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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录 卢梭-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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堡夫人画像:这幅像可画得真吓坏人。她认为这幅像一点也不象她,这倒是事实。这个阴险的神父却偏要问我;我这个傻瓜,这个撒谎者,却说画得挺象。我原是想讨神父的好,可就讨不到元帅夫人的好了,她在她的记过簿子上又给我记上了这一笔;而神父呢,耍了我这一手之后,就嘲笑我。我也是年老才学卖乖,经过这件事以后,可就学到别再不顾自己有无此本领而妄想乱捧乱拍了。
  我的才能就是对人们说些有益而逆耳的真理,并且说得相当有分量,相当有勇气;我原该以此为满足的。我生来就不会阿谀逢迎,就连赞美别人也不会,我想赞美别人时的那种笨拙劲儿比起我批评别人时的那种尖刻劲儿还更叫我吃亏。我可以在这里举出一个可怕的例子来,它的后果不但影响了我后半生的命运,也许还要决定我身后的名声。
  在卢森堡夫妇来蒙莫朗西小住时期,舒瓦瑟尔先生有时也到府第里来用晚餐。有一天他来到府第,正赶上我从府第出去。他们就谈起我来了。卢森堡先生对他说了我在威尼斯跟蒙太居先生共事的那段经历。舒瓦瑟尔先生说我丢开这个职业很可借,如果我还愿意回去的话,他非常愿意为我安排。卢森堡先生把这番话对我说了,我对此特别感动,因为我还没有接受大臣宠爱的习惯;尽管我已经屡下决心,但是如果我的健康状况能容许我考虑这件事的话,我自己也不敢担保真能避免再干那种傻事。当没有任何别的激情占据我的心灵的时候,雄心壮志在我心中也只能转瞬即逝,但就是这一瞬间也足以叫我去重温旧梦了。舒瓦瑟尔先生的这番美意既然使我对他有了感情,也就加强了我对他的敬仰,因为他当大臣以来的若干措施早已使我对他的才具起了敬仰之心,特别是那个《家族协定》,我觉得这正表明他是一个第一流的政治家。他在我的思想里还占着另一个便宜,就是我一向瞧不起他的前任各大臣,就连蓬巴杜尔夫人也不例外,因为我一向是把她当作首相看待的。当谣传说她或他两人之中一定要有一个排挤掉另一个的时候,我认为祷祝舒瓦瑟尔先生的胜利就是祷祝法国的光荣。我从来都是对蓬巴杜尔夫人存有反感的,甚至远在她发迹之前,当我在波普利尼埃尔夫人家里见到她、而她还叫埃蒂奥尔夫人的时候就是如此。从那时起,我就不满意她在狄德罗问题上的沉默,以及她在与我有关的《拉米尔的庆祝会》、《风流诗神》和《乡村卜师》等问题上的态度。歌剧《乡村卜师》,不论是哪一种收入,都没有给我带来与它的成功相应的利益;而且,在任何场合,我总发现她很不愿为我帮忙,而罗伦齐骑士还是向我建议,劝我写点东西颂扬这位贵妇人,暗示这样于我有利。这个建议使我愤慨极了,特别是因为我看得很清楚,他这个建议并非出于主动;我知道他这个人本身等于零,只是在别人的推动之下才能想点什么,做点什么。我太不懂得克制自己了,所以我对这个建议的鄙视没有能瞒得过他。我对那位宠妃缺乏好感,也瞒不过任何人;我心里十分明白,她是知道我对她没有好感的,而这一切也就把我的切身利害跟我的自然气质在我为舒瓦瑟尔先生的祝愿中结合起来了。我既对他的才具(我所知道的只是他的才具)早有敬佩之心,又对他的美意满怀感激之情,此外,我在我的隐居生活中又完全不知道他的爱好如何、生活方式如何,所以我预先就把他看成了社会大众和我自己的报仇人了。当时我正在对《社会契约论》作最后的修改,就在这部书里把我对前几任大臣的想法和对超轶前人的现任大臣的想法只用一句话表示了出来。这一次我可就违反了我所最信守不违的箴言了;而且,我当时就没想到,当你要在同一篇文章里强烈地称颂或谴责,而又不指出人名的时候,你就必须使你的称颂之词切合你所称颂的对象,使最多疑善忌的人也不能从中看出任何模棱两可之处。在这一点上,我当时太糊涂了,认为绝对没有问题,连做梦也没有想到会有人误解。过一会儿大家就可以看到我究竟是对还是不对了。
  我的霉运之一是总跟一些女作家打交道。我以为至少在大人物之中,我总可以避免这个霉运了。其实不然:霉运仍然钉住我。卢森堡夫人,据我所知,是从来没有这种毛病的。但是布弗莱伯爵夫人却有这种毛病,她写了一个散文悲剧,先在孔蒂亲王先生的社交圈子里朗读、传诵和吹嘘过,有这么多的赞赏她还不满足,还要问问我的意见,想得到我的赞赏。我的赞赏她是得到了,可是温和得很,恰如作品所应该获得的那样。此外,我还觉得不能不向她提出一个意见,就是她那个叫做《豪迈的奴隶》的剧本跟一个英国剧本很相似,这个剧本不很知名,可是译出来了,题为《奥罗诺哥》。布弗莱夫人谢谢我的意见,一面却又向我保证说,她的剧本和另外那一个毫无相似之处。这个剽窃,我除对她一人说过以外,从来没有对任何别人谈过,而我之所以告诉她,也只是尽了她强使我尽的责任罢了;从那时起我就时常想到吉尔·布拉斯在讲道的大主教面前尽责的那种后果。
  不单是布弗莱神父——他根本就不喜欢我,不单是布弗莱夫人——我在她面前犯了女人和作家都永远不能原谅的错误,我总觉得元帅夫人的所有其他朋友也都不很愿意跟我交朋友。其中就有埃诺议长,他加入作家队伍后就免不了有作家的毛病,也有迪德芳夫人和莱斯彼纳斯小姐,他们俩都跟伏尔泰相交甚厚,又是达朗贝的密友,后者甚至到最后就跟达朗贝同居了——当然罗,他们住在一起都是极规矩的,极冠冕堂皇的,根本不可能作别样的解释。最初我曾十分关切迪德芳夫人,因为她双目失明,在我的眼光里就成了同情的对象。但是她的生活方式跟我的太相反了,差不多一个人的起床时间就是另一个人的就寝时间。她对小有才气的人又那么无限度地热爱,随便出版一本破烂货,也当作了不起的大事或捧或骂。她说话就是圣旨,说得又那么专断,那么粗暴;不论对什么事,赞成也好,反对也好,都那么执着,谈起来总是青筋暴涨,浑身抽搐。她那不可思议的成见,那不可克制的固执,那感情用事的论断的顽固性所产生的毫无道理的热忱——所有这一切不久就使我生厌了,不想再照顾她了。我疏远了她,她也觉察到了这一点:这就够叫她怒不可遏。虽然我清楚地感觉到,一个有这样性格的女人是多么可怕,但是我还是宁愿挨她的仇恨的大棒,也不愿遭她的友谊的灾殃。
  我在卢森堡夫人的社交圈子中这样孤立无援还不够,又在她的家里结了仇敌。这个仇敌,只有一个,可是,就我今天所处的境况而言,这一个就抵得上一百个了。这个仇敌当然不是她的兄弟维尔罗瓦公爵先生,他不但曾来看我,并且还多次邀我到维尔罗瓦吉;由于我回答得极为礼貌,他就把这种含糊的答复当作同意,因而邀请卢森堡先生和夫人去小住半个月,并且向我提出跟他们同行。当时我的健康状况所需要的照料不容许我出去走动而不发生危险,所以我就请卢森堡先生烦神代我谢绝了。人们从他的复信(丁札,第三号)里就可以看出他是极其恳切殷勤的,维尔罗瓦公爵先生并不因此就不对我厚爱如前。他的侄子兼继承人、那年青的维尔罗瓦侯爵对我就没有他的伯父待我的那种美意了,同时,我承认,我对他也没有象对他的伯父那样敬仰。他那种轻浮的态度叫我感到受不了,而我的冷淡态度也招来了他的憎恨。有天晚上他甚至在餐席上还捉弄了我一下,由于我蠢,沉不住气,应付得很不好,而我一发怒,我那点儿机智不但不见增长,反而飞到九霄云外去了。我有一只狗,是别人在它很小的时候,也就是差不多在我刚住到退隐庐的时候送给我的,我管它叫“公爵”。这只狗并不好看,可是在它那一种里还很罕见,我把它当成我的伴侣和朋友,并且毫无疑问,它比大部分自称为朋友的人还更配称为朋友。由于它禀性对人亲热,又有感情,我们彼此又互相依恋,它便在蒙莫朗西府里出名了;但是出于一种很愚蠢的顾忌心理,我又把它的名字改为“土耳其人”,其实有无数的狗都叫作“侯爵”,也没见过哪一个侯爵为此而生气的。维尔罗瓦侯爵知道这个改名字的事,便向我紧紧迫问,以至我不得不当席把我做过的事叙述一篇。在这段故事里,“公爵”的名字之所以有侮辱意味,不在于给狗取了这个名字,而在于给它取消了这个名字。最糟的是当时有好几位公爵在座:卢森堡先生是公爵,他的儿子也是公爵。维尔罗瓦侯爵是未来的公爵——今天他就是公爵了。他以一种幸灾乐祸的喜悦,从他给我造成的窘态以及这窘态所产生的后果中取乐。第二天有人对我说,他的伯母为这事把他臭骂了一顿;大家可以判断一下,这顿臭骂,假使实有其事,是不是会有助于改善他跟我的关系的。
  无论是在卢森堡公馆还是在老圣堂区,只有罗伦齐骑士帮我对付那么多敌人。罗伦齐骑士自称是我的朋友,但是他与达朗贝相交更密,他就是凭达朗贝的保护才在女人们面前充起大几何学家来的。此外他向布弗莱伯爵夫人献殷勤,或者毋宁说是甘愿受她摆布的,而伯爵夫人本人就是达朗贝的好朋友;罗伦齐骑士只有靠她才能存在,也只以她的思想为思想。所以,不但我在外界没有什么力量来抵消我的笨拙,维持我在卢森堡夫人面前的关系。而且凡是她身边的一切都仿佛配合起来,要在她的心目中损害我。然而,除了曾表示愿意负责出版《爱弥儿》之外,她在那个时期还给了我另一个关切和感情的表示,使我相信,即使她对我感到厌倦,却还保持着、并且还将永远保持着她那么再三再四向我保证的终身不渝的友谊。
  有了可以从她那方面期望这种友情的信心,我就在她面前开始把我的一切过错都坦白出来,以求得良心的安宁。我交朋友有个牢不可破的原则,就是在他们眼里正确地显示我的真面目,不要显得比实际好些或坏些。我向她说明了我跟戴莱丝的关系,以及这关系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连我处理我那几个孩子的方式也没有隐讳起来。她听了我忏悔的这些事,表示的态度很好,甚至太好了,免了我所应受的谴责;特别使我深受感动的就是看到她对戴莱丝表示出的种种盛情,送些小礼物呀,派人找她呀,敦促她去看她呀,以百般的爱抚接待她呀,屡次当着大家的面拥抱她呀等等。那可怜的女孩子真是受宠若惊,感激涕零,而我当然也有同感。卢森堡先生和夫人这样对我恩厚至极地推爱于她,使我受到的感动比他们直接爱我还要深切得多。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事情就发展到这个程度;但是元帅夫人后来又恩厚到要把我的孩子领一个回来。她知道我在大孩子的襁褓里放过一个号码,就问我要这个号码底子,我就交给她了。为了这次认领,她把她的贴身侍役又是她的心腹人拉·罗什派了去。拉·罗什白白地进行了许多调查,虽然事隔不过十二年或十四年,结果却一无所得;如果育婴堂的记录保存得好的话,如果调查认真进行的话,那号码是不会找不到的。不管怎样,这次认领失败并未使我怎样不快,假使我从这孩子出生时起就注视着他的命运,我还会更不快呢。而且万一人家根据线索,随便拿一个孩子算作我的,我心里一定会问这真是我的孩子呢还是人家换了一个假的呢。这种怀疑会使我因无法断定而心中难受,我也就不能领略到真正的自然情感的全部美妙:要想维持这种情感,是需要双方朝夕相处的,至少是在孩子的童年时代。孩子你并不认识,又长期不在身边,这就会削弱、终至破坏你为父母的感情,你永远不会对放在别人家里奶大的孩子和放在身边养大的孩子同样疼爱。我在这里所作的思考,就过错的后果方面来说,能够减轻我的过错,但是就过错的动机方面来说,又加重了我的过错。
  有件事提一下也许不是无益的:这个拉·罗什,由于戴莱丝的介绍,又跟勒·瓦瑟太太认识了。勒·瓦瑟太太还是由格里姆养在德耶,紧挨着舍弗莱特,与蒙莫朗西近在咫尺。我离开蒙莫朗西之后,就是托拉·罗什先生继续交钱给这个女人的,一直没有断过,并且我相信,他也常替元帅夫人送些礼物给她;因此她虽然常常诉苦,处境却绝不会困难。至于格里姆,因为我绝不喜欢谈起我应该恨的人,所以我在卢森堡夫人面前只是在不得已时才谈到他;但是她有好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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