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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不读鲁迅 老不读胡适-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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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四天,孙伏园来了三次。提及稿子的共四次,两次是译稿不论,文章稿子两次,均在十日。全集的编注者,将“下午寄伏园信并稿”给了《咬文嚼字(二)》,“夜作文一篇并写讫”给了《青年必读书》。
这样做对吗?显然是不对的,至少也是有纰漏的。先看这些日子鲁迅究竟写了几篇文章。
查《鲁迅全集》,这几天之内,鲁迅共写了三篇文章:
一、《看镜有感》,文末署“一九二五年二月九日”。载《语丝》。
二、《青年必读书》,文末署“二月十日。”载《京报副刊》。
三、《咬文嚼字(二)》,文末署“二月十日。”载《京报副刊》。
从文稿的长度,与交寄的时间上看,《日记》中说的“下午寄伏园信并稿”的稿,是《看镜有感》。可这篇文章是《语丝》上刊出的,怎么会寄孙伏园呢?这是因为,鲁迅与周作人已在两年前失和,兄弟两人从不照面也从不通信,而《语丝》办起不久,孙伏园即离开去办《京报副刊》,接替者是周作人。原先的稿子都是孙伏园办理,现在仍寄孙伏园,周作人接到后自然也会照章办理。要不就没有办法解释,孙伏园这些日子几乎天天来鲁迅家,鲁迅为什么还要寄给他稿子并写信呢。再就是《看镜有感》是篇较长的稿子,只会是九日写起,十日寄出。于此可知,十日“下午寄伏园信并稿”的“稿”,不是编注者说的《咬文嚼字(二)》。
再看十日《日记》中说的“夜作文一篇并写讫”,是篇什么稿子。编注者说是《青年必读书》,肯定不是。一,《青年必读书》是填写的,不能说是“文”;二,《青年必读书》是填写在现成的表格上,不必先“作”出来再“写”。鲁迅也有一次完稿的时候,只说“作文”,不会再说“写讫”。比如同年一月三日有“夜为文学周刊作文一篇讫”,一月十四日有“夜成短文一篇”,一月二十八日有“夜作《野草》一篇”。“作”了还要“写讫”的,肯定是一篇正经文章,那就只能是《咬文嚼字(二)》,而绝不会是《青年必读书》。
这里没有《青年必读书》的写作时间。
那么《青年必读书》是什么时候写的或填的呢?
我的看法是,只会在二月十六日到二十日之间的某一天。
查《日记》,二月十六日即徐志摩《再来跑一趟野马》刊出的当天,“夜……伏园来”。第二天,“下午伏园送来译文泉卅”,十八日“下午寄伏园信并稿……夜伏园来”。而三天中,十八日的可能性最大。以常情推断当是,十六日徐志摩的文章出来,孙伏园晚上来到鲁迅家,催他填“青年必读书”的票,鲁迅没有当即填写,十七日送译文的稿费时又催了一下,鲁迅答应明天一定填起,这样十八日晚孙伏园来了就拿上了填起的票。
这可让鲁迅作难了(3)
再一个确凿的证据是,徐志摩在《再来跑一趟野马》中说,“我想起了胡适之博士定下的那一十本书目……碰巧那天我在他那里,他问我定的好不好”,“十本里有九本是我不认识他的”。也就是说,徐志摩是在看到胡适刊出的书目之后才写他的文章的。胡适的书目二月十一日刊出,徐志摩的文章最早也是二月十一日下午以后写的。考虑到徐文中的口气“我想起了……”,还应当再迟两三天才对。这么晚写出的文章,“以收到先后为序”发表,排为“五”号,二月十六日刊出。鲁迅的答卷排为“十”号,二月二十一日刊出,其写作时间怎么会比胡适的答卷刊出的日期还早呢?
不管怎么说,鲁迅在《青年必读书》上添加的日期,是不可信的。可以肯定,是在看了胡适、梁启超、徐志摩的答卷之后才写的。看了那些答卷,情绪上就不会不受影响。
鲁迅填写的那些话,既然是冲着胡适、梁启超,甚至徐志摩来的,就不能说不是意气用事,不能说不是“愤激之辞”。当时就有人指出这一点,参看前面提到的那些指责文字不难明白。
对这样的指责,鲁迅是很在意的。一九二六年十一月间在厦门,听说他的杂文集《坟》在北京印到一半的时候,特意写了一篇《写在〈坟〉后面》寄去,作为该书的后记。其中说:
去年我主张青年少读,或者简直不读中国书,乃是用许多苦痛换来的真话,决不是聊且快意,或什么玩笑,愤激之辞。(《鲁迅全集》第一集第286页)
于此可知,所以添加那样一个日期,正是要避开这个“愤激之辞”的指责。
鲁迅真的反对读中国书吗(1)
回答只能是不。
他自己就是读中国书长大的,他的学问也是读中国书得来的。平日买书,也是买中国书多。且看一九二五年他的书账:
共买书七十八种。其中中文书写,所涉又是中国事的四十八种。日文书,包括译成中文的日本书,二十五种。英文书一种。以百分比来说,中国书占65%,外国书占35%。若考虑到外国书一种是一册,而中国书一种常是数十册,比如这一年他买的《别下斋丛书》一种就四十本,《佚存丛书》一种就三十本,中国书占的比例还要更高些。
买了书总要看,就是不看也要翻翻的,就是不翻也是备览的。
怎么能说他不看中国书呢?
自己这样执著地看中国书,怎么能劝青年“少——或者竟不——看中国书”?
是不是他真的不给人开书目?
也不是。
有这样一件事,最能说明鲁迅是给人开书目的。许寿裳是鲁迅几十年不渝的好朋友,在《亡友鲁迅印象记》中说:
吾乡风俗,儿子上学,必定替他挑选一位品学兼优的做开蒙先生,给他认方块字,把笔写字,并在教本面上替他写姓名,希望他能够得到这位老师品学的熏陶和传授。一九一四年,我的长儿世瑛五岁,我便替他买了《文字蒙求》,敦请鲁迅做开蒙先生。鲁迅只给他认识二个方块字:一个是“天”字,一个是“人”字,和在书面上写了“许世瑛”三个字。我们想一想,这天人两字的含义实在广大得很,举凡一切现象(自然和人文),一切道德(天道和人道)都包括无遗了。后来,世瑛考入国立清华大学——本来打算读化学系,因为眼太近视,只得改读中国文学系,请教鲁迅应该看些什么书,他便开示了一张书单。(《鲁迅回忆录》专著上册第286—287页)
经查,许世瑛一九一○年出生,一九三○年秋考入清华大学。
也就是说,在说了青年不必读中国书数年之后,他就开出书单了。
还要注意,许世瑛恰恰是清华大学的学生,和胡适开书目的对象是一个学校。
据此我们只能说,鲁迅是给人开书目的。只给自己的好朋友的儿子开,不给别人开,更不肯开给那些愿意学习国学的青年看。
这就不厚道了。
现在再来看,鲁迅给这位中文系的清华学生开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书目。是不是全是些外国书?
下面是《亡友鲁迅印象记》中揭载的书目:
计有功宋人《唐诗纪事》(四部丛刊本;又有单行本。)
辛文房元人《唐才子传》(今有木活字单行本。)
严可均《全上古……隋文》(今有石印本,其中零碎
不全之文甚多,可不看。)
丁福保《全上古……隋诗》(排印本。)
吴荣光《历代名人年谱》(可知名人一生中之社会大事,
因其书为表格之式也。可惜的是作者所认为历史上的大事者,未必真是“大事”,最好是参考日本三省堂出版之《模范最新世界年表》。)
胡应麟明人《少室山房笔丛》(文雅书局本,亦有石
印本。)
《四库全书简明目录》 (其实是现有的较好的书籍之批
评,但须注意其批评是“钦定”的。)
《世说新语》 刘义庆(晋人清谈之状。)
《唐摭言》 五代王定保(唐文人取科名之状态。)
《抱朴子外篇》 葛洪(内论及晋末社会状态。有单行本。)
《论衡》 王充(内可见汉末之风俗迷信等。)
《今世说》 王(明末清初之名士习气。)
不妨跟胡适和梁启超的书目比较一下,看有什么不同。《胡适文存》第二集中,载有胡适和梁启超的书目,细细对照,就会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是相同的。
鲁迅开的严可均《全上古……隋文》,全名应是《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没有“隋”文。胡适的书目里有此书。
鲁迅开的《全上古……隋诗》,是丁福保编的,胡适在“文学史之部”开的《全汉三国晋南北朝诗》,注明“丁福保编”,想来该是同一本书,只是书名稍异罢了。附带说一下,寒舍藏有逯钦立辑校的《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中华书局的《出版说明》中说,逯先生所依凭的是近人丁福保所辑的《全汉三国晋南北朝诗》,可见胡适开的书名是准确的,鲁迅开的书名只能说意思是明白的。不管全名叫什么,这本书里没有“隋”诗是真的。
吴荣光的《历代名人年谱》,胡适开的书目里有。
鲁迅开的《四库全书简明目录》,胡适开的是《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附存目录》,只能说是一简一繁,不能说是两本书。梁启超开的是《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与胡适同。
鲁迅开的《世说新语》,梁启超开的书目里有。
鲁迅开的《论衡》,胡适开的书目里有,梁启超开的书目里也有。
鲁迅开的《抱朴子》,胡适开的书目里有,梁启超开的书目里也有。
也就是说,鲁迅开的书目,和胡梁二人开的书目,并无质的不同。公道地说,鲁迅开的书是很精辟的,针对性很强,很适合一个刚上大学中文系的学生的阅读量。而胡适的确实是太滥了,若说是针对广大青年学生,还是梁启超的好些,量不是很大,针对性也还不偏。
鲁迅真的反对读中国书吗(2)
在“青年必读书”应答中,我们只能说鲁迅的心态不是很正常,多多少少,有意气用事的成分。
这种事不能开了头,一开了头就没法收拾了。回过头来反省的可能很小,只会越来越往极端里走。没办法,人生就是这么复杂,这么微妙。
闲话事件中的纠缠
周作人首先发难(1)
一九二六年春天发生在北京文坛上的“闲话事件”,鲁迅并不是主力。
主力是他的弟弟周作人。其时兄弟已经失和,但在对付英美派上仍是同心协力的。
再大的事件,也多是由小事引起的。这次事件也不例外。闲话事件是由陈西滢在《现代评论》上发表的一篇《闲话》引起的。
陈是《现代评论》的编辑。从创刊起(一九二四年十二月),就在刊物上写一种随笔类的文章,很随意,当下有什么话题就说什么,没有当下的话题,就谈点往事,羼杂点朋友间的交往什么的。有时一篇之中分成三两段,一段谈一个话题。
最初还是有篇名的,比如创刊号上的就叫《“非列士第恩”》。“闲话”这个总括性的题名,也不是他先叫的。是张奚若先叫的。一九二五年四月十八日出版的第一卷第十九期上,首次出现《闲话》的篇名,署名奚若,就是张奚若。张接连写了三期,到第二十二期,同是《闲话》,署名就成了西滢。从此以后,这个总括性的题名,就成了一个栏目,由陈西滢独自写下去。每期也不再起什么题名,就直筒筒地叫《闲话》。
写了半年,越写越油了,过去还多谈时政,大概接受了鲁迅攻击的教训,尽量避开时政,写些较为轻松的东西,谈谈艺术啦,人性啦什么的。该出事的时候,还是要出事的,怎么避都避不开。一九二六年一月九日出版的《现代评论》第五十七期上,有篇《闲话》,是谈法国文学家法朗士的,后来出版《西滢闲话》时就改叫《法朗士先生的真相》。这是一篇专谈法朗士(France)轶事的文章,写得很滋润,也很风趣。比如谈法朗士的文字风格和他是怎样修改文章的:
法郎士的散文像水晶似的透明,像荷叶上露珠的皎洁,是近代公认为一时无两的。他的功夫可大了。孛封(Buffon)的名言“天才是无限的耐心”,法郎士虽然对白郎教授谈话的时候竭力的否认,他自己的作品就是极好的证据。他同孛崔生说他同雷南(Renan)一样,每篇文得改六七遍,才像他自己的作品。他说:“想像力我是没有的,耐心我可不是没有的。”“我很少得到灵感的助力。我的笔没有抒情的力量。它不会跳,只会慢慢的沿着道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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