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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伤寒论辩证广注-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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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气。可见仲景之论。非全书矣。又按本节云寒疫轻重。以三四五六七八月。阳气盛衰立论。其言亦不可拘。即如十月
为纯阴。阳气已敛。斯时为寒所折其病竟不发热者邪。倘其人病中寒。或不发热。若是伤寒吾恐其病热。比之五六月时
其势更盛。难言轻矣。王宇泰云要在辩其病源寒热温三者之异则用药冷热之品味判然。此指通章之伤寒温病热病而言盖
暑病即热病也。)
十五日得一气。于四时之中。一时有六气四六名为二十四气也。(成注云节气十二。中气十二。共二十四气。)
然气候亦有应至而不至。或有未应至而至者。或有。至而太过者皆成病气也。(成注云疑漏或有至而不去一句。愚以
至而不去即在应至而不至之中。盖谓新气应至而旧气不去也。夫旧气不去。即是新气应至而不至。是二言何以相别邪。
当如内经云气至而反始明。今即就成注所引金匮中言证之。冬至之后。甲子夜半。少阳起。少阳之时。阳始生。天得温
和。其言以得甲子。而天未温和者。此为应至而不至也。其言以未得甲子。天得温和者。此为未应至而至也。其言以得
甲子。而天温如盛夏五六月时者。此为至而太过也。其言以得甲子。而天大寒不解者此为至而不去。即至而反是也。金
匮中不言反者。以冬至之交。温气尚微寒气得令。故虽少阳始生。当温而寒。难以言反。只得以不去二字代之。终不若
反字之义更明。按内经云。至而不至。来气不及也。愚谓至而不去。即在来气不及之中。未至而至。来气有余也。愚谓
至而太过。即在来气有余之中。又云至而和。则平。至而甚。即太过则病至而反者病。至而不至者病。未至而至者病。
故曰皆成病气也。)
但天地动静。阴阳鼓击者。各正一气耳。(天之体主动。为阳。地之形主静为阴。虽有动静之分。然阴阳之气。鼓击
于四时而不息者。寒热温凉。各正一气也。)
是以彼春之暖。为夏之暑。彼秋之忿。为冬之怒(成注云。春暖为夏暑。从生而至长也。秋忿为冬怒。从肃而至杀
也)
是故冬至之后。一阳爻升。一阴爻降也。夏至之后一阳气下。一阴气上也。(冬至十一月中。斗建子。阳生于子。冬
至之后。一阳之气始生。六阴之气渐敛。成注云于卦为复。言阴气已极。阳气得复也。爻者。交也。乃阴阳之气相交易
之义。夏至五月中。斗建午阴生于午夏至之后。一阴之气始生。六阳之气渐敛。成注云。于卦为 。言阳气已极。阴气
得遇也。内经云。冬至四十五日。阳气微上。阴气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阴气微上。阳气微下。成注引以相证极是。愚
按冬至以前为纯阴。纯阴者。六阴俱升也。然已交子月得中气。一阳之气初升。则一阴之气先降。故不曰六而曰一也午
为一阴。言阴气至子月而极。故先降。夏至仿此。)
斯则冬夏二至。阴阳合也。春秋二分。阴阳离也。(成注云阳生于子。阴生于午。是阴阳相接。故曰合。阳退于酉。
秋分八月中斗建酉阴退于卯。春分二月中斗建卯是阴阳相背。故曰离。内经曰气至之谓至。气分之谓分。至则气同。分
则气异即离合之义也。愚按上正文云。春秋二分。为阴阳离。成注云。是阴阳相背。故曰离。夫阴阳岂有离背之理。但
历家以冬夏二至。为日至南至北。春秋二分。为日离南离北。日循黄道而行。至春秋分。日行中天。缠于赤道。当黄赤
二道之交。其时昼夜等分。不寒不暑。阴阳和平。二气相交而各半。言六阴六阳之气。于地之上下。各分其三。而无偏
也。若然。则是离字之义当作丽。乃阴阳各施其半。两相附丽之意。此即周子所云阴根阳。阳根阴。五气布四时行之谓
欤。)
阴阳交易。人变病焉。(天地阴阳之气。既相交错。而春夏秋冬。四时于焉更易。斯人气亦随之而变迁。苟不得其养。
则诸病生焉。)
此君子春夏养阳。秋冬养阴顺天地之刚柔也。(成注引内经云。春夏养阳。以凉以寒。秋冬养阴以温以热。所以然者。
从其根故也。)
小人触冒。必婴暴疹。须知毒烈之气。留在何经。而发何病。详而取之。(婴。加也。又触也。疹与 同。疹者。善
嗜为病可见小人。不若君子之善于调养。既感外来之邪。兼之饮食不节。而成暴病。夫病既曰暴。须知其触冒四时风寒
暑湿当作燥之气。必然毒烈。此即四时之伤寒也。其有病不甚暴。邪气留连。而不愈者。当详取其毒烈之气。留在何经。
而发何病也。)
是以春伤于风。夏必飧泄。夏伤于暑。秋必 疟。秋伤于湿。(湿在夏季之月。与暑气同行。按此湿字。当作燥。)
冬必咳嗽。冬伤于寒。春必病温。此必然之道。可不审明之。(春三月风气用事。春伤于风。风气通于肝。肝邪有余。来
侮脾土。留连至夏暑湿之气相并。当为餐泄之证。餐泄者。水谷不化而完出也。夏三月暑气用事。夏伤于暑。暑当与汗
皆出。勿止。若夏伤暑而汗不出。留连至秋。清凉之气。搏其暑热。当为 疟之证。 疟者。寒热往来之久疟也。秋三
月燥气用事。秋伤于燥。燥亦火之余气。火乘肺金。留连至冬。复与外寒相触。当为咳嗽之证。冬三月寒气用事。冬伤
于寒。寒气通于肾。肾失闭藏之令。内郁所伤之寒。久而成热。留连至春。更遇外来之温气。引出内郁之热邪。因而成
温病也。是则触冒四时之正气。留连致疾。势所必然。医者所当详审而责治之也。)
伤寒之病逐日浅深。以施方治。今世人伤寒。或始不早治。或治不对病。或日数久淹困乃告医医人又不根据(外台秘
要中作知)次第而治之。则不中病皆宜临时消息制方。无不效也。今搜采仲景旧论。录其证候。诊脉声色。对病真方。
有神验者。拟防世急也。又土地温凉高下不同。物性刚柔。餐居亦异。是故黄帝与四方之问。岐伯举四治之能。以训后
贤。开其未悟者。临病之工宜须两审也。(此二节于上下文不相贯。外台秘要中系王叔和之论。外台序诸论伤寒凡八家。
以仲景为第一家。则序阴阳大论云云也。其第二家。则序王叔和曰。伤寒之病逐日浅深云云也。又曰。夫表和里病。下
之而愈。汗之则死。里和表病。汗之而愈下之则死云云。至安危之变。岂可诡哉。此亦序王叔和之论也。愚按唐时王焘
着外台方论。实节取上古诸家之说。其因伤寒例。杂入叔和之语居多。故特序曰王叔和云云也。夫叔和当日。既云搜采
仲景旧论真方。其于撰次伤寒论时。何不曰。此系仲景论。此为仲景方也。标题不明间附己意。以致玉石难分。深为可
恨。)
凡伤于寒。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此承上文春伤于风之节而言。推仲景之意。以四时之气。皆能伤人。其留连
不愈者。已为餐泄 疟咳嗽温病矣。其有病暴而不留连者。即为四时伤寒之病。故特举一凡字该之。若但论冬月之伤寒。
则不日凡矣或问于春何以云寒。殊不知春风中。寒气偏多。所以仲景辩太阳病先言中风条也。夏月暑气大行。早晚间时
有雷雨阴湿之寒。所以洁古论中暑。为静而得之。其证头疼身热无汗。亦伤寒也。秋月燥气固胜。早晚间每多雾露清凉
之气。五行家以秋属金。金体本凉而其气亦同寒也。至冬月寒水用事。不待更解。凡此四时之中。皆有伤寒之病。其实
非寒而皆为热。成注引内经云。风寒客于人。使人毫毛毕直。皮肤闭而为热是伤寒为热病也。又引针经云。热多者易已。
是热虽甚。不死也。)
若两感于寒而病者。必死。(两感病见下文。其义已注前第一卷热论中。)
尺寸俱浮者太阳受病也当一二日发。以其脉上连风府。故头项痛腰脊强。尺寸俱长者阳明受病也。当二三日发。以
其脉挟鼻络于目。故身热目疼鼻干不得卧。尺寸俱弦者。少阳受病也。当三四日发。以其脉循胁络于耳。故胸胁痛而耳
聋。
此三经皆受病未入于腑者。可汗而已。尺寸俱沉细者。太阴受病也。当四五日发。以其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
而嗌干。尺寸俱沉者。少阴受病也。当五六日发。以其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尺寸俱微缓者。厥阴
受病也。当六七日发。以其脉循阴器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
此三经皆受病。已入于腑可下而已。(以上论六经受病。与内经热论中文。大同小异。热论云一日二日。上却云一二
日二三日。其论更觉圆活。又热论云脏上却云腑。热论无此三经皆受病。已入于腑。可下而已三句。上却从而补之。非
仲景孰能引经作论。如此其切当邪。第其于每经之首。必先言脉者。此与经旨大悖。夫伤寒以识证为先。而辩脉次之。
识证者何。如病患头项痛。腰脊强。即知其为太阳病也。目疼鼻干。即知其为阳明病也。胸胁痛耳聋。即知其为少阳病
也既识其证。则某病见某证。当显某脉。不宜某脉。某脉则吉。某脉则凶。此为最要之诀。今则云尺寸俱浮者。太阳受
病也。夫浮脉。岂可以定太阳病邪抑太阳病。岂止一浮脉邪。愚即就仲景论浮脉一二条言之。有云阳明病。脉浮无汗而
呕。宜发汗则愈。宜麻黄汤。又云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宜桂枝汤。又云少阴中风脉阳微阴浮者为欲愈。厥阴中风。脉
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惟少阳病无浮脉。然其云三阳合病脉必浮大上关上则少阳亦在其中。以是而知阴阳六经。皆有
浮脉也。更即就仲景论太阳病脉一二条言之。一云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为中风。又云太阳病。或已发热。或
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曰伤寒。又云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烦躁。
脉数急者。为传也。又云太阳病。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脉微弱者。此无阳也。不可发汗。又云太阳病。身黄脉沉结。
少腹硬。小便不利者。为无血也云云。又云。太阳病下之。其脉促。不结胸者。此为欲解也。又云脉紧者为咽痛。脉弦
者必两胁拘急。脉细数者头痛未止。脉沉者必欲呕。脉沉滑者协热利。凡此者。皆太阳之脉也。举一太阳以概其余。是
上文言尺寸俱长。俱弦。俱沉细。俱沉。俱微缓。与受病之经。皆不相合。吾恐叔和在当日虽善切脉。苟不问病家所苦。
但据尺寸以测受病之经。不无误矣。识者谓伤寒例中。凡言脉处。皆叔和所增入。即如以平脉辩脉法。反作第一卷。列
于伤寒例前。亦此意也。近医程子郊倩。议叔和云。彼见经文上无有脉法。遂恣意杜撰。不知热病之脉。经文已于后篇
评热论。补出脉躁疾三字矣。又云热病为阳。其加三阴经以沉微细缓之脉。则是阳病见阴脉者死矣。经文何以云热虽甚
不死。此等处关系岂小。且与平脉论自相背谬。喻氏尚论及此。独置而不言。何其恕也。)
若两感于寒者。一日太阳受之。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口干烦满而渴。二日阳明受之。即与太阴俱病。则腹满身
热。不欲食谵语。三日少阳受之。即与厥阴俱病。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者六日死。若三阴三阳。五脏六
腑。皆受病。则营卫不行腑脏不通则死矣(成注云。阴阳俱病。表里俱伤者为两感。故其受病。则阴阳两证俱见其传经。
亦阴阳两经俱传也。六日死。义详见前第一卷热论中。愚按上单传之病。先太阴而后少阴。此则先少阴而后太阴何也。
王宇泰云。逆传之说。犹未尽善。盖太阳与少阴。阳明与太阴。少阳与厥阴。脏腑相合。阴道从阳,譬之妯娌。但以夫
年为次。不以己齿为序也。)
其不两感于寒更不传经不加异气者至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也。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少歇也。九日少阳病衰。耳
聋微闻也。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则思饮食。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舌干已而嚏也。十二日厥阴病衰囊纵少
腹微下。大气皆去病患精神爽慧也。(上注俱见前第一卷热论中。按内经热论。无更不传经。不加异气二句喻嘉言云。八
字系叔和增入。推叔和之意。欲为下文更感异气。变为温疟风温温毒温疫等证章本。因添此八个字。大乱仲景原论遗旨。
愚因删之。)
若过十三日以上不间。尺寸陷者。大危(病少瘥。为间。此承上文而言。伤寒过十三日。诸经之病热。犹然不瘥。
其脉尺寸沉陷者。成注云。正气内衰。邪气独胜。故云大危。此一节乃仲景以证合脉脉证相参之大法也。愚按叔和参论
仲景伤寒处辄以脉验证。如最前节云。尺寸俱浮。尺寸俱长。俱弦等脉。而云此是太阳阳明少阳等病。又如下节云。脉
阴阳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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