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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素问集注-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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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气生于先天之精也。此章复论精气。又藉后天水谷之所资生。盖五谷之液。以养五气。气和津成。神乃自生。是以上
古之人。能完其天真者。虽有汤液醪醴。为而勿服。以其神全故也。中古之时。道德稍衰。邪气时至。服之万全。以稻
米之液。能生养精气神也。今世之人。止知毒药攻内。针石治外。不知精气坏弛。其功不立者。以神去故也。是以上章
曰移精变气。得神者昌。此章曰故精自生。巨气乃平。凡治病心先求其本也。)帝曰。上古圣人。作汤液醪醴。为而不用。
何也。岐伯曰。自古圣人之作汤液醪醴者。以为备耳。夫上古作汤液。故为而弗服也。(伯言上古圣人之作汤液醪醴者。
恐为邪气所伤。故以为备耳。然上古之人。多能完其天真。虽有贼邪。勿之能害。故虽为而勿服也。)中古之世。道德稍
衰。邪气时至。服之万全。(天真论曰。夫道者。能却老而全角。所以年度百岁。而动作不衰者。以其德全不危也。言中
古之人。道德虽衰。而不致于精神坏弛。故服之万全。)帝曰。今之世。不必已。何也。(不能必其邪已而获万全也。)岐
伯曰。当今之世。必齐毒药攻其中。 石针艾治其外也。(齐、疾也。 、锐也。针有九式。一曰 针。言当今之世。止
知攻疾。而不知调养其正气也。)帝曰。形弊血尽。而功不立者何。岐伯曰。神不使也。(经曰。针石之道。在皮肉筋脉
骨。各有所处。病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弊、止也。形弊者在皮肉筋骨。刺已止矣。血尽者在血脉。亦
已尽其疏通矣。而不能奏功者。用针之工。神不使也。灵枢经曰。粗守形。上守神。神乎神。客在门。)帝曰。何谓神不
使。岐伯曰。针石道也。精神不进。志意不治。故病不可愈。(此申明工不守神也。经曰。神在秋毫。属意病者。神属勿
去。知病存亡。又曰。凡刺之真。必先治神。静意治义。观适之义。浅深在志。远近若一。如临深渊。手如握虎。神无
营于众物。今粗环知针石之道。精神不进。志意不治。故病不可愈也。)今精坏神去。荣卫不可复收。何者。嗜欲无穷。
而忧患不止。精气弛坏。荣泣卫除。故神去之。而病不愈也。(此论病者之精神坏弛。而病不能愈也。夫气生于精。精阳
之气。化水谷之精微。而后生此荣卫。精坏神去。故荣卫不可复收。此论荣卫之生于精气也。或者嗜欲无穷。则坏其精
矣。忧患不止。则伤其气矣。精气坏弛则荣血凝泣。而卫气除去矣。故神去之而病不愈。此言神由荣卫精气之所生也。
生于精气者。先天所生之神也。神生于荣卫者。后天谷液之所生也。)帝曰。夫病之始生也。极微极精。必先入结于皮肤。
今良工皆称曰病成。名曰逆。则针石不能治。良药不能及也。今良工皆得其法。守其数。亲戚兄弟远近。音声日闻于耳。
五色日见于目。而病不愈者。亦何暇不早乎。岐伯曰。病为本。工为标。标本不得。邪气不服。此之谓也。(此节论汤液
治病之当有法也。夫察色听声。问其情。从其意。此良工得其法矣。如汤液不得其法。而病亦不愈。故详设此问焉。帝
曰。病之始生。极微极细。必先留结于皮肤。如十日不已。良工皆称曰病已成。名曰逆。虽针石不能治。而良药不能及
也。今良工皆得其审证之法。守其数。问其情。亲戚兄弟。或远或近。系之病者。可谓从其意。得其情矣。音声日闻于
耳。五色日见于目。可谓察其色。知其声矣。而病不愈者。亦何暇不早治而使病成乎。伯言病为本。工为标。盖以工之
治法为标也。言不得草苏草 。本末为助之法治之。是以邪气之不服也。上节论针石治病。重在得神。此节论汤液治病。
贵在得法。下节论汤液治病。重在调复精气。此三者。良工之不可缺一者也。夫审证辨脉。得病之情。固良工之首务。
而治病之汤液。又不可不得其法也。金西铭曰。此之谓也句。乃引标本已得。邪气乃服而言也。)帝曰。其有不从毫毛而
生。五脏阳已竭也。津液充郭。其魄独居。孤精于内。气耗于外。形不可与衣相保。此四极急而动中。是气拒于内。而
形施于外。治之奈何。(此节论气生于精。精由气化。欲治病者。当究其原。原本既清。则生机自盛。精生气平。邪气自
服。不可徒以攻疾为首务也。夫阳气主于皮毛。不从毫毛而生。五脏阳已竭者。不因外邪伤于表阳。而五脏之元真已竭
于内也。肺主气而外主皮毛。气化则水津四布。而下输膀胱。气耗于外。不能布化水液。是以津液充溢于郛郭。而肺藏
之阴魄孤精。独居于内也。水液充于皮肤则身体肿胀。而不可与衣相保。四肢为诸阳之本。阳虚于外。是以四极肿急。
喘而动中。是气逆于内。而形肿施于外。为治之法奈何。)岐伯曰。平治以权衡。去菀陈 。微动四极。温衣。缪刺其处。
以复其形。开鬼门。洁净府。精以时服。五阳已布。疏涤五脏。故精自生。形自盛。骨肉相保。巨气乃平。帝曰。善。
(此谓腐秽去而形复。形复而气布。气化而水行。水行而精生。精生而气平。所谓形归气。气归精也。平权衡者。平治
其脉。即缪刺也。肺朝百脉。输精于皮毛。毛脉合精。而后行气于脏腑。故先平治其权衡。权衡已平。则气血和而水津
散矣。积者谓之菀。久者谓之陈。腐者为之 。夫脾主为胃行其津液。灌于四脏。行于四肢。充于肌肉。脾家实。则不
能行其津液而下输膀胱。是以腐秽当去。而后形复也。微动四肢。运脾气也。温衣。暖肺气也。缪刺、调气血也。肌肉
血脉和调。则肿满消而复其旧日之形矣。鬼门、毛孔也。开鬼门。发表汗也。洁净府。泻膀胱也。鬼门开。则肺窍通而
水津布。所谓外窍开则里窍通。上窍通则下窍泄矣。膀胱者。津液之所藏。都府洁净。则精以时复矣。巨阳为诸阳主气。
而生于膀胱。精已复则气自生。而五脏之阳和已布矣。夫肠胃膀胱。受五脏浊气。名传化之府。陈 去。都府洁。则五
脏之浊。得以疏涤矣。夫水谷入胃。津液各走其道。五脏疏涤。故精自生而形自盛矣。精主骨。气主肉。精气足则骨肉
相保。而巨气乃平。巨气者。太阳主气也。夫膀胱精复。而五脏布阳者。太阳为诸阳主气也。五脏精生。而巨气乃平者。
州都之精。五脏之所生也。此章言上古之圣。能完其先天之真。中古以来。当养其后天之气。故曰。必以稻米。炊以稻
薪。盖后天之精气。由中胃水谷之所生也。高士宗曰。腹者。肠胃之郛郭。足太阴脾土之所主也。津液充郭者。胀满于
腹也。形不可与衣相保。四急极而动中者。肿胀于皮肤四肢也。是以去菀陈 。消其腹满也。开鬼门。洁净府者。行泄
皮肤之水也。先治其权衡者。脾土之运输。必由肺气之通调也。金西铭曰。四肢者。井荥经输之所出入。十二经脉。交
相贯通。胸中为气之海。宗气积于胸中。出喉咙以司呼吸。同荣气行于十二经脉之中。气行则脉行。气拒于内。则脉泣
于外矣。外内气血。交相拒逆。是以四肢胀急。而喘动于中矣。此节为治胀满水肿之要法。王子方曰。当知上古之法。
又非止于针石治外汤药治内而已。)
卷三
玉版论要篇第十五
属性:黄帝问曰。余闻揆度奇恒。所指不同。用之奈何。(病能篇曰。揆者。方切求之也。言切求其脉理也。度者。得其病
处。以四时度之也。奇恒者。异于恒常也。指、示也。言奇恒之道。有色脉阴阳。浅深顺逆。指示多有不同。将用何法
以得其要。)岐伯对曰。揆度者。度病之浅深也。奇恒者。言奇病也。请言道之至数。五色脉变。揆度奇恒。道在于一。
神转不回。回则不转。乃失其机。(此篇论脉因度数出入。五脏之气。相生而传。一以贯通。外内环转。如逆回则为病矣。
与脉要精微平人气象诸论之脉病不同。故曰奇病也。夫脉始于足少阴肾。生于足阳明胃。输于足太阴脾。故太阴为之行
气于三阴。灌溉于四脏。至数者。脉因出入之度数也。五色脉变者。五脏之脉。变见于色也。一者。神也。神者。五脏
血脉之神气也。盖脾为孤脏。中央土。以灌四旁。五脏受气。转而不回者也。如逆传其所胜。是回则不转。乃失其相生
旋转之机矣。故曰五脏相通。移皆有次。五脏有病。则各传其所胜。莫子晋问曰。此篇章旨。与辨脉篇趺阳脉浮而涩。
少阴脉如经也。平脉篇之寸口脉弱而迟诸节同义与。曰。仲祖之伤寒论。原本于灵素诸经。而更阐发其未尽之旨。子也
知此。可予言会悟矣。)至数之要。迫近以微。(言五脏经气相通。阴阳并合。至切近而微。故曰。诊合微之事。追阴阳
之变。)着之玉版。命曰合玉机。(玉版、玉机、二篇名。言脉行至数之要。若板籍之有格有序。故方盛衰论曰。脉事因
格。玉机论曰。五脏相通。移皆有次。合玉机者。又如璇玑玉衡之旋转也。)容色见上下左右。各在其要。(容、面也。
疏五过论曰。上经下经。揆度阴阳。奇恒五中。决以明堂。审于终始。可以横行。言奇恒之病。发于五脏之中。而五脉
之气色。外见于明堂之上下左右。各在其浅深顺逆之要耳。)其色见浅者。汤液主治。十日已。(色见浅。其病亦微。故
以汤液治之。而十日可愈。夫奇恒之道。五脏皆禀气于胃。足太阴为之转输。病则逆回而色见于面。故用汤液治之。盖
以稻米之液。助土气之资生。十干已周。俾五脏之气复。)其见深者。必齐主治。二十一日已。(色见深。其病亦深矣。
故必齐毒药攻其中。二十者。偶数之终。一者。生阳之始。以十干而再周。复得甲而化土。五脏为阴。气色为阳。二十
一日。五脏之生气已复转矣。)其见大深者。醪酒主治。百日已。(色大深。则病更深矣。醪醴、熟谷之液。其气 悍。
饮酒者。卫气先行皮肤。先充络脉。荣卫营运。则所逆之色亦散矣。因色大深。至甲十复而后已也。所谓色者。因五脏
之变而见于五色也。)色夭面脱。不治。百日尽已。脉短气绝死。(五脏之气荣于脉。五经之脉见于色。气血衰。则面色
脱而夭然不泽。故至百日。五脏之气尽而已矣。若脉短气绝。乃虚脱已极。丧无日矣。上节言回则不转。而见色之浅深。
此言气血虚脱。而为不治之死证。下节言受外淫之邪。而致荣卫内陷。)病温虚甚死。(上节言脉气之从内而外。此论荣
卫受邪。反从外而内。即下文所谓八风之胜。终而复始。玉机篇之所谓风寒客于人。从毫毛皮肤传于五脏是已。温病者。
外感风寒。发为温热之病。辨脉篇曰。风则伤卫。寒则伤荣。又曰。荣卫内陷。其数先微。盖荣卫气机。从内达外。风
寒之邪。从外内侵。荣卫受伤。则脉气反陷。然犹藉其根气盛强。则邪随正而复出于外。若正气虚甚。邪惟内侵。邪盛
正虚。必死之候也。)色见上下左右。各在其要。上为逆。下为从。女子右为逆。左为从。男子左为逆。右为从。易。重
阳死。重阴死。(此言色见上下左右。各有男女顺逆之要焉。五色篇曰。其色上行者。病益甚。其色下行。如云彻散者。
病方已。女为阴。右亦为阴。故女子色见于右为逆。见于左为从。男为阳。左亦为阳。故男子色见于左为逆。见于右为
从。易、谓如男女之左右反易。是为重阳者死。重阴者死。)阴阳反他。治在权衡相夺。(反他、言男女阴阳之色反逆
也。权衡
脉也。相夺者。夺其逆于右者从左。逆于左者从右。盖色生于脉。治其脉顺。则色亦顺矣。按方盛衰论曰。阳从左。阴
从右。盖男子之血气从左旋。女子之血气从右转。是以男子之色见于右。而从左散者顺也。女子之色见于左。而从右散
者顺也。)奇恒事也。揆度事也。(承上文而言。奇恒、脉事也。揆度、度事也。言揆度奇恒者。度脉之事也。方盛衰论
曰。度事上下。脉事因格。度事者。度阴阳上下顺逆之事也。脉事者。言脉因前后度数出入。而有一定之格也。)搏脉痹
。寒热之交(此言脉不循度旋转。而反阴阳相搏。则又为痹 寒热之病矣。但臂不遂者名曰痹。 乃足之疾也。盖经
脉五俞。出于手足。阴阳相贯。上下循行。如反相搏击。故为手足痹 寒热之病。盖阴乘于阳则为寒。阳乘于阴则为热。
阴阳相搏。则为寒热之交也。)脉孤为消气。虚泄为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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