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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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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盯着那盆花看了一会儿,奔到最近的一个电话亭去给程明浩打电话。那个瞬间,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见程明浩一面,就算他对我没有感觉,就算我从此彻底死心,就算这是这辈子我们见的最后一面,我既然飞了一千零四十点三四英里而来,总要见他一面才对得起自己。
程明浩还在办公室里,“你在哪里?”他听上去很焦急。
我把我所在的路口相交的两条街名告诉他,“不好意思,本来看你生病,不想再麻烦你。可是现在迷路了……”
“我马上来,”他正要挂上电话,又补上一句,“这一次,站在那儿千万别动了。”
我照他说的,站在街角一动也不动,把从前的点点滴滴从记忆的角落里挖出来,脑子里翻过来倒过去一个问题:怎么会是张其馨?她居然还把以前织给田振峰的毛衣送给程明浩!换成我,就不会这样做。我绝对不会把另一段感情的纪念品去送给一个我爱的男人。
我爱的男人,我会给他最好的、惟一的感情。
程明浩开车来了。那是一辆半旧的道奇车,挡风玻璃上还有一条长长的缝。他微笑着跟我打招呼。我把身子站直,朝他招招手。无论如何,我希望在他面前显得精神一点。
我们聊了几句,我吸口气,问他,“你怎么不跟张其馨一起回国探亲?”一边转过头去朝他微笑。
他看着我,好一会儿没有说话。我接着朝他微笑。天上都是乌云,我心里也满是乌云,却努力地把阳光铺排在脸上。我希望他知道:你不爱我,其实,我也不爱你,所以,不要紧。我不要他可怜我。
他淡淡地说:“我假期有课。”
然后,我们都沉默了。
我随手翻开挡板下面的小抽屉,里面掉出几包东西,仔细一看,是一种带了芥末味的炒青豆。
“尝尝看吧,很好吃的。”
“张其馨很喜欢吃吧?”
他点点头。
我摇摇头——她已经抢了我喜欢的男人,我去抢她喜欢的零食,有什么意思?
过去的一年里,我很多次琢磨程明浩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而短短十五分钟已经回答了我所有的问题,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男人。
一个普通的男人,会爱上一个女人,然后在车里摆上她喜欢的零食,很简单。
过去一年里所有的期待和揣测,统统是一场自作多情。多么让人沮丧的结论。
我以为他送我一道彩虹,而对他而言,那不过是一瓶美丽的海盐。他没有做错什么,要说错,他惟一的错是不爱我。然而,到了爱情的版图上,还有什么对错可言?
程明浩带我去看金门大桥。下车前,他从后座上拿过一样东西递给我,“办公室里也就找到这件衣服,穿上吧,桥上风很大。”
是那件米色的毛衣。张其馨一针一针织起来,被程明浩的体温暖过,现在,躺在我的手里。
我不想穿,可是,打开车门,冷风扑面而来,不得不把它穿上。
金门大桥没有明信片上看起来那么壮观,甚至都不是很长,笼罩在旧金山湾上空的雾让桥墩若隐若现。
程明浩指给我看海湾对面旧金山围海造城形成的壮丽景观,我兴味索然,这个时候,什么奇迹都没有意义。
很多车子从大桥中间的车行道飞驰而过,震得桥面和红色的栏杆一阵阵微颤。
我问程明浩:“这么多车天天开过,会不会哪天把桥震塌掉?”
程明浩笑着说:“不会。旧金山动不动就地震,它不是还好好的吗?”
其实,那时候,我想的是,假如此刻大桥突然倒塌,那我就会和他死在一起。
然而,金门大桥不会倒塌,所以,我不可能是那个和他死在一起的女人。
从桥上下来,他说:“带你去个地方。”
我知道他会带我去哪里,但我已经不在乎了。半个小时后,我们站在渔人码头那个卖海盐的摊位前。没有太阳,摊主还撑着那把巨大的阳伞,热情地招呼我们用摊子上的小瓶子自己装各种颜色的海盐——大号一瓶五块钱,中号一瓶三块钱,小号一瓶两块钱。海盐其实是很便宜的。
我装了一大瓶五颜六色的海盐,正准备掏钱,程明浩已经递过去五块钱,“我说过你要是来了旧金山,愿意要多少都行。忘了吗?”他突然那么真诚、那么柔和地看着我。
我默默地点点头,一阵心酸:无论他现在为我做什么,对我有多周到,他都不属于我,我不过是借了人家的男朋友来做一个短短的梦。
回酒店的路上,程明浩随手打开车里的录音机,传来一个再熟悉也没有的声音——张信哲的《爱如潮水》。
不问你为何流眼泪
不在乎你心里还有谁
且让我给你安慰
不论结局是喜是悲
……
谁说的?
谁会不在乎自己爱的人心里有别人?真的爱了,谁又能不在乎结局是喜是悲?
车子往前开,程明浩突然问:“杜政平最近好吗?”
“他——挺好。”我并不太想提起杜政平。可是,程明浩却好像对他印象不错,“我们上大学时住一层楼,他人缘最好了……”从这一句话我开始走神,反正他列举出杜政平的很多好处,最后转过头来,轻轻地说:“小杜这样的人,不大容易找。”
我觉得又生气又难过:杜政平这样的人再难找,关我什么事?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觉得他好,连程明浩也觉得他好?
我闭上嘴,不再说话。
临下车时,我突然想起包里那盆花,把它拿出来递给程明浩,“这是非洲紫罗兰,可以开很长时间。盆里有张塑料签,上面写着怎么养护。”
“送给我的?”
“不,不是送给你,只是,有一首歌里唱‘假如你去旧金山,别忘了带些花’,我就随便买了一盆。不难养的。”
我急急忙忙地和他说了再见,便转身走了。我的后背微微发热,我知道那是由于他的目光。但我没有回头,不是不想,是不敢,因为我的泪水已经充满了眼眶。
从幼儿园开始,我就不愿当着男生流泪。
回程的飞机上,汤姆·汉克斯一头钻进科技文献,我全神贯注地研究自己脸上的一颗青春痘。我可以肯定,这颗痘痘是这几天在旧金山长出来的。也许,对程明浩的感情不过也就是一颗长了一年的青春痘,总有一天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杜政平去机场接我回家。他刚去钓了几条鱼,叫我坐一会儿,他去还钓竿。
我发了一会儿呆,拿过几张报纸铺在地上打算把鱼清理一下。
我挑了一条看上去快断气的鱼开始刮鳞,不想它回光返照,用尽力气弹得老高,“啪”地用尾巴甩了我一个耳光。
实在太可恶了,我捂着脸目瞪口呆。突然间,大滴大滴的眼泪夺眶而出。我大概是很没用,我喜欢的男人不喜欢我,跑到旧金山也找不到金门大桥,现在,连一条奄奄一息的鱼也来欺负我。
我跟那条鱼不知僵持了多久,等杜政平开门进来,正好看见我跪在鲤鱼旁边劈里啪啦掉眼泪。他几步跑过来,焦急地问“怎么了,怎么了”,一面拉过我的手检查是不是受了伤。
我茫然地看着他,眼前突然闪过程明浩真诚而柔和的眼神,以及他说的那一句“小杜这样的人,不大好找”,突然觉得很累,程明浩并没有说错,杜政平是个好人;这样一个好人,一直就在我身边;可是,可是,我为什么那么委屈?我为什么还要流泪?
内心深处喷涌而出的疲惫和凄凉让我再也忍不住,在又一阵眼泪的风暴里,我被杜政平抱到了怀里。他在我耳边一遍一遍地说“不哭”、“不哭”。
当时的情形颇为荒唐,据郑滢后来的描述是“活见了鬼,杜政平一手举着把明晃晃的菜刀,一手抱着你,简直像是要行凶”。
那种荒唐的情形持续了大约三秒钟,随着郑滢推门进来“啊”的一声叫起来而终结。
我们一起吃晚饭,杜政平一直盯着我看,我拼命回避他的眼光,越来越心烦意乱。
吃完了饭,看了好几集肥皂剧,杜政平还是赖着不走。我终于忍不住,绷着脸把他赶走。
他灰溜溜地下楼去。过了一会儿,打电话过来,“你没事吧?”
“不要紧。”我沉默了一下,说:“对不起,刚才对你态度不好。”
“没关系。”他好像有什么话要说,却又终于没说,只是道了声“晚安”。
那天晚上,我钻到郑滢床上。她转过头来,懒洋洋地说:“离我远一点,我热。”
“你嫌我热?”
“不是我嫌你热,是我怕热着小姐你。刚刚当了一晚上七十五支光的灯泡,还没冷下来。”
“讨厌。”我推了她一把。
我们都不说话。
终于,我问她:“你是不是觉得我今天很奇怪?”
“我在等你告诉我呢。说吧,程明浩把你怎么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说:“他已经有女朋友了,是张其馨,也就是说,他在和张其馨谈恋爱。”
郑滢半分钟没有说话,终于忍不住哈哈笑起来,“你和张其馨怎么都拿着破烂当宝贝?”
“他不是破烂。”
“不管怎么说,既然已经这样,算了算了,就让给她好了。”
“又不是一只苹果,什么让不让的,”我很不高兴,“我弄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喜欢张其馨。”认识这么些年,张其馨惟一让我心服口服的优点是她有一米六四,高了我整整六厘米。可是,用现在一米六五的标准身高衡量,我们都不合格,有什么好稀奇的?
郑滢翻了个身,说:“张其馨比你温柔。这一点,对于男人来说非常重要的。”
“你说我不温柔吗?我哪里不温柔?”我很不服气地摇着她的肩膀。
“放手,”她转回来,“你温柔,温柔到摆出那么一副晚娘面孔给杜政平看?”
“他又帮你弄到哪门课的考古题了?”我知道杜政平向来把郑滢的马屁拍得很到家。
“杜政平帮我弄来再多考古题,也比不上亲自操刀帮你做作业所花心思的十分之一。人家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可惜了,遇人不淑啊!”郑滢把那么两个南辕北辙的成语糅在一起,好像还觉得力度不够,加上一句,“你这个没良心的女人。”
我气结,转过身去。
过了一会儿,她推推我,“其实,杜政平真的挺不错。”
我不理她。她有点生气了,“那你说,今天下午扑到他胳肢窝里去干什么?始乱终弃。”
我简直不敢相信那四个字从郑滢嘴里讲出来,又好气又好笑,“不是我扑的,是他先来抱我的……”
“反正结果都一样。那我问你,他来抱你,你心里有没有那么一点特殊的感觉呢?”
我答不出来。那一刹那,我突然明白,下午的拥抱并非出于爱情,所以我才会后悔,才会对杜政平恶声恶气。我知道他对我好,而我却没有办法去回报,所以只能赶他走。
我沉默了。郑滢没有说错,我是个没良心的女人。杜政平真倒霉。
“我要跟他讲清楚,我和他是不可能的。”我痛下决心。
“哼,想得美。男女之间有些事情,一旦开始,就扳不回来了。”郑滢不失时机地张开乌鸦嘴。
无论如何,我一定要把这件事情扳回来,否则,叫我以后怎么面对他呢?
第二天,在图书馆门口碰到杜政平,他犹豫了一下,想来拉我的手。我闪到一边,把两只手都牢牢地插进牛仔裤口袋里。
我们无言地一起上楼。我抢先几级,然后猛然转过身,这样,我可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不知是不是因为向来对自己个子比较矮这个事实很敏感,每当我需要说一些自己心里没底或者理亏的话,总是有意无意喜欢站得比对方高一点——起码和对方一样高。
此刻,在高他两级的台阶上,我说:“我有话跟你讲。”
我把事先想好的话一股脑儿背出来,大致无非是昨天发生的那一场是个误会,希望他不要放在心上云云。可是,说到一半,不知怎么,我结巴了,原先设计的台词也忘了个一干二净,开始胡说八道。
杜政平的脸色严肃起来,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盯了好一会,抿抿嘴唇,看看我,把书包往肩上一搭,转身就走了。
我着急了——我讲了这么多,他却一句话也没有,这算什么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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