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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世界列国国情习俗丛书-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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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伊斯兰教规定,结婚须征得本人同意。从权利来看,与印度教女子相比,
穆斯林的情况已相当不错了,但实际上穆斯林女子由于缺乏文化教育,再加
上联合家庭存在,所以自己的所有权利不能运用,不得不从属丈夫,他们的
工作范围仅限于家中或闺房。目前随着教育的普及和提高,妇女的处境也在
不断改善。
6。传统观念重。家庭成员大多根据家庭祖传习惯行事,非常相信家庭传

统。他们认为,凡保留的语言、风俗、习惯、生活方式都是合理的,由此子
子孙孙世代相传,对维护穆斯林家庭的传统起着重要作用,使穆斯林文化得
以延续。


二、印度教徒的婚姻观念及其做法

二、印度教徒的婚姻观念及其做法

结婚是一种社会现象,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在乡村,还是城市,都
是如此。印度有不同的宗教、文化和社会团体,情况非常复杂,因此影响到
人们对婚姻的看法,决定了其婚姻的特点。在印度的诸宗教中,尤以印度教
的特点最为突出。随着社会的发展,其特点不断在变化或削弱,但有些婚姻
传统几千年流传不衰,基本上变化不大,而且至今还很流行。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印度教徒认为,一个人通过结婚,才能建立家庭。
男女结合,生育后代,才能达到“法”、“利”、“欲”、和“解脱”的目
的。要完成五大祭祀,即梵祭、神祭、鬼祭、祖祭和人祭,必须有妻子参加。
因此,男子必须结婚。印度教徒还认为,婚姻也是一种宗教仪式,必须完成。
他们认为结婚的主要目的有三,即完成宗教仪式、实现情欲和生育后代。这
三个目的中的前两个最为重要。要举行祭祀活动,必须有妻子参加,未婚的
男子是不完全的,正如《百道梵书》中所说,“妻子是丈夫的一半。”他们
认为,生育儿子非常重要,一个人结婚,生儿子,才能使自己死后升天。在
《梵天往世书》中说,“神,通过甘露而不死;人,要‘解脱’靠儿子。”
儿子能使父亲免入地狱。在印度最古的文献《梨俱呔陀》中不少地方提到祝
愿生儿子的事情。今天人们结婚举行巴里格拉合纳仪式时,新郎还对新娘说:
“我为了得到儿子同你结婚。”在大史诗《摩诃婆罗多》中提到:没有儿子
的男人是有罪的。

(二)几种婚姻的今昔

不同的文献中对婚姻的种类有不同的记载,有的说有六种,有的说有八
种,通常人们根据摩奴的说法,即有八种。它们分别是梵婚、神婚、圣仙婚、
造物主婚、阿修罗婚、更特尔沃婚、罗刹婚、魔鬼婚等。前四种是自愿的,
后四种是被迫的。

1。梵婚
姑娘的父亲请来一位精通“呔陀”的有德之士,把自己梳妆打扮得漂亮
的女儿许配给他。新郎发誓对姑娘平等友爱相待。在举行婚礼时,要举行巴
里格拉合纳、拉吉豪姆和萨泊达薄迪等仪式,这完全是宗教性仪式。这种婚
姻,女孩无选择丈夫的权利。这种形式的婚姻避免了暴力、钱财的诱惑,父
母既无贪婪之心,也无恐惧之感,自愿而理智地把女儿许配给人,认为这种
婚姻最好。

2。神婚
这种婚姻是由姑娘的父亲举行祭祀活动,将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儿作为
献祭费用的一部分,在献祭仪式完成后,给予一个祭司。这种婚姻在古代盛
行,因为当时祭祀起很重要的作用。时至今日,祭祀已不像从前那么重要,
所以也不流行这种神婚了。

3。圣仙婚
圣仙婚同仙人有关,所以叫做圣仙婚。仙人指有学问、有道德的人,所
以人们愿意将女儿嫁给他们,但是仙人一般对结婚不感兴趣。当人们努力再
三,有些仙人最后会答应结婚。不过几天之后,他们有可能变卦。因此为了
预防反诲,女方有一项要求:仙人答应了婚事之后,他得在举行婚礼前向新
娘的父亲赠送一头母牛或一头公牛。所以如此,是因为仙人拿出一头牛得付


出一定的代价,以此建立实际性的联系。同时也间接地让仙人懂得挣钱的本
领。认为这样成婚后,姑娘才不会有经济困难。该礼物并不是作为姑娘的身
价费支付,而是仙人对岳父表示的一点心意,表明他决定结婚。这种婚姻在
古代盛行,今天还未完全绝迹。

出一定的代价,以此建立实际性的联系。同时也间接地让仙人懂得挣钱的本
领。认为这样成婚后,姑娘才不会有经济困难。该礼物并不是作为姑娘的身
价费支付,而是仙人对岳父表示的一点心意,表明他决定结婚。这种婚姻在
古代盛行,今天还未完全绝迹。
造物主婚
这种婚姻与梵婚一样,姑娘的父亲把自己的女儿献出。区别在于姑娘的
父亲把新娘新郎叫到一起训话:“你俩合作终生,履行你们的职责,祝你们
生活幸福美满。”还有种说法,认为两者的区别是:可能把婆罗门的婚姻说
成是“梵天的婚姻”,其他种姓的人可能模仿“梵天婚”,把他们的婚姻叫
成造物主婚。这种说法不无道理。

5。阿修罗婚
这种婚姻新郎一定得向新娘支付身价费,所以叫阿修罗婚。身价费的多
少无一定之规,一般根据姑娘相貌、品德和家庭情况论价,可多可少,不给
不能成婚。不给身价费就让带走女儿,认为这是一种耻辱。因为婚后,女儿
随丈夫居住,同父母没有多大关系了,得到一些钱财,认为是一种赔偿。在
一些低级种姓和土著部落中,这种婚姻至今仍很时兴,高级种姓的人对这种
婚姻并不欣赏。

6。岗特尔沃婚
男女相爱,未经父母允许而成婚,或先斩后奏,造成既成事实,男女相
爱并发生了关系,则敬火神,以火神为证,最后再告诉父母。这种婚姻认为
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但印度自古就有,在《摩奴法论》中也有记载,古代
《欲经》中认为这种婚姻好。古时候在刹帝利种姓的人中盛行。今天这种婚
姻叫自由婚。

7。罗刹婚
用暴力强行抢走女子成婚。据《摩奴法论》中讲,在战争中抢来女子,
强行与之成婚,古代这是常见的事情。在摩诃婆罗多时期,这种婚姻也很多。
其做法是男方把女方痛打一顿,捣毁房子,抢夺财物,把哭泣的姑娘从家中
带走,然后与她成婚。这种婚姻在刹帝利种姓中流行,因此也叫它刹帝利婚。
目前这种婚姻已完全消失。在北方邦和拉贾斯坦邦还有关于这种婚姻的民歌
流传。

8。魔鬼婚
这是一种恶劣的婚姻,即一个男子与一个在睡梦中或醉酒或精神错乱的
女子姘居,女子在不清醒的状态下受骗失贞或被骗走,然后举行婚姻仪式,
正式成婚。事后社会也给予承认。

目前,在印度教徒中,大多流行梵婚和阿修罗婚;有些地方也有岗特尔
沃婚和魔鬼婚,但是,神婚、圣仙婚、造物主婚和罗刹婚已不流行。

(三)选偶条件

印度教青年男女结婚讲究,挑选对象条件严格,一般主要考虑三个方面:

1。选偶的范围。一般讲究门当户对,种姓内通婚,即在本种姓内挑选配
偶。如婆罗门种姓的找婆罗门种姓的,刹帝利种姓的找刹帝利种姓,以此类
推,吠舍种姓和首陀罗种姓的也是同样。而每个种姓又有不少副种姓,人们
大多喜欢在自己所属的副种姓内挑选配偶,这就是所谓“内婚”,但是忌讳
近亲结婚。
2。择偶的权制。父母有权为儿女选偶,传统上历来如此。认为这是儿女

必须遵循的一种美德。父母不在人世,可由某位长者或保护人为他们作主。
在婚姻大事上,有些父母有时也能听听儿子的意见,但女儿的意见一般不受
父母的重视。即使女儿选好了意中人,最后还得由父母决定。这种情况,至
今就多数人而言,仍然如此,并没得到彻底改变。现在虽出现了自由婚,但
为数不多。

必须遵循的一种美德。父母不在人世,可由某位长者或保护人为他们作主。
在婚姻大事上,有些父母有时也能听听儿子的意见,但女儿的意见一般不受
父母的重视。即使女儿选好了意中人,最后还得由父母决定。这种情况,至
今就多数人而言,仍然如此,并没得到彻底改变。现在虽出现了自由婚,但
为数不多。
讲究门第。一般来说,女孩愿意嫁给一个与自己家族条件相当,或比
自己家族高一等的人,而不愿嫁给一个比自己家族条件差的人,这是印度的
传统。目前这方面正在发生变化。例如现在有些女孩找对象,不只是考虑男
方家的种姓地位有多高,经济上多么富有,更主要考虑新郎的条件,首先看
新郎的年龄大小,能力才干如何,受教育程度怎样,有没有职业,职业的好
坏,收入的多少,然后再看其家庭状况,负担大小等。同样,男方挑选新娘,
也主要看女孩的受教育程度,年龄大小,相貌姿色,健康状况,品行道德,
家庭情况,家务能力,有否职业,能否歌舞等。随着物价的上涨,城市人选
新娘越来越重视女孩文化程度和有没有职业。若具备了上述两个重要条件,
则女孩找婆家容易。若女孩只是受过教育,没有工作,问题也不大,男青年
对女孩的条件也较满意,因为将来随时可让妻子外出从事某种职业。即使丈
夫一旦不幸身亡,或意外事故发生,其家庭生活也有基本保障。还有些浪漫
的青年男女,他们认为只要对方有文化,相貌好,能歌善舞,就可以成婚。
(四)主要结婚仪式

前面提到,印度教把结婚看成是重要的宗教仪式,从说媒订婚,到结婚
完毕,要经过许许多多的仪式,主要有以下这些:

1。订婚。男女双方谈妥后,女方给男方一些礼品和钱财,如衣服、戒指、
糖果、盘子和 
1至 
1001卢比的现金等(根据自己的力量,但钱数为单数,否
则认为不吉祥),这一工作大都由姑娘的父亲、爷爷、伯伯、叔叔或大哥来
承担。清晨或傍晚,男方宴请自己的亲属,把此事告诉他们。未来的新郎坐
在一条木板凳上,穿上新衣服,戴上新帽子。姑娘的父亲(或由女方的一位
亲戚)在他前额点上姜黄或红粉的吉祥志,送他椰子、糖果、衣服、金钱等,
给他嘴里塞个“勒杜”(一种圆形甜食)和“邦” 
①,然后,把赠送给他的东
西,由别人送进屋里。除把上述东西送到男家,女方还要再送男青年的父亲
一些钱财。双方见面后,男方招待客人吃早饭或向人们分发糖果。这时,妇
女们在屋内唱歌(还要给她们钱)。订婚要选个吉日良辰,忌讳星期二、星
期六两天,认为这两天不吉祥。通过这种仪式,双方算是订了婚。
2。填怀。订婚以后,选个吉日良辰,男方的父母带上一两个亲戚来到女
方家,他们给未来的儿媳带来衣服、首饰、玩具、糖果,并且还给姑娘的兄
妹等人也带来些衣服。然后由男方的母亲或嫂嫂把刚带来的衣服,给姑娘穿
上,并且在她怀里放些糖果等物。接着姑娘的父亲再送男方的人们一些东西,
招待一两天后,男方告别返回。这种仪式有三个目的:一是使双方关系更加
密切;二是婚姻关系更加牢固;三是通过这种仪式,将来会使姑娘多生孩子。
3。黄信。即送喜帖。由女方提出结婚日期,用书信形式寄出。在信封上
涂有姜黄或黄色,黄色象征吉祥,象征春天的欢乐。此信通过理发师或邮局
送往男家。男方收到信后,要唱歌跳舞。然后让潘迪特祭司拆开信件和支持
信上写的结婚日期。男方若不同意,还可以提出另外的日期,再通知女方。 
①用槟榔等做的一种可吃的东西。

4。4。
5。帕德仪式,属于一种助兴仪式。在举行这个仪式那一天,舅父母带上
礼品,来到外甥或外甥女家里。所带来的礼品中,有送给将结婚的外甥或外
甥女的衣服和鞋,并带给外甥或外甥女的父母、伯父、叔叔的衣服、头巾,
有的还带些大米、糖果、首饰或现金等。女方收到这些东西后,要适当还礼。
舅父要给即将出嫁的外甥女一些鲜艳的纱丽、手镯和脚镯等物。通过这种仪
式,舅父一方面帮忙办理婚事,另一方面有助于保持和睦亲戚关系,同时还
可以借此机会提高舅父的声望。
6。宴请。是在迎亲队出发的前一天,由男方举行的一种仪式。这一天,
男方把亲戚朋友请来,大吃一顿,热闹一番。这个仪式起两个作用:一来通
知大家,某某就要结婚了;二来请大家欢聚一堂,顺便得到他们的祝福,使
婚事平安顺利。在宴会上未来的新郎向来宾致谢,并且接受各位宾客的祝贺。
7。骑马仪式。男女双方在结婚的前几天都举行的一种仪式。有的在结婚
前的三四天举行,有的在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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