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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总裁妻-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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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颜终于明白为什么她叫苏盈,原来,笑盈盈这个词用在她的身上,竟是如此的贴切。
“舅妈,要麻烦你一件事,行吗?”
“让我和老爷说,你们小夫妻,要去逛街,不陪他吃午餐了,对吗?”
“对的!舅妈妈,可以吗?”
苏盈咯咯笑着,拍拍她的手臂:
“去吧,老爷那边,我来说,不过,说实话,我对着那个女人,也吃不下饭,虽然,你知道我一向对食物是热衷的。”
“谢谢舅妈。”
辰颜开心地拉着司徒霄就要往门外走去。
“嗳,颜颜,外面起风了,披件风衣再去。”
“哦,晓得,舅妈,阿拉听侬咯。”
“喲,来这住了几天,你都会说沪语啦。”苏盈笑得眼睛边上都游出几尾小鱼。
辰颜吐了下舌头,对司徒霄道:
“等我一会,我上去披件风衣。你穿这么点,不冷?”
“我车里有风衣,你去吧。”
辰颜点点头,转身匆匆上楼,却冷不丁在转角,差点撞到一个人,她吓得扶住楼梯,才没跌下去,但那个人看到她,突然尖叫一声,指着楼梯,大叫:
“血,血!我痛,痛啊!”
他的尖刺的声音闯进耳中,辰颜定睛看,原来是沈振业。
“大清早的,又穷嚷嚷什么?越来越欠管教了,哪天把你扔黄浦江里去!”苏盈站在楼下,喝斥道。
不知道是被她的喝斥吓住,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沈振业这次没有拽在地上哭喊,而是抱着头,就往左侧的走廊窜进去。
辰颜虽然满腹疑问,但怕楼下的司徒霄担心,还是快速地到右侧走廊的房间内拿了风衣,就再次下楼。
楼梯口的阳光明媚,但通往左侧走廊的那面却还是阴暗的。
司徒霄淡淡笑着望着她,她这才发现,他没有戴眼镜。
“不戴眼镜了?”
“是啊,这样更没有遮挡地可以看清你的样子。”
“斯文扫地的家伙。”
“难道你看到路上戴眼镜的都是斯文的象征。”
“除了你之外,其他都不是。”
她恢复和他拌嘴,他用手学她早上的样子,捏她的脸,她皱起鼻子,才要拍开他的手,他的手已松开她白皙的脸,复揽到她的腰上。
“我们该走了,不然,一会,你外公出来,就逃不掉了。”
“好!”
走到鞋柜边正要换鞋,他却先弯下身,替她选了一双平底的鞋,并亲自帮她换上。
“霄……”
虽然不是第一次他触到她的脚,但,是第一次,他弯下身,给她换鞋。
“别动,今天既然是逛街,我不希望你再和脚过不去。穿平跟,路走久了,都不会疼。”
“谢谢……”
这当口,他已帮她换好鞋,抬起眼睛,墨黑如星辰的眼中满是宠溺的笑意:
“傻丫头,你是我的小妻子,我帮你换鞋,还说什么谢谢。”
第一次,一个男人,弯下身子,细心地把鞋穿到她的脚上,虽然是她的丈夫,却更是冥远财团的EP,她不知道,是否其他有地位有财势的男人都会对妻子这么好,她只知道,他对她的好,丝毫是没有身份这些的限制,是无时无刻,一直把她放在心里第一位的。
这样的司徒霄,才是一直感动她的原因吧。
才让她,学会爱,并且,深深地爱上他。
他拉起她的手,一起从电梯下到地下车库。
老徐十分警惕,很远就走上来迎着他们。
“去南京路。”
“先生,那附近不能停车。”
“你就近停就可以了。”
“但,我担心——”
“没关系,你停好车,再来找我。”
“好的,先生。”
司徒霄和辰颜坐上车,辰颜总觉得老徐看她的眼神充满了警惕,不过这也难怪,谁让她身边的人,想对司徒霄不利呢?
这次到沪城,司徒霄确实是十分地低调,所用的车仅是一辆并不起眼的黑色别克,而并非象她的外公沈傲一样,无论到哪,都讲究一定的排场。
这或许,也是他和沈傲的不同之处吧。
坐在车内,辰颜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他的声音悠悠传来:
“累的话,休息一会,到了我叫你。”
“嗯。好。”
他的肩膀很宽,枕着,连车子的颠簸倒也不那么明显,辰颜的眼睛闭上,思绪渐渐陷入一片宁静时,他的手机却突然响起来。
“你好。”
他按下免提键,辰颜微微一笑,他的坦诚果然从现在就开始了。
“Yanni,我是Tracy,有件事要请示一下你,旭日电视台,有一名记者想采访关于你的婚姻生活,你看是否接受?”
旭日电视台五个字进入辰颜耳中,她突然将手握住司徒霄的手,难道是浦薇薇?如果是的话,她倒并不希望司徒霄拒绝这次采访。
只这一握,他已领会她的意思:
“是谁?”
“一名叫扬扬的记者。”
扬扬?辰颜恍惚记起那个,喜欢叫她辰姐姐的小女孩,整个电台,昔日也只有她一直受别人的欺负,想不到,短短几个月,她竟调到了电视台成为一名记者,看来,这个从联办节目开始进入媒体的女孩,真的逐渐在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媒体工作者。
她轻轻点了点头,司徒霄的眉尖一蹙,但很快就松开:
“好,等我回鹏城后再替我安排时间,我接受她的访问。”
“Yanni,她人已经在沪城,是否这几天就约她采访?”
辰颜抬起头,歪着脸看他,嘴边挂着甜甜的笑,他看着她的表情,微微一个神恍,忙继续道:
“可以。”
“您什么时候方便呢?”
辰颜的手摊开他的手,在他手心写了两个字,司徒霄无可奈何地摇摇头:
“今天下午吧。”
“好,我明白。”
“嗯。”他挂掉电话,辰颜在一边已笑出声来。
“我看你怎么在媒体面前自圆其说。”
“那我干脆不圆,任她们写不就是了。”
“你会吗?”她趴到他的身上,眼睛扑闪扑闪,做出楚楚可怜地望着他,接着,缓缓地,用极温柔的语气道:“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我怎么作孽了?”
“你说,你是让媒体相信你是婚姻走到尽头,还是破镜重圆呢?不论哪一面,难道不都是你的自作孽?”
他的手将她的身子用力一扳,她咯咯地笑着,顺势枕在他的腿上,他的手勾起她的下颔,她笑着别过脸去,他的吻便落在她泛起些许红晕的脸上。
终于,她的脸不再只有苍白这一种颜色,这层红晕,渲染地他的心底也充盈着丝丝缕缕的喜悦。
“怪不得你让我接受旭日电视台的访问。”
“呃?”她挑了一下黛眉。
“原来,你是想让旭日电视台独家获得这一手的新闻。”
“哼,你的新闻,还不是天天变,时时变,今天的一手,剪辑完上节目,说不定早成了二三手。”
他轻轻刮了一她的鼻端,把脸俯得更低:
“这次,我会证明之前所有的绯闻,都是谣传,并且让他们知道,我和我的小妻子,感情一如既往地甜蜜……”
余下的话,结束在缠绵的吻中。
隔了这些天再见,他只想每时每刻都和她在一起,只想永远这样拥着她,品尝她的美好。
老徐很识趣地把后视镜的方向调了个位置。
虽然,他对这位夫人,仍有着顾忌,但,既然,他的主人不表示任何的意见,那么,作为保镖的他,最识相的表现,就是沉默和顺从。
好不容易到了南京路,辰颜才从他霸道的吻中喘过气来,幸好她是短发,他用手轻轻替她梳理间,很快就恢复垂顺齐整:
“好端端地,为什么把头发剪短呢?”他有些不舍地问。
“你不知道什么叫剪发断爱呢?有首歌怎么唱来着,那首短发。”她想了一下,轻轻吟唱出:“我已剪短我的发,剪断了牵挂,剪一地不被爱的分……剪一地伤透我的尴尬,反反覆覆清清楚楚,一刀两断你的情话你的谎话。”
吟出口时,心底突然涌起,一种不可名状的悲哀。
剪成短发,确实是她抵达沪城,第一件做的事。
以为,随着长发的断去,真的能忘记他的所有,甜蜜,或者悲伤,都随着断去的头发一并归于淡漠。
但,最后,原来剪去的,不过是那牵缠于面的发丝,心中的纠缠,却,愈是耽绵。
仅因为,心难舍,情难弃。
他望着她的眼睛,他的手慢慢地抚过她的头发,听她唱出那几句歌词,虽在耳中,心里仍是一荡,沉沦记忆里的惊痛,原来,一旦翻出,绞心断肠的,又何止是她呢?
“颜,再也不会了,为我再留长头发,好吗?”
她看着这样的他,知道,是没有任何拒绝的理由。
她抿着嘴,轻轻点了一点头,这一刹,窗外沪城的姹紫嫣红,终是映进她的眼底,落在他的唇边。
南京路,沿着外滩一路走去,实是沪城最热闹的步行街之一。
地面是淡红色石块铺成,干净清爽,辰颜穿着平底鞋走在上面,竟是不觉累的,以往穿着高跟,走一个小时定会嚷着疼痛,拽着浦薇薇坐在路边揉脚,顺便犒劳五脏庙。
这一想时,原来,她始终是没有和男子出来逛过街,唯一的女伴,也仅是浦薇薇。
她的人缘关系,是淡如水,但,并非都是君子之交。
“想什么呢?”司徒霄看她出神,问。
“没什么,就在想,万一,你被狗腿记者认出,岂不是添了麻烦?”
她的话,反让他更紧的将她拥在怀里:
“那不是正好,还省了我去接受某记者的采访。”
“什么叫某记者,那可是我以前台里的同事,也是我一手提拔出来的,是个很可爱的小女孩,你可别摆出扑克脸来哦。”
“夫人的意思是,让我不仅要和颜悦色,适当的时候,还可以举止亲呢?”
辰颜拿小拳头捶了他一下:
“你敢!”
“我当然不敢,怕你再剪,倒真没头发可剪了,万一变成姑子,我可不愿陪你去看破红尘。”
“你这个流氓,越发学会贫嘴了。”她的手一挥,指着街边食品店内现制的糖葫芦道,“我要吃那个!”
司徒霄去买了来,她拿在手,没吃几个,又一指:
“要吃那个!”
不过走了半个小时,司徒霄手中,就拿满了辰颜吃这个吃那个的东西,从棉花糖到棒棒糖,应有尽有,共同的特征,都是糖做的。
“我说,你再要吃什么,我可真拿不动了。”
辰颜正吃着手上的糖粥,看着他有些狼狈的样子,噗哧一笑:
“你为什么不吃掉点呢?”
“这不是你要吃的吗?”
“你吃吃看啊,不吃,怎么知道,真的很甜呢。”
司徒霄这才反映过来,将手上的棉花糖向她的脸上沾去:
“这样吃,我才会觉得更甜。”
辰颜侧过头避开,一连串银铃般的笑声随之漾出。
如果,真的永远这样无忧无虑,该有多好?
没有任何的负担,走在人来人往的街头,吃着随心所欲的东西,想笑就笑,想闹就闹,人生,其实,是可以过得很单纯的。
只这份单纯,对于他和她来说,一直可遇而难求。
辰颜没有去逛梅龙镇、或者恒隆广场,这些名牌的汇集地,对她一直是缺乏吸引力,纵然,她会因为场合的关系去用名牌,可,她最爱的,却不是这些。
一个上午的战利品,仅是一块有着江南特色的绣花手帕,一个用苏绣做成的双面镜,以及一个可以拿在手上,用嘴轻轻一吹,就咿呀呀转着的风车。
当然这些东西,顺理成章,也是司徒霄帮着拿,尤其那个风车,他这么高大帅气的男子拿在手上,回头率自然同样很高。
不过,幸好,有停完车,就尾随他们而来的老徐,他在‘忍受’了N个小时后,终于,把这些东西全部丢给老徐,让他放车上。
午餐,他们去了南京路上的一家小吃店,点了三鲜馄饨,生煎馒头,以及一碗牛肉粉丝汤。
“这么喜欢吃,为什么不点两碗?”司徒霄看她所有小吃都只点一份,又吃得不亦乐呼,不禁问。
“不要,我喜欢和你分享。难道你不喜欢吗?”她吃地很香,不时地夹给司徒霄咬一口,但吃到生煎馒头时,眉有些皱,“这皮真厚,我咬了这么半天,咋还没见馅?哦,这里还有块路牌,此地离肉馅还有十公里。怪不得呢。”
司徒霄被她逗得微微一笑,用手揉着她的头发,她任他揉着,继续吃着嘴里的生煎馒头。
“那明天我陪你去苏城,生煎馒头,还是那里做的地道,如果喜欢,我们再一路开到无锡去,那里的蟹粉小笼,你一定更会喜欢。”
“真的?”辰颜嘴里吃着,眼中又充满期待。
“当然,我把财团的工作安排开了,这几天,你想去哪,我都陪着你。以前,我答应,会陪你在沪城住一段时间。”
她将嘴里的吃完,喝了一口粉丝汤,然后摇了下头:
“不好,我们以后还有很长一段路可以一起走,提前这么幸福,上帝如果给我们每个人的幸福都是有着固定容量的,我怕会透支。”
说出这句话,她是带着几分认真的。
她怕突然其来的幸福,会让她醉溺在其中,而忘记,现实,其实还不容许他们如此地忘我。
他当然懂,她说的每一句话,他都懂。
他的手握住她的,依然微笑:
“颜,相信我,不用多长时间,我们就可以抛下这一切,过我们想过的日子!”
“真的?你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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