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读书室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秦时明月之朱颜劫-第11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他边走边说:“其实那几日便听说了先生的名气,先生真是好身手,我们华沁王子可当时墨兰国数一数二的高手了,先生竟然能在十招之内赢他。”
我打哈哈到:“其实那只是个意外,当一个人想要一件东西的时候,即使他的能力不够强,他还能有足够的意志来支撑他,直到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为止。”
大致意思是,主观意识能够影响客观事物,达到改造客观事物的效果。
他又问:“那先生那一日为何不入宴呢?我们墨兰国的朋友们都极为敬重先生,都可惜着那日没有近身见到镜先生。”
我笑道:“那一日喜得风清昆仑草,喜不自胜,便跑得急了些。”
他恍然:“原来是为这医理之事,老夫从医几十年里,还从未见过像先生这般入境的,惭愧啊!”
我苦着脸,我才惭愧好不好,都是骗你的,为了你去跟我讲着风清昆仑草,我在昧着良心你知不知道?
他一入我宫门,我便带着他去看那株草,前一秒我还十分敬佩自己能将它照顾得那么好,后一秒也十分气恼自己着实不懂这颗野草。
他皱着眉头道:“风清昆仑草不同于别的草『药』,这种『药』只要一开花,『药』效就会散尽,也就是说,眼前这株草,除了结果再培育新的后代,已经跟棵普通的野草没什么两样了。”
心里咯噔了一下,在『药』理上与之同一『性』质的还有金银花,开过花以后就没什么『药』用价值了。我真是头猪。我说:“那等它结果再种新的『药』苗呢?”
他道:“这种草『药』对土壤条件极为苛刻,即使能种活,可是这种草『药』光发芽就能用一年的时间,当然,还有中途中死去的,像这么一棵,都是皇家的医者们精心栽培了几年才种出来的。”
也怪不得,这种草『药』会在中原绝迹,这么娇生惯养的花,真是让人又爱又恨。老天果然在我快要胜利之前好好打击我一下,可是那又怎么样呢?只要能够救他,多等几年都没关系的。
不过,天也无绝人之路。这安先生卖关子的本事我真想抽他一顿,他说:“不过先生也不必灰心,风清草在墨兰国已经大规模种植,而且这次来,王子也带了好几株以备不时之需,如果先生真的需要这株草的话,也许殿下会通融的。”
我松了一口气。
果然,这华沁王子,我还是要贿赂一下的,跟安先生切磋了半天,好不容易等他回去以后,我在寝宫里翻了不少宝贝,挑了几样觉得还不错的宝贝。
第二天一大早的,我叫醒了龙苏,洗漱打扮,依旧是那一日一身素白的长裙,带着张无疑就过去了。
拜了帖子进去,在门口等了一阵,有人出来恭敬地请我们进去,避开了正道,绕着小路穿过丛丛花草,来到行宫的一片枫叶林,飘来一阵淡淡的枫叶香,格外清爽。枫树下安置着一张石桌,石桌旁边,立着一个玄蓝『色』长衫的男子,被这片枫林映得格外仙。
随从带着我们走近那个男子,他转过身来,高高立在我面前,阳光在斜向上四十五度角的地方偏『射』下来,五官别致而严谨,格外好看。
“镜姑娘。”他首先称我一声,我侧身,给他行了个小礼。他说:“听说你找我有事?”
我点头。
他吩咐随从:“我跟镜姑娘有些事情要谈,你先引两位客人到后面用茶吧!”
他说的是龙苏和张无疑,把他们都带走后,这片小枫林就剩下我们俩了,格外安静。风吹过茂密的枫叶,飒飒作响,他请我坐下,自己坐在我对面,视线还在我身上。不小心看了他一眼,这长长的睫『毛』,小时候肯定非常爱哭吧?这道理我也是听来的,见他还看着我,我只好将视线挪到别的地方,只听见他说:
“你们大汉的行宫竟然也建得这般别致,很是合我的心意,这里风景不错。”
我道:“大汉乃泱泱大国,大好河山数不胜数,你现在眼见的,不过是偏漏一角罢了!”
他笑道:“是啊,一路过来,我也目睹了不少,这里山美水美……”他顿了顿,看着我道:“人也美。”
这一看,我又得把脸转过别的地方,依我多年的经验来看,孤男寡女的,不是什么好兆头,还是先说了正事赶紧撤了吧!我说:
“华沁殿下,我此次前来是有事相求的。”
“嗯。”他淡淡道一声:“你说。”
那我就不绕弯子了,说:“前些日子,我从你手中得来那一株风清昆仑草开花了,我也是后来才知道这株草『药』开花了就不能入『药』的。但是,我现在用这株草『药』有急用,听闻殿下这里还有没开花的草『药』,所以……”
他说:“所以,你想要?”
我点头。
之后便是一阵沉默,死静死静的沉默。他是答应还是不答应,也该给个准信啊!抬头,看见他的视线落在前方的一片枫叶上,出神地思考。
“殿下?”我催促一声。
他回过神来,说:“风清昆仑草乃墨兰国的至尊草『药』,被奉为国花,因为难栽培,所以格外珍贵,你是让我平白无故送给你么?”
我就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所以早有准备,从兜里掏出一颗夜明珠递给他,解释到:“这颗夜明珠乃秦始皇陵中的至宝,价值连城。”那时候我备不时之需,从皇陵里拿了一颗出来,哦,不,是几颗。
他细细端详,抬起来就着日光看,货真价实,但是价值连城的东西,他貌似嫌不够啊!真是贪心,我再次从兜里掏出一颗摆在他手心。他愣着看我一眼,又想说什么,没等他说,我又从兜里掏出一颗,道:
“真没了,你别那么贪心嘛!”
他似笑非笑,将夜明珠放回我手中,道:“我不缺钱,这么漂亮的夜明珠,还是最和你配,你收好咯。”
那我可就犯『迷』糊了,你不要钱你要什么啊?我说:“你别以为我很有钱,其实当今皇上吝啬得紧,没给我什么钱,我穷得就只剩下这几颗珠子了,还是我自己的私房钱,你就当是可怜可怜我,将一株卖给我就好了。”
他轻轻笑一声,很魅『惑』人,但是我这个老人家基本上已经有免疫能力了。他说:“你当真那么需要那株草?”
我努力地点点头,十分需要。
蓦然回首,那人不在灯火阑珊处(。xiashu。cc) 第353章 痴心妄想
他眼珠子很邪恶的转了转,一定有什么鬼点子,想了一会儿,说:“这么吧,你答应我一件事,我就将它双手奉上!”
“什么事?”他说的这事,就算是要我绑架当今的皇上,我还是有可能帮他做的,所以答应得格外爽快。只见他笑了笑,轻声说:
“我要你嫁给我!”
我手中的夜明珠从手心滑落,咕噜咕噜地在地上滚开来,我心头有一团怒火,慢慢降下来,一直个说服自己,这把年纪还有人喜欢,这是一种好事。想来想去,觉得不大妥当,把白凤救活了,我不能跟他长相厮守,那还不如维持在现在这样的局面呢。
二十年前,因为我要嫁给三师公,伤透了他的心。而如今,我为了救他又嫁给了别人,他一定会伤心的。我定不能做这样的事,所以不能答应他。
转身起来,看了看他这副嘴脸,觉得长得挺好看的一人,家世又好,身手在他这个年纪也算是比较卓越的,怎么会喜欢一个老太太呢?我想不通,难道这人缺少母爱?那我还是可以像一个母亲一样,怜爱怜爱他的。
当然,我起来可不是要走,我是地下身子捡夜明珠。
我自然没忘,我是来求他的,受不过气弃绝而走那是年轻人做的事,我活到这把年纪必定要理智一些的。将夜明珠全都放在他手上握住,卖了个萌,道:
“你还是要这个吧!”
他摇头,对着我微笑,极其温柔。
我笑道:“那你说出这话的时候,打听过我了么?”脑力『乱』了一阵,重新组织好演讲台词,细细道:“慕容镜这个名字,在二十年前就已经响当当了,那我告诉你,这跟你眼前的,是同一个人。刘盈叫我先生是看得起我,其实,他应该唤我一声姨母的。也就是说,我如果再长得着急一点,这头发,比当今太后还要纯白。”
显然的,他没听进去,低头看着他的手,我为了他不再把这夜明珠给丢掉,一直握着他的手握到现在,他这么一看,我赶紧把手抽回来,他笑了笑,站起来,道:
“我会这么说,那便是我的心意,你不妨回去考虑考虑。”
我道:“没有回头的余地了嘛?”
“没有。”他态度十分坚决,坚决地让我有些想抽他。但是觉得现在还不能跟他闹翻,不就是打持久战吗?那就走着瞧,看看我是怎么把你这个不干净又不符合这个时代观念的想法从脑力根除掉。
“那回见。”我转身就走,走了两步,又跑回来,从他手里将我带来的夜明珠给夺回来,听见身后他一声细笑。
走出行宫,龙苏见着我手里空空,道:“他不肯给你么?”
我无力点点头,三只手指比划:“三颗夜明珠啊,每颗都跟苹果那么大,他居然不心动,这都什么人啊?”
龙苏赞叹:“好大义凛然的王子啊!”
我拍着她的肩膀,道:“他哪里是大义凛然,他是贪心不足,痴心妄想。”
张不疑道:“哦?他跟你要了什么?”
我很无奈地用手指头指了指自己,两人表示十分不相信,龙苏问道:“那你有没有跟他说你其实是个老太婆?”
我点头,该说的我都说了。
张无疑干笑道:“这位华沁王子的品味真是格外……独特啊!”
龙苏附和道:“并且思想非常先进。”
在我认为,这个时代,我们应该简称他变态。对付这种变态,我们要团结起来,跟敌人打一场十分长的战役,但是也不能太久,他手里的那些风清昆仑草随时会开花。于是把他们俩都叫到我的偏宫里,商讨着接下来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得去贿赂跟他最熟的华慎公主,华慎公主这一关,只能让张无疑去勾引她了,让她给送来一株,张无疑好好跟她约会了一天,回来才疲惫不堪地说:
“那华慎只是个花瓶,那风清昆仑草只有她皇兄执掌着,她哪里能靠近!”
我说:“那就让她去偷啊!”
他拍着大腿道:“你以为我没想到这精神层面上啊?华慎公主说,她从小偷华沁的东西,从来没有得手过,并且有一次落入他设计的机关中差点死去,之后就再也没敢去偷他的东西!”
我的妈呀,这华沁连家人都这样防着?那我们就不大可以得手了。
龙苏说:“不然姐姐,你也用『色』诱吧,等把风清昆仑草骗到手咱们再跟他翻脸。”
我觉得这不失为一个好法子,但是让我这老婆子干这种事总觉得不大人道,而且牺牲自己这事我也想过,实在没别的法子才会考虑,现在不是还在想着别的办法么?
目前想到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知道我的真面目,看到我是如何糟糕的一个人,让他知难而退。这又得麻烦张无疑去跟华慎公主再约会一定,骗她说出他皇兄最讨厌什么样的人。
我静候了两天,张无疑终于匆匆跑来行宫,跟我报道他的劳动成果,我一点一点地记下来:
他不喜欢爱慕虚荣的姑娘,也不喜欢心眼太坏的。顺便,还非常爱干净。最好是知书达理的姑娘,他最喜欢了。
我觉得,事情到了这个份上,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吩咐宫人,给他行宫送了一张帖子,倚着让他熟悉大汉的风土人情邀他出宫玩一玩。宫人回来的时候回话他已经答应下来了,还拿来了一个长形的小盒子。
我打开一看,里面有一块鲜红的玉佩,如血在上面晕染开来,这才是价值连城的玉,他这是在向我炫耀他其实很有钱,这么爱慕虚荣的人居然也敢命令别人不准爱慕虚荣。
将玉佩挂在腰间,格外拉风,就这么出去了。
这样还像一个十八九岁的小姑娘,对不起啊,装嫩不是我的本意啊!在出宫之前我去给刘盈把了一脉就出去了,他看着我的样子笑道:
“你这是要出去约会?平时都见你素颜,还没见过你这样呢!”
我白了他一眼,道:“都七老八十的人了,谁还想着嫁人?”要嫁也是要嫁给白凤,我正朝着这个目标努力奋进呢,这不,不惜牺牲自己这身样貌。老实说,用美『色』作为武器,这事在我慕容镜的伟大生涯里,还没怎么做过,今天这么一试,不免有点不自信的小紧张。
蓦然回首,那人不在灯火阑珊处(。xiashu。cc) 第354章 摆脱拖油瓶
走到宫门口,华沁正着一身大汉的衣服等着。这人身段好,穿什么是什么;这人长得不好,衣服就得按照他个人的长相特『色』去设计。当然,华沁属于前者,他有一张格外俊俏的脸,这修长挺拔的身姿,穿着一身普兰『色』长衫,远远看着就像一个仙人刚落地,手里就算没有什么东西握着也能自然地隔着,让我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在老娘的生命里,这帅哥怎么能不见过一两个呢?就华沁这样的,也算是佼佼者,但是,他绝对不能再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8 4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