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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鬼再现-第2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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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了呗!要不怎么样?

我这人有个特点,遇上了这种事情特别想得开——于是我很快找到了桑榆同来的好处,其他不说,至少吃饭住宿坐车干嘛的是不用我掏钱了嘛。

按照桑榆的说法:‘在成功把这俩不开眼的的东西制服之后,我带着他们没二话,直接就赶到了和沃尔森先生约定的地方碰头——来的人欧洲著名的猎魔人威廉姆先生。’

当时老爷子和我交代事情的时候没有避开桑榆,所以她早就知道了目的地,凭借多年世界各地旅行的经验,桑榆来这里的短短几小时已经顺利准备好了车辆和地图…呃,车辆?难道目的地不在爱丁堡么?

桑榆相当鄙视我:“你以为那地方是你随便找个什么出租车就可以到的么?调都不调查一下!”然后点点头叹气:“真不知道我要是不来,你俩会不会把自己给就丢在英国了。”

我和十三:“……”

从爱丁堡出来一直朝南走,经过特威德山谷,随处可见起伏的山峦、森林、城堡、废弃的修道院和独具浪漫情调的边境小镇。根据桑榆所说的情况我看了看,山谷西面比较荒凉和空旷,但是郁郁葱葱的特威德山谷一千年来一直都是个富饶之乡。

这里的人口大多集中在少数几个城墙之内的小镇中,之一便是我们的目标。

这个小镇完全是一片宁静祥和的景象,砖木混建的哥德式房屋充斥整个小镇,一路上看见身着古装的面包店妇女、嘎吱作响的小酒馆、穿着苏格兰格子裙的男人…让我感觉顿时就异样起来,好像穿越者来到了异世界大陆似的,看什么都有点怪怪的。

我们来到小镇的侧面,这里有个孤零零的古旧建筑——木头的屋顶和外墙看上去斑斑水渍,灌木杂草贴着墙壁生长,半面墙壁都爬满了一种藤蔓植物,露台上有几张厚重、发黑的小圆桌,旁边零散着几把椅子。其中一张桌子上居然摆着俩杯子,然后是一瓶喝了一半的苏格兰威士忌。

一块挑着的木牌在风中摇摇晃晃,上面写着两个大字——‘风笛!’

月光把夜sè中的小镇笼罩得无比美丽,虽然晚了,但是这一切却别具种异域风情的美,甚至这混合着酒jing味道的小酒馆,看上去都完全没有荒凉的感觉,只不过是一种宁静而悠远、苍老的厚重质感,就像是个悬挂千年的古钟!

一切感觉就像是美国西部的景象,荒漠之中的小酒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冲出俩牛仔来——正当我想这事的时候,一个声音从屋里叫起来:

“嘿,你们就是中国来的朋友么?”随着说话,出来了俩牛仔…,呃,不是,出来了俩人!

两人都是牛仔裤短t恤的打扮,但是下摆全部塞在裤子里,让自己的双手能够完全解放出来。他们的裤脚都有点微微的隆起,看得出来靴子里面应该是塞了匕首之类的东西。

说话的人看上去四十来岁年纪,个子挺高面容和善,整个身材属于中等,唯一感觉就是身体应该比较强壮,像个很普通的修理工或者什么的——他手中拿着几个杯子,另外一个人则拿着两瓶酒。

拿着酒的少年约莫十七八岁,脸上有些细密的雀斑和红晕,看着我们的时候还有些羞涩,一看我们盯着他,眼光不自觉就转到了地面上。

“呃,我们是啊!请问您就是威廉姆先生么?”

那修理工模样的人一听桑榆的回答哈哈大笑:“我就是威廉姆了,什么先生不先生的就见外了——你们是中国的驱魔人,又是沃尔森和老鼻子的朋友,还客气什么啊!”

我疑惑的重复了一句:“老鼻子?”完全没明白是什么意思。

他先一愣,然后又笑了:“老鼻子也是你们朋友啊,他有个女儿不是嫁给你们中国人了么?记得叫什么…什么…”他想了想似乎没想起来,于是大手一挥:“嗐!别管了,反正嫁了个女儿就行了!”

这时候我也反应过来了,那说的老鼻子估计就是蔷薇姐的父亲了,虽然不知道这老鼻子是什么意思,可我照桑榆的翻译直接也就这么称呼了——大不了叫鼻子叔?

我面露大悟的神sè:“原来是他啊,我知道了!”

威廉姆把几个杯子重重的放在桌子上,这时候我才发现那分明是几个啤酒杯…难道苏格兰有这风俗?没事弄点威士忌当啤酒来欢迎客人?

顿时就怵了——尼玛,这杯子能装一瓶子啤酒吧?

他根本没注意我脸上当时有多害怕,热情的冲下来拉着我握手,嘴里连连说道:“欢迎,欢迎…”把我连连朝上面带,“走,上面去喝一杯解解乏,顺便尝尝我们苏格兰的好酒。”

我们只得蹭蹭蹭就跟着上去了。

坐在圆桌旁边,看着桌上那两瓶颜sè成蜜糖sè的威士忌,不用开瓶似乎都闻到了浓郁的酒香——我顾左右而言他,用力摇了摇椅子,赞道:“不错,这椅子看起来不怎么样,但是坐上去还真是扎实,做俩二百斤大胖子都点问题没有!”

“那是,”威廉姆听我这么说,自然也就引出了话题:“这酒馆已经很多年了,从我父亲那一代就一直在经营,看上去样子不好看,可酒是整个爱丁堡最好的…”伸手一指瓶子:“这瓶酒你猜猜,多少年了?”

酒这东西就是个坑,谁知道你多少年了?可是也不能不回答是吧?我偷眼看看桑榆和十三,现在她们一个目不斜视若有所思,另一个抬眼望云老僧入定——这是摆明了都不知道是吧?

于是我一咬牙,心一狠:“二十年了!”

“好啊,不错啊!”威廉姆脸上露出惊讶的神sè,然后渐渐变成种遇见知音的欣喜:“真的是二十年的酒——想不到刘先生对于我们苏格兰威士忌居然有这么深的认识!”他说着说着就伸手去拿瓶子,嘴里叫道:“既然你都猜出来了,那么一定要喝一点啊!”

这喝酒和猜不猜出来有毛的关系,唯一有关系的是你有没有拿出来才对——我心里腹诽:“你都拿出来了,那就算我没猜出来你也要说‘既然你没有猜出来,那么一定要喝一点啊!’反正换个说法,一定要叫我们把这酒喝了不是?”

但是脸上我还是堆着笑:“不用客气,不用客气…”

威廉姆比我想象中的动作更快,我还没有说上两句,他已经把一瓶子酒均到了四个杯子里,一边把杯子给我们递过来,一边给旁边的少年说:“去把我准备那芝士生牛肉片和肉卷端出来,给朋友们当晚饭。”

这时候他才想起似的介绍了一句:“这是我酒馆的小家伙,服务生,名字叫康纳利…”

谁知道话一出口,那走了两步的康纳利居然停下了,回过头来小声反驳了一句:“…我是驱魔人。”然后立刻红了脸,迅速转身朝里面走了过去。

小伙子还挺较真。

这俩菜是地道的苏格兰菜品,那生牛肉就真是生的,把牛肉切成片浇上新鲜柠檬汁,旁边搁了瓶子胡椒粉和盐、番茄汁等调味品,感觉上和吃那刺身差不多,反正都是生的——不过也不知道是牛肉确实好还是切片很薄的原因,倒是没有多少腥味,反倒有种麻辣鲜香的感觉。

苏格兰肉卷也是牛肉做的,感觉上就是碎肉加入香草、蒜蓉、面包糠等等调好,炭火中烤熟切片,吃的时候也可以使用各种调味品,那味道酥软鲜嫩,倒是蛮不错的。

除了这两样之外还有一大罐子果酱和面包——细看那罐里的果酱,都已凝成了晶莹剔透的冻子,满满的舀出一大勺,凝结在冻子里的块块果肉,浓稠到摊在吐司上都推不开。

这东西入口先是爽朗的橘香,涌动着果肉的甘甜,而那入口即化的果皮,却又在舌尖上渗出丝丝幽深的甘苦。

仨菜,都好!

路上吃的不怎么好,估计大家都饿了,这一顿吃得是皆大欢喜不亦说乎,唯一比较我不太适应的就是威廉姆那喝酒的本事——三两口就把半杯子威士忌给干了,还连连说我们客气不给面子。

英雄本sè都是在危难时候才显现出来的,没想到最能喝酒的居然是十三,丫的实在拗不过才端起了杯子,咕噜咕噜两口就灌了下去……从来没见过他喝酒,我还以为这一下坏事了,谁知道十三喝下去以后面不改sè心不跳,自己拿起瓶子又添满了杯,还端起来给威廉姆示意!

这家伙!看那气定神闲至少是二斤的量!

有了十三的横空出世力挽狂澜,我和桑榆就轻松多了,他俩喝着酒,我们倒是看看了那小伙子康纳利——孩子一见我们看他,立刻又羞红了脸…

可那一杯杯闷头喝酒的感觉,让我和桑榆顿时汗颜了一个。

居然两瓶子威士忌估计三斤多的量,就被他们仨不显山不漏水的给干掉了!

 第二百八十六节 始末

酒足饭饱大家都有点熏熏之意,我们见威廉姆和康纳利收拾桌上的东西,还猜测着一会安排我们在那里休息——谁知道等他俩从屋里出来的时候居然背上已经备起了行囊!

威廉姆大踏步的招呼我们:“走吧,现在时间刚刚合适,我们能连夜上船!”说着话一指那后院的商务车——我这才发现那车子上面鼓鼓囊囊一大堆东西,看上去早就给安排好了。

我们晕乎乎的就跟着上了威廉姆的车,然后任由这家伙把我们一路向西北而去…路上,十三这货一改往ri的冷漠忧郁,坐前面和威廉姆打得火热,一路上用英语交流,时不时还抽过脸来问我:“是吧?”“你说呢?”“哈哈哈…”这种没头没脑的话,搞得我这一英盲非常伤心。

不过我还是找个时间问:“你小子看不出来啊,酒量真牛了拜了——哪儿练的?”

十三当时一脸得意:“哥在xi zàng那几年不是白混的…”说着话重重打了个酒嗝,然后又不知道被威廉姆什么话给引过去了。

这俩货的一高兴也没给我们解释目的的,我只能把旁边那羞涩的康纳利给抓住了:“康纳利,我们这是去那里啊?”

小家伙咬咬嘴唇,祈求似的看看前面,最终发现想让威廉姆来解释的可能xing破灭,才红着脸小声给我们说明了一下情况——不得不说,在前面那俩家伙的谈话声中能听明白这事儿,我不得不佩服自己超强敏锐的听力!

那目的地就是,洛蒙德湖!

洛蒙德湖是苏格兰最大的湖泊,位于苏格兰高地南部,四周被山地环绕,南部略成三角形,湖中有岛屿三十来个,与周边格拉斯哥、克莱德赛德等城市联系密切,也是个旅游业兴盛的好地方。

但是可惜,我们这次去的地方并不是那几个以旅游出名的城镇,而是另外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城镇,或者说是村落更合适——拉斯。

发现吸血鬼的地方就在拉斯西面的山中。

事情是这样的:

一个礼拜以前的某个晚上,住在拉斯的几个高中生在镇外宿营,结果到了第二天清晨却被人发现全部失踪了!宿营地唯一留下的只有斑斑血迹和一些压碎的食物。

其实这事完全有可能被当成一般的野兽袭击事件来处理,jing方也确实这样上报了,可是偏偏失踪的高中生之一有个在伦敦当jing察的哥哥,偏偏这哥哥在办案的时候确实又见过各种各样的灵异事件……

他死活不相信当地同事的说法,于是就找到了认识的驱魔人,希望能查出真相——也不知道算是运气好还是不好,两人居然很快就找到了一些被jing察遗漏的痕迹。

这下子俩一路西行而去,经过两天时间最终发现了被抛弃尸骸的地点——某个看上去很不起眼的山洞之中居然有多达数十具遗骸,最老的应该有百年历史,最新的则是最近这三位失踪的少年尸体。

那尸体被摆在一块岩石上,脖子上都有很明显的咬痕,张着大嘴眼睛朝外凸出,双腮深深的陷了下去,似乎死的时候忍受着巨大的痛苦;他们撕开了死者的衣服,发现胸口被刀子划了一个深深的六芒星图案,然后一个扭曲的交叉纹路横贯其上…

当时那驱魔人的脸sè就变了!

那人慌乱的检查了咬痕伤口的深度,然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这jing察哥哥带回了镇上——康纳利对此的形容是‘狼狈无比、抱头鼠窜!’

因为他从那图案、尸体临时的神态已经猜出了少年们是死在吸血鬼的手里,而那牙痕的深度则说明了这吸血鬼的级别!

至少属于伯爵、甚至说公爵级别的大吸血鬼!

对于一个毫无准备的驱魔人来说,吸血鬼无疑是致命的,呃,这里我所说的并不是指什么大蒜、银器、木桩之类的,而是指在晚上和吸血鬼战斗时候的照明工具。

夜晚和吸血鬼的战斗是重中之重,任何一个驱魔人都知道这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若是解决不了,那么先撤退保证自己的安全,然后寻找帮手再去寻找敌人!

这可不是演电影,没有一个人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好吧,言归正传,那驱魔人带着jing察哥哥回来之后,很快就把消息报告了梵蒂冈,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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