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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良缘 作者:泊烟(晋江vip2012-09-04完结)-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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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信心满满,“他拿不出来。”
他深深地看我一眼,“但愿如此。如今姑苏的半壁江山都已经是他们的了,你我皆举步维艰,千万别逞一时意气。商场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同样的,做买卖也不会只赚不赔。”
我原先只当他是来看我笑话的,没想到竟有几分劝解的意思。以前我们为了一品香的地,争得你死我活,现如今为了共同的敌人,便有了相同的立场。人生何其千回百转。
我欠身道,“贾爷的话,林晚受教了。”
贾富嗯了一声,慢慢站起身,大概是双脚坐得有些发麻,还伸手让身边的随从扶了一把。他走出去,和进来的云顾言打了个照面。云顾言朝他微点了下头,就向我这边走过来,“夫人快回家看看吧。出事了。”
我一惊,“何事?”
云顾言摇了摇头,似乎不愿意多说,“去了便知。”
我心中忐忑,迅速赶回家中。前脚刚跨入家门,家丁便迎上来禀报,方重和红袖回来了。
我快步往花厅走,花厅前的几盆月季,因为时令全都凋残了。方重坐在门口附近的那张椅子上,正望着桌上的石竹出神。我有顷刻间的恍惚,似乎眼下的日子还是从前的一个平凡的午后。多日未见他,他竟似清减了不少,双颊塌陷,肤色也变得黝黑。
我整了整衣裙,缓缓步入花厅,用嘲讽的语气说,“西班首大驾光临,有何贵干?”
他抬起头来看我,眼中跳跃着光芒。那光芒竟似盖过了门外的日光,却亮不到我心里去。我急匆匆地问,“红袖呢?”
那亮光似冰凌碎裂,他的声音变得冷硬,“我让她先回房休息了。”
我拱手拜了拜,“西班首手段高超,连我最贴心的丫环都听命于你。如果哪天,你想差人要了我的命,还望看在多年的情分上,让我死得痛快些。”
他苦涩道,“林晚,你何苦这样挖苦我?”
我走到主座上坐下,客气地说,“不敢。如今你是权倾整个商界的西班首,连宋清流都要卖你几分面子,何况是我这样一个小小的庶民?班首若没什么事,就请回去吧。”我抬手送客。
他握紧拳头,愤然站起,转身就要出去。临了又退了两步,拿僵硬的背影对着我,“红袖并不好……前几日我离开姑苏赴京,红袖上门寻不到我,便被江别鹤给……我已经训斥过江别鹤,他也答应娶红袖……这件事还是你做主吧。”
我倒抽一口冷气,猛地起身,“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红袖被江别鹤给强占了。”他说得很平静。
我听得无名怒火起,大声呵斥道,“江别鹤这个畜生!这种猪狗不如的事情他也做得出来?他的年纪,做红袖的爷爷都绰绰有余了!我要告他!你回去告诉他,这件事情没完!”
方重转过身来看着我,表情比门前已经凋零的花还惨败,“告?你怎么告?别说是宋清流不会审,他就算审了,吃亏的也是红袖。”
“出去!我一个字都不想跟你说!”
“江别鹤是贤王的管家!不要说是□一个丫环,就说是□了普通的管家小姐,也没有人敢把事情闹大。江别鹤既然愿意娶红袖,你就顺势推舟,不要……”
“啪!”我没等他说完,冲上前狠狠甩了他一巴掌。清晰的掌痕立刻浮现在他的脸上。
我们两个都怔了一下。
“滚出去!”我伸手指着门外,“回去告诉江别鹤,想要娶红袖,除非我死了!你以后也不要再来!”
他锁眉看着我,用手指触了触红肿的脸颊,忽扯了下嘴角,“以我今时今日的地位,也只有你敢打我了。林晚,你要明白,我的手早就脏了。而我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全都是因为你。”
我踉跄了一步,随即大声道,“这是你自己的选择,与旁人无关!贤王狼子野心,你却认贼作父。孙照何其无辜,你们却为了掩饰罪行,杀人放火。我一直把你当成自己的亲人,对你仍存有情分。如今,你居然要我放过伤害红袖的禽兽?!方重,你我缘分已尽,从此恩断义绝!”我拂袖,昂首往门外走。我故意把下巴抬得很高,似乎这样才能阻止将要夺眶而出的泪水。
路过他身边的时候,听到他冷酷的声音,“好!我不会再来。终有一天,我会让你主动来找我,为你今天的决定忏悔!”
*
天气晴好,阳光如垂坠的金丝。似乎只要有一双巧手,就能把这金丝织成这世间最美的绫罗。
我走到红袖的房门前,踌躇许久。她有今天这样的结果,何尝不是我的过失?我嘴上说能够理解她,但却从未派人去打听过她的下落。若我一开始就主动去寻她,她是不是就不会遭了江别鹤的毒手?
四下安静,只有我的呼吸声格外清晰。
我上前敲门,门却是虚掩着的,轻轻一推就开了。
屋内没有点灯,窗户也都是关上的。黑漆漆的,像一个憋闷的木盒子。红袖坐在床上,穿着一套桃红色的衣裙,头发只梳成一把辫子盘在脑后。她低头看着地面,似乎没有注意到我来,嘴里依稀在念叨什么。
我走过去,慢慢蹲在她面前。她抬起迷茫的眼睛看着我,像个天真的孩子般,好像根本就不认识我。
我瞬间哽咽,欲别开目光,却无意间看见她的脖颈上有很多淤青,新旧交替。那淤青竟似一直往下蔓延,我着急地伸手要去解她的盘口查看。她却像受了极大的惊吓,尖叫着缩到了床尾,一直叨念着,“不要过来!”
我的手就那样僵在半空中。她往日里总是神采飞扬的眼睛,像是两汪死水,再也没有一丝波澜。这几日,她在江别鹤的魔爪下,究竟过得是怎样的日子?而失了心,丢了魂,还可以变回人么?
见她一直瑟瑟发抖,我连忙说,“好,我不过去,你别怕!”
她用手紧紧地捂着领口,戒备地看着我,一直摇头。
我终是不忍再看,差了府中的丫头来看顾着,自己则回了房间。
一日之中,遭逢了太大的变故,我颇为疲累,早早地上了床。可在梦中,似乎有人一直掐着我的脖子,让我喘不过气来。我想醒来,却如何也醒不过来,只在梦境中挣扎。忽然一个激灵,终是摆脱梦魇,清醒过来。
我睡着的时候天还未全黑,如今全是黑透了,伸手不见五指。
更深露重,月光自窗户的缝隙透进来,在地上投了一道狭长的银光。我忽然觉得嗓子干哑难耐,拿过帕子捂着嘴重重地咳了两声,却像是咳出了什么东西。我心下一惊,刚要摊开来仔细看,门外有极轻的“啪”的一声,我立刻把手帕藏到了枕头底下。
房门的上的门栓被挑开,有人推开门走进来。我闭着眼睛躺着,只觉得有人摸到床头来。那味道我再熟悉不过,但是对这种不请自来,如入无人之境的行为,仍是大为不齿。
所以在感觉到床边的被褥塌陷下去的时候,迅速地从枕头底下掏了匕首□,架在他脖子上。
“某个人现在是越发能耐了!破我的门倒是娴熟得很!”
他轻轻一笑,“你现在是越发笨拙了。若真有人要害你,凭你拔匕首的速度,早就丧命了。”
我讪讪地收了匕首,他却伸手搭住我的手臂,往他怀中带。
“做什么,大半夜的。”我推搡他,他却抱得更紧,“甚是挂念你,却无法脱身。”
他这话说得无限怅然,勾起了我心中的委屈,越发不肯乖乖依了他。缠斗之时,他的手掌无意中滑过我的嘴角,随即整个身体都僵了。
“怎么了?”我不解地问他,他却迅速地擦亮了火折子,点燃了烛台。
眼睛一时适应不了光亮,我忙抬手挡着,他却把我的手臂扯下去,移近烛光来看。
“多久了?”他的声音,比这冬夜更寒。
“什么多久了?”
“不要装傻,咳血这件事情多久了!”他的手掌用力,我的手腕被他捏得生疼。原来刚刚咳出来的,竟然是血么?我淡淡道,“第一次。”
他的目光移到枕头底下,迅速地把我刚才塞进去的手帕抽了出来。上面红黑色的血迹像是一朵妖冶的海棠,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血腥味。念临风仔细地看着那手帕上的血迹,竟是久久地不说话。我被这样的沉默闹得心慌,伸手扯了扯他的袖子,“临风?不要太难过,我有病又不是一天两天了……”
他忽然俯身抱住我,“晚晚,上天入地,诸神杀佛,都有我陪着你,再不把你一个人孤零零地抛下。是我的错,是我听信了那些村民的话,以为你已不在人世,这才没有早早地去寻你。”
我疑惑,“什么村民的话?”
“当年我虽落下悬崖,却被崖上横生的树枝所挡,受伤昏迷,并未死。醒来已经不知是几日之后,想尽办法爬回悬崖边,回了武威城。当时匈奴人已退,临近村庄的人前来城中收尸,有人告诉我,当时所有的老弱妇孺皆被屠尽,无一幸免。我向他们形容你的体貌,有一人跟我说已经把你的尸首焚化了。如今想起来着实蹊跷,那个人那么肯定,竟像是认识你一般。”
我抓着念临风的手臂,“我醒来之后,也曾经要去打探你的消息。可是方重一口咬定你已经死了,我那时万念俱灰,也没有多想。莫非这其中还有什么隐情?”
念临风的脸色渐渐沉下来,在房中踱了几步,“好个心机极深的小子!我曾百思不得其解,他何时竟与贤王有所瓜葛,却该是八年之前,就已经做了见不得人的勾当!晚晚,你可还记得当初我们决定了护送城中的老弱走燕云天道的时候,发生了什么?”
我仔细想了想,恍然大悟,“那个蓬头垢面的小乞丐?可他被毒蛇所咬,是我们救了他!”
“是,我曾想让他死,因为我们的路线一旦被追赶的匈奴人知道,只有死路一条。可是你不让,让我留了他一条命。”
我更加震惊,“你的意思是,那个小乞丐出卖了我们?你的意思是,那个小乞丐就是方重?!”
“难道你不觉得,只有这样,才能解释这一切的巧合吗?”
我的世界,一时间天崩地裂。
作者有话要说:我了个去!重了!果然太匆忙整不出什么好事情来
下一章星期一更改,SORRY
☆、桃花三十七
也许直到这个时候,我才真正明白,方重说的那句话的意思。他与念临风的对立,从八年前就已经开始了。我如何也没有想到,那个让所有老弱妇孺惨死于屠刀,让我和念临风相隔八年的罪魁祸首,居然一直就在我的身边。
当年,念临风挑选燕云天道,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匈奴人对那一带的地形并不熟悉,万不可能在我们还没过独木桥的时候就追了上来。唯一的可能是有人泄露了我们的行踪,而那一路上,只有遇见那一个被蛇咬伤的小乞丐。
我仍想为方重找理由,“可是,我们与他无冤无仇,他为什么要那么做?”
念临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他许是见我对他动了杀机,因此怀恨在心。他身世漂零,尝尽人间冷暖,心思本就比一般人深沉……罢了。”他走过来,执了我的双手,“你身上的病,多半就是因为伤心郁结而加重的,不要再多想。”
我把脸靠在他的手背上,轻轻点了点头。
“红袖可回来了?你身边没有个人照顾怎么好。我把白蔻派来给你?”他的手指滑过我的脸颊,低头印了个吻在我的眼上。
他不提红袖还好,一提红袖,我就满腔的怒火,“江别鹤那个禽兽!他把红袖给污了,还说要娶红袖!这几天,红袖不知过得是怎样的日子,整个人都变得痴痴傻傻的了!”
“竟有这种事?”他摇了摇头,“或许不是真的痴傻,只是很多事情不敢去面对。”说着,他的目光落在我的手帕上,声音有一丝飘渺,“有的时候,我亦不希望自己是个大夫。因为空有医术,却回天乏术的感觉,其实并不好受。”
我伸手揽着他的脖子,笑道,“等这里的事情都结束了,我们便寻一处好山好水的地方,好好的过几年。虽然没办法为你生育孩子,但我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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