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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妃当道拐个皇帝去种田-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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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如祯听何婶讲得很是热血澎湃,不禁问道:“何婶,莫非你家狗蛋也在正德书院读书?”不然她一个妇道人家,怎么会对学堂里的事情了解得这么清楚?

何婶一边摘菜一边笑,“你这丫头,真是会开你何婶玩笑,像我们这种小门小户,怎么可能有资格去那样的地方读书。仅是每年的学费就足够普通人家好几年的生活费了,再说了,就咱家狗蛋那蠢笨蠢笨的样子,上了两年学堂,也只会写十几个字,要真去了正德书院,还不被人笑掉大牙。不过……”^_^

第29章 回忆往昔

何婶又认真道:“能在正德书院读书,确实对孩子的将来很有帮助,我听说正德书院的幕后主事者,以前在京城可是当过大官的。你想想啊,既然他以前在京城做官,跟朝廷里那些个有头有脸的人物自然是关系不错。只要有这位主事者的举荐,日后想在京城重地谋得一官半职,那还不是一句话两句话的事儿。这也是咱们平阳城那些达官贵人们,拼命想将自己家的小公子、小少爷们往正德书院送的最终原因。”

季如祯若有所思地揉了揉下巴,没想到小小的一个平阳城,还真是卧虎藏龙,什么人都能见识到啊。

上次那个叫卓彧的已经让她不得不刮目相看了,现在又冒出来一个什么书院主事者。

有趣,还真是有趣啊!

事后,季如祯又向旁人打听了一些关于正德书院的传闻,才知道这个书院在平阳城是第一所既收男学生,也收女学生的地方。

俗话说得好,女子无才便是德,这种思想千百年来已经在老百姓的心目中根深蒂固。可是真正的豪门大户给自家儿子找媳妇,还是免不了地想找又有容貌,又有才华的姑娘,好像只有那样才能光宗耀祖,光耀门楣。#_#

于是,读过书又出身好的姑娘,在那些公子少爷们的眼中自然成了超级抢手货,以至于不少姑娘为了能嫁进好人家,拼了命的也要在才华方面一显神通。

渐渐地,才子佳人这样的词汇在天圣王朝逐渐泛滥,作为一个民风相对开放的朝代,天圣王朝在约束女子德行方面,比起前朝真的可以说是宽松了不少。这也是正德书院为什么会成为平阳城第一个男女共存的书院的原因之一。

再说句俗烂一点的理由,能在正德书院读得起书的,家里多少都有些闲钱,公子们想勾搭小姐,小姐们也想勾搭公子。久而久之,正德书院倒是变相地成了富贵人家相亲拉关系的重要场所。

季如祯对别的方面没什么兴趣,对正德书院幕后主事者曾是京官这件事倒是挺感兴趣。

在京城当过大官,不知道是不是她以前的老熟人。

越安距京城并不算太远,在天圣王朝,越安绝对称得上是仅次于京城的第二大城池。

想当年……

上一世的回忆,一股恼地窜进季如祯的脑袋里,魂穿之后,她已经有多久不曾去回忆自己从前的人生了?

白珂玉!

天圣王朝可以有人不知道当今天子姓甚名谁,却极少有人不认识越安城的白小侯。

从出生那天起,她就被娘当成是儿子来养,偌大的越安侯府,除了她娘和娘身边的几个近婢之外,几乎没有人知道白珂玉的真正性别。

她娘之所以对外谎称她的性别,就是不想白家大片基业,流落到旁人手中。

说起她爹越安侯白子清,那绝对称得上是天圣王朝的风云人物,当年天圣王朝还处于战乱时期,将门出身的白子清便踏上了带兵杀敌、保卫家园的道路。

可以说,天圣王朝能有今天这片稳定基业,白氏一门,绝对是功不可没。

随着战乱逐渐平息,曾经在战场上的那些有功之臣也逐一受到了封赏,白子清深得先帝信任,受封侯位,赐越安城,为越安侯。

白子清是白家嫡系里唯一的一个男嗣,他三十岁的时候娶了小他十二岁的越安才女楚碧华。夫妻鹣鲽情深,非常恩爱,两人大婚之后的第一个孩子叫白珂华,也就是白珂玉同父同母的哥哥。

可惜白珂华出生之后身体就一直不好,四岁的时候竟然夭折了。

白珂华的死,给白子清夫妇二人带来了巨大的打击,尤其是白子清,痛失爱子,他几乎是一病不起。虽然那个时候他的妻子楚碧华已经怀下第二胎,但没等白珂玉降生,她爹便久病无医,去世的时候才三十七岁。

由于白家嫡系只有白子清这一根独苗,除非楚碧华的第二胎生下的是个男孩,否则,白家偌大的产业,势必会被那些如狼如虎的旁系们给刮分干净。

别看楚碧华只是个妇道人家,这女人真的是非常厉害,当她看到自己的第二个孩子居然是个闺女时,几乎想都没想,直接让近身婢女对外宣布,她生下来的,是个儿子。

所以从白珂玉有记忆开始,她一直被当成儿子一样来教养。

楚碧华花重金给她找了七个武林高手当师父,还聘请天下有才华的人登门入府,手把手传授白珂玉各种琴棋书画以及诗词歌赋。

十二岁以前,白珂玉一直相信,她的真正性别其实就是一个潇洒俊逸的男孩子,直到某一天,她落红了!

看着沾染在裤子上的大片血迹,白珂玉终于意识到一个很让她费解的事实,为毛她一个有为少年,竟然会像姑娘家一样落红啊?

于是,在她娘无奈的眼神中,她被迫真相了。

这世上真是没谁比她活得更悲催了,活了整整十二的,她才闹清楚自己的真正性别,该说她蠢呢?还是笨呢?还是缺心眼呢?

虽然性别这种无聊的东西把白珂玉搞得很混乱,但在带领家族走向强盛这方面,白珂玉却做得很到位。

自从白子清过世,只剩下孤儿寡母的越安侯府,曾有很长一段时间,钱财上一直过得非常窘迫。

即便朝廷每年都会固定给侯府派发银饷,但进项少,出项多,再加上白家那些旁系们的刮分和算计,没几年,越安侯府就变得萧条起来。

大概在白珂玉七岁时,天姿聪明的“白小侯爷”,非常霸气地拿出七千两银子,在越安最繁华的地段买下了十间商铺。

此举曾在越安城引起不小的轰动,不过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让所有的人都大吃了一惊,众人万万没想到,年纪不大的白小侯爷,在做生意这方面,居然有着那么高的天赋。

随着年纪的增长,白珂玉的能耐也越来越大,她不但利用聪明才智给越安侯府赚了个盆满钵满,还合理善用这些年所学到的本事,将自己塑造成越安城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风云人物。

渐渐地,白小侯这个称谓,成了白珂玉的代名词。

任谁提都白小侯,立刻会想到一张俊美无铸的面孔,以及那怎么也掩饰不掉的风流和才华。

可以说,越安城的白小侯,是所有姑娘家眼中的顶级金龟婿,因为白小侯不但温柔俊美,对待所有的姑娘也是格外的疼惜。

她那种疼惜,并不是纨绔子弟随便找个良家少女随便玩玩的那种疼,而是打心底里尊重每一个姑娘家,凡是跟白小侯相处过的姑娘,无论身份高低,事后都会生出一种“为什么这个人不能被我完全拥有”的无助感。

除了姑娘家对白小侯爱慕有加之外,白小侯为人处事光明磊落,她出手大方,待人有礼,对待自己的朋友,绝对是掏心窝子又非常的够义气。

这样一个上至白发苍苍的老者,下至嗷嗷学语的孩童全都喜欢的人物,怎么可能会不成为名扬天下的风云之辈?

就因为越安城的白小侯太受人欢迎了,最终才导致,只有二十岁,正处于风华正茂之龄的白珂玉,最终居然会死在一个深深爱慕着她的女人的利剑之下……^_^

第30章 假画

想到这里,季如祯不禁长长地叹了口气。

“姑娘,你已经在这里看了好半天了,究竟决没决定到底要买哪只笔?”

一道略显不耐烦的声音,冷不丁地打断了她脑海中的冥想。季如祯这才恍惚回神,发现自己所身处的地方,名叫异宝斋。

据何婶说,异宝斋在平阳城的名气非常响亮,举凡古玩字画,笔墨纸砚,异宝斋中都是应有尽有。

她原本只是想给包子买些上学的用品,却不想刚刚一时走神,居然回忆起了自己的上一世。

很快回过神的季如祯抱歉地对店伙计笑了笑,这才凝下心神,认认真真给包子挑了一只适合他用的紫狼毫,买了几个写字的本子,顺便又选了一个圆形的砚台。#_#

正准备让店伙计结账时,一幅挂在墙壁上的字画引起了她的注意。

只见那张画纸的底部画了一片开得很茂盛的荷花,正中提着几行字:青荷盖绿水,芙蓉披红鲜。下有并根藕,上有并头莲。

画的右下角附盖着一个红红的印章,仔细一看,印章上写着三个字:白小侯!

看到这幅字画,季如祯整个人都有点傻,她一遍遍地打量着那幅画的每一处细节,最后笑着对店伙计道:“你们店里挂的这幅画,是假的吧?”

那伙计在收了银子后,正忙着帮季如祯挑选的几样东西打包装,听她这样质问,脸色顿时黑了下来,没好气道:“我说你这丫头不知道可不要随便乱说,咱们异宝斋在平阳城那是有头有脸有身份的地方,店里怎么可能会卖假货。你刚刚看到的那幅画,可是名震天下的白小侯亲笔提的字,亲手画的画。我们老板当初可是花了五十两银子,才将这幅画弄到手。”

“五十两?”

季如祯不禁唏嘘一声:“五十两收的,那要卖多少银子?”

伙计扬着下巴道:“少一百五十两,甭想拿走。”

“可是……”

季如祯再次抬头,仔细打量着那幅画,“我真的觉得这画应该不是真的。白珂玉她……呃,我是说白小侯写字,有一个习惯,最后一笔下手略重,所以每一个字看起来,都会给人一种笔锋强烈的感觉。可你看看你们店里这幅字,虽然霸气有余,却锋利不足啊。”

季如祯倒是没有拆台的意思,她只是就事论事,说出心里的想法而已,毕竟眼前这幅被仿制的画,借用的可是她前世的名字。

伙计没想到她一个穿着普通,又没什么来头的小丫头,竟然会跟较真到这种地步,当下有些恼意,只是还没等他开口反驳,一道清朗的声音便从两人身后传了过来。

“这位姑娘果然是好眼力,不瞒你说,你现在看到的这幅画,的确如你所想,是一幅仿制品。”

顺着声音回头一看,突然出现在季如祯身后的,是一个十六、七岁,容貌生得淡雅如玉的翩翩美少年。

这少年一身清爽之气,眉宇之间散发着淡淡的儒雅和温润,就像是一块雕琢完美的白玉,仅仅是不动声色地站在那里,也能迸发出致命的尊贵感和吸引力。

看到对方的那一刻,季如祯就像是纨绔子弟突然发现了一抹人间绝色,毫不掩饰地欣赏着对方的“美丽”。

店伙计先是一怔,随后才恭恭敬敬对那俊美公子道:“少爷!”

那少年冲伙计挥了挥手,示意对方退下,随后才优雅而又不失淡漠地冲季如祯抱了抱拳,“在下姓姜,姜洛汶,是异宝斋的少东家。”

季如祯痞痞一笑,“难怪一出场就这么的光芒四射,原来是异宝斋的公子爷,我刚刚还道是哪里来的谪仙公子大驾光临,真是久仰久仰,有失敬之处,还请姜公子莫要见怪!”

季如祯这人有一个毛病,就是特别喜欢看美人,不管是美男还是美女,只要模样长得漂亮的,她都会习惯性地多看人家几眼。

要说她是个色胚,倒也不尽然,因为她只是抱着纯欣赏的心态与对方相处,并没有半点逾越之处,这也是前世的她为何会受那么多姑娘家欢迎的主要原因。

自报家门的姜洛汶似乎没想到眼前这个穿着普通的小丫头,竟然会像个色女一样轻薄自己,面色先是一怔,见对方眼底只有笑意并无戏谑,这才恍然回神,淡淡一笑,“刚刚听姑娘点评我店里这幅白小侯的画作,说得似乎很有些道理,所以心生好奇,想问问这位姑娘,为什么会在短短时间内,就能判断出我店里的这幅画作,是假的?你对白小侯的画,很熟悉么?”

季如祯在心底翻了对方一记白眼,暗道:因为我就是真正的白小侯啊,虽然身体换了,但灵魂可是原装不掺假的。

她从三岁的时候就开始练习写字画画,才艺方面,曾经可是冠盖越安,名满天下,真正担得起第一才子这个名号。

不过这话她没法跟这个姓姜的说,就算是说了,人家也未必会信,于是随便编了个理由道:“白小侯三岁成名,名下的画作和字迹遍传天下,虽然我无缘与她本人结交,不过她的大名却响誉天下,我曾经也有幸见识过她的几幅真迹,对比下来,自然发现贵店的这一幅,有冒假之嫌。”

季如祯当着陌生人的面吹虚前世的自己,真是一点脸红的压力都没有。

姜洛汶若有所思地打量着眼前的小姑娘,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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