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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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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搭住我的手臂,换一种底气不足的声调,“知道了。老实告诉你,我已经跟他分手过三次了,不过没分掉。我想我大概真的爱上他了。”
我瞠目结舌。数字是很有说服力的,郑滢从前的恋爱都是分手一次就够了。
“你是爱他的钱还是爱他?”
“我当然爱他的钱,”她做了坏事一样抬起眼睛看看我,声音低下去,“不过,也爱他。”
“其实他这个人很好,不大多话,但很实在,下次你见到他就知道了。惟一的缺点可能就是心太软……他说他老婆身体一直不大好,怕她受不了打击,现在真的不想气她,想等这一段过去以后再慢慢跟她提离婚的事情,”随之又前后矛盾地加上一句,“其实我也还年轻,就谈谈恋爱也好啊,你想,要找个理想的恋爱对象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对不对?”
我没得话说。这一次,郑滢是栽进去了。她大概是看那些谈情说爱的书走火入魔,难怪古人说女人不应该读书。
又是两个星期,我的工作一点起色也没有,还是天天帮人家打杂印东西订会议室买咖啡,马克还是不给我好脸色看,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哪里得罪了他。难道美国人也相信“教会徒弟、饿死师傅”那一套?我找了一个机会婉转地向艾米讲了自己的处境,她笑笑,“耐心一点,机会总会有的,现在你只要好好向马克学东西就可以了。”我心里嘀咕,马克防贼一样防我,学什么学。
过了一个月,艾米用一种酷毙的方式让我明白了她那句“耐心一点,机会总会有的”绝非画饼充饥:她把马克逼出了公司。
表面现象是在公司服务十几年的马克突然辞职,内幕是艾米突然把马克叫去,提出要把他调去一个基层客户服务部门,马克一听就火冒三丈,客户服务又辛苦又死板,程序员都不愿意往那边调,何况以他的资历。美国人要起面子来也厉害,他试图联合部门里资深的同事联名上书,人家反而打小报告,三下两下,艾米借故把他训了一顿。他一气之下辞职。
艾米送给马克两件印着公司标志的衬衫,有一件的领子还有点歪,他没带走,扔在办公桌底层抽屉里。十二年落得这么两件衬衫,简直像在骂人。我把它们钉在家里写字台旁边的墙上,勉励自己:哪天我要是离开公司,一定不要像这样被两件衬衫打发走,我要部门里所有同事来为我送行。
这是我从职业生涯中学会的第一件事:宁做哈巴狗,不做落水狗,否则,迟早变成丧家狗。
我接手了马克那一间景色优美的转角办公室和一大堆艰深晦涩的工作,天天都忙得不可开交,惟一的休闲是周末和程明浩去看旧金山湾边的码头。
城市东面那一排渡轮码头是我们喜欢去散步的地方。我们经常从最南面的三十八号码头开始,沿旧金山湾走过海湾大桥、渡轮大楼、渔人码头,直到最北面的四十七号码头。
那些码头历史悠久,像一排士兵,整整齐齐地驻守在旧金山湾边,尽职地输送着来往于旧金山和美国乃至世界各地的船只。
他说:“想不到你这么喜欢看码头。”
我说:“码头是船只回家的地方。”
那条路上,有一家糖果店,叫“巧克力天堂”。里面所有的商品都是巧克力,做成各种各样的形状——金币、小动物、人像,甚至有巧克力做成的金门大桥。我喜欢一种包椰丝的黑巧克力,小小的,做成一朵朵玫瑰花的形状,可爱得简直让人不舍得下口。每次走过那里,都会忍不住停下来买。因为价钱太贵,从某一次开始,我就规定自己只准抓两把。
“为什么是两把,而不是一把或者三把呢?”程明浩质疑我随机定出来的规矩。
“三把太多,一把太少啊。”我一边说一边努力地张开手掌,想一把多抓一点。
“算了算了,”他微笑着按住我的手,“我来帮你抓。照你的,抓两把。”他的手比我大很多,他抓一把,差不多相当于我的两把。于是我们达成了这个自欺欺人的默契。
我们经常在一号码头旁边的栈桥上看旧金山湾,碧蓝海湾里的点点白帆和修长秀丽的海湾大桥相映成趣,对面伯克利的远山像一条轻柔的浅蓝色缎带,勾画出了与地平线交融的天际。夏日的风轻抚着我的头发,阳光撒在水面上宛如一丝丝散开的金箔。
那里有几条长凳,很旧了,铁支架上锈迹斑斑,木头座位上却总是擦得干干净净,在阳光下暖暖的。坐在上面,听着一阵阵海浪声,时不时有海鸥“咕咕”叫着在身边掠过,头上,是永远湛蓝得几乎透明的天。
这原本就是个哪里都可以海誓山盟的城市。
程明浩轻轻地摸我的头发,“你的头发真暖和。”
“别老摸我的头,多摸头会把人摸笨的。”
“那你还老喜欢摸我的头?”
“你本来就笨,虱多不痒。”
有一次,一袋巧克力吃光,程明浩告诉我,年底,他打算去西雅图一个研究所实习,为期半年。
我吃了一惊,“那么远?”
他告诉我,那个地方很不错,“有这么一段经验,将来毕业找工作就方便多了。”
“旧金山就没有合适的机会了吗?”
“也不是没有,不过那家研究中心是我的第一选择。说真的,那个地方不太容易进去呢。”
我想了想,点点头,对他笑笑,“那很好。”然后低下头,加上一句,“不过,你要快点回来。”
他又摸摸我的头发,“半年时间很快的。”
码头是船只回家的地方,也是船只出发的地方。每天有好多船离开旧金山湾边的码头,其中,一定也有一些是开往华盛顿州的那个海港城市吧。
下一个星期五,我在公司里碰见了杨远韬。当时我捧着一叠资料乘电梯上楼去开会,他正好站在我的对面,胸前的临时名牌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开始偷偷打量这个男人。
杨远韬穿浅蓝衬衫、米色西裤,手臂抱胸夹着一台手提电脑。他身材高大,脸颊偏瘦,眉头微皱,棱角分明的嘴唇紧抿着,好像在想什么事情,每隔几层楼抬眼看一下指示灯。我还注意到他左手无名指上戴着白金结婚戒指,一点不像找了个小他十岁的女人发展婚外情的男人。
可是他的的确确找了一个小他十岁的女人做情妇;我不由开始想,所谓好丈夫,究竟长什么样?
正在这个时候,他大概发现我在看他,朝我微微扬了扬嘴角,算是打招呼。我吓了一跳,立刻也点头致意一下,然后马上把眼光移开。
星期六和郑滢一起去逛街,她背着那个仿的PRADA包,果然以假乱真,惟妙惟肖。
我告诉郑滢我见过杨远韬了,她立刻起劲,“觉得他怎么样?”
“不错,看上去挺酷的。”
“你跟他说话了吗?”
“当然没有,他又不认识我,总不见得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跟他说‘我是郑滢的好朋友’吧。你们现在怎么样?”
我问郑滢“你们现在怎么样”,她却告诉我一些零零碎碎的有关杨远韬太太的事情:杨太太两年前辞了工作,现在天天待在家里,正好有大把的时间来管理丈夫。杨远韬每年要去他们公司在中国的分公司好几次,她大概是有点怕“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加上听说男人回了国会“树欲静而风不止”,很花了一番工夫,在中国那边不动声色地收买眼线,每次回去都是大包小包整套的化妆品带去送人,非常慷慨,却没想到后院起火,问题偏偏出在自己身边。
“她每个月都要核对老公的信用卡账单,细得很呢。”郑滢叹了口气,“真是好笑,她一抬手送一整套兰蔻化妆品给中国办公室那边最丑的一个秘书,杨远韬花一百块钱都要给个说法。”
好一个厉害的女人。
“她不是身体不好吗?怎么管起老公来还这么生龙活虎?”
“人家是全职,一周七天、一天二十四小时地管,还能不面面俱到?”
“那杨远韬岂不是很辛苦?”我忍不住笑起来,“两个女人,外加两个公司来回跑,难怪他老是皱着眉头。”
“我不管,他的老婆他迟早自己摆平。”
经过一家首饰店,郑滢拉我去看戒指。
店里都是一对对的情侣,我问她:“两个女人看戒指,人家会不会当我们同性恋?”
“怕什么,美国人才不管你是不是同性恋,只管你有没有钱。”
“你会自己花钱买戒指?”
“才不会,我看看式样总可以吧?”
郑滢看中了一个一克拉的钻戒,刻得纯净无瑕,戴在她手上宝光四射。
“怎么样?”她伸展着手指满意地端详着那个戒指,一边转过头来问我。
“真好看,”我实在忍不住再加上一句,“不过,在戴上去之前,某人好像应该先把他手上的结婚戒指摘下来。”我又想起杨远韬那个看上去足金足两的白金婚戒。
“你怎么这么会煞风景?”郑滢翻我一个白眼,“对了,等程明浩向你求婚,千万别把自己大甩卖,一定要他买个一克拉的。”
我看了看价钱,吐吐舌头,“这么贵?他买不起的吧?”
“买得起也要买,买不起也要买,”郑滢很干脆,“否则啊,就让他等着吧,等到买得起再娶你好了。女人一辈子就这么一个机会,一定不能随随便便。”
我看着她笑笑,却不由走起神来。假如程明浩向我求婚,能拿个一克拉的钻戒来当然很好,没有的话,我大概也不会舍得说“等着吧”,万一,万一,他等着等着,又不想娶我了,那可怎么办呢?
走出那家首饰店,郑滢去买香水。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不再喜欢香奈尔五号,而换了一种伊芙·圣罗兰公司出品的香水,叫“鸦片”。
她把“鸦片”喷在试纸上让我闻。
“一股老女人的味道。”我摇摇头,这让我想起很小的时候外婆喜欢在房间里薰的檀香。
“这是成熟女人的味道,神秘、温柔、性感。女人,就该是男人的鸦片。”
“我怎么感觉好像成熟女人体味比较重,所以才需要这么多香料来盖。”
她转个身,让那个PRADA背包对着我,“关璐,帮我把钱包拿出来,在第二个夹层里。”
我拉开拉链,刚要去翻第二个夹层,突然,背包的带子断了。显然,上海华亭路卖的有些东西做得虽然逼真,却不是太牢。
我和郑滢一起呆呆地看着那个断了一条带子的包。过了好一会,她慢慢地把那条没断的包带从肩上褪下来,拉着我走出商店大门,一直走到路边,才轻轻地说:“关璐,你的包借我用用吧。”
我们蹲在地上,一起把郑滢包里那些七零八碎的小东西转移到我的背包里,她把那个倒空的PRADA包朝地上抖了几下,然后一声不响地将它扔进了街边的垃圾桶。
我们接着逛,郑滢照样有说有笑,但我看得出无论说还是笑,都有点勉强。
最不该出现的东西往往在最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我们居然无意间撞上了旧金山的PRADA店,当然,是货真价实的那个。扑面而来,咄咄逼人。
我正想拉郑滢走另外一条路,她已经看见招牌,脸上的笑容在一瞬间烟消云散,转过身,颓然地在一个露天咖啡座的椅子上坐下,“我有点累了,想歇一会儿。”
我买了两杯卡布基诺回来,郑滢抬起头,可怜巴巴地眨眨眼睛,“真不经用。”她那副样子像一只被人家踩了尾巴的小猫咪。
“是我拉的时候太用力了。”
“不关你的事,假的就是假的。”她对着装咖啡的纸杯喃喃地说。
我伸手摸摸她的头发,光滑柔软。她为了杨远韬把卷发拉直,其实也是把自己心里最柔弱的一面展现给他,他却没有好好珍惜,或者说,他根本没有资格、没有能力去珍惜。
我的心里突然间升起一股无名之火——我彻底被那个混蛋,不,那只软软的、上面浇一层巧克力还撒着五颜六色糖粒的甜甜圈激怒了:明明有老婆,还要在外面拈花惹草;退一万步讲,真的要拈要惹,就要有本事摆平;现在你拈了、惹了,又想投机取巧,什么东西?郑滢再聪明、再厉害、再有锋芒,她毕竟只有二十四岁,比起一个三十四岁,知道什么时候耍酷、什么时候卖乖、什么时候拿假包来哄哄人的男人,原本就低了一头。我回想起上次看见杨远韬时的样子就来气:一本正经、道貌岸然,人家见了都认为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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