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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笑的警察 作者:[瑞典]马伊·舍瓦尔,佩尔·瓦勒-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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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幸福,从没有对妻子不忠过。“
  “所以特雷莎就开始像发情的母狗一样到处乱跑? ”
  “对,真的是这样。她离家出走,丈夫和她断绝关系,所有的相识和朋友也都不再理她。两年之内她和十几个不同的男人短期同居,跟十倍以上的男人有过性关系。她是个花痴,什么都肯干。起先她不收钱,但后来她偶尔也会接受。当然啦,她始终没遇到能够忍耐她的男人,也没有女性朋友。她就这样从上流社会一下子堕落到最下层。不到半年,与她往来的人就都是我们所谓黑社会的成员了。同时她也开始酗酒。风化小组知道特雷莎这个人,但一直无法抓到她。他们本来要以流浪罪逮捕她,但还没行动她就死了。”
  马丁·贝克指着成堆的报告,继续说下去。
  “这些文件里面有一堆特雷莎掌中猎物的记录。这些男人接受审讯时都说特雷莎贪得无厌,不停地烦他们。大部分人都吓得半死,特别是已婚出来打野食的男人。她认识很多小混混儿和半黑道人物、小偷、骗子、做黑市生意之类的人。你也记得当时那些道上的家伙。”
  “她丈夫后来怎么了? ”
  “他觉得自己的名誉、颜面荡然无存。这也难怪。他改了姓,成为瑞典公民,遇见一个来自石得桑的良家妇女,娶了她,生了两个孩子,从此之后幸福快乐地住在林汀岛自己的家里。他的不在场证明跟凯瑟船长的船一样滴水不漏。”
  “谁? ”
  “你唯一一无所知的东西就是船。”马丁·贝克说,“你看完那份档案夹里面的东西,就会知道斯滕斯特伦的灵感是从哪儿来的了。”
  科尔贝里看了。
  “老天爷! 我从没见过毛这么多的小妓女。照片是谁照的? ”
  “一个对摄影有兴趣的人,他的不在场证明也完美无缺,而且和雷诺车一点儿关系也没有。跟斯滕斯特伦不一样的是,他卖这些照片可挺赚钱。你应该也记得以前没那么多色情刊物。”
  他们沉默地坐了一会儿。最后科尔贝里说:
  “十六年前发生的事,跟斯滕斯特伦和其他八人在公车上被打死有什么关联? ”
  “完全没有,”马丁·贝克回答,“只是我们又回到那个心理变态的疯狂杀手身上。”
  “那他为什么没说……”科尔贝里欲言又止。
  “正是如此,”马丁·贝克说,“现在这一切都有了解释。斯滕斯特伦在翻悬案。他野心很大,但却天真地选了最没希望破解的疑案。如果他破了特雷莎谋杀案,会是石破天惊的壮举。
  他没跟我们说,因为他知道我们会有人笑他。他跟哈马尔说不想挑太旧的案子时,就已经选了这个了。特雷莎·卡马朗躺在停尸间的时候,斯滕斯特伦才十二岁,可能连报纸都看不懂。
  他认为自己可以毫无偏见地来看这件案子。他仔细看过了所有记录。“
  “有什么发现吗? ”
  “什么也没有,因为根本没啥可发现的。所有线索都彻底详查了。”
  “你怎么知道? ”
  马丁·贝克严肃地望着科尔贝里说:
  “因为十一年以前我也干过同样的事。什么也没发现。而我并没有奥萨·托雷尔可做性心理实验。你一告诉我奥萨的事,我就知道他在查什么案子了,但我忘了你并不熟悉特雷莎‘卡马朗的事。说到这个,其实我们在他抽屉发现照片时我就该发觉的。”
  “所以他是在进行某种心理实验? ”
  “对,唯一能做的只有这个了。找一个某方面跟特雷莎相似的人,看看她会做何反应。这也是有点道理的,特别是家里就有现成伴侣的时候。侦查行动可以说是毫无疏漏,要不然……”
  “什么? ”
  “我本来要说要不然就得找灵媒了。但有个聪明的家伙已经找过了,卷宗里有。”
  “但这并没告诉我们他在公车上干什么。”
  “是没有,我们还是他妈的什么也不知道。”
  “我还是会去查几件事。”科尔贝里说。
  “好,去吧。”马丁·贝克说。
  科尔贝里找到恩里克… 卡马朗,他现在叫亨德里克·卡姆,是个肥胖的中年人。他叹了一口气,懊恼地偷瞟了上流社会的金发妻子和穿着天鹅绒外套、留着甲壳虫乐队发型的十三岁儿子一眼,说道:
  “我就永远不得清静吗? 夏天的时候才有一个年轻警察来过……”
  科尔贝里也查过了十一月十三号晚上卡姆的不在场证明,毫无可疑之处。
  他也找到了十八年前替特雷莎拍照的人,这人已经成了没牙的老酒鬼,关在中央监狱长期刑区的牢里。这个闯入别人家盗窃的家伙嘴皱成一团说道:
  “特雷莎,我记得呢,她的奶头跟啤酒瓶盖一样大。真奇怪,几个月以前有另外一个条子……”
  科尔贝里看了卷宗里的每一个字,这花了他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一九六七年十二月十八日星期四晚上,他看完最后一页,然后望向妻子。她已经睡着好几个小时了,满头凌乱的黑发埋在枕头里。她趴着睡,右膝弯曲,毯子滑到腰际。他听见客厅沙发的咯吱声,奥萨·托雷尔起身蹑手蹑脚地走到厨房去喝水,她仍旧睡不安稳。
  这个案子的侦查没有疏漏,科尔贝里思忖,没有未经追查的疑点。但明天我还是要列个单子,列出谁被审讯过、谁曾经和特雷莎·卡马朗有过往来;然后再看看现在有谁还在,他们在做什么。
               第二十六章
  距北站街的公车上有人发射六十七发子弹至今,已经过了一个月了。而背负九条人命的凶手仍旧逍遥法外。
  不耐烦的不只是警务委员会、媒体和社会大众而已,有另一群人也迫切希望警方尽快抓到凶手,这群人亦即一般通称的“黑社会”。
  平常忙着进行各种犯罪活动的人,在过去这一个月以来被迫洗手不干。只要警方一直处于警戒状态,他们最好还是低调一点。全斯德哥尔摩没有一个窃贼、吸毒者、毒贩、抢劫犯、私酒贩和皮条客不全心期望这个集体谋杀犯快点落网,这样警方就可以回去应付抗议越战的群众和违规停车的市民,好让他们能继续工作。
  这种情况造成的一个后果,就是这一次这群人的利益和警方一致,大部分人都不反对帮助警方缉凶。
  勒恩拼凑尼尔斯·埃里克·约兰松这个人的行动,也因为黑社会愿意合作而容易了许多。他很清楚这份不寻常的好意背后的动机,但还是满怀感激。
  过去几个晚上,他都在联络认识约兰松的人。这些人分别待在违章建筑、餐厅、啤酒吧、台球场和寄宿公寓里。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提供消息,但许多人都合作了。
  十二月十三号晚上,他在停泊于梅拉湖南路旁边的驳船上遇见一个女孩儿,她保证次日晚上能让他跟苏内·比约克碰头,比约克曾经让约兰松跟他一起住了一两个星期。
  次日是星期四,过去几天以来只偷闲合眼了几小时的勒恩睡了整整半天。他在下午一点起床,帮妻子收拾行李。他说服妻子回阿耶普洛的娘家去过圣诞节,因为他觉得自己今年应该没有多少空闲可庆祝圣诞节了。
  送妻子上火车以后,他开车回家,带着纸笔在厨房餐桌旁坐下。他把努丁的报告和自己的笔记本摊在前面,戴上眼镜开始奋笔疾书。
  尼尔斯·埃里克·约兰松
  一九二九年十月四日生于斯德哥尔摩的芬兰教区。
  双亲:父,阿尔戈特·耶利克·约兰松,电工;母,贝妮妲·郎特南。父母于一九三五年离异,母亲搬到赫尔辛基,孩子的监护权归父亲。
  约兰松和父亲一起住在河岸村城,直到一九四五年为止。
  上了七年学校,之后两年上专科学校,学习油漆技艺。
  一九四七年搬到哥德堡,当油漆工的学徒。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一日,在哥德堡娶古德伦·玛丽亚·斯文森为妻。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三日离婚。
  从一九四九年六月到一九五零年三月,在斯维亚轮船公司的船上当普通水手。轮船公司主要从事波罗的海沿岸的贸易。一九五。年夏天搬到斯德哥尔摩,受雇于阿曼德斯·古斯塔夫森油漆公司,直到一九五零年十一月因为在工作时喝醉酒被开除。从那时起他似乎每况愈下。他打些零工,当夜间门房、跑腿打杂,做服务员、仓库管理员等等,但可能是靠偷东西和其他不法行为为主。从未因涉嫌犯罪被逮捕过,但却有几次因为醉酒闹事而被起诉。有一阵子他用母亲的姓“郎特南”。父亲在一九五八年去世。一九五八到一九六四年问,他住在河岸村城父亲的公寓里。一九六四年遭驱逐,因为他三个月没有付房租。
  约兰松似乎在一九六四年开始吸毒。从那一年开始到他死的时候,都没有固定的住所。一九六五年一月他跟格丽·勒夫格伦一起住在卡尔船长巷三号,直到一九六六年春天。在此期间,他和勒夫格伦都没有固定工作。勒夫格伦在风化小组登记备案,但以她的年纪和外表,应该不太可能从卖淫中赚到多少钱。勒夫格伦也有毒瘾。一九六六年圣诞节,格丽.勒夫格伦死于癌症,死时四十七岁。一九六七年三月初,约兰松遇见了玛格达莱娜·罗森( 金发马林) ,直到一九六七年八月二十九号都跟她在劳工路三号同居。从九月初到十月中旬他和苏内·比约克住在一起。
  十月到十一月问,约兰松在圣格伦医院接受过两次性病( 淋病) 治疗。
  他的母亲再婚了,现在仍住在赫尔辛基,已经接到告知她儿子死亡的信函。
  罗森表示约兰松从不曾缺钱花,她不知道钱都是从哪儿来的。据她所知约兰松并不是毒贩,也没做任何其他工作。
  勒恩把自己写的东西看了一遍。他的字小得像蚂蚁,这一大篇全挤在一张纸上。他把纸收进公文包,笔记本则放在口袋里,出门去见苏内·比约克。
  驳船上的女孩儿在玛丽广场的书报摊旁等他。
  “我不跟你一起去,”她说,“但是我已经跟苏内说过了,他知道你要去。希望我没做出什么蠢事。”
  她给勒恩一个塔法斯街的地址,然后朝闸门广场的方向走了。
  苏内·比约克比勒恩想象中年轻,不可能超过二十五岁。他留着金色的胡子,似乎是个随和的人。没有任何迹象显示他有毒瘾,勒恩想知道他和年纪大得多且下流得多的约兰松有什么共通之处。
  这所公寓只有一个房间和厨房,没什么家具。窗户外面是乱糟糟的院子。勒恩坐在唯一一张椅子上,比约克坐在床铺上。
  “听说你想打听尼瑟,”比约克说,“我得承认我也知道得不多,但我想或许你可以保管他的东西。”
  他弯腰从床底下拉出一个购物袋递给勒恩。
  “他搬走的时候留在这里的。他带走一些东西,大部分都是衣服。留下来这些都是没用的废物。”
  勒恩接过袋子放在椅旁。
  “你可以告诉我你和约兰松认识多久了、在哪里认识的,还有为什么让他来跟你一起住吗? ”
  比约克在床上坐稳,翘起二郎腿。
  “可以啊,如果你想听的话。”他说,“我抽根烟好吗? ”
  勒恩拿出一包烟,甩出一根给比约克,后者扭断过滤嘴之后抽了起来。
  “是这样的。我在法兰吉斯堪餐厅喝啤酒,尼瑟坐在隔壁桌。我以前从没见过他,但我们就开始聊天,他请我喝了一杯葡萄酒。我觉得他是个好人,餐厅关门以后他说没地方住,我就带他回这里来。那天晚上我们喝得醉醺醺的,第二天他在南宅路又请我喝了几杯、吃了些东西。那应该是九月三号或者是四号吧,我不记得了。”
  “你知道他有毒瘾吗? ”勒恩问。
  比约克摇头。
  “一开始不知道。但过了几天,每次早上我们一醒来他就嗑一次,那时我当然就知道了。他问我要不要也来一下,但我不搞那玩意儿。”
  比约克的袖子是卷到手肘上的,勒恩训练有素的视线瞥向他手臂内侧,发现他说的是实话。
  “这里空间不大,”他说,“你为什么让约兰松在这里住那么久? 他付房租吗? ”
  “我觉得他这个人还可以。他并没付房租,但总是很有钱,会带酒和吃的东西回来。”
  “他的钱从哪儿来的? ”
  比约克耸耸肩。
  “我不知道,又不关我的事。但他没工作,这我知道。”
  勒恩望着比约克的手,他的手又黑又脏,洗也洗不掉的那种黑。
  “你做什么工作? ”
  “修车,”比约克说,“待会儿我和女友有约,你最好快点儿走。还有其他事吗? ”
  “他平常都跟你谈些什么? 他会告诉你他自己的事吗? ”
  比约克用食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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