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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素问集注-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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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动其肺。则收令化薄。阴阳之气。反相得于外。而为温疟矣。逆流而上曰 。 然者。气上逆而寒栗也。动谓动其
脏气也。)刺皮无伤肉。肉伤则内动脾。脾动则七十二日。四季之月。病腹胀。烦不嗜食。(肉为脾之合。脾土寄王于四
季月。各一十八日。共为七十二日。妄动其脾。则脾伤而不能运转水谷。是以所主之日。病胀烦而不嗜食也。)刺肉无伤
脉。脉伤则内动心。心动则夏病心痛。(脉在肉中。肉有分理。不知其道。则伤脉矣。脉乃心之合。心主夏令。故至夏病
心痛。)刺脉无伤筋。筋伤则内动肝。肝动则春病热而筋弛。(筋深于脉。刺过其道则伤筋。筋乃肝之合。肝主春令。故
动肝则肝气虚而春病热。筋伤则弛纵矣。)刺筋无伤骨。骨伤则内动肾。肾动则冬病胀。腰痛。(筋生于骨。骨深于筋矣。
骨为肾之合。而主冬令。动肾气则所藏者少。故当病虚胀而腰痛。腰乃肾之府也。夫五脏主藏者也。经云。有故无殒。
无故而动之。则虚其所藏之气。故至其所主之时则病矣。)刺骨无伤髓。髓伤则销铄 酸。体解 然不去矣。(髓者骨之
充。刺骨太过则伤髓。髓伤则销铄而 酸也。解 、懈惰也。灵枢经云。脑为髓之海。髓海不足。则脑转耳鸣。 酸眩
冒。目无所见。懈怠安卧。卢良侯曰。骨穴多在节之交。节交会处有髓道。故刺太过。则伤髓矣。按针刺之要。首忌
太过。故曰。各至其理。无过其道。而此篇先论其太过焉。)
卷六
刺齐论篇第五十一
属性:黄帝问曰。愿闻刺浅深之分。(齐者。所以一之也。言刺有浅深一定之分。无使其太过不及。)岐伯对曰。刺骨者无
伤筋。刺筋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脉。刺脉者无伤皮。刺皮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骨。(前四句言宜深者
勿浅。后三句言宜浅者勿深。所谓各至其理。无过其道。)帝曰。余未知其所谓。愿闻其解。岐伯曰。刺骨无伤筋者。
针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无伤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刺肉无伤脉者。至脉而去。不及肉也。刺脉无伤皮者。
至皮而去。不及脉也。(此申明刺宜深者。勿浅而去也。刺骨无伤筋者。言其病在骨。刺当及骨。若针至筋而去。不及于
骨。则反伤筋之气。而骨病不除。是刺骨而反伤其筋矣。盖皮肉筋骨。各有所主之气。故必当至其处。而候其主病之气
焉。卢良侯曰。脉在肉中。肉有溪谷。脉有脉道。理路各别者也。所谓至脉而去。不及肉者。谓刺在皮肤络脉之间。
不及里之筋骨。非针从脉而再入于肉也。是以略去刺脉无伤肉句者。使后学之意会也。)所谓刺皮无伤肉者。病在皮中。
针入皮中。无伤肉也。刺肉无伤筋者。过肉中筋也。刺筋无伤骨者。过筋中骨也。此之谓反也。(此言无过其道也。病在
皮。针入皮中以候皮气。不至于肉。则不伤其肉矣。如病在肉。针过肉而中筋。则伤其筋矣。此谓刺之反也。卢良侯曰。
皮肉筋骨。是属一道。而各有浅深之分。络脉经脉。另属一道。而亦有浅深之分。)
卷六
刺禁论篇第五十二
属性:黄帝问曰。愿闻禁数。(数、几也。言所当禁刺之处有几也。)岐伯对曰。脏有要害。不可不察。(五脏有紧要为害之
处。不可不细察焉。)肝生于左。肺藏于右。(肝主东方乙木。肺主西方辛金。圣人南面而立。前曰广明。后曰太冲。左
东而右西。是以肝左而肺右也。曰生曰藏者。谓脏体藏于内。脏气之从左右而出于外也。)心部于表。肾治于里(部、分
也。心为阳脏而主火。火性炎散。故心气分部于表。肾为阴脏而主水。水性寒凝。故肾气主治于里。张兆璜曰。心部
于表。故出于七节之旁。肾治于里。故止注于俞也。)脾为之使。胃为之市(脾主为胃行其津液。以灌四旁。故为之使。胃为水谷之海。无物不容。故为之市。)膈肓之上。中有父母。(肓音荒。膈、膈膜也。内之膈肉。前连于胸之鸠尾。旁
连于腹胁。后连于脊之十一椎。肓者即募原之属。其原出于脐下。名曰脖 。夫阴阳者。变化之父母。水火者。阴阳之
兆征。中有父母者。谓心为阳脏而居膈之上。肾为阴脏而居肓之上。膈肓之上。其间有阴阳水火之神藏焉。张兆璜曰。
肓、膏肓也。膏之原出于鸠尾。肓之原出于脖 。是膏在上而肓在下也。)七节之旁。中有小心。(七节之旁。膈俞之间
也。小、微也。细也。中有小心者。谓心气之出于其间。极微极细。不可逆刺以伤其心也。盖背为阳。心为阳中之太阳。
是以脏腑之气。皆从膈而出。惟心气之上出于俞也。)从之有福。逆之有咎。(从之者。顺其脏气之所出。神转而不回
者也。逆之者。逆其脏气回还。而有回则不转之咎矣。若刺伤其脏气。则有死亡之大患焉。盖腑脏之气。皆从内膈而出。
如逆刺其心气则伤心。逆刺其肝气则伤肝。非针之中心而中肝也。故诊要经终篇曰。凡刺胸腹者。必避五脏。避五脏者。
知逆从也。所谓从者。膈与脾肾之处。不知者反之。所谓膈处者。谓内膈前连胸胁之处。及背之膈俞处也。所谓脾处者。
膈肉之下连于腹胁处也。所谓肾处者。十四椎之间。肾注之俞处也。是肝胆之气出于左胁。肺脏之气出于右间。脾气出
于腹。心气出于俞。肾气之注于十四椎也。故所谓从者。知脏气之从此而转。不知而反逆之。则有死伤之咎矣。张兆
璜曰。脏腑之经俞。皆属于背。脏腑之气。从膈气而转。故曰中膈者。皆为伤中。)刺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日为
阳。心为阳中之太阳。故环转一周而死。动者。伤其脏真而变动也。心在气为噫。噫则心气绝矣。)刺中肝。五日死。其
动为语。(肝在志为语。语则肝气绝矣。夫声合五音。五日者。五音之数终也。)刺中肾。六日死。其动为嚏。(阴终于六。
六日者。肾脏之阴气终也。夫肾为本。肺为末。其动为嚏者。肾气从上泄也。)刺中肺。三日死。其动为咳。(脏真高于
肺。主行营卫阴阳。刺中肺。故死于天地之生数也。肺在气为咳。咳则肺气绝矣。)刺中脾。十日死。其动为吞。(十日
者。阴数之极也。吞、吞咽也。盖脾主涎。脾气绝而不能灌溉于四旁。故变动为吞也。夫心为阳中之太阳。肺为阳中之
少阴。肝为阴中之少阳。三者皆为阳脏。故死于一三五之奇。肾为阴中之太阴。脾为阴中之至阴。故死于六十日之偶。
夫天为阳。地为阴。天主生。地主成。故阳脏死于生数之始终。阴脏绝于成数之始终也。)刺中胆。一日半死。其动为呕。
(胆汁泄者呕苦。呕则胆气绝矣。夫十一脏腑。皆取决于胆。是胆为脏腑阴阳生气之始。故中胆者。一日半死。盖一者
奇之始。二者偶之基。一日半者。死于一二日之间也。按阴阳终始之道。有变有常。理路不一。学人当随文体会。触处
贯通。不宜胶执于胸中。而反谓经语之不合也。卢良侯曰。阴阳别论。论五脏不得胃脘之阳。而脏真渐绝。故死之缓。
此篇论刺中五脏之真气。而真脏受伤。故死之速。)刺跗上中大脉。血出不止死。(此中伤胃气而死也。跗上、足跗之
上。足阳明之冲阳处也。大脉、大络也。胃为脏腑气血之生原。血出不止。原将绝矣。)刺面中溜脉。不幸为盲。(此中
伤小肠之脉而为盲也。溜脉者。脉之支别。浮见于皮肤之间者也。经曰。中于阳则溜于经。诸阳之会。皆在于面。谓邪
中于面颊皮肤之阳。从支络而溜入于经。故曰溜脉也。手太阳之脉。其支者。循颈上颊。至目内 。其支者。别颊上 。
抵鼻。至目内 。故中手太阳之支别而为盲也。曰不幸者。言刺浮浅之溜脉。而犹有不幸之盲也。夫刺避五脏者。必以
布着之。乃从单布上刺。如刺深而误逆其脏气者死。刺脉而中大络。血出不止者死。今刺浮浅之脉。而犹有不幸之误。
以戒用针者之慎毋太过也。即有宜于深者。其要害之处。所当避忌。勿妄忽也。)刺头中脑户。入脑立死。(此言头颈骨
空之间。而更不宜深刺也。脑户、督脉穴名。督脉从脑户而上至于百会囟会。乃头骨两分。内通于脑。若刺深而误中于
脑者立死。)刺舌下中脉。太过。血出不止为喑。(此刺任脉太过而为喑也。舌下、廉泉穴也。灵枢经云。会厌者。音声
之户也。舌者。音声之机也。会厌之脉。上络任脉。是以刺任脉而血出不止则为喑。)刺足下布络中脉。血不出为肿。(此
论泻冲脉血不出而为肿也。冲脉者。经血之海。邪入于经。则血有余而当泻。血不出则气亦不行。故为肿矣。王冰曰。
布络、谓当内踝前足下空处。布散之络。正当然谷穴分也。络中脉则冲脉也。冲脉者。并少阴之经。下入内踝之后。入
足下也。然刺之而血不出。则任脉与冲脉气。并归于然谷之中。故为肿。)刺 中大脉。令人仆。脱色。( 同隙仆音付。
此
刺膀胱之脉太过而为仆也。 、浮 也。足太阳之脉。循于腰者。下贯臀。至承扶浮 委阳。入 中之委中。所谓浮
者。其脉浮于分肉之隙间。所当浅刺者也。若刺之太过而中大脉。则伤太阳之气矣。太阳为诸阳主气。阳气暴厥则为仆
扑。气伤则脱色也。经云。精明五色者。气之华也。)刺气街中脉。血不出为肿鼠仆。(气街者。谓胫气之街。经云。气
在胫者。止之于气街。与承山踝上以下。气街、即足阳明之气冲穴。在鼠 上一寸。承山、足太阳穴。在 下分肉间。
鼠仆、谓肿于鼠 仆参之间也。鼠 在横骨尽处。仆参在承山以下踝骨之间。盖气街与承山之踝上以下相交。故直及于
踝以下之仆参也。此言刺在上而证见于下。经云。上下之相通也。)刺脊间中髓为伛。(髓、脊骨之髓。伛、偻也。经云。
刺骨无伤髓。刺脊骨之间。深而中髓。则髓销铄而为伛偻不伸之病。)刺乳上。中乳房为肿。根蚀。(蚀食同。乳上之穴。
名曰乳中。其内为乳房。其下为乳根穴。皆属足阳明胃经。刺乳上误中乳房则肿。其下为乳根者。有如虫食之痛痒也。)
刺缺盆中。内陷气泄。令人喘咳逆。(缺盆在喉旁两横骨陷中。若缺盆然。故以为名。缺盆之中央。任脉也。在脉侧之动
脉。足阳明也。名曰人迎。人迎之旁。手阳明也。名曰扶突。刺缺盆中者。刺手阳明大肠脉也。手阳明之脉。下入缺盆。
络肺。下属大肠。内陷气泄者。脉内陷而气反泄于内也。针经曰。人之所以生成者。血脉也。故为之治针。必大其身。
而圆其末。令可以按脉勿陷。以致其气。盖刺之要。气至而有效。若脉内陷而气反下泄。则为咳喘之逆证矣。经云。气
上冲胸。喘不能久立。病在大肠。盖大肠为肺之府也。)刺手鱼腹。内陷为肿。(鱼腹在手大指下。如鱼腹之圆壮。手太
阴之鱼际穴也。肺主气而与大肠为表里。脉内陷则血不得散。气不得出。故为肿。以上论手足头项胸背。皆有要害之处。)
无刺大醉。令人气乱。无刺大怒。令人气逆。无刺大劳人。无刺新饱人。无刺大饥人。无刺大渴人。无刺大惊人。(此论
要害之外。而又有禁刺之人也。饮酒大醉。卫气先充络脉。先行皮肤。刺之则令人气乱矣。怒则气上。刺之则逆其气矣。
大劳则阳气外张。刺之则泄其气矣。饮食未进则络脉调匀。新饱者。谷气盛满。营卫未舒也。谷入于胃。脉道乃行。饥
则脉道虚涩矣。水入于经。而血乃成。渴则血液燥竭矣。惊则气乱。必定其气。而后可刺之。夫针刺之道。通其经脉。
调其气血。是以神气不定。血气不调者。皆当避忌者也。)刺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死。(阴股、足少阴经脉所循之处。
大脉、大络也。夫血气始于先天足少阴肾。生于后天足阳明胃。刺中大脉血出不止。则血气皆脱矣。是以刺跗上与阴股。
误中大络而血不止者。俱死。谓其生始之原绝也。愚按先辈注疏。皆谓阴股为脾脉。按伤寒论平脉篇曰。少阴脉不至。
肾气微。少精血。奔气促迫。上入胸膈。宗气反聚。血结心下。阳气退下。热归阴股。与阴相动。令身不仁。此为尸厥。
盖谓少阴之虚气奔逆于上。上之阳热。乘虚而下归于阴。与阴相搏。以致少阴之生气不出而为尸厥也。再按足少阴之脉。
出于然谷。上股内后廉。在足三阴之后。循足内之鱼腹股上。故曰阴股。卢良侯曰。上节首言刺跗上。中大脉血出不止
死。中以无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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