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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口棺材-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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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葛里莫的魔术中,米尔斯扮演的角色,是犹如冤大头的观众。然而,假如米尔斯上楼接近书房门之时,他突然想和葛里莫交谈,或是要见教授,那么杜莫便可以出面阻扰他。因此,杜莫待命于楼梯间的拱门处,不让米尔斯因好奇心作祟而靠近书房门。”
“米尔斯为什么会被选来充作观赏魔术的冤大头?虽然他小心谨慎,面面俱到,对教授的计划应能有所贡献,但由于他生性胆怯,因此必对‘弗雷’心存顾忌,因而当空幻之人走上楼时,他一定不会挺身而出。葛里莫估计,不仅在戴面具之人走入书房之前那段空当,米尔斯不会袭击来者(若是换成曼根或德瑞曼,他们可能会出面阻挠),而且他也不可能会冒险离开自己的房间。既然有令不可擅离岗位,那么他一定会照办。最后一点,米尔斯之所以中选,是因为他是位个头极小的矮子,你们等一下就会更加明白原因。”
“好啦,他被告知九点三十分上楼,并守在自己的门口监视。原因是,预计空幻之人首度上场的时间,即在不久之后;事实上,空幻之人出场迟了些。注意这里的矛盾之处。米尔斯听到的是九点三十分,而曼根却是十点钟!理由很明显,因为楼下必须有人作证,访客确实是从大门进来,证实杜莫的说法。不过,曼根可能会对此访客心存好奇,他说不定会盘问空幻之人……除非葛里莫先戏谑的告诉他,访客很可能不会来,或者,说访客不会在十点以前抵达。总之,目的是降低曼根的警戒心,甚至还得让他犹豫的够久,好让空幻之人走过起居室,并且顺利上楼;而万一最坏的情况还是发生了,就把曼根和萝赛特反锁于室内。”
“至于其他人:安妮外出,德瑞曼嘛,给他一张演奏会的票便可打发,波那比当然在打牌,佩特斯去剧院。于是,魔术舞台已经清好场子,一切准备就绪。”
“就在九点钟之前(大概八点五十分左右),葛里莫溜出屋子,他由地下室的通道,直接来到大街。不过,麻烦之事自此开始降临。大雪已经下了好一阵子,这情形和原来的计划相反。但葛里莫却不在乎。他自认可以把事情摆平,然后在九点半以前赶回去,届时大雪仍在飘落,他离去所留下的足迹自然会被掩盖;而且稍后的计划——访客被判定从窗户垂绳逃逸——也不会引起为何没留下足迹的疑窦。无论如何,这个计划对他事关重大,绝不能就此罢手。”
“他离家时,身上带着无法追踪的老式科尔特手枪,总共就装了两颗子弹,我不晓得他戴了什么款式的帽子,但他身上穿的是浅黄色的大衣,上头还点缀着亮眼的花呢小斑点。那件大衣的尺寸,比他的身材大了好几号。买它的原因是,一来,没有人认为他会穿这种大衣;二来,万一被人看见,也不会有人料到是他。
“他——”哈德利突然打岔,“等一下!那件会变色的大衣呢?变色这事可比外出杀人发生得早。那时候发生了什么事?”
“能否请你忍耐片刻?一旦说到魔术的最后一幕时,答案自然会揭晓;这也是魔术的一环。好啦,去见弗雷是葛里莫此行的目的。他应该和佛雷相谈甚欢了一会儿。他可能这么说:‘老弟,你得搬离这鬼地方!你现在可以优哉游哉,无需工作了;让我来帮你打理一切。干脆,那些没用的东西你就扔了,搬来跟我住如何?你写张字条,告诉你的房东,这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就留给他啦!’拉里拉杂扯这么多,你们瞧,目的就是要佛雷写给房东那张语焉不详的字条:‘我这几样私人物品,全都留给你’,‘我即将回到我的墓穴中’。一旦发现弗雷身亡,手边又有把枪,那张字条自然被视为自尽的遗言。”菲尔博士倾身向前。
“接着,葛里莫就会掏出手枪,枪口直接堵在弗雷胸膛,然后面带笑容的扣下扳机。”
“当时,他们俩在那栋空屋的顶楼。你们都看过了,那墙壁居然是既厚重且坚实。房东又住在老远的地下室里,他老先生是Cagliostro街上最没有好奇心的人。他对枪声根本充耳不闻,更别提枪口是紧贴着弗雷的胸膛发射,声音自然会低沉些。计划中,此时离尸体被发现的时刻,应该还有一阵子;而且绝对在黎明之后。于此际,葛里莫会做什么?杀了佛雷后,他会用枪射自己,在自己身上弄出一道轻微的伤痕,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让子弹深入体内——从多年前的三口棺材事件中,我们知道,此人拥有蛮牛般的体魄,以及恶棍似的胆识。接着,他把枪置于弗雷身边,冷静又急速地以手巾或棉布缠绕伤口。伤口势必位于大衣内面,且划过衬衫;下一步即是用胶布包扎,然后等待时机到来,以便回家进行他的魔术秀,借此伪装弗雷曾到此一访。如此一来,从弗雷开枪射他,随即回到Cagliostro街,在用同一把枪自杀等等,没有任何验尸法官,会对这些说法起疑。我讲的够清楚吗?此案就是这样被倒行逆施了。”
“葛里莫的‘计划’便是如此。如果他能依计行事,这将是一桩精巧的谋杀;我甚至怀疑,届时我们能否识破弗雷并非自杀的诡计。不过,整个计划想要大功告成,得先克服一个难题:万一有人目睹到弗雷的访客——不必认出是葛里莫,只要有人看见便行——那么事情就无法收拾了。因为此时自杀的推论,遂难以成立。街巷甚至佛雷住所的出入口仅有一处,大门就在烟草店旁边。而葛里莫穿的大衣极为炫耀,他以前还穿它来此勘查环境(对了,前些日子,那烟草商看过他在此处闲荡)。后来,他发现难题的解决之钥,就在波那比的秘密公寓里。”
“你们想想,若有人知道波那比在Cagliostro街有间公寓,那么此人非葛里莫莫属吧?波那比自己也说过,几个月前,葛里莫还怀疑他作画是别有用心。葛里莫不但心存猜疑,他还跟踪波那比。一个人若有着莫名的危机意识,他一定会随时提高警戒。他当时知道那间公寓的存在,他也暗中查知萝赛特有公寓钥匙。于是乎,当时机成熟,构想成型后,他便去萝赛特那儿偷钥匙。”
“波那比的公寓和弗雷的住所,正好都在Cagliostro街的同一侧。那里的房子是并排而建,连屋顶也是紧密相邻;所以你只要走在屋顶上,跨过矮围墙,便可从巷尾一路直达街头。何况,两人刚好都住在顶楼。回想一下,去波那比公寓的时候,你们还记得,顶楼套房的出入门,是在楼梯旁边吧?”
哈德利点头示意:“是的,没错。楼梯尽头还有个短梯,可通往屋顶上面的天窗。”
“正是如此。还有,弗雷房间的外头,也有个驻脚台,踏上去即够得到天窗,由此便可登上屋顶。葛里莫要到Cagliostro街,一定是走后巷——从波那比公寓的窗户,我们看过那条巷子——所以才没在街上现身。他走进后门(就像波那比和萝赛特一样),直上顶楼,再从那儿爬上屋顶。然后他沿着每层楼的屋顶行走,来到了弗雷的住处,再由天窗着地,就是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来去自如。此外,他也很清楚,当晚波那比一定在别处打牌。”
“而他必须赶在弗雷回来前,先到弗雷的住处,因为不能让弗雷怀疑他为何要踏着屋顶而来。不过我们知道,弗雷早就有所怀疑。谁叫葛里莫居然要求弗雷带一条变魔术用的长绳索回来——葛里莫需要这绳索,作为捏造佛雷借此逃逸的假象。或者是,在过去的几天中,弗雷曾看到葛里莫在Cagliostro街闲晃;说不定还见着他在屋顶上闪躲回避,并快速往波那比公寓走去,因而弗雷认为,他在这条街上也有落脚之处。”
“九点整,在煤气灯照明的房间里,两兄弟碰头了。他们谈些什么我们不知道,而且也永远不会得知。不过可以确定的是,葛里莫平息了弗雷的疑虑;谈话气氛变得宾主尽欢,以前的过节仿佛不复存在;葛里莫是谈笑风生,并说服弗雷写张字条给房东。这时候——”
“你所说的我通通没有意见,”哈德利含蓄的说道,“可是,你怎么知道这些事?”
“葛里莫跟我们说过。”菲尔博士说道。
哈德利闻言后,双眼直瞪着他。博士继续说:“确实如此。我突然发现自己犯下的错误时,当下我就明白了。你们也会如此的。且让我们继续。”
“弗雷写完字条,穿戴帽子和大衣,准备要离去;因为葛里莫要让情况看起来,像是佛雷从外头回来后,再开枪自尽,换言之,是要制造弗雷刚从葛里莫府邸回来的错觉。他们俩正要动身,这时葛里莫倏然出手。”
“或许弗雷潜意识里仍有防备,或许他曾转瞬间冲向门口,因为他自知不是葛里莫的对手,也或许两人发生扭打缠斗;这我们都不得而知。总之,弗雷突然转身背向葛里莫急于脱困,而持枪抵在弗雷大衣上的葛里莫,此刻却犯下可怕的失误。他开枪了,但那子弹却未打中正确位置。原本应该一枪穿心,结果是击中左肩胛骨下侧。两件枪击案虽是一前一后,但此枪伤和后来让葛里莫致命的伤口,几乎完全雷同。枪伤虽然严重,但都不至于当场毙命。同样的死亡模式,却先后发生在这对兄弟身上,真是造化弄人啊”
“佛雷应声倒地,毫无招架之力,而这也是最聪明的做法,不然葛里莫可能马上再动手了结掉他。但在那一刻,葛里莫一定惊骇得乱了方寸。就是这样,他的全盘计划已毁于一旦。在那种情况下,一个人还能开枪射伤自己吗?如果不能,那是上帝保佑。但更糟糕的是,在子弹乍发,弗雷还未反应过来的那个当下,他曾开口大声尖叫,所以葛里莫也以为会有人闻声追赶过来。”
“在这个紧张的时刻,幸好他还有足够的理智和勇气,让自己镇定下来。当时弗雷已动弹不得,正好手也横放在脸边。他连忙把枪塞进弗雷手中,并拾起那卷绳索。尽管出了差错,但计划还得照旧进行。而且他也很清楚,绝不能在浪费时间,也不能再发出枪声,以免别人听见。他急忙冲出房间。”
“屋顶,没错!屋顶是他唯一的机会。他仿佛听到四处追赶而来的鼎沸人声;搞不好,记忆中匈牙利山脉下暴风雨肆虐中的三座恐怖墓穴,都瞬间苏醒过来了。在他的想象中,众人已发现他,并且冲过屋顶来追逐他。所以,他急奔进波那比公寓屋顶的天窗,然后躲入波那比幽暗的公寓里。直到此刻,他的机智才逐渐恢复……”
“然而,在这段时间内,还发生了什么事?皮尔·弗雷伤得很重。但他的身体犹如铁打的一般,当年能在活埋中硬撑过来,现在也不例外。凶手已经走了,但弗雷绝不会就此屈服。他必须找人帮助,他得去……去找医师。哈德利,昨天你问我,为何佛雷要从街头走向另一端的死胡同。因为(如同你在报纸上读到)医师住在那里。后来,他也的确被送到那家诊所。他自知伤得极重,但他还未被击倒!他站起身,仍将帽子和大衣穿戴好。这时,枪还在他手中,他顺手把它塞入口袋,因为也许还用得着。他力求脚步稳定的走下楼,来到寂静无声的街巷。看来枪声并未引起任何骚动。他走着……”
“你可能会问,他为何走在街道正中央,而且足迹完整呈一直线?最合理的解释是,他并非要去拜访某人,而是他知道凶手一定躲在附近,他希望给凶手致命一击。他自认情况对他有利。在他前方,有两个人走得极快。他经过了有亮光的珠宝店,看到右前方的街灯……”
“但是,同一时间里,葛里莫在干吗?他没听见追逐声,不过心里还是半信半疑。他不敢回到屋顶上察看。可是,且慢!假如已经引发什么骚动,他只要走到街上一看,马上便可分晓。他可以走下楼来到正门,往外窥看,望望街道,不是吗?不会有任何危险的,反正波那比的公寓根本无人居住”
“他悄悄下楼,并轻轻打开门,他的大衣未扣上,显然可见身上缠绕着绳索。他一打开门,门旁的街灯亮光全照在他身上,刚好面对着某人——这个缓慢走在街道中央的人,便是不到十分钟前,他在另一栋屋子里弃之而去的那个死人。而就在这最后一刻,兄弟俩又面对面了。”
“在街灯的照耀下,葛里莫的衬衫成了攻击目标。身心既痛苦又兴奋的弗雷,终于崩溃发狂,他毫不犹豫的放声大叫。他叫喊的字眼正是:‘这第二颗子弹是赏给你的!’然后,他举起同一枝手枪发射。”
“弗雷的最后一击,可说是竭尽所能。鲜血立即从他身上溢出,而他自己也明白。他再次尖声喊叫,原本试图往葛里莫身上投掷手枪(这时已无子弹),却脱手向后飞出,随即他就迎面倒地。两位老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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