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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神奇的玛雅文明 作者:佚名-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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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想了解自身、了解自然,了解自然力量、甚至超自然力量与自身的关联。这种求知欲构成了人类的知识史。而促使人类摆脱物质文化的自循环划圈,迈出这精神文化第一步的是这类祭司;从他们开始,人类开始切实、专职地研究历史、文字、天文、地理、数学、医药和心理。从他们开始,人开始从无到有地创造各种符号,并且用它们来记录过去、计算现在、推测将来。
通常我们都十分轻视巫师祭司们的勾当,以为在那些“迷信”之中无非尽是些文化垃圾。然而,这个被我们视为“零”一样的神灵信仰世界里,却共生着无数宝贵的“文化生命体”。
咬牙切齿的历法
玛雅人的历法精确度相当惊人,“咬牙切齿”,丝丝入扣。他们的历法分为仪式用祭把历专名表达法、太阳年民用历表达法、长期累积计日数表达法三种,三种历法并行不悖,互相“咬牙切齿”,准确精密。
三种历日表达法,构成了一个复杂集合,它们用各自的方式记录着逝水流年,每一种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也就是玛雅人不嫌其烦的缘故。从本质上说,玛雅历法乃是一种错综复杂的机制,其中每一部分都能影响其他部分。而预卜计算某个特定时间的先兆或某个具体行为的合宜性)成了历法机制中一种令人惊异的复杂操作。
宗教占卜功能是玛雅祭祀历的首要目的,它也是玛雅历法中最基础的部分。现代学者赋予它一个替代称谓卓尔金历(tzolkin),按尤卡坦半岛的译意是“日子的计数”,而它实际上的玛雅名称并不清楚。
卓尔金历把一年看成是260天的循环周期,这显然无法用自然现象解释,雨季的长度、太阳运行高度角的周期、人类的怀孕期等等都不是260天。这个周期看来是人为的,是其两个亚循环周期20和13的排列结果,而20和13在整个中美洲都具有仪式上的和象征上的重要意义。卓尔金历的260夭不分月,顺序用20个专名。专名分别是伊克(Ik)、阿克巴尔(Akbal)、坎(Kan)、契克山(Chicshan)、克伊米(Cimi)、马尼克(Manik)、拉马特(Lamat)、木卢克(Muluc),喔克(Oc)、契乌恩(Chuen)、埃伯(Eb)、本(Ben)、伊希(Ix)、门(Men)、克伊伯(Cib
)、卡班(Caban)、埃兹纳伯(Etz'nab)、夸阿克(Cauac),阿华乌(Ahau)、伊米希(Imix)。用1至13顺序与这20个专名互相循环匹配,完成一次循环正好是260。这与中国的干支纪历有很相似的机理,十个天干与十二个地支分别匹配,一个循环周期即所谓“六十甲子”。
卓尔金历是“玛雅甲子”。Kin就是“日”,是所有玛雅历法循环的基本单位。任何一日,都由数码顺序与各专名两个因素组成。具体说,第1日即是1Imix,第2日是2Ik,第14日是1Ix,第21天是81mix,诸如此类,不断循环。而1Imix这种记法要到第261天才会再度出现。
我们在《各显神通的神,各有所求的人》一节中可以了解,每个专称日名都与一个神灵相联系,获得保护。这个神灵对于有着相应名称的那些日期(例如2Imix,3Imix,8Imix,等等)具有特殊意义。玛雅数码虽说通常由点与横组成,但也常常用该神灵头部特征和象形文字来表达(见图3)。我们知道,每20天为一套仪式活动的长度,一年13套。只是不大好说究竟是先有历法还是先有祭神仪式,从结果看,神灵们在每日的分别出场导致了每一日的吉凶征兆。正像基督教文化中每7天有礼拜日(休息日)一样的内在机理,玛雅每一日不相同的吉凶征兆也能起自然调节作用。它使人做任何事都不会日复一日连续不断,因吉日凶日而有所选择避让,就跟我们说“一、三、五打工,二、四、六自修”一样的效用了。
这种仪式历法是中美洲文明的最基本发明之一。差不多每个不同民族都有一个它的变体,公元前500年就已开始使用的事例也经考古证实。尽管玛雅历法的其他方面都几乎失传了,但仪式历却面对着来自公历历法的严峻挑战,一直到今天仍在高地若干玛雅部族中保存着。
玛雅民用太阳年相对来说较为次要,叫作哈伯(haab)。它把365日一年分为18个月,每月20天,剩下的5天乃是“禁忌日”(19月)。虽然太阳年实际上略长于365日,而玛雅人也知闰日,但他们对闰日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些月份都有各自名称(见图4)。
第一月的第一日是0Pop
,最好译作“Pop的席位”;第二日是1Pop,第三日是2Pop,依此类推到第20日是19Pop。接下来的一天就是第二月的开始,“Uo的席位”。写下“Uo的席位”的交替方式也把它指派为前一个月(Pop)的第20天。尽管各月份各日这些时间段也许在计数上是间断的,但是从另一意义上说,它们又是重叠的。这种记数法或许反映了一种信仰,即一个时间段及其神灵的影响力都略略超出本份的范围。
各月份也有着特别的守护神,神灵们对人和事都有影响力。为了预卜的宗教目的,这种民用太阳历也必须与卓尔金仪式历法一起考虑,尽管太阳历的首要功能可能还是较为符合世俗农业历法的路线。
在实践中,太阳历的称谓从未单独出现于象形文字经卷、雕刻或历史文献中。日期常由仪式历来查考,或者较常见的是由与各种太阳历位置相联的称谓来查考,具体他说,恰如13个数码和20个专称匹配成260日循环周期一样,260日的仪式历与365天太阳年的排列产生了一个18980天的更大周期。即一个给定的位置(例如1Ik0Pop)只是在第18981天才重归。于是,在52年(18980÷365=52)内指称每个独一无二日期的二元称谓,就叫作日历周期。
这个大日历周期也和它内部包含的循环周期一样具有相似的泛中美洲分布范围,对大部分中美洲民族来说,52年的日历周期对确定某一个日期在时间长河中的位置提供了很高的精确度,毕竟一个人的人生不会有两个52年,就像中国人六十甲子也已够用。但这对于现代研究中美洲民族历史的人说来,每52年重复相同的日历周期位置,则留下了极大的模糊性。只有玛雅人的历法才包括了一种用来在时间长河中固定各个事件的较为精确唯一的机制,这就是他们的累积计日历法。
累积计日法分成9个数量等级,由小到大分别是金(Kin)、乌因纳尔(uinal)、吞(tun)、卡吞(katun)、巴克吞(baktun)、匹克吞(pictun)、卡拉伯吞(calabtun)、金契尔吞(kinchiltun)、阿劳吞(alautun)。除了乌因纳尔是18进位以外,其余都是20进位,即1金代表1天,1乌因纳尔为20天,1吞为360天,1卡吞为7200天,1巴克吞为144000天……。一般记日期只用到第5个等级,例如11、9、4、0、1即表示:11×144000十9×7200十4×360十0×20十1=1650241天。玛雅人把公元前3113年看作新的纪年开始,那么这个第1650241天就约代表公元15世纪初。由于有累积计日法,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玛雅历史上一些重要事件发生的年代。
在玛雅古代那些聪慧的头脑中,似乎装着许多精密的齿轮。他们不仅让世俗的历法和宗教的历法,“咬牙切齿”地相互对应、运作,而且他们还放眼星空,找到更多可以互相参校的“齿轮”。他们知道金星公转周期是584天,于是就算出金星齿轮5转,地球齿轮8转便会合了(584x5=365x8=2920)。这个思路给了他们历法许多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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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雄》玛雅的智慧》第四章 血色契约
第四章 血色契约
民族:从鲜血中获能
人类历史上最血腥,最不可思议的事,大概就是拿活人献祭了。人类学家研究证明,这一风俗的历史相当古远,也相当普遍,许多民族曾流行这种做法。玛雅人和整个新大陆印第安人都进行活人祭献仪式。
仪典是在虔诚的气氛中进行的。除了一般的供品奉献给神灵之外,善男信女们还把血液奉献出来,他们用石刀或动物骨头、贝壳、荆棘等锋利尖锐的东西,给自己放血。割破的部位遍及全身,因人而异,有时是额头、鼻子、嘴唇、耳朵,有时又是脖子、胸口、手臂、大腿、小腿,直到脚背,甚至还割破阴部取血。图6中的人就正在身上动刀子,血液用虚线表示。
人祭的方式多种多样,最常见的是剖胸挖心。作为牺牲的人,先是被涂成蓝色,头上戴一尖顶的头饰,然后在庙字前的广场或金字塔之巅受死。他被仰面放倒在地,身子下面压着凸起的祭坛祭案,这样使得他胸腹隆起而头和四肢下垂,以便于开膛剖胸的“手术”。四个祭司分别抓住他的四肢,尽量把他拉直。“刽子手”是祭仪主角,他准确地在牺牲者的左胸肋骨处下刀,从伤口伸进手去,抓出跳动的心脏并放在盘子里,交给主持仪式的大祭司。后者则以娴熟的手法,把心脏上的鲜血涂在神灵偶像上。如果是在金字塔顶巅进行祭仪,那么牺牲的尸体就会被踢下,沿着台阶滚落到金字塔脚下。职位较低的祭司就把尸体的皮肤剥下,除了手脚以外。而主持祭仪的大祭司则郑重其事地脱下自己的长袍,钻到血淋淋的人皮中,与旁观者们一道煞有介事地舞蹈。要是这位被杀的牺牲者生前恰好是位勇猛的武士,那么,他的尸体会被切分开来分给贵族和群众吃,手脚归祭司享用。假如献祭牺牲是个俘虏,那么他的几根残骨会被那个抓获他的人留下,以纪念战功。妇女和儿童也经常被作为牺牲而献祭。
一个现代读者看了这些内容大概要心惊肉跳了。玛雅人为什么会做出这些凶残恶劣的事呢!
玛雅人并不见得是特别凶残的“生番”,我们中国人的祖先也曾这样做过,金发碧眼的白种人也有过这样的过去。所以,我们尽可把问题放到人类的大背景上,看看血祭和人牲对我们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是否必要。
有一个很值得思考的现象,在文化学家的记述中,凡是实行人祭的民族大多不是狩猎民族或游牧民族,而是农耕民族。这与我们直观的见解是矛盾的。按常理说,狩猎经济和游牧经济在文明发展阶段上说要比农业经济来得原始,既然如此,那么为什么反而是相对进步的农业社会实行野蛮的人祭仪式呢?不是说人类是日益远离野蛮的吗?
表面的原因似乎是农业民族更关心土地的肥沃、作物的丰产,更需要鲜血浇灌。难道狩猎民族和游牧民族能够容易地弄到动物的鲜血而农业民族只能用人类的性命吗?这些解释显然荒谬。如果把人祭作为最高等级的敬献,如果要由此获得神赐的生命力。那么,这正好也符合狩猎民族和游牧民族的需要,他们需要更多的猎物,也需要牧群更繁盛。至于说农业社会不用家畜而用人献祭是因为拿不出动物,则太不合逻辑。
答案何在?
请想一下动物园饲养老虎的情形,要是一日三餐供应牛肉,天长日久就使得老虎温驯老实,失去了生命活力。专家们建议经常投放活物,让老虎自己去追逐、撕咬、茹毛饮血,这才能让老虎不失本性,永远是“老虎”而不是“大花猫”。
狩猎民族整天追杀搏斗,游牧民族剽悍勇武,只有农业民族安居乐业、温柔敦厚。进步的生产、生活方式恰恰使得人的鲜活生命冲动大为衰减,素食消磨人的野性,所以文明史上比比皆是野蛮的游牧良族征服文明的农业民族这类事实。那种退化到害怕血腥的民族,在竞争、淘汰、进化的历史上,必定难以维持。农业民族最渴慕的是阳刚血性,他们的勇气需要经常的刺激。
血,成了他们的文化激励机制!并不是他们的神灵偶像需要鲜血来增强能力,而是他们自己需要经常地目睹和参与血淋淋的事件。正像本书一再强调的那样,文化是一种隐喻象征的机制,作为文化的献祭仪式活动具有潜移默化的教育功能。杀人献神活动,除了隐含教人服从、敬畏、认同等意义之外,主要是教人敢于战斗、敢于死亡,甚至还象征性地让人宣泄杀人的欲望,获得替代的满足。这跟现代人从暴力影片中获取感官刺激本质相同,正像舰代人会模仿暴力片中的行为从而导致刑事案件增多那样,玛雅人从定期举行的人祭活动场景中也会学到不少对他们有用的东西。我们今天所担忧的影视凶杀镜头,倒正是古玛雅人希望看到的。
说到社会内部紧张压力的宣泄,参与凶杀是一种办法。社会寻找一个“替罪羊”让群体一道“过一把瘾”。中国西南佤族就有让全体男子放纵凶杀一条活牛的仪式,大家一哄而上在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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