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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一百四十兵一(禁军上)+列传第-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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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故为,量轻重笞罚或赎铜释之。

  仁宗深悯夫民之无知也,欲立赎法以待薄刑,乃诏有司曰:「先王用法简约,使人知禁而易从。后代设茶、酒、监税之禁,夺民厚利,刑用滋章。今之《编敕》,皆出律外,又数改更,官吏且不能晓,百姓安得闻之?一陷于理,情虽可哀,法不得赎。岂礼乐之化未行,而专用刑罚之弊与?汉文帝使天下人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几于刑措。其议科条非著于律者,或冒利犯禁,奢侈违令,或过误可悯,别为赎法。乡民以谷麦,市人以钱帛,使民重谷麦,免刑罚,则农桑自劝,富寿可期矣。」诏下,论者以为富人得赎而贫者不能免,非朝廷用法之意。时命辅臣分总职事,以参知政事范仲淹领刑法,未及有所建明而仲淹罢,事遂寝。至和初,又诏:「前代帝王后,尝仕本朝,官不及七品者,祖父母、父母、妻子罪流以下,听赎。虽不仕而尝被赐予者,有罪,非巨蠹,亦如之。」随州司理参军李父捙谷怂溃瑨上所授官以赎父罪,帝哀而许之。君子谓之失刑,然自是未尝为此。而终宋之世,赎法惟及轻刑而已。

  恩宥之制,凡大赦及天下,释杂犯死罪以下,甚则常赦所不原罪,皆除之。凡曲赦惟一路或一州,或别京,或畿内。凡德音,则死及流罪降等,余罪释之,间亦释流罪。所被广狭无常。又,天子岁自录京师系囚,畿内则遣使,往往杂犯死罪以下第降等,杖、笞释之,或徒罪亦得释。若并及诸路,则命监司录焉。

  初,太宗尝因郊礼议赦,有秦再恩者,上书愿勿赦,引诸葛亮佐刘备数十年不赦事。帝颇疑之。时赵普对曰:「凡郊祀肆眚,圣朝彝典,其仁如天,若刘备区区一方,臣所不取。」上善之,遂定赦。

  初,太祖将祀南郊,诏:「两京、诸道,自十月后犯强窃盗,不得预郊祀之赦。所在长吏告谕,民无冒法。」是后将祀,必先申明此诏。天圣五年,马亮言:「朝廷虽有是诏,而法官断狱乃言终是会赦,多所宽贷,惠奸失诏旨。」遂诏:「已下约束而犯劫盗,及官典受赃,勿复奏,悉论如律。」七年春,京师雨,弥月不止。仁宗谓辅臣曰:「岂政事未当天心耶?」因言:「向者大辟覆奏,州县至于三,京师至于五,盖重人命如此。其戒有司,决狱议罪,毋或枉滥。」又曰:「赦不欲数,然舍是无以召和气。」遂命赦天下。

  帝在位久,明于人之情伪,尤恶讦人阴事,故一时士大夫习为惇厚。久之,小人乘间密上书,疏人过失,好事稍相与唱和,又按人赦前事。翰林学士张方平、御史吕诲以为言,因下诏曰:「盖闻治古,君臣同心,上下协穆,而无激讦之俗,何其德之盛也!朕窃慕焉。嘉与公卿大夫同底斯道,而教化未至,浇薄日滋。比者中外群臣,多上章言人过失,暴扬难验之罪,或外托公言,内缘私忿,诋欺暖昧,苟陷善良。又赦令者,所以与天下更始,而有司多举按赦前之事,殆非信命令,重刑罚,使人洒心自新之意也。今有上言告人罪,言赦前事者,讯之。至于言官,宜务大体,非事关朝政,自余小过细故,勿须察举。」

  神宗即位,又诏曰:「夫赦令,国之大恩,所以荡涤瑕秽,纳于自新之地,是以圣王重焉。中外臣僚多以赦前事捃摭吏民,兴起狱讼,苟有诖误,咸不自安,甚非持心近厚之义,使吾号令不信于天下。其内外言事、按察官,毋得依前举劾,具按取旨,否则科违制之罪。御史台觉察弹奏,法寺有此奏按,许举驳以闻。」知谏院司马光言曰:「按察之官,以赦前事兴起狱讼,禁之诚为大善。至于言事之官,事体稍异。何则?御史之职,本以绳按百僚,纠摘隐伏。奸邪之状,固非一日所为。国家素尚宽仁,数下赦令,或一岁之间至于再三,若赦前之事皆不得言,则其可言者无几矣。万一有奸邪之臣,朝廷不知,误加进用,御史欲言则违今日之诏,若其不言,则陛下何从知之?臣恐因此言者得以藉口偷安,奸邪得以放心不惧。此乃人臣之至幸,非国家之长利也。请追改前诏,刊去'言事'两字。」光论至再,帝谕以「言者好以赦前事诬人」,光对曰:「若言之得实,诚所欲闻,若其不实,当罪言者。」帝命光送诏于中书。

  熙宁七年三月,帝以旱,欲降赦。时已两赦,王安石曰:「汤旱,以六事自责曰:'政事不节与?'若一岁三赦,是政不节矣,非所以弭灾也。」乃止。八年,编定《废免人叙格》,常赦则郡县以格叙用,凡三期一叙,即期未满而遇非次赦者,亦如之。

  元祐元年,门下省言:「当官以职事堕旷,虽去官不免,犹可言。至于赦降大恩,与物更始,虽劫盗杀人亦蒙宽宥,岂可以一事差失,负罪终身?今刑部所修不以去官、赦降原减条,请更删改。」

  徽宗在位二十五年,而大赦二十六,曲赦十四,德音三十七。而南渡之后,绍熙岁至四赦,盖刑政紊而恩益滥矣。

  宋自祖宗以来,三岁遇郊则赦,此常制也。世谓三岁一赦,于古无有。景祐中,言者以为:「三王岁祀圜丘,未尝辄赦。自唐兴兵以后,事天之礼不常行,因有大赦,以荡乱狱。且有罪者宽之未必自新,被害者抑之未必无怨。不能自新,将复为恶,不能无怨,将悔为善。一赦而使民悔善长恶,政教之大患也。愿罢三岁一赦,使良民怀惠,凶人知禁。或谓未可尽废,即请命有司,前郊三日理罪人,有过误者引而赦之。州县须诏到仿此。」疏奏,朝廷重其事,第诏:「罪人情重者,毋得以一赦免。」然亦未尝行。 
 
 



 
                   
志第一百五十五艺文一
 
  《易》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文之有关于世运,尚矣。然书契以来,文字多而世代日降;秦火而后,文字多而世教日兴,其故何哉?盖世道升降,人心习俗之致然,非徒文字之所为也。然去古既远,苟无斯文以范防之,则愈趋而愈下矣。故由秦而降,每以斯文之盛衰,占斯世之治忽焉。

  宋有天下先后三百余年,考其治化之污隆,风气之离合,虽不足以拟伦三代,然其时君汲汲于道艺,辅治之臣莫不以经术为先务,学士摚鹣壬傅赖滦悦В痪诳冢癫槐虮蚝踅谥苤脑眨∷沃痪海蛞晕氖ぶ祝旃榫萄桑艘怨裕幢刂勒咧垡病

  历代之书籍,莫厄于秦,莫富于隋、唐。隋嘉则殿书三十七万卷。而唐之藏书,开元最盛,为卷八万有奇。其间唐人所自为书,几三万卷,则旧书之传者。至是盖亦鲜矣。陵迟逮于五季,干戈相寻,海寓鼎沸,斯民不复见《诗》、《书》、《礼》、《乐》之化。周显德中,始有经籍刻板,学者无笔札之劳,获睹古人全书。然乱离以来,编帙散佚,幸而存者,百无二三。

  宋初,有书万余卷。其后削平诸国,收其图籍,及下诏遣使购求散亡,三馆之书,稍复增益。太宗始于左升龙门北建崇文院,而徙三馆之书以实之。又分三馆书万余卷别为书库,目曰「秘阁」。阁成,亲临幸观书,赐从臣及直馆宴。又命近习侍卫之臣纵观群书。

  真宗时,命三馆写四部书二本,置禁中之龙图阁及后苑之太清楼,而玉宸殿、四门殿亦各有书万余卷。又以秘阁地隘,分内藏西库以广之,其右文之意,亦云至矣。已而王宫火,延及崇文、秘阁,书多煨烬。其仅存者,迁于右掖门外,谓之崇文外院,命重写书籍,选官详覆校勘,常以参知政事一人领之,书成,归于太清楼。

  仁宗既新作崇文院,命翰林学士张观等编四库书,仿《开元四部录》为《崇文总目》,书凡三万六百六十九卷。神宗改官制,遂废馆职,以崇文院为秘书省,秘阁经籍图书以秘书郎主之,编辑校定,正其脱误,则主于校书郎。

  徽宗时,更《崇文总目》之号为《秘书总目》。诏购求士民藏书,其有所秘未见之书足备观采者,仍命以官。且以三馆书多逸遗,命建局以补全校正为名,设官总理,募工缮写。一置宣和殿,一置太清楼,一置秘阁。自熙宁以来,搜访补辑,至是为盛矣。

  尝历考之,始太祖、太宗、真宗三朝,三千三百二十七部,三万九千一百四十二卷。次仁、英两朝,一千四百七十二部,八千四百四十六卷。次神、哲、徽、钦四朝,一千九百六部,二万六千二百八十九卷。三朝所录,则两朝不复登载,而录其所未有者。四朝于两朝亦然。最其当时之目,为部六千七百有五,为卷七万三千八百七十有七焉。迨夫靖康之难,而宣和、馆阁之储荡然靡遗。高宗移跸临安,乃建秘书省于国史院之右,搜访遗阙,屡优献书之赏,于是四方之藏,稍稍复出,而馆阁编辑,日益以富矣。当时类次书目,得四万四千四百八十六卷。至宁宗时续书目,又得一万四千九百四十三卷,视《崇文总目》,又有加焉。自是而后,迄于终祚,国步艰难,军旅之事,日不暇给,而君臣上下,未尝顷刻不以文学为务,大而朝廷,微而草野,其所制作、讲说、纪述、赋咏,动成卷帙,垒而数之,有非前代之所及也。虽其间鈲裂大道,疣赘圣谟,幽怪恍惚,繁琐支离有所不免,然而瑕瑜相形,雅郑各趣,譬之万派归海,四渎可分,繁星丽天,五纬可识,求约于博,则有要存焉。

  宋旧史,自太祖至宁宗,为书凡四。志艺文者,前后部帙,有亡增损,互有异同。今删其重复,合为一志,盖以宁宗以后史之所未录者,仿前史分经、史、子、集四类而条列之,大凡为书九千八百十九部,十一万九千九百七十二卷云。

  经类十:一曰《易》类,二曰《书》类,三曰《诗》类,四曰《礼》类,五曰《乐》类,六曰《春秋》类,七曰《孝经》类,八曰《论语》类,九曰经解类,十曰小学类。

  《周易古经》一卷

  薛贞注《归藏》三卷

  《易传》十卷题卜子夏传

  《周易上下经》六卷

  《系辞说卦序卦杂卦》三卷韩康伯注。

  郑玄《周易文言注义》一卷

  王弼《略例》一卷

  《易辨》一卷

  阮嗣宗《通易论》一卷

  干宝《易传》十卷

  《易髓》八卷晋人撰,不知姓名

  孔颖达《正义》十四卷

  《玄谈》六卷

  《易正义补阙》七卷

  任正一《甘棠正义》三十卷

  关朗《易传》一卷

  王肃《传》十一卷

  陆德明《释文》一卷

  卫元嵩《周易元包》十卷苏源明传,李江注

  李鼎祚《集解》十卷

  史文徽《易口诀义》六卷

  成玄英《流演穷寂图》五卷

  蔡广成《启源》十卷

  又《周易外义》三卷

  沙门一行《传》十二卷

  王隐《要削》三卷

  陆希声《传》十三卷

  郭京《举正》三卷

  东乡助《物象释疑》一卷

  邢璹《补阙周易正义略例疏》三卷

  李翱《易诠》七卷

  张弧《周易上经王道小疏》五卷

  张韩《启玄》一卷

  青城山人《揲蓍法》一卷

  王昭素《易论》三十三卷

  纵康乂《周易会通正义》三十三卷

  阴洪道《周易新论传疏》十卷

  陈抟《易龙图》一卷

  范谔昌《大易源流图》一卷

  又《证坠简》一卷

  胡旦《易演圣通论》十六卷

  石介《口义》十卷

  冀震《周易义略》十卷

  代渊《周易旨要》二十卷

  何氏《易讲疏》十三卷不著名

  陆秉《意学》十卷

  《古易》十三卷出王洙家

  王洙《言象外传》十卷

  刘牧《新注周易》十一卷

  又《卦德通论》一卷

  《易数钩隐图》一卷

  吴秘《周易通神》一卷

  黄黎献《略例》一卷

  又《室中记师隐诀》一卷

  龚鼎臣《补注易》六卷

  彭汝砺《易义》十卷

  赵令湑《易发微》十卷

  乔执中《易说》十卷

  赵仲锐《易义》五卷

  谢湜《易义》十二卷

  谭世勣《易传》十卷

  陆太易《周易口诀》七卷

  冀珍《周易阐微诗》六卷

  李赞《周易说》九卷

  张杲《周易罔象成名图》一卷

  裴通《周易玄解》三卷

  邵雍《皇极经世》十二卷

  又《叙篇系述》二卷

  《观物外篇》六卷门人张湣记雍之言

  《观物内篇解》二卷雍之子伯温编

  邵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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