的?小辣椒和刁五知道是你干的吗?他们会不会找到这里?”

“我是把她偷出来的。”阿发早已编好了瞎话,说得很顺溜,“小辣椒和刁五肯定不知道是谁干的,更不会找到这里。”

老四姐抚摸着小琴的头发,欣慰地说道:“唉,反正我这辈子算完了,本指望着熬上两年也许三年,帮这孩子赎了身,死了也能闭上眼。可是——唉,都怪我呀,瞎了眼……”

“我已经找好门路了,把救出来的姑娘送到耶路撒冷堂,也叫济罗生堂。”阿发把一个小铁十字架挂在小琴的脖子上,拍了拍她的脑袋,对老四姐说道:“在那里,她们会得到保护的。”

“跟着那个囝囝袋信洋教吗?”老四姐有些不愿意,抓过十字架翻过来掉过去的看。

“看来她挺出名的。”阿发抿嘴一笑,说道:“信不信洋教无所谓,暂时得做出个样子来。在那里管吃管住,还有洋医生给治病。躲段时间,看看外面是个什么情况再说。”

“为了这个,你要捐一笔钱是吧?”老四姐有些惋惜地叹了口气,停顿了一下,试探着说道:“要是把这钱分给姐妹们——”

“她们想要钱自己生活,这不是问题。”阿发拍了拍胸膛,说道:“以后我会赚很多很多钱,这没想得那么难。”

“你有路子了?”老四姐用一根手指晃着,指着阿发划着圈,“这身洋鬼子打扮,要当大班,还是别的什么?”

“嗯,差不多是这样。”阿发呵呵一笑,摸着自己的光头,从身体感觉上,没有了辫子还真是轻松不少。

“那个,你还是弄条假辫子比较顺眼,也能少点麻烦。当然,租界里是没什么问题的,可在外面的话——”老四姐苦笑了一下,并没有把话说得太多。

“老四姐,明天你得悄悄地回红袖阁一趟,跟彩凤说清楚,我得要她帮忙才行。”阿发已经想好了如何行动,甚至还要跟珍妮特借教会的马车和车夫。

听了阿发的计划,老四姐琢磨片刻,用力点了点头,咬牙说道:“能看着她们跳出火坑,我也就心满意足了。好,就这么干了。”

……………

人生中,你想干什么,你能干什么,很可能会是两个极端。

你想当皇帝,你想当大官,你想成富翁,你想妻妾成群,你想横行霸道……嗯,这叫理想,叫梦想,也可以叫痴心妄想。而就自身所处的环境,和拥有的能力,你可以有理想和梦想,但现在或许只能辛辛苦苦地扛大包、拉人力车,甚至是乞讨。

这就是你想干什么和你能干什么的区别。当然,通常人们的理想或梦想也是会变的,会随着自己能力的增长,随着自己地位的改变,而调高或调低。

也就是说,理想是属于未来的,它只是一个幻影,很多时候它并不适合成为人生标签。你有理想,那可能是激励和鼓舞;但你不能看不起那些没有理想的人,因为你还没有资格,你要做的只是去奋斗。

对于阿发来说,重生带来的是喜悦,是自由,但也是一种责任。从良知的未泯,到发自灵魂深处的忏悔,以及那神秘的呢喃……这一切似乎给他注入了一种新的能量,新的大胆冒险精神,或者是对生命的一种新的感悟。

干上了就停不下来啊!化了装的阿发看了下时间,苦笑了一下,推开车门,跳出马车,拎着个包袱,蹓蹓跶跶地向着红袖阁的后门走去。

第二十三章破红袖阁

阿发来到红袖阁的后门,躲在墙角树后,仔细听了听里面的动静,又扔进块石头,确定没有问题。他才将两扇后门推开条缝隙,把里面铁链上的锁掏过来,用铁丝捅开,转身闪了进去。

爆破、毒药、擒拿格斗、侦察、化装、跟踪、潜伏等等,都是一个特工应该学习的基本科目,阿发也不例外。即便条件有限,他也能因陋就简,做得相当不错。

时间不长,一副客人打扮的阿发,由彩凤挽着胳膊出现在楼里,假胡子,肤色、眉毛都经过了简单处理,戴着一副墨镜,拖着假辫子,几乎没有人能认出他是那个小流氓。

小辣椒的房间在二楼,她忙着去处理意外的火灾,并不在。眼见无人注意,两个人走过的时候便停了下来,彩凤把风,阿发往门边一靠,铁丝便插进了锁眼,只是三两下的工夫,这把老式锁头便被他捅开,轻轻推开,他闪身而入。

地毯下、镜框后、柜子里……锁头被一一捅开,暗格里的东西也来不及细看,被阿发搜刮装进一个长口袋里,结结实实地绑在腰上。然后他贴在门边,侧耳听了听,门缝越来越大,他一步便迈了出去,脚后跟轻轻一推,动作优雅地将门合了起来。

这时间最合适,姑娘们折腾了一夜,通常都还在屋子里睡觉。只是过了中午之后,才开始忙碌,准备迎接大量的客人。

而这次救人出去也是有选择的,阿发担心有些迫于淫威,害怕恐惧,不敢跑还不要紧,反倒走漏风声坏了事就麻烦了。

小云子是不用说了,没见过惨事,性子又倔,肯定会跑;老六姐呢,孩子在外面,那是她的一切,有机会也不会放过;至于彩红,可能会跟着,也可能胆小退缩,但总不会告密破坏,也可以提前告诉她一声。

彩凤已经到了楼下,就在通往后院的门旁,和彩红在说笑。可惜彩红有些紧张兮兮,不时四下乱瞅。看到阿发不紧不慢地下楼,彩凤冲他使了个眼色,努了努嘴。

阿发转头一看,原来那边是小云子,正蹲地上的一个大盆前洗着什么,旁边是一个跟妈,恶声恶气地数落着。显然,小云子脱不开身,彩凤和彩红也在这个跟妈的视线范围内。

稍微停顿了一下,阿发迈步便走了过去,等到这个跟妈将视线转到他身上,手指一弹,一块小洋便飞了过去。跟妈赶忙双手接过,眉开眼笑,不等她开口谢赏,阿发已经先发制人地说道:“这位跟妈,我有点事儿想问你,这边儿来,你看这是什么东西。”

得了赏银,跟妈也不疑有他,屁颠屁颠跟着阿发来到楼梯旁边,顺着阿发手指的地方瞪大眼睛看着。

深吸了一口气,阿发仔细确定了跟妈脖颈的位置,眼睛迅速一扫四下,猛然出手,一个掌刀便切了过去。

看着阿发一下打昏跟妈,又扶着她坐在椅子上,彩凤用力咽了口唾沫,伸手急切地招呼不断向这边投来眼神的小云子。小云子扔下活计,边在衣服上擦着手,边快步跑了过来。

“走,快走。”彩凤简短地催促着,挡在彩红和小云子身后,看着她们奔进了后院。

阿发也迈步走了过来,冲着彩凤点了点头,跟在彩凤身后进了后院,脚步立刻停了下来,闪身在门旁,从怀里掏出把小斧子,戒备着。

急匆匆的脚步声响起,越来越近,一个倒霉的伙计从楼里跑了进来。一阵恶风不善,这个伙计刚迈出门槛,后脑便挨了一下,晃了晃,摔倒在地。阿发上前,拖着他的脚,给扔到了一边,又躲在门后戒备。

不远处的柴房开了门,彩凤探头出来张望了一下,看见阿发的手势,立刻回身向屋内说了几句。很快,四个用头巾遮住大半头脸的女人鱼贯而出,通过鹅卵石铺的甬道,向后门快步走去。

十五分钟的时间很快过去,阿发看了下怀表,觉得几个女人应该坐上马车赶去耶路撒冷堂了,便快步跑向了后门。等到红袖阁在忙乱后发现人少了,得找一阵子吧,找不到再想追也来不及了。何况,他们又知道往哪里追呢?

…………。。

有些人,愿意对手如虎、如鹰,那才值得出手,能感到胜利的欢喜;假使如羊、如小鸡,他便反觉得胜利的无聊,胜之不武;又有些人,却喜欢欺侮弱者,看着弱者的悲惨,不觉怜悯,没有同情,反倒对自己的横行霸道有畅快之感。

阿发比较类似于前者,而象金三爷这样的家伙,则属于后者。当然,金三爷靠着贩卖起家,又有红帮背景,已经是大佬级人物,自然不能再象地痞流氓那样横眉瞪眼、敞衣挽袖,一副唯恐别人不知道自己多厉害的样子。说得通俗一点,金三爷已经是有层次的大流氓,自然是另外一副嘴脸。

而金三爷靠着邪路子发家,与其他先出身、后极力洗白的人也是差不多的心理。在帮派中,他讲义气,以便赢得帮众的信赖和支持;对外,他爱面子,还偶尔做做善事,试图留给公众一个大善人的印象。

哼,五大三粗的肥猪样儿,还长袍马褂的装个屁的文雅。阿发撇嘴鄙视,看着金三爷在保镖的护卫下出了宅子,坐上了一辆西式马车,扬长而去。

要杀金三爷不算困难,明枪易躲,暗箭难防,阿发是精于此道的。但阿发却另有计较,不管能不能成,总要试一下才知道。

阿发盯了金三爷好几天,并没有杀他,而是琢磨着、完善着自己的计划。势力,可以往后先放一放;钱呢,却是比较容易得手的。

抢了洋鬼子,得了几十块;干掉刁五、小辣椒,搜刮了四五百;偷盗红袖阁,乱七八糟足有三四千;金三爷这个boss,又能够榨出多少呢?

第二十四章制服金三爷

阿发深知一个特工,或者杀手,最大的敌人是自己的感情。亲情、爱情,一旦有了,那便是弱点,往往成为致命的原因。趁着自己现在孑然一身,没有什么牵挂,不猛干几票,就太可惜了。所以,他的行动计划是连贯的,一气呵成的。

而在阿发眼里,金三爷长得象猪,也确实是一头金猪。别看金三爷势力很大,但隐在暗处的象阿发这种级别的人物,绝不是他能够对付的。因为金三爷已经不是街头搏命的小混混,他有财产,有家人,这是他的弱点。在阿发看来,越有身家的人,越是没了锐气,越是怕死。

简单而直接,或者说是粗暴,既然以吓为主,那便弄得动静大点,弄得更血腥一些,才有威胁和说服力。

马车由远而近,疾驰过来,在拐弯处放慢了速度,路旁便是几棵大树。而这周边,刚刚有形成独立式花园住宅区的迹象,却还保持着不少低密度郊区的风貌,行人比较少。

拐过半个弯,一棵小树横倒,挡住了路,车夫勒住了马匹,向车内汇报着什么。戴着头套、只露出眼睛的阿发施施然地走了出来,站在车前,双手环抱在胸前,歪着脑袋,斜瞅着。

“妈拉个巴子!”和车夫坐在并排的保镖跳了下来,边走边骂着:“哪来的赤佬,劫道劫到三爷头上,真是活腻了。”

阿发知道必须杀人见血,这些人,跟着金三爷没少做伤天害理的事情,单只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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