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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命猫 作者:周德东-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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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抗恐怖心理测试
你家房间一角,突然出现了一个黑洞,从里面钻出来一只诡异的猫。
而你的左右邻居家也出现了这样的黑洞,他们也都看见了那只猫。这只猫像老鼠一样在地下钻来钻去,谁都不知道它从哪里来……
1月3日,你的左邻被煤气毒死了。
蹊跷的是,1月14日,你的右舍也被煤气毒死了……
好了,现在是2月2日,我在对你进行测试:
1。 两个邻居都是死于意外。
2。 他们的死似乎跟这只猫有关。
3。 他们是被人害死的。而这个凶 手极其狡猾、凶残,那只猫是他 为了转移大家注意力而制造的 恐怖意象。
4。 这些都是周德东编造的。
(答案在书中找)}
第一部分
搭伴过日子(1)
这件事情发生在深城。
中国的版图就像一只雄鸡,深城就坐落在北部的鸡头上,离国界不远。
两个国家关系紧张的时候,剑拔弩张,就像颈毛乍起的发怒的公鸡。
后来,两国友好了,双方的居民经常互相越过界河,到对岸做生意。
在深城的大街上,经常可以看见黄头发、大鼻子的醉鬼,他们抱着酒就是抱到了幸福。
深城是个县,不大,南城门到北城门三里三,东城门到西城门也是三里三。
因此,经常听见深城人这样说:都住在这三里三,谁不认识谁呀!
北城门外是一片平房住宅。
生活在这里的人,都是深城的老居民。
远处,可以看见深城监狱,高高的大墙,挂着带刺的铁丝网,据说通着电,当然谁都没试过。
还可以看见岗楼。
岗楼里站着威严的武警,刺刀闪着冰冷的光。
晚上,那岗楼上的探照灯晃来晃去,戒备森严。
我们现在讲石头胡同的故事。
这是一排平房,家家独门独院。
有一户人家,女主人叫朱环,丈夫叫李庸,两个人至今没有小孩。
朱环有点胖,三十二岁了,脸蛋依然很光滑,算是有几分姿色的女人。
她在医院当保洁工,工作很苦,工资很低。
李庸在深城一家粮库打更。
他比朱环大四岁,干瘦,还有点驼背,远远看上去,有点像老头。不认识的人,甚至以为他是朱环的父亲。
两个人结婚五年了。
李庸是濒县人,濒县和深城隔一条河,那河有个挺好听的名字——甲零河。
他是顶替父亲工作来到深城的。
他到深城粮库工作那一年已经三十一岁,却一直没有讨到老婆。
经人介绍,他认识了朱环。
两个人见了一面,互相都挺满意。
朱环丧偶。
她前夫叫欧利,死于一场车祸。两个人结婚三年,还没有孩子。
朱环有病,不能生育。看了很多大夫,都治不好。
就在李庸和朱环商量结婚的时候,朱环告诉了他一件事——她曾经被人强奸过。
那是欧利去世前两三个月发生的事。
朱环没有隐瞒,把那个人告了。
那人被抓了起来,判了六年刑。
朱环没有说那个强奸犯姓甚名谁。
李庸也没有问。
朱环说,欧利是一个通达的人,他的态度取决于朱环。朱环无所谓,他就无所谓;朱环很愤怒,他就很愤怒……
这件事一点都没有影响她和欧利的感情。
她最受不了的是街坊们的眼神。
每次,她从邻居们面前走过去,都会感觉到他们在背后小声嘀咕什么,就像嚼一块口香糖。假如她回过头,他们就会蓦然住口。
她知道,他们在谈论她。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
街坊们把这块口香糖嚼得实在没有味道了,终于扔掉了。
既然朱环对李庸讲了实情,既然她的前夫都没有因此嫌弃她,李庸当然更不会嫌弃她。况且,那都是过去的事。
婚后,李庸再没有提过这件事。
第一部分
搭伴过日子(2)
李庸中年娶妻,像爱女儿一样爱着朱环,对她的关心和呵护简直无微不至。
尽管生活一直很辛苦,但是,两个人很和睦。
他们的婚姻像小米一样平凡、琐碎、质朴。
李庸的爱好是抽烟,“羚羊”牌,多少年了从来没变过。这种烟的颜色像雪茄,很辣,四角钱一包。
他一天抽两包。
他从来不给别人发烟,也从来不抽别人的烟。
他总是低着头抽烟,烟雾慢腾腾升起,就像是他的形体动作。
说他像个老头子,还不仅仅是因为他老相,他的一举一动总是很缓慢。
朱环的喜好浪漫一些——养鸟。
这似乎不太符合她的身份。养宠物的女人,一般都很富裕,很清闲。
朱环养的是一只鹦鹉。
那是一只颜色古怪的鹦鹉(实际上,鹦鹉的颜色都挺古怪的)。
它的背是绿色的,脑袋和脖子是灰色的,嘴是红色的,脖子上有一条紫色的道道,像个细细的围脖。
朱环用木头为它制作了一个栖身的秋千。
平时,它总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上面,直直地看主人吃饭,睡觉,聊天。
令李庸最不满意的是,这只鹦鹉从来不学舌。
买回它那天,朱环就逗它说话:“你好吗?”
鹦鹉一言不发。
“妈妈。”
“爸爸。”
“我饿了。”
“我渴了。”
朱环不停地说。
鹦鹉像木偶一样看着朱环,始终不开口。
李庸甚至怀疑它是个哑巴。
朱环却不气不恼。每天下了班,都要精心给这只鹦鹉喂食喂水,极其细致。
李庸觉得,朱环是因为没有孩子,寂寞,她把这只鹦鹉当成孩子了。
朱环没有放弃。只要一闲下来,她就站在鹦鹉面前,逗它说话。
“爸爸。”
“妈妈。”
“宝贝,你害怕吗?”
“宝贝,你说话呀?”
……鹦鹉的嘴像被胶水黏住了一样。
有时候,它会“呼啦”一下突然飞起来,在屋子里盘旋几圈,再稳稳地落在它的秋千上,随着秋千荡来荡去,注视着房子里的人和物……
这时候,李庸才感到它是一个活物。
那个秋千摇摆的幅度越来越小,终于停下来。它一动不动地站着,和那个秋千一样,变成了木头。
是的,李庸一点都不喜欢它。
吃饭的时候,它经常会像轰炸机一样把一粒粪便投放在饭桌上,甚至准确地投放在李庸的酒杯里。
李庸抬起头,愤怒地寻找它。
朱环就咯咯咯地笑。
李庸不奢望朱环把它扔掉,只希望她能用链子把它固定,不要乱飞舞。
朱环不同意。
她说:“那样,它多痛苦啊。它也知道憋闷的。”
她是个善良的女人。
有一次,鹦鹉好像病了,不吃不喝。
朱环竟然急哭了。
李庸不理解她的眼泪。但是,他不恼怒,用粗糙的大手抚摩着朱环的头发,耐心地劝。
朱环猛地把他的手打开,大声说:“我没在家的时候,你肯定虐待它了!”
李庸不辩解,只是说:“不就是一只鹦鹉吗?它要是死了,我再给你买一只。别哭。”
朱环的嗓门更大了:“你的心可真狠啊!就是有一天我死了,也没什么了不起,你可以再娶一个,是不是?”朱环发起脾气来显得有点凶蛮。
“你是你,鸟是鸟。”
李庸笨嘴笨舌地说。
第一部分
神秘的戒指(1)
朱环是个挺平常的女人,微微有点胖。
她从头到脚都看不出什么特别来。
只是,她有一枚令人刮目相看的戒指。
那是一枚金戒指,很大,看上去沉甸甸的。中间镶嵌一颗绿绿的玉,大家叫不上那玉的名字,反正很漂亮。黄金有价玉无价,对于石头胡同的女人来说,这枚戒指绝对是一件奢侈品。
偶尔,几个邻居女人在一起打牌,朱环那戴着戒指的手就特别显眼,大家总是要羡慕地夸几句。
因此,朱环在邻居中的地位也就高了许多。
蒋柒问过她:“这戒指很贵吧?”
朱环笑而不语。
“以前没见你戴过啊。是李庸给你买的吗?”
朱环撇撇嘴说:“他会给我买这么贵的东西?那还不如放他的血了。”
“那是你自己买的?”
“那不是和放他的血一样吗?”
蒋柒立即笑起来,说:“李庸如果知道这戒指的来历,那一定比放他的血还难受。”
“你别胡说啊!”
“那是哪来的?总不会是你捡的吧?”
“你肯定猜不着,快打牌吧。”
邻居们一直没有打探出这枚戒指的来历。
其实,它在李庸心中也是个谜。
他记得他和朱环刚结婚的时候,她并没有这枚戒指。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这枚戒指突然就出现在了她的手上。
他曾经问过朱环。
朱环含糊地说:“是我祖母送给我的。”
朱环的祖母已经去世很多年了,死无对证。
“我怎么不知道?”
“为什么非得让你知道?”
“你以前没戴过它呀。”
“我舍不得。”
“这东西值很多钱吧?”
“我一个同学说,她去新加坡买过一枚戒指,和这个一样,要一千港币呢。”
“一千港币能换多少人民币?”
“至少换一千块。”
“这么一个小东西值一千块?那还不如……”
“卖了?”
“你想哪儿去了。”
“这戒指是有魔法的,你可千万别碰它,否则,你会倒霉的。”
朱环说这句话的时候笑眯眯的,李庸却感到有些不舒服。
朱环是一个心直口快的人,城府很浅,很少有什么事隐瞒李庸。
但是,对于这枚戒指她却一直闪烁其辞。
平浅的朱环突然有了秘密,对于李庸来说,这是一件趣事,就像一马平川上突然有了起伏的山。
他不再追问这戒指的来历,甚至有意回避这件事。
他小心翼翼地保护着朱环的这个秘密。
他以为,终于有一天,朱环就会在一个夜里忍不住对他说:“李庸啊,我想对你说一件事……”
可是,出乎李庸预料,朱环一直没有告诉他什么。
李庸越来越对这枚戒指好奇了。
他注意观察朱环,发现她把这枚戒指当成了命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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