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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性正浓-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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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享受的话题。我说过了,只精神依恋可视为友谊,而在生活中,放弃精神依恋只贪图感官享受的男女比比皆是,这足以证明,单纯的性快乐更易实现,而将朴素的好感上升为友谊则相对艰难。另外,人生的敌人总共有两个,一个是属于肉身的死亡,一个是属于灵魂的孤独;相应地,我们与之对抗的手段也有两个,感官享受负责麻痹肉身遗忘死亡,精神依恋负责抚慰灵魂抵御孤独。但谁都知道,对一般人来说,死亡总是虚幻的远景,而孤独永远是脚下的影子。所以,麻痹肉身易,抚慰灵魂难,本着趋易畏难的人性特点,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了,男女交好,为什么多半只肉不灵,只色情不伴侣,少半亦肉亦灵,亦伴侣亦色情,而只灵不肉,只伴侣不色情的,却绝无仅有。说到这我们不妨想想自己,如果我们确实有一些只肯依恋其精神而未能享受其感官的异性对象,我们是根本不想与其享受感官呢,还是由于原因种种我们怯于表达与其共同享受感官的意向;还有,鉴于人无完人的基本理由,我们依恋其精神的对象如果是同性,我们与他(她)的友谊还会那么深厚牢固吗?至于“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式的交往甚至好感,实在还不能算作友谊。
吴玄: 性应该回归到性,性的宏大叙事,很容易导致“无性伴侣”,那真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刁斗:我不知道,话题中的“性”是否特指性交,如果是,我得承认,无性伴侣肯定存在:比如过去那些能为自己守出一座贞节牌坊的寡妇,其伴侣就是早夭的死人;比如传说中那些嫁给太监的女子,其伴侣就是根本没能力人道的阉人;比如许多家庭里或者因情感衰竭或者为机能所碍还或者受制于其他身心故障的夫妻们,长期相伴却彼此疏离……然而,如果性只被狭隘成单一的性交,对上面话题的讨论也就没意思了,因为这些极端的例子太不足为训,大约歌颂无性之伴侣的人,也并不想只拿贞节寡妇或太监阉人来佐证自己。性应该是个宽泛的概念,即使把性作为动词使用,它也不会仅局限性交一事。在我的理解中,男女之间,凡含有色情意味的言语行为,不妨尽皆以性视之,这样的性才完整充实——当然,没有抵达性交的性肯定有缺陷,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任何色情言行最终都需要指向性交;还当然,那种没有呼应的一厢情愿的性骚扰或性交易式的色情言行,即使以强奸的形式实现了性交,即使以买卖的形式实现了性交,也不在我的论述范围,我所指称的色情言行,只能是男女间彼此领会且乐于接受的一件事情。还有一点需要说明,所谓伴侣,也并非仅能标榜夫妻。终身厮守是伴侣,是一生的伴侣,一夜风流也是伴侣,只不过是瞬间的伴侣而已;但没人敢打赌说瞬间的伴侣就一定不比一生的伴侣更无价值。
卢文丽:伴侣是一个神圣的词,应该有爱情和婚姻为前提,有了爱情,有了婚姻,才是伴侣。真正的爱情,必然会怦然心动,必然会肌肤相亲,必然会有伤害和痛楚。真正的伴侣,喻示着责任和爱情、宽容和理解,喻示着天长地久和朝朝暮暮,白发苍苍时能够一起搀扶着过马路。有伴侣的人,是有福的。可是,现世男女都很难找到真正意义上的伴侣,所以才有婚外恋和一夜情,但婚外恋和一夜情不叫伴侣,还是称情人或性伙伴比较合适。我的看法也许比较老套,希望大家原谅。事实上这年头,找真正的伴侣比找一只野生甲鱼还难。
权聆: 同意刁斗对“伴侣”一词的定义。不过,文丽的看法也不无道理,是比较理想化的意义。
荆歌: 在这次聊天前,我特意查了一下《现代汉语词典》,关于“伴侣”,解释如下:伴侣,指同在一起生活、工作或旅行的人。如:终身伴侣(指夫妻)。又如:长途跋涉中,有他做伴侣,就不寂寞了。文丽在这里把“伴侣”拔高了,赋予了比较崇高的人生理想。但如果按照她的标准,生活中的许多人,就不配有伴侣了,或者根本就找不到伴侣。
刁斗:我不否认,由于遗传的原因,个体间生理机能的生成发育水平极不均衡,又由于文化背景生存环境甚至性格的差异,每个人的道德观念认知标准处事原则也不能相同,再加之性本身就包含了多个维度多重取向,所以,不同的人以不同的方式介入性事和满足性欲也就非常正常,既不能妄断谁对谁错,也根本找不到对错的尺码。因此,我的意思并非是男女间不可以只有友谊,我只是想强调,既然绝大部分人都非同性恋者,那么,在两性之间,他们的彼此吸引与互相需要,先决条件永远是性,至少是性的感觉性的意念性的幻想性的寄托,是在有了这个条件之后,才能有友谊以及其他。
卢文丽:我想,正常的伴侣之间,除了烧烧饭、洗洗衣,一定也是会做做爱的。那种“虽然亲密无间,但丝毫不包含性成分”的关系,不知是咋整的。无性未必真豪杰,倘若有人标榜自己属于“无性伴侣”,这个人不是性功能有障碍,就是单相思。因为自己无能,因为人家不肯,所以没戏了,还要打肿脸充胖子,很可悲。时下还流行“无性婚姻”,不知跟“无性伴侣”是不是一回事。那天在电视上看到一部意大利电影,一女人传授女主角考察丈夫的办法:一周做爱两次,他是例行公事;一周做爱五次,说明是真正爱你。这是人家老外的爱法,中国人一周爱几次,我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无论哪国人民,夫妻间假如连爱都做不成了,总归是有了问题,总归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
荆歌: 这一说法有严重的歧视性无能的倾向。
吴玄: 男女合租一套房子,这在北京很平常,我也经历过,不过,不是一男二女,而是二男一女。而且我还写过关于同居的两个东西,一个是纪实的,叫《新同居时代》,一个是小说,就叫《同居》。这种同居方式确实是新的,没经历过的人有点好奇,—次,一个朋友兴致勃勃地想了解,我说,没什么,我们什么关系也没有。这位朋友有些失望,下结论说,你们是两男一女,互相牵制,如果一男一女,就有关系了。但也不一定,我的一位姓吕的朋友就一男一女合租过,他和一位马来西亚的女生同居一屋。我偶尔打电话过去,总是那女生接的电话,很温婉的语气,吕君,你的电话或者对不起,他不在。那温婉的语气,很让我神往,我想像着吕君在过一种幸福的家庭生活。其实,他们什么关系也没有。不发生关系,是吕君的一个原则,他说,一男一女,同居一屋,又什么关系也没有,多有意思啊。
荆歌: 我读过吴玄的《同居》,里面的两男一女,可不是什么“无性伴侣”,性的意识时时刻刻在场。
卢文丽:男女之间,到底有没有真正的友谊,这个问题谁也说不清。人的潜意识里都有欲望,有邪念,没有得到的东西,永远让你动心。男女之间最美好的,应该是那种互相欣赏若即若离的关系,可惜人们往往甘心被性所俘虏,上演了一出又一出短命的床上戏。性不是衡量友谊和爱情的惟一标准。爱情和友谊这张纸,一旦捅破了,就无法弥补。
荆歌: 现在处女膜倒是能很轻松地修补了。
卢文丽:我也不能容忍那种说法——我们爱过,分了手,却依然是好朋友。这是人家明星的台词,你装什么蒜啊。爱过的人,即便不反目为仇,也敬而远之了,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这就叫爱憎分明,爱情就是爱情,友谊就是友谊。
吴玄: 这其中的意思,确实比有性关系更有意思。男女同住一屋,虽然没有性关系,但可能会有性想像,性这个东西,经常是想像比实际有趣。就我个人的感觉,这种同居方式,使房间变大了。住久了,也许还有点亲情的感觉。
荆歌: 这还是有性。性想像与性行为,其实是一回事。我倒是幻想,在合租的男女之间,只有友谊,而没有性,连性想像都没有。也就是说,根本就没把那住在一起的女的当女的看。吴玄有合租的经验,你的发言,是从实际出发,我信你。但我同时也担心你,日子久了,不会满足于只有性想像,怕是有了一个什么偶然的机会,比如对方生病啦,要你去照顾啊,或者你喝醉了,控制不住自己啦,就会从性想像开始,却以性行为结束了。
吴玄: 当然,这需要一点定力,性有时候是很难控制的,男女同居一屋,又不发生关系,双方的身体难免会有紧张感,如果越界,就不是无性伴侣了。从身体的角度看,无性伴侣,是一种境界,它超越了本能,并不是那么容易做到的。
刁斗: 我根本就不相信有什么无性伴侣。我这样武断地做出结论,肯定会招来激烈的反驳,反驳者还会举出一些非贞节寡妇或太监阉人的例子来诘难我,这我想到了。但我还是要说,那些无性伴侣的神话其实站不住脚,一对男女,连艰难的精神依恋的彼岸都能抵达,却攀不上一座感官享受的平缓小山,只能说是他们在用虚无主义的态度开脱无奈,陷在了自欺欺人的陷阱里不肯自拔。当然了,人是社会动物,是文化产儿,而社会和文化是理性的沃土,对感性来说却是碱滩。可即使这样,我也只能理解许多人的自欺之举——以婚姻家庭、责任义务、成规俗约、利弊取舍等等,来抑制自己的本能,“政治上正确”地确定自己与他人的交往方式与交往程度;但我仍不能容忍欺人——自己心中欲念如炽,只是由于性之外的因素不能与钟情的性对象建立性的关系,却坚持美其名曰这是纯洁的友谊。顺便说一句,精神依恋也好,感官享受也好,都是人性中最纯洁的需要,如果说它们也有不纯洁的时候,那恰恰是它们被赋予了社会的文化的意义以后。
权聆: 我还是相信无性伴侣的存在。问题很简单,这是由于男女之间没有发生“爱情”。据说,有的夫妻半年也不会有一次房事。一位好友曾经告诉过我她的经历。她和一个男人合租了一个三居室。她不算漂亮,但身材很好,甚至是非常出众,身边不乏追求者。她非常聪明。起初发现室友对她有好感,她就故意冷落他,直到和他同处三年,她和她的室友也没有发生过什么故事。她说她其实也喜欢室友,但她偏偏不愿意把他们的关系往“性”方面去想。她和室友至今仍是无性的好朋友关系。她曾经也和一个中年已婚男人互相有过好感,但当那男子向她有所行动的时候,她却跑了,让男子很尴尬。那男子不搭理他了,她却又主动和那男子说话。她喜欢他,却不喜欢随便就发生关系,我相信那种感觉是非常微妙的,一旦说穿了实在是了无趣味。如果男人非要把这理解成失败,那更是狭隘之至。我的另一位好友,工作几年后上研究生去了。她喜欢上了她所在学校的一位老师,几近疯狂,简直到了痴迷的地步。因那老师有着强烈的道德意识,完全不给她亲近的机会,令她爱得苦不堪言,她告诉我,她希望他是她的情人,但她从没有想过和他发生性关系。天哪,我们该如何理解女人的情感?
卢文丽:女人往往是先有爱,才有性,有了性,潜意识里就想有婚姻,就想当伴侣,哪怕粉身碎骨,这就是女人的悲哀。男人大多不这样,男人可以有性,却不一定要有爱,这是男人肉欲的一面。所以社会上那些声色犬马的娱乐场所,都是为男人设置的,因为对男人来说,女人的身体也许永远要比她的思想更具诱惑。一个女人,如果和男人有了性,就觉得“我已经是你的人了”,头脑发了昏,拿婚姻去较真,就注定被动,注定玩完。因为男人可以偷偷摸摸,白吃白玩,一旦叫他站出来负责任,为爱付出代价,他一准落荒而逃。痴情女子负心汉,说的大多是这样的故事。
荆歌: 文丽对男人还是有苛求。其实,男人和女人,都是世界上可怜的孩子,一样的脆弱。追逐异性,从异性那儿寻求安慰,寻求感情的寄托,男女并没有太大的差别。在面对死亡时内心的虚无,面对压力时想要逃避,男女都是一样的。不要期望男人能更多地承担什么,男人一定是铮铮铁骨,能够撑起一片天空,这样的定位更是错误的,不现实的。
权聆: 现代社会,献身即索取婚姻的女人要么是不成熟,要么是庸俗,是女人不自信的表现。的确,正常女人往往是先有了爱,才有了性,男人反之。女人如果对这男人有爱情,该男人的身体未尝不具有诱惑。糟糕的是,该男人可能不是女人的丈夫。或许,我们对男人的确是苛求了。我们经常看到被抛弃的女人,却忽视了有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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