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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一百四十兵一(禁军上)+列传第-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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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诏枢密承旨司讲议广西峒丁如开封府界保甲集教、团教法。是年,提点广西路刑狱彭次云言:「邕苦瘴疠,请量留兵更戍,余用峒丁,以季月番上,给禁军钱粮。」诏许彦先度之,彦先等言:「若尽以代正兵,恐妨农。请计戍兵三之一代以峒丁,季轮二千赴邕州肄习武事。」从之。
大观二年,诏:「熙宁团集左、右江峒丁十余万众,自广以西赖以防守。今又二十万众来归。已令张庄依左、右江例相度闻奏。尚虑有司不知先务,措置灭裂,今条画行下其所修法,入熙河兰湟、秦凤路敕遵行之。」
福建路枪仗手元丰元年,转运使蹇周辅言:「廖恩为盗,以枪仗手捕杀,乃有冒枪仗手之名,乘贼势惊扰村落,患有甚于廖恩者。」诏犯者特加刺配。周辅请额定枪仗手人数,岁集阅之。下其章兵部。兵部请依保甲法编排,罢旧法,以隶提刑司。居相近者五人为小保,保有长,五小保为一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副保正。具教阅、捕盗贼、食直等令颁焉。总一万二百人有奇,以岁之农隙,部使者分阅,依弓手法赏之。二年,立法,听自置兵械寄于官,遇捕盗乃给,数外置者从私有法。
元祐元年,御史上官均言:「福建路往年因寇盗召募枪手,多至数百人,少不下一二百人。每岁监司亲至按试犒赏,比至阅视,其老弱不闲武技者十七八。监司所至,多先期呼集。既至,往往代名充数,冒受支赏,徒有呼集之劳,而无校试之实。欲乞重行考核,不必充满旧数,庶几得实。」
靖康元年,臣僚言:「天下步兵之精,无如福建路枪仗手,出入轻捷,驭得其术,一可当十。乞选官前去召募。」从之。
江南西路枪仗手熙宁七年,诏籍虔、汀、漳三州乡丁、枪手等,以制置盗贼司言三州壤界岭外,民喜贩盐且为盗,非土人不能制故也。
元丰二年,诏虔州枪仗手千五百三十六人,抚州、建昌军乡丁、关军、枪仗手各千七百七十八人为定额。每岁农隙,轮监司、提举司官案阅武艺,以备奸盗。从前江西转运副使蒋之奇请也。
宣和三年,兵部言:「近因江西漕臣谓本路枪仗手,元丰七年以八千三十五人为额,至元祐中减罢七千一百四十二人,元符间虽尝增立人数,比之元额犹减其七。乞诏诸路监司、帅臣并遵熙宁旧制补足元额。」从之。
蕃兵者,具籍塞下内属诸部落,团结以为藩篱之兵也。西北边羌戎,种落不相统一,保塞者谓之熟户,余谓之生户。陕西则秦凤、泾原、环庆、鄜延,河东则石、隰、麟、府。其大首领为都军主,百帐以上为军主,其次为副军主、都虞候、指挥使、副兵马使,以功次补者为刺史、诸卫将军、诸司使、副使、承制、崇班供奉官至殿侍。其充本族巡检者,奉同正员,月添支钱十五千,米面傔马有差。刺史、诸卫将军请给,同蕃官例。首领补军职者,月奉钱自三千至三百,又岁给冬服绵袍凡七种,紫绫三种。十将而下皆给田土。
康定初,赵元昊反,先破金明砦,杀李士彬父子。蕃部既溃,乃破塞门、安远砦,围延州。二年,陕西体量安抚使王尧臣言:「泾原路熟户万四百七十余帐之首领,各有职名。曹玮帅本路,威令明著,尝用之以平西羌。其后,守将失于抚驭,浸成骄黠。自元昊反,镇戎军及渭州山外皆被侵扰,近界熟户亦遭杀掠。蕃族之情,最重酬赛,因其衅隙而激怒之,可复得其用。请遣人募首领愿效用者,籍姓名及士马之数。数及千人,听自推有谋勇者授班行及巡检职名,使将领出境。破荡生户所获财畜,官勿检核。得首级及伤者给赏,仍依本族职名迁补增奉。」诏如所请。
庆历二年,知青涧城种世衡奏:募蕃兵五千,涅右手虎口为「忠勇」字,隶折马山族。言者因请募熟户,给以禁军廪赐使戍边。悉罢正兵。下四路安抚使仪,环庆路范仲淹言:「熟户恋土田,护老弱、牛羊,遇贼力战,可以藩蔽汉户,而不可倚为正兵。大率蕃情黠诈,畏强凌弱,常有以制之则服从可用,如倚为正兵必至骄蹇。又今蕃部都虞候至副兵马使奉钱止七百,悉无衣廪,若长行遽得禁兵奉给,则蕃官必生徼望。况岁罕见敌,何用长与廪给?且钱入熟户,蕃部资市羊马、青盐转入河西,亦非策也。若遇有警,旋以金帛募勇猛,为便。」议遂格。
治平二年,诏陕西四路驻泊钤辖秦凤梁寔、泾原李若愚、环庆王昭明、鄜延韩则顺各管勾本路蕃部,团结强人、壮马,预为经画,寇至则老弱各有保存之所。仍谕寔等往来蕃帐,受其牒诉,伸其屈抑,察其反侧者羁縻之,勿令猜阻以萌衅隙。实等至蕃部召首领,称诏犒劳,赍以金帛;籍城砦兵马,计族望大小,分队伍,给旗帜,使各缮堡垒,人置器甲,以备调发。仍约:如令下不集,押队首领以军法从事。自治平四年以后,蕃部族帐益多,而抚御团结之制益密,故别附于其后云:
秦凤路:砦十三,强人四万一千一百九十四,壮马七千九百九十一。三阳砦,十八门、三十四大部族、四十三姓、一百八十族,总兵马三千四百六十七。陇城砦,五门、五大部族、三十四小族、三十四姓,总兵马二千五十四。弓门砦,三大门、十七部族、十七姓、十七小族,总兵马一千七百四。治坊砦,二大门、二大部族、九姓、九小部族,总兵马三百六十。RM穰砦,二大门、二大部族、十一姓、十一小族,总兵马一千八百。静戎砦,门三,计大部族十、六姓、十六小族,总兵马六百二十五。定西砦,四门、四大部族、十六姓、二十八族,总兵马六百。伏羌砦,二门、二大部族、三十二姓、三十三小部族,总兵马一千九百九十二。安远砦,二十三门、二十三大部族、一百二十六姓、一百二十六小族,总兵马五千三百五十。来远砦,八门、八大部族、十九姓、十九小族,总兵马一千五百七十四。宁远砦,四门、四大部族、三十六姓、三十六小族,总兵马七千四百八十。古渭砦,一百七十二门、一百七十一姓、十二大部族、一万六千九百七十小帐,兵七千七百、马一千四百九十。
鄜延路:军、城、堡、砦十,蕃兵一万四千五百九十五,官马二千三百八十二,强人六千五百四十八,壮马八百十。永平砦,东路都巡检所领八族,兵一千七百五十四、马四百九。青涧城,二族,兵四千五百十、马七百三十四。陇安砦,鬼魁等九族,兵五百九十九、马一百二十九。西路德靖砦,同都巡检所领揭家等八族,兵一千一百一十四、马一百五十。安定堡,东路都巡检所领十六族,兵一千九百八十九、马四百六十。保安军,两族,兵三百六十一、马五十。德靖砦,西路同都巡检所领二十族,兵七千八百五、马八百七十七。又小胡等十九族,兵六千九百五十六、马七百二十五。保安军,北都巡检所领厥七等九族,兵一千四百四十一、马一百六十七。园林堡,两族,兵八百二十二、马九十三。肃戎军,卞移等八族,兵七百四十八、马一百二十三。
泾原路:镇、砦、城、堡二十一,强人一万二千四百六十六,壮马四千五百八十六,为一百十甲,总五百五队。新城镇,四族,总兵马三百四十一,为十六队。截原砦,六族,总兵马五百九十六,为六甲二十队。平安砦,十一族,总兵马二千三百八十四,为十甲四十六队。开边砦,十八族,总兵马一千二百五十四,为九甲四十四队。新门砦,十二族,总兵马一千七十三,为三甲二十八队。西壕砦,三族,总兵马四百五十四,为四甲二十队。柳泉镇,十二族,总兵马九百八十六,为七甲三十一队。绥宁、海宁砦,四族,总兵马七百八十八,为四十甲三十二队。靖安砦,四族,总兵马一千九百八十二,为四甲五十九队。瓦亭砦,四族,总兵马五百九十一,为四甲十九队。安国镇,五族,总兵马六百三十四,为五甲二十二队。耀武镇,一族,总兵马三十二,为一队。新砦,两族,总兵马一百九。东山砦,四族,总兵马二百二,为四甲九队。彭阳城,三族,总兵马一百八十四,为六甲十二队。德顺军,强人三千六百七十六,壮马二千四百八十五,为三十六甲一百三十五队。本军二十一族,总兵马二千五百二,为三十六队。隆德砦,七族,总兵马二百五十六,为一十七甲十九队。静边砦,二十四族,总兵马一千八百七,为三十六队。水洛城,十九族,总兵马一千三百五十四,为十九甲三十八队。通边砦,五族,总兵马一百七十六,为三队。
环庆路:镇、砦二十八,强人三万一千七百二十三,壮马三千四百九十五,总一千一百八十二队。安塞砦,四族,强人三百五十一,壮马三十,为十六队。洪德砦,二族,强人二百七十三,壮马五十三,为十队。肃远砦,三族,强人一千五百五十九,壮马二百六十三,为六十队。乌仑砦,一族,强人六百八十四,壮马一百一十八,为二十六队。永和砦,旁家一族计六标,强人一千二百五十五,壮马二百二,为四十四队。平远砦,六族,强人五百四十,壮马八十七,为二十七队。安远砦,六族,强人七百四十八,壮马一百一十六,为三十队。合道镇,十四族,强人一千五百六十五,壮马一百八十三,为五十七队。木波镇,十四族,强人二千一百六十九,壮马一百九十五,为六十一队。石昌镇,二族,强人四百六十二,壮马三十四,为十七队。马领镇,四族,强人一千一十六,壮马八十,为二十四队。团堡砦,二族,强人一千二十二,壮马一百十一,为二十四队。荔原堡,十三族,强人二千二百二十一,壮马三百九十四,为八十二队。大顺城,二十三族,强人三千四百九十一,壮马三百十四,为一百四十一队。柔远砦,十二族,强人三千三百八十一,壮马一千,为九十队。东谷砦,十六族,强人四百五十九,壮马五十六,为十四队。西谷砦,十族,强人一千七百九十四,壮马一百四十,为六十五队。淮安镇,二十七族,强人四千三百六十八,壮马三百二十一,为一百七十队。平戎镇,八族,强人一千八十五,壮马一百七十一,为四十一队。五交镇,十族,强人一千一百七,壮马七十三,为四十九队。合水镇,四族,强人六百三十一,壮马九十五,为二十四队。凤川镇,二十三族,强人八百七十五,壮马一百四十三,为二十队。华池镇,三族,强人二百六十二,壮马三十八,为十二队。业乐镇,十七族,强人一千一百七十二,壮马六十四,为四十六队。府城砦,一族,强人二百三十三,壮马五,为七队。
治平四年,郭逵言:「秦州青鸡川蕃部愿献地,请于川南牟谷口置城堡,募弓箭手,以通秦州、德顺二州之援,断贼入寇之路,」闰三月,收原州九砦蕃官三百八十一人,总二百二十九族,七千七百三十六帐,蕃兵万人,马千匹。是岁,罢四路内臣主蕃部者,选逐路升朝使臣谙练蕃情者为之。
熙宁元年,议者谓:
熟羌乃唐设三使所统之党项也。自西夏不臣,种落叛散,分寓南北。为首领者父死子继,兄死弟袭,家无正亲,则又推其旁属之强者以为族首,多或数百,虽族首年幼,第其本门中妇女之令亦皆信服,故国家因其俗以为法。其大首领,上自刺史,下至殿侍,并补本族巡检,次首领补军主、指挥使,下至十将,第受廪给。岁久,主客族帐,混淆莫纪。康定中,尝遣蒋偕籍之。今逾三十年,主家或以累降失其先职族首名品,而客户或以功为使臣,军班超处主家之上。军兴调发,有司惟视职名,使号令其部曲,而众心以非主家,莫肯为用。
请自今蕃官身殁,秩高者子孙如例降等以为本族巡检,其旁边能捍贼者给奉,远边者如旧限以岁月;其已降等或三班差使、殿侍身殁无等可降者,子孙不降,充军主、指挥使者即以为殿侍。如此,则本族蕃官名品常在。或其部曲立功当任官者,非正亲毋得为本族巡检,止增其奉;其军主至十将,祖、父有族帐兵骑者,子孙即承其旧,限年受廪给;能自立功者不用此令。如此,则熟羌之心皆知异日子孙不失旧职,世为我用矣。
枢密院乃会河东路,蕃部承袭不降资;秦凤路降两资,泾原路蕃官告老以门内人承代亦不降资,鄜延、环庆路蕃官使臣比类授职。蕃官副兵马使以上元无奏到之人,诏鄜延、环庆路蕃官本族首领子孙当继袭者,若都军主以下之子孙勿降,殿侍并差使、殿侍之子孙充都军主,借职、奉职之子孙充殿侍,侍禁、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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