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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灵素节注类编-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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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有三常,必问贵贱,封君败伤, 
及欲候王。故贵脱势,虽不中邪,精神内伤,身必败亡。始富后贫,虽不伤邪,皮焦筋屈,痿 为挛。医不能 
严,不能动神,外为柔弱,乱至失常,病不能移,则医事不行。此治之四过也。 
此言医者必审知其病情,然后以严词正色,开导警戒,使之恐惧,善为调摄。若言词不能动其神情,而柔 
弱以顺其意,乱延医之经常,则不能移其病,而药亦无功,医事不行。此延医之四过也。 
凡诊者,必知终始,有知余绪,切脉问名,当合男 
女。离绝菀结,忧恐喜怒,五脏空虚,血气离守,工不能知,何术之语。常富大伤,斩筋绝脉,身体复行,令 
泽不息。故伤败结,留薄归阳,脓积寒炅。粗工治之,亟刺阴阳,身体解散,四肢转筋,死日有期,医不能明, 
不问所发,唯言死日,亦为粗工。此治之五过也。 
其始也有外感、内伤之不同,其终也有表里虚实之异病,而变化多端,为其余绪耳,医者必当知之者也。 
切其脉象,问其病名,或男或女,合其一切证状,而知其为离合忧怒等,种种病因,吉凶死生之期,如不能明, 
不问其病之所发,是为粗工,此治之五过也。 
凡此五者,皆受术不通,人事不明也。故曰∶圣人之治病也,必知天地阴阳,四时经纪,五脏六腑,雌雄 
表里,刺灸砭石,毒药所主,从容人事,以明经道,贵贱贫富,各异品理,问年少长,勇怯之理,审于部分, 
知病本始,八正九候,诊必副矣。 
此总结五过,皆由受术不通之故,圣人必明天道、人事,以副延医之法也。八正九候者,八方九宫虚实邪 
正之风,义详疾病门。 

卷九治法准则总论
经解
属性:《素问·征四失论》帝曰∶夫经脉十二,络脉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所以不十全 
者,精神不专,志意不理,外内相失,故时疑殆。诊不知阴阳逆从之理,此治之一失也;受师不卒,妄作杂 
术,谬言为道,更名自功,妄用砭石,后遗身咎,此治之二失也;不适贫富贵贱之居,坐之浓薄,形之寒温, 
不适饮食之宜,不别人之勇怯,不知比类,足以自乱,不足以自明,此治之三失也;诊病不问其始,忧患饮食 
之失节,起居之过度,或伤于毒,不先言此,卒持寸口,何病能中?妄言作名,为粗所穷,此治之四失也。 
诊不中五脉,百病所起,始以自怨,遗师其咎。是故治不能循理,弃术于市,妄治时愈,愚心自得。呜呼!窈 
窈冥冥,孰知其道?道之大者,拟于天地,配于四海。 
经络在外,脏腑在内,明经络流行之序,循流溯源,即可知脏腑之病,用为延医之法。若精神意志,不能 
专切于理,则外内相失,时多疑殆也。盖阴阳为医道之总纲,人身阴阳合乎天地之阴阳为从,反此为逆,是治 
法之一失也;受师教诲而不卒业,杂学他术,谬称为道,更其名目,自以为功,妄治诸病,以遗身咎,是二失 
也;更不遵望闻问切四诊之教,自以为是,乃至三失也;既不知此理,但持寸口,凭臆揣度,焉能中病?妄言 
作名,是粗工技穷,此四失也。是故诊之不中五脏之脉,百病所起,始以自怨其术不精,必且遗师过咎,以盲 
授盲,流害无尽,如此谬术,宜为城市所弃,而妄治偶时幸愈,愚心自以为得,则学术永世不明矣。此圣人道 
尽后世庸俗之通病也。夫医道微妙,窈冥难测,而道之大,拟于天地,配于四海,或以小道忽之而不究心,是 
轻性命而昧至理者也,可慨哉。 
《素问·五脏别论》岐伯曰∶凡治病,必察其下,适其脉,观其志意,与其病也。拘于鬼神者,不可与言 
至德;恶与针石者,不可与言至巧;病不许治者, 
病不必治,治之无功矣。 
察其下之二便,知腑气之通塞也;候其脉之形象,知营卫之和否也;观其志意之苦乐好恶,知其发病之所 
因也。如其拘于鬼神之虚诞,不可与言圣道之至德也;恶于针石者,不可与言治法之巧妙也;讳疾忌医者,其病 
不必治之,治之徒劳无功,斯医者所当知也。 

卷九治法准则总论
经解
属性:《素问·脏气法时论》岐伯曰∶肝主春,足厥阴、少阳主治,其日甲乙,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心 
主夏,手少阴、太阳主治,其日丙丁,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脾主长夏,足太阴、阳明主治,其日戊己,脾 
苦湿,急食苦以燥之;肺主秋,手太阴、阳明主治,其日庚辛,肺苦气上逆,急食苦以泄之;肾主冬,足少 
阴、太阳主治,其日壬癸,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开腠理,致津液,通气也。 
脏腑合为表里者,以其经络相通也,故阴经阳经,协议主治也。五脏具五行之性,其气太过不及,则皆为 
病,而主治各有所宜之药。药之功能在气味,而用法变化之妙,殆难言尽,要必悟其至理,方能随宜而施也。 
即如脾苦湿,以苦燥之,肺苦气上逆,亦以苦泄之,是一味而治两脏两病也。辛味本疏散,而非润燥之药,故 
下文云∶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而此言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者,盖以疏散而开腠理,以通气致津液也。 
津液随气流通,而归藏于肾,则肾不燥矣。良以肾摄一身之津液而藏之,以化精者也,津液不流通,故肾燥。 
此用药之妙理,岂庸浅所能识。即此数端观之,余可类推矣。 
病在肝,愈于夏,夏不愈,甚于秋,秋不死,持于 
冬,起于春,禁当风;肝病者,愈在丙丁,丙丁不愈,加于庚辛,庚辛不死,持于壬癸,起于甲乙;肝病者, 
平旦慧,下晡甚,夜半静,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用辛补之,酸泻之。 
肝病主春,厥阴、少阳,甲乙木也。夏与丙丁,火也,火为木子,子能令母实,故愈于夏与丙丁也;秋与 
庚辛,金也,金克木,故加甚于秋与庚辛也;冬与壬癸,水也,水来生木,故持于冬与壬癸也;起于春与甲乙 
者,本气旺而病愈也。肝为风木,故病当禁风也。平旦,一日之春也,故慧;下晡,一日之秋也,故甚;夜半, 
一日之冬也,故静。以辛散为补,酸收为泻也。以下四脏皆同。 
病在心,愈在长夏,长夏不愈,甚于冬,冬不死,持于春,起于夏,禁温食热衣;心病者,愈在戊己,戊 
己不愈,加于壬癸,壬癸不死,持于甲乙,起于丙丁;心病者,日中慧,夜半甚,平旦静;心欲软,急食咸以 
软之,用咸补之,甘泻之。病在脾,愈在秋,秋不愈,甚于春,春不死,持于夏,起于长夏,禁温食饱食,湿 
地濡衣;脾病者,愈在庚辛,庚辛不愈,加于甲乙,甲乙不死,持于丙丁,起于戊己;脾病者,日 慧,日出 
甚,下晡静;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用苦泻之,甘补之。病在肺,愈在冬,冬不愈,甚于夏,夏不死,持于 
长夏,起于秋,禁寒饮寒衣;肺病者,愈在壬癸,壬癸不愈,加于丙丁,丙丁不死,持于戊己,起于庚辛; 
肺病者,下晡慧,日中甚,夜半静;肺欲收,急 
食酸以收之,用酸补之,辛泻之。病在肾,愈在春,春不愈,甚于长夏,长夏不死,持于秋,起于冬,禁犯淬 
HT热食,温炙衣;肾病者,愈在甲乙,甲乙不愈,甚于戊己,戊己不死,持于庚辛,起于壬癸;肾病者,夜 
半慧,四季甚,下晡静;肾欲坚,急食苦以坚之,用苦补之,咸泻之。夫邪气之客于身也,以胜相加,至其 
所生而愈,至其所不胜而甚,至于所生而持,自得其位而起。必先定五脏之脉,乃可言间甚之时、死生之期也。 
以胜相加至自得其位而起者,皆申明上文之理也,故必先明此理,见其病而审定五脏之脉,方知其相生 
为间,相克为甚,而死生之期,可分别也。 
肝色青,宜食甘,粳米、牛肉、枣、葵皆甘;心色赤,宜食酸,小豆、犬肉、李、韭皆酸;肺色白,宜食 
苦,麦、羊肉、杏、薤皆苦;脾色黄,宜食咸,大豆、豕肉、栗、藿皆咸;肾色黑,宜食辛,黄黍、鸡肉、桃、 
葱皆辛。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软。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 
服之,以补精益气。此五者,有辛、酸,甘、苦、咸,各有所利,或散或收,或缓或急,或坚或软,四时五 
藏,病随五味所宜也。 
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故以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而药则辛、酸、甘、苦、 
咸、淡六味,性各有偏。其峻毒者,可用攻邪,纯良者,可调气血。以之补偏救弊,中病即止,过则反伤。 
盖其收散缓急,坚软燥湿,寒热温凉,浮沉升降,各有所宜所忌,必合四时气化、五脏病证,随其 
所宜而取用也。所忌者必当禁之,如下文所云。 
《素问·宣明五气论》曰∶辛走气,气病无多食辛;咸走血,血病无多食咸;苦走骨,骨病无多食苦; 
甘走肉,肉病无多食甘;酸走筋,筋病无多食酸。是谓五禁,无令多食。 
本经云∶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是气味本以养人而治病,若多食则助气令偏,偏则 
为害,何况已病,故禁多食也。本经言∶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夭之由也。又云∶味过于酸, 
肝气以津,脾气乃绝之类,皆伤于多食也。 
《灵枢·五味论》帝曰∶五味入于口也,各有所走,各有所病。酸走筋,多食之,令人癃;咸走血,多 
食之,令人渴;辛走气,多食之,令人洞心;苦走骨,多食之,令人变呕;甘走肉,多食之,令人 心。余知 
其然也,不知其何由,愿闻其故。 
癃者,小便闭也;洞心者,中气耗散,心中空洞无主也; 心者,心内满闷也。 
少俞曰∶酸入于胃,其气涩以收,上之两焦,弗能出入也,不出则留于胃中,胃中和温,则下注膀胱, 
膀胱之胞薄以懦,得酸则缩绻,约而不通,水道不行,故癃。阴者,积筋之所终也,故酸入而走筋矣。 
此言酸收之味,不能外引而下走膀胱,膀胱胞薄,得酸收而缩绻,故不能承三焦气化而泄水,遂小便不通 
以成癃也。膀胱在前阴,前阴为宗筋所聚,故为积筋所终之地,此酸味所以走于筋也;又如筋者,肝所主,酸 
先入肝,故走于筋矣。 
咸入于胃,其气上走中焦,注于脉,则血气走之, 
血与咸相得则凝,凝则胃中汁注之,注之则胃中竭,竭则咽路焦,故舌本干而善渴。血脉者,中焦之道也,故 
咸入而走血矣。 
中焦受气,取汁变化而赤,是谓血,随气入营,而充于经脉者也。故咸味入中焦而使血凝,凝则阳气窒塞, 
津液不能输布,而胃中水汁注之,因而致渴。由于咸味凝血使然,故知咸走血也。 
辛入于胃,其气走于上焦,上焦者,受气以营诸阳者也,姜韭之气熏之,营卫之气不时受之,久留心下, 
故洞心。辛与气俱行,故辛入而与汗俱出。 
阳经之气与卫阳之气,皆由上焦出行于表者。辛味升浮,故随阳气走表,其性疏泄,故与汗俱出,汗者, 
心之液也。辛味久留心下而液伤气耗,则心中如空洞无主也。 
苦入于胃、五谷之气,皆不能胜苦,苦入下脘,三焦之道皆闭而不通,故变呕。齿者,骨之所终也,故苦 
入而走骨,故入而复出,知其走骨也。 
三焦之道闭,则气不能输布而壅塞,脘中气不输,则津液不化。故《素问》云∶味过于苦,脾气不濡,胃 
气乃浓。津液不化,故脾不濡润,气壅脘中,故胃气浓,谓浓浊之气不下行,故变呕也。骨者,躯体至深之处, 
因苦味闭气,不能外走,而深入于骨,既到深处,无可复走,则反走于胃,而复呕出也。 
甘入于胃,其气弱小,不能上至于上焦,而与谷留于胃中者,令人柔润者也,胃柔则缓,缓则虫动,虫动 
则令人 心。其气外通于肉,故甘走肉。 
经曰∶五味入胃,各归所喜攻,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肾者,是随金、木、 
水、火、土之性, 
而先入以助之也。此言走者,是入后而走之地。其先合五行之性而入,其后随身中气化而走,则五走有不同, 
如肝主筋而酸走筋,肺主气而辛走气,脾主肉而甘走肉,是随先入之脏气而走也。血脉心所主,咸先入肾而走 
血,骨者肾所主,苦先入心而反走骨,是皆随身中气化而走也。明乎此,则其补泻宜忌之道,可不失矣。 
《素问·五脏生成论》曰∶心欲苦,肺欲辛,肝欲酸,脾欲甘,肾欲咸,此五味之所合也,五脏之气也。 
此味与脏合五行之性,故其所欲也。上言酸先入肝等者,以其所欲,故先入也。 
是故多食咸,则脉凝泣而变色;多食苦,则皮槁而毛拔;多食辛,则筋急而爪枯;多食酸,则肉胝KT 而唇 
揭;多食甘,则骨痛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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