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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调女性-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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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晚,我不知哪根神经乱了,竟然主动问他:既然相爱一场,要离婚了,也留下点纪念吧,能否明天去补一张婚纱照?这样对小孩也有个交代,我可不愿意让他长大后怀疑自己是私生子。
  他点了点头,面无表情地说:“可以。”
  我问他:“那女孩真的比我好吗?为什么那么爱她?”
  他摇了摇头,没有出声,一言难尽的样子。我没有再问。我想,反正他马上就不属于我的人了,问了也没有任何意义。
  第二天,我们去福田区上步路一家婚纱店拍婚纱。两个将成为陌路的人,默默地配合化妆师化妆,配合摄影师摆姿势。在场的人都羡慕得嘴角开出两朵花来。
  而我的心很酸,眼泪几次已经快流出来了,我都强忍着把眼泪逼回去。给我化妆的那个小姐很年轻,很清秀单纯,她看到我流着泪,以为我是很激动、流着幸福的眼泪,对我说,大姐,你很爱你先生吧?他看起来对你很好哦。她这么一说,我哇的一声,忍不住哭了起来。
  我的心很痛,我做梦也没想到,我一辈子梦寐以求的婚纱照,竟然是在离婚前夕拍的,命运给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回家时,我当然不会去坐他的车。我恨他都来不及了,坐他的车简直是侮辱。但他却追了过来,强行拉我上车。拉了几次,我本来不会上的,但路边一座烂尾楼下的几位民工以为我们打架,纷纷围过来看。在气愤与尴尬之间,我还是选择了尴尬。他终于把我拉上了车。
  在车里,他说:“我求你,就让我送你最后一次吧?”
  我没有做声。
  到了家里,我把他的东西扔了出去,告诉他快点滚蛋。他却不走了。他拿出那份离婚协议书,在我面前撕得粉碎,扔到垃圾桶里,然后泪流满面地说,“永美,原谅我这一次吧,在拍婚纱照时我就想,这一辈子欠你的太多了,补一张婚纱照是补不完的。你在离婚时还能为孩子和家庭着想,事实上还是很爱我,跟你相比,我显得懦弱而自私,根本不像个男人。更重要的是,我内心确实还是很爱你,我欺骗不了自己,我再也不会跟你离婚了,你就是赶我走,我也不走。”
  他说着说着,就蹲下来抱着我的大腿,在我面前哭成了泪人。
  晚上,小孩放学回家时,我们怕他看出破绽,装出很正常的样子。我也没赶他走,他也没走。




婚纱照拍摄于离婚前夕(2)



  没想到我心一软,这一装,就把他的东西都放回了原处。
  我没有问那女孩是谁,也不再提起以前的事。丈夫还爱着我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事我想快点忘记掉。不快乐的事,最好像烟雾,希望风很快把它们吹走。
  今天晚上,我和丈夫看了你在报纸上的专栏文章,从晚上10点就想打电话给你,一直很矛盾,拖拉了两个小时,我们才鼓起勇气。说出来后,心里舒服多了。
  今晚真的谢谢你,有个能倾听内心话的人,感觉比吃药还有助于治疗内心的困惑。
  情感透视与分析
  对待丈夫感情的出轨,一百个女人有一百种处理方法。有的人以报复来求心理平衡,有的人扯着丈夫的衣领上法院,有的人找“第三者”撕打成一团。但李永美是走一条独特的路线———在痛苦之后,给予宽容。
  宽容是一副最好的药,它不仅比疯狂报复还能解决问题,有时还能解救爱情生命。
  夫妻不管哪一方先有了第三者,另一方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不是偏见,也不是危言耸听。一个善于处理感情问题的人,要么能把配偶的婚外情掐死在萌芽状态,要么能在事情发生之后,处理得很完美。
  现代爱情和婚姻已经越来越宽容,爱不是卖身契,谁都不是卖给对方,有缘分不妨白头到老,没缘分大可不必强迫对方跟你“从一而终”。该是你的,永远会是你的,不该是你的,强迫的婚姻没有任何幸福可言。



***************
*我该不该嫁给乙肝男友?
***************

  姓名:小红年龄:26岁  命运把我安排给一个患病男人,我梦中的白马王子就是这样会吹笛子的,我该不该嫁给这样的男人?


一直躲在暗处的忧郁女人



  姓名:小红
  年龄:26岁
  职业:企业部门经理
  简介:大学文化,黑龙江籍,性格内向。
  有几次,他求我嫁给他。但我下不了决心,因为嫁了他,我的下半生怎么办?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离开人世了。我如果嫁给他,很快又将是一个人过日子;如果不嫁给他,我等几年后,年纪也大了,找对象也不容易了,爱情的心泉也干枯了,我怎么办啊?
  作者手记:
  小红是个特殊的单身女人,是个一直躲在暗处的忧郁女人。自从7月13日给记者写第一封邮件后,记者多次发信给她,让她到办公室聊聊,或者给记者打电话,但她回了5次信,总是不肯露面。她的言语充满着悲伤和难言的隐痛。她说:“我怕跟记者见面,我很容易流泪,怕出丑,我愿把我的经历整理出来发给你。”
  她把自己的情感经历发给记者,记者又在信里问了她一些问题,她每次都回答得很认真而及时。




命运把我安排给一个患病男人(1)



  我来自中国最北的城市———黑龙江省黑河市。在那里,站在江边可以看到俄罗斯。
  2002年,我大学毕业。因为觉得在黑河没什么发展机会,便来到深圳投靠一位叔叔,打算在这边找事做。
  临出门的时候,爸爸就对我说:“哪里的黄土都一样埋人,到哪安家都一样。你要是在深圳那边找到工作,有机会就在那边安家吧,不要想家,只要有个好工作,就好好干。”
  2002年8月,我踏到了深圳这片热土。对我来说,所谓的“热土”。我当时的感觉不过是天气热罢了。
  刚来深圳,我只认识叔叔一个人,而叔叔的社会关系并不好,我人生地不熟,找工作只能去人才市场。在人才市场晃了差不多半个月,才找到一个做业务的工作。
  可是南北语言差异太大了,这里的人即使说“普通话”我也听不太懂。我做业务做得很辛苦。后来叔叔帮我找到一份文员的工作,是一家电子公司。我正好也是学电子专业的,所以我很开心地放弃了做业务的工作,开始了做文员的日子。
  在电子公司,我认识了L(暂时这么称他)。L是工程部的工程师,经验多,人也幽默能干,在工程部很有地位。不过,我开始时对他没有太深的印象。因为他的座位离我很远,我又不喜欢主动与别人聊天,所以没有太多的接触。
  也许上天真的是有意安排,后来我竟然跟他住同套房子里。我原来住在叔叔家,但有了工作之后,总不能还长期住在叔叔家,而且公司有职工房,所以我申请住进职工宿舍。
  本来,我是新来的,试用期还没到,没有资格申请,但当时宿舍又偏偏有一个空房,而人事部在短期内又没有招工计划,所以我便很顺利地得到了批准入住。
  也许这就是缘分吧,我被安排跟他住在一套大房子里。我们的房子是二室一厅的,只有我们俩住。
  因为住一套房,我刚住进来时,他帮我很多忙。我对这里什么都不熟,连从宿舍走出来散步,我都找不到回家的路。
  我是那种很静很静的女人,稍微粗一点的活就不知道怎么做。所以我什么都要依靠他帮忙。他帮我配钥匙,帮我买床垫,帮我买生活用品,带我去附近的超市购物,等等。我很感谢他,觉得有个人照顾,感到很幸福。特别是我这种年龄的女人,骨子里就喜欢成熟男人。
  2002年国庆节,公司放长假了,我因为刚来也没有多少钱,所以就没有回家,也没有去玩。而这时候叔叔去旅游了,所以我只能在宿舍待着。
  这时,正好他病了,我不知道他得了什么病,只是觉得很严重,他每天要去诊所输液。我本性善良,尤其是我感激他曾帮了我不少忙。所以我就陪他去诊所看病,陪着他输液。回宿舍后又陪他在他的房间里聊天。
  他的房间有个电视,因为天气正是热的时候,厅里没有空调,但他的屋子有空调,所以,晚上我也会去他房间看看电视。
  自从他病了以后,我看到他吃不下饭,我就做点粥类的东西给他吃,还会给他讲点笑话逗他开心。我觉得我自己生病的时候最需要什么,我就会给他做点什么,说点什么。
  一天晚上,我给他讲笑话,说着说着我自己笑了起来,他看着我说:“你不要笑好吗?你笑起来太像我以前的女朋友了,太像了,可是她害了我,我恨她,若不是她我不会这样子,可是我又爱她。看见你我就好像看到了她。”说完,他低下了头,一副痛苦的表情。
  我很好奇,也许好奇是天下女孩子的通病,我就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能讲给我听听吗?也许你说出来就好了。
  在我的追问下,他终于讲了他跟以前女朋友的故事。他的病也是因为他的女友抛弃了他,他借酒消愁,长期喝酒过量而得了病,又加上后来治疗不当以致病情恶化。他说着说着,就哭了,带着恨也带着爱。
  我其实有时候比较调皮,他说完,我虽被感动得流了眼泪,但还是逗他说,那我以后笑的时候捂上嘴好不好?他无奈地笑了。




命运把我安排给一个患病男人(2)



  过了两天,我又开始天天陪他去诊所。其实我如果不陪他,也没有事做。真的,我一个人无亲无故,胆小又不敢一个人跑出去玩,所以能和他在一起说说话也蛮开心。他也没有人照顾,我也不太放心,毕竟当时已把他当成了朋友。
  多次陪他去看病后,我对他有了点感情。




我的白马王子是这样会吹笛子的



  有天晚上,我在他房里看电视,他突然拉住我的手说:“我喜欢你,好想亲亲你。”
  我当时马上跳开了,我没有交过男朋友,所以没有男孩子摸过我的手,我当时想也没想就跳开了,纯属保护自己。
  他看到我这样子就说:“对不起,我会控制我自己的,你不要怕,我不会伤害你。我知道我有病,我更不能拖累你。”
  我听了没理他,回到自己的房间。他敲我的门,向我道歉说:“不要恨我,我真的很喜欢你,真的。你没有必要这样子,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你出来吧,看看电视。”
  出于信任,我走了出来,但是不和他说话只是看电视。
  我之所以去他房间看电视,还有个原因,是因为我房子里的灯坏了,还未修,我当时跟房东赌气,说他不给修我也不修,我用台灯也不修大灯。所以我只能去看电视,免得自己在黑暗的房子里又害怕又无聊。
  他不舒服,躺在床上。他头疼,很痛苦,求我帮他按摩一下,出于同情(本来我是讨厌碰男人的任何地方的,有时陌生人碰了我的手我都会觉得不舒服),我还是帮他按了,他又求我不要离开他的房间,他要我陪他,很害怕孤独。我也怕他突然病重了,出了事没人照顾,所以陪着他聊聊天。
  我进去看电视时,悄悄地把水果刀藏在身上,心想:他敢碰我,我就给他一刀,哪怕是吓唬他。可是,没想到一把刀也不能救我,他用眼泪让我的刀失去了作用。一切不想发生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跟男人发生了真正的关系。
  直到这时,我还不知道他的病是什么病,因为打针时我也只听医生说他要注意休息。我也不知道有这种病。
  后来我越来越关心他了。女人可能就是这样子,一旦走过那一步,就觉得自己是他的人了。他对我很好,经常会吹笛子给我听。
  忘了说了,他是海南人,在中国之最南边,我是中国之最北边的,他总是说,我是上天送来给他的,只是太晚了,早点就好了,而我最理想的白马王子就是像他这样会吹笛子,且幽默成熟的男子。我越来越喜欢他。
  在开心的日子中过去了半年。我因为不甘于做一个文员,平时边工作边学习。半年的经验积累让我进步不小,于是我想到跳槽。他很支持我,说我一个大学生只做个普通文员太屈了,所以他在网上帮我投简历。
  幸运的是,很快有一家公司让我过去面试。于是我离开了文员的工作,走进了另一家公司做主管,后来又任部门经理。
  由于工资增加了,新公司不提供住房,所以我只好另外租房子。我想与他住在一起,但他就是不同意。他说这样对我不好。他不一定能给我一个未来,还是不要同居的好。
  我孤独,我寂寞。我想与他天天在一起。可是他不同意。




我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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