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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的消防车 作者:[瑞典]马伊·舍瓦尔,佩尔·瓦勒-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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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知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反目? ”勒恩问。
  “不知道,”她边说,边把头转开。“一点儿都不知道。反正是出了什么事。贝蒂尔总是不断出事,对不对? ”
  她直视勒恩,勒恩不安地清清喉咙。
  也许是该告辞的时候了? 他站起来,伸出手。
  “谢谢你的帮忙,伦德贝里太太。”他说道。
  她跟他握手,但没说话。他拿出名片,放在桌上。
  “假如有他的消息,也许你愿意打电话来通知我一声? ”
  她仍旧保持缄默,只是陪他走出客厅,为他开门。
  “那么,再见了。”勒恩说。
  他走向前院大门,半路上回头,看到她纹丝不动地站在家门口,身体挺得笔直,看着他。她比他刚到时明显苍老了许多。
                第十七章
  关于贝蒂尔·奥洛夫松的种种,他们多少有了较为清晰的眉目,但也不能算多。他经手赃车那是原本就知道的。他在转手卖出前,或者把车子重新喷漆,或者换了车牌。他很可能也卖毒品,或许不是大经销商,仅是维持生活所需。
  但这些都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发现,因为警方知道奥洛夫松这人也有好几年了,他们对他的所作所为至少有些了解。
  马尔姆所知道的一定是更重要的事,要不然奥洛夫松不会冒险除掉他。
  当然,前提是马尔姆床垫里那个精巧的装置是奥洛夫松弄的。虽然这样的怀疑全是出自揣测,但目前在总部里没有人怀疑它的正确性。
  梅兰德在黑社会的调查,起先进行得并不顺利。首先,他最可靠的线民,一个以前专门开保险箱的窃贼,本来已经洗手很多年,却又再度犯案,被判刑三年,目前已在贺兰达监狱服刑八个月。然后他又发现南区那家老板娘跟他很熟的啤酒屋,因为所在的大楼整个拆掉,已经不见了,不然在那里应该会有人认得马尔姆和奥洛夫松。那位老板娘已经搬离斯德哥尔摩,据说她在卡姆拉开了一家雪茄店。遇到这些挫折后,梅兰德去一家同在南区的三级咖啡厅,它的常客里有几个惯偷,他们情绪好的时候,也许愿意拿一些有用的情报来交换一两杯酒。但连在那里,梅兰德都运气不佳。那地方已经改了店名,入口上方的告示板写着“今夜跳舞”。橱窗里摆着乐团的彩色大相片,一群黑发男子手里拿着奇怪的乐器,这些乐器几乎都被他们袖口的褶子遮住了。门旁的展示柜上原先放的是用很小的字体写的菜单,提供高丽菜、肉丸、豆汤等,现在则被一张西班牙文的彩色菜单取代。
  梅兰德走进去,在门内站着,打量这个地方。天花板的高度降低了,灯光比以前昏暗,摆的桌子比以前多,上面铺着格子臬布。墙上挂着斗牛及吉卜赛舞者的海报。此时是星期五晚上,一半的桌子坐的都是年轻、喧闹的客人,完全没人注意到他。过了好一会儿,他看到一位他认得的女招待,她打扮得像是要去参加化装舞会、却拿不定主意到底该扮成瑞典村姑还是西班牙村姑似的。
  梅兰德招手要她过来,问她知不知道老顾客都到哪儿去了。
  她说知道,并给了他一个地名,就在同一条街往上走的地方。梅兰德谢过她后转身离开。
  到那里后,他的运气就好多了。他看到远处墙边一个熟悉的身影坐在板凳上喝酒。梅兰德就是希望能碰到这种人。这人曾经是个伪造高手,但是由于年纪大了,而且酗酒成性,不得不放弃这个断断续续的赚钱勾当。他也当过一阵子扒手,但不怎么成功,现在更是连在百货公司偷双棉袜的能力都没有了。
  他的绰号叫“卷毛”,因为他有一头红色的卷发,在卷发还没开始流行前,他就留起了一头又长又卷的头发,这个特别的发型让他很容易被辨识出来,他还有好几次因此被捕。
  梅兰德在他对面坐下来,他的眼睛马上因为可能有人会请他喝酒而亮起来。
  “喂,‘卷毛’,近来怎样? ”梅兰德问他。
  “卷毛”将杯里最后几滴酒晃了一下,一口吞下。
  “不怎么好,”他说,“没饭吃,没地方睡,想找份工作。”
  梅兰德知道“卷毛”一辈子没做过正当工作,所以只是平静地听着。
  “哦,你说你没地方睡? ”他问道。
  “呃,冬天时在哈加利德待过一阵子,但那地方真不是人住的。”
  厨房门口出现一位女招待,“卷毛”迅速地说:
  “而且我口渴得要命。”
  梅兰德朝那女招待招招手。
  “如果你要付账的话,也许我可以叫好一点儿的东西。”“卷毛”说着,叫了一大杯加汽水的金酒。
  梅兰德要女招待拿菜单来。她离开后,他问道:
  “你平常都喝什么? ”
  “老白酒加糖。算不上是甜饮,但人总得衡量自己的口袋里有多少钱。”
  梅兰德点点头,这种说法他是百分之百赞成。但这次是公家付钱,尽管形式上有那么点儿迂回,所以虽然“卷毛”说不用,他仍为两个人都点了猪肉和萝卜泥。食物端上桌时,“卷毛”
  已把酒喝完,梅兰德慷慨地又照样为他点了一份。他担心“卷毛”要不了多久就会醉了,完全无法沟通,所以他很快就单刀直入说明来意。
  “卷毛”慢慢地想,慢慢地喝,然后问道:
  “贝蒂尔·奥洛夫松,他长什么样子? ”
  梅兰德并未亲眼见过这个人,但他见过照片,样子都记在脑子里。“卷毛”深思着,手摸着他出名的头发。
  “哦——哦,”他说,“是了,我知道了。卖毒品的是吧? 还有汽车和一点儿这样那样的关系,对不对? 我跟他没私交,不过我知道这个人。你想知道什么? ”
  梅兰德推开盘子,开始忙着弄他的烟斗。
  “你所知道的全部,”他说,“譬如,你知不知道他的下落? ”
  “卷毛”摇摇头。
  “不,我已经很久没看到他了。不过我们的活动圈子本来就不相同。他混的地方我从不去的。譬如,离这里几条街就有一家他常去的俱乐部,那里大多是青少年。奥洛夫松比他们大多数人都大。”
  “除了毒品和汽车,他还干什么? ”
  “我不知道,”“卷毛”回答,“我想只有这两种。不过我听说他也是替人做事的,但不知道是替谁。奥洛夫松不是什么大人物,但是一年前他好像突然发了。我想他是替某个手里很有料的家伙做事,反正大家是这么传的,但没有人真正知道内情。”
  “卷毛”说话开始大舌头了。梅兰德问他认不认识马尔姆。
  “只在乌温见过他一两次。”“卷毛”说,“我听说他也在那个烧掉的房子里。他只是个很小的角色,犯不着为他伤脑筋。何况他也死了,可怜的家伙。”
  梅兰德离开前,稍稍犹豫一下,随后在“卷毛”手里塞了两张十克朗的纸币,说:
  “听到什么就给我打电话。你不妨私下打听打听,好吧? ”
  他走到门口时回头看,看到“卷毛”正在挥手叫女招待。
  梅兰德找到“卷毛”说的那家俱乐部。当他看到挤在门口的那堆年轻人时就知道,想要不露痕迹地混到这堆人里,就如同放一只鸵鸟到一群母鸡里去一样,所以他继续往前走,回家去了。
  他一回到家就打电话给马丁·贝克,问他们敢不敢派斯卡基去俱乐部刺探消息。
  本尼·斯卡基高兴极了。马丁·贝克一放下话筒,他就迫不及待打电话给女朋友,告诉她因为有重要的任务,当晚的约会必须取消。他故意遮遮掩掩地说这任务与追捕一个危险的杀人凶手有关。但她似乎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了不起的,相反,她非常生气。
  当天剩下的时间,他大多用来完成他每星期五的固定活动。
  首先,他练了半小时的单杠,然后去卧客舒澡堂洗蒸气浴,再游上一千码,回到家后,坐在书桌前读两小时的法律。
  傍晚时分,他开始思考要如何打扮才能尽量不带警察味儿。
  他想扮成花花公子的样子。他一向穿着正式,他很难想象自己不打领带就去上班。他不常上酒吧,更不常到餐厅或夜总会,因此他不太确定别人去那种地方会穿什么。不过,他还是有一点点概念,知道他衣橱里挂的那几件普通西装,绝不会是年轻花花公子的选择。最后,他到国王岛街父母的住处,跟他弟弟借衣服。他母亲做了汉堡,所以他也趁机在那里解决了晚餐。在餐桌上,他举例说明他担任探员的工作有多么危险,举的例子完全都是骗人的,听得他的父母又惊讶又骄傲。末了,他还修改了发生在贡瓦尔·拉尔森身上的真人实事当做结尾。
  回到阿巴罕斯堡的住处后,他马上换上衣服。虽然感觉很奇怪,但他照镜子时十分满意。他相信整个警察局里没有人想得出这一招。
  夹克长长的,细腰身,口袋开斜,脖子后面还竖起宽宽的领子。裤子非常紧,低腰,扣子扣在肚脐下。裤管像紧身裤一样,紧紧兜住他的臀部,却在膝下呈圆椎状向外敞开,走路时,那宽裤管就拍打着他的脚踝,令他很不舒服。外套是亮蓝色的愣条花布,搭配的是亮橘色的高领衬衫。
  本尼·斯卡基觉得这样的乔装万无一失。十点一过,他就走进那家夜总会。夜总会在地下室。被人推挤着走下楼梯之前,斯卡基先交了三十五克朗的门票钱。夜总会有两个大房间和一个小房间。空气里充满烟味儿和汗味儿。
  众人在其中一个大房间里随着狂热的热门音乐跳舞,有些人则坐着喝啤酒,用震耳欲聋的声音大声交谈。小房间里还算安静,那儿似乎是保留给:喜欢坐在餐桌边吃点东西喝点酒、在烛光摇曳中浪漫地牵牵小手的人。斯卡基则觉得那些人之所以那么安静与蜡烛有很大的关系,因为蜡烛会把仅存的氧气耗光,这些人皆因缺氧而濒临死亡。
  他挤到吧台,等了一会儿才拿到一瓶啤酒。啤酒到手后,他就四处走,研究这些客人。有几个女孩儿看来根本还不到十四岁,至少有五个男人超过五十岁,但一般说来,平均年龄在二十五到三十岁之间。
  斯卡基决定在与人搭讪之前先听听别人都在说些什么。他小心地挨近四个站在角落、彼此靠得很近、年约三十的男人。从他们的表情来看,他们讨论的显然是很重要的话题。他们皱着眉,沉思地啜饮着啤酒,有人发言时专心地听,不时用不耐烦的手势打断对方。斯卡基直到站在他们身边时才听到他们在说什么。
  “我不觉得她有任何力比多,”其中一个说,“所以我建议找丽塔。”
  “她只肯来一对一的,”另一个说,“我提议找碧朋。”
  另两位喃喃地表示同意。
  “好,”头一个男人说,“我们就找碧朋吧,这样就有三个了。
  好,走吧,我们去找她。”
  四个男人消失在跳舞的人群中。斯卡基继续站在原地,想着这个“力比多”不知是什么玩意儿,回去得好好儿查字典。
  围着吧台的人群已不那么拥挤了,斯卡基挤了过去。酒保过来招呼他,他叫了啤酒,然后不经意地说:“有没有看到奥洛夫松? ”
  那人在条纹围裙上擦擦手,摇摇头。
  “没有,已经好几个星期没看到他了。”他说。
  “他的死党呢? 有没有人在这里? ”
  “不知道。对了,我刚刚才看到奥勒。”
  “他现在在哪儿? ”
  酒保在人群中搜寻,然后对着斯卡基背后斜对角的一个地方点点头。
  “就在那儿。”
  斯卡基转过头。那儿至少有十五个人。
  “他长什么样子? ”
  酒保惊讶地扬起眉毛。
  “我还以为你认识他呢,”他说,“他就站在那儿,穿黑色套头衫,留络腮胡子的那位。”
  斯卡基拿起啤酒,付过账后转身走过去。他马上看到了那个叫奥勒的人,他双手插在裤袋里,站着跟一个娇小,但发型和胸部都十分庞大的金发女子说话。斯卡基走过去,在那人肩上轻拍一下。
  “嗨,奥勒! ”他说。
  “嗨。”那人回答得有点儿犹豫。
  斯卡基跟金发女子点个头,那女子回他一个亲切的眼光。
  “最近怎么样? ”留短络腮胡子的人问道。
  “很好,”斯卡基回答,“听着,我在找贝拉,贝蒂尔·奥洛夫松。你最近有没有看到他? ”
  奥勒把手从口袋里抽出来,用食指戳斯卡基的胸部。
  “没有,我到处都找不到那家伙,他也不在家。不知他死到哪儿去了。”
  “你最后一次见到他是什么时候? ”斯卡基问道。
  “妈的,好久了。等等,我想应该是二月初,他说他必须去巴黎一两个星期。然后我就再没看到他了。你找他干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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