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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通义作者章学诚-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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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其后相沿未及改耳。(初例本当以司为主。)其制度之改使司而为部院者,
以渐而更,非有一旦创新之举,故馆阁不及改也。私门自著,例以义起,正为制
度云然。且余所辨,不尽为洪君书也。今之为古文辞者,於统部称谓,亦曰诸省,
或曰某省。弃现行之制度,而借元人之名称,於古盖未之闻也。雍正、康熙以前,
古文亦无使司之称;(彼时理必当称使司。)则明人便省文,而因仍元制,为古
文之病也久矣。故余於古文辞,有当称统部者,流俗或云某省,余必曰某部院,
或节文称某部;流俗或云诸省及某某等省,余必曰诸部院或某某等部院,节文则
曰诸部某某等部;庶几名正为言顺耳。使非今日制度,则必曰使司,或节文称司,
未为不可,其称省则不可行也。或云:诏旨章奏文移,何以皆仍用之?答曰:此
用为辞语故无伤,非古文书事例也。且如诏旨章奏文移,称布政为藩,按察为臬,
府州县长为守牧令,辞语故无害也,史文无此例矣。
○和州志皇言纪序例
《周官》,外史“掌四方之志”,又“以书使於四方,则书其令。”郑氏注
四方之志,“若鲁之《春秋》,晋之《乘》,楚之《梼杌》”是也。书其令,谓
“书王命以授使者”是也。乡大夫於“正月之吉,受教法於司徒,退而颁之乡吏。”
孔氏疏“谓若大司徒职十二教以下”是也。夫畿内六乡,天子自治,则受法於司
徒,而畿外侯封,各治其国,以其国制自为《春秋》。(列国之史,总名《春秋》。)
然而四方之书,必隶外史;书令所出,奉为典章。则古者国别为书,而简策所昭,
首重王命,信可徵也。是以《春秋》岁首必书王正,而韩宣子聘鲁,得见《易象》、
《春秋》,以谓周礼在是。盖书在四方,则入而正於外史;而命行王国,亦自外
史颁而出之。故事有专官,而书有定制,天下所以协於同文之治也。
窃意《周官》之治,列国史记,必有成法,受於王朝,如乡大夫之受教法,
考察文字,罔有奇讶。至晋楚之史,自以《乘》与《梼杌》名书,乃周衰官失,
列国自擅之制欤?司马迁侯国世家,亦存国别为书之义,而孝武《三王》之篇,
详书诏策,冠於篇首。王言丝纶,史家所重,有由来矣。后代方州之书,编次失
伦,体要无当,而朝廷诏诰,或入艺文,篇首标纪,或载沿革。又或以州县偏隅,
未有特布德音,遂使中朝掌故,散见四方之志者,阙然无所考见。是固编摩之业,
世久失传;然亦外史专官,秦汉以来,未有识职故也。夫封建之世,国别为史,
然篇首尚重王正之书。郡县受治,守令承奉诏条,一如古者畿内乡党州闾之法,
而外史掌故,未尝特立专条。宋、元、明州县志书,今可见者,迄用一律,亦甚
矣其不讲於《春秋》之义也!今裒录州中所有,恭编为《皇言纪》一,以时代相
次,蔚光篇首,以志祇承所自云尔。
○和州志官师表序例
《周官》,御史“掌赞书,数从政”。郑氏注谓“凡数及其见在空阙者。”
盖赞太宰建六典而掌邦治之故事也。夫官有先后,政有得失;太宰存其纲纪,而
御史指数其人以赞之,则百工叙而庶绩熙也。后代官仪之篇,考选之格,(《汉
官仪》、《唐六典》、《梁选簿》、《隋官序录》。)代有成书,而官职姓名,
浩繁莫纪,则是有太宰之纲纪,而无御史之数从政者也。班固《百官公卿表》,
犹存古意,其篇首叙官,则太宰六典之遗也,其后表职官姓氏,则御史数从政之
遗也。范、陈而后,斯风渺矣。至於《唐书》、《宋史》,乃有《宰相年表》,
然亦无暇旁及卿尹诸官;非惟史臣思虑有所未周,抑史籍猥繁,其势亦难概举也。
至於嗜古之士,掇辑品令,联缀姓名,职官故事之书,六朝以还,於斯为盛。
然而中朝掌故,不及方州,猥琐之编,难登史志;则记载无法,而编次失伦,前
史不得不职其咎也。夫百职卿尹,中朝叙官;方州守令,外史纪载。《周官》御
史数从政之士,则外史所掌四方之志,不徒山川土俗,凡所谓分职受事,必有其
书,以归柱下之掌,可知也。唐人文集,往往有厅壁题名之记,盖亦叙官之意也。
然文存而名不可考,自非蒐罗金石,详定碑碣,莫得而知,则未尝勒为专书之故
也。宋、元以来,至於近代方州之书,颇记任人名氏;然猥琐无文,如阅县令署
役卯簿,则亦非班史年经月纬之遗也。或编次为表者,序录不详,品秩无次;或
限於尺幅,其有官阶稍多,沿革异制,即文武分编,或府州别记,以趋苟简。是
不知班史三十四官,分一十四级之遗法也。又前人姓氏,不可周知,然遗编具存,
他说互见,不为博采旁搜,徒讬阙文之义,是又不可语於稽古之功者也。
今折衷诸家,考次前后,上始汉代,迄於今兹,勒为一表,疑者阙之。后之
览者,得以详焉。
○和州志选举表序例
《周官》,乡大夫“三年大比,兴一乡之贤能,献书於王。王再拜受之,登
於天府”,甚盛典也。汉制,孝廉茂才力田贤良之举,盖以古者乡党州闾之遗,
当时贤书典籍,辟举掌故,未有专书;则以科条为繁,兴替人文,散见纪传;潜
心之士,自可考而知也。江左六朝,州郡侨迁,士不土著,学不专业,乡举里选,
势渐难行。至於隋氏,一以文学词章,创为进士之举,有唐以来,於斯为盛。选
举既专,资格愈重,科条繁委,故事相传。於是文学之士,蒐罗典章,采摭闻见,
识大识小,并有成书。传记故事,杂以俳谐,而选举之书,盖裒然与柱下所藏等
矣。
撰著既繁,条贯义例,未能一辙,就求其指,略有三门:若晁迥《进士编敕》,
陆深《科场条贯》之属,律例功令之书也;姚康、乐史《科第录》,(姚康十六
卷,乐史十卷。)李奕、洪适《登科记》,(李奕二卷亡。洪适十五卷。)题名
记传之类也;王定保《唐摭言》,钱明逸《宋衣冠盛事》,稗野杂记之属也。史
臣采辑掌故,编於书志,裁择人事,次入列传;一代浩繁,义例严谨,其笔削之
馀,等於弃土之苴,吐果之核。而陈编猥琐,杂录无文,小牍短书,不能传世行
远;遂使甲第人文,《周官》所以拜献於王而登之天府者,阙焉不备。是以方州
之书,不遵乡大夫慎重贤书之制,记载无法,条贯未明之咎也。
近代颇有考定方州自为一书者,若乐史《江南登科记》,张朝瑞《南国贤书》,
陈汝元《皇明浙士登科考》,皆类萃一方掌故,惜未见之天下通行。而州县志书,
编次科目,表列举贡,前明以来,颇存其例,较之宋元州郡之书,可谓寸有所长
者矣。特其体例未纯,纪载无法,不熟年经事纬之例,(亦有用表例者,举贡掾
仕封荫之条,多所牴牾。)猥杂成书;甚者附载事迹,表传不分,此则相率成风,
未可悉数其谬者也。(论辨诗列传第一篇总论内。)今摭史志之文,先详制度,
后列题名,以世相次,起於唐代,讬於今兹,为《选举表》。其封荫辟举,不可
纪以年者,附其后云。
○和州志氏族表序例上
《周官》,小史“奠系世,辨昭穆。”谱牒之掌,古有专官。司马迁以《五
帝系》牒、《尚书》集世记,为《三代世表》,氏族渊源,有自来矣。班固以还,
不载谱系。而王符《氏姓》之篇,(《潜夫论》第三十五篇。)杜预《世族》之
谱,(《春秋释例》第二篇。)则治经著论,别有专长,义尽而止,不复更求谱
学也。自魏晋以降,迄乎六朝,族望渐崇。学士大夫,辄推太史世家遗意,自为
家传。其命名之别,若《王肃家传》、虞览《家记》、范汪《世传》、明粲《世
录》、陆煦《家史》(陆史十五卷。)之属,并於谱牒之外,勒为专书,以俟采
录者也。至於挚虞《昭穆记》、王俭《百家谱》、以及何氏《姓苑》、贾氏《要
状》(贾希鉴《氏族要状》十五卷。)诸编,则总汇群伦,编分类次,上者可裨
史乘,下或流入类书,其别甚广,不可不辨也。族属既严,郡望愈重。若沛国刘
氏,陇西李氏,太原王氏,陈郡谢氏,虽子姓散处,或本非同居,然而推言族望,
必本所始。后魏迁洛,则有八氏、十姓、三十六族、九十二姓,并居河南、洛阳。
而中国人士,各第门阀,有四海大姓、州姓、郡姓、县姓,撰为谱录。齐梁之间,
斯风益盛,郡谱州牒,并有专书。若王俭、王僧孺之所著录,(王俭《诸州谱》
十二卷。王僧孺《十八州谱》七百卷。)《冀州姓族》、《扬州谱钞》之属,不
可胜纪,俱以州郡系其世望者也。唐刘知几讨论史志,以谓族谱之书,允宜入史。
其后欧阳《唐书》,撰为宰相世系;顾清门钜族,但不为宰相者,时有所遗。至
郑樵《通志》,首著《氏族》之略,其叙例之文,发明谱学所系,推原史学不得
师承之故,盖尝慨切言之。而后人修史,不师其法,是亦史部之阙典也。
古者,瞽蒙诵诗,并诵世系,以戒劝人君。《国语》所谓“教之世,而为之
昭明德”者,是也。然则奠系之属,掌於小史,诵於瞽蒙,先王所重;盖以尊人
道而追本始也。当时州闾族党之长,属民读法;乡大夫三年大比,考德艺而献书
於王;则其系世之属,必有成数,以集上於小史,可知也。夫比人斯有家,比家
斯有国,比国斯有天下。家牒不修,则国之掌故,何所资而为之徵信耶?《易》
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物之大者,莫过於人。人之重者,莫重
於族。记传之别,或及虫鱼;地理之书,必徵土产;而於先王锡土分姓,所以重
人类而明伦叙者,阙焉无闻,非所以明大通之义也。且谱牒之书,藏之於家,易
於散乱;尽入国史,又惧繁多;是则方州之志,考定成编,可以领诸家之总,而
备国史之要删,亦载笔之不可不知所务者也。
○和州志氏族表序例中
奠系世之掌於小史,与民数之掌於司徒,其义一也。杜子春曰:“奠系世为
帝系、诸侯卿大夫世本之属。”然则比伍小民,其世系之牒,不隶小史可知也。
乡大夫以岁时登夫家之众寡,三年以大比兴一乡之贤能。夫夫家众寡,即上大司
徒之民数,其贤能为卿大夫之选,又可知也。民贱,故仅登户口众寡之数;卿大
夫贵,则详系世之牒,理势之自然也。后代史志,详书户口,而谱系之作无闻,
则是有小民而无卿大夫也。《书》曰:“九族既睦,平章百姓。”郑氏注:“百
姓,为群臣之父子兄弟。”(见司马迁《五帝本纪》注。)平章,乃辨别而章明
之,是即《周官》小史奠系之权舆也。孟子曰:“所谓故国者,非谓有乔木之谓
也,有世臣之谓也。”近代州县之志,留连故迹,附会桑梓;至於世牒之书,阙
而不议,则是重乔木而轻世家也。且夫国史不录,州志不载;谱系之法,不掌於
官,则家自为书,人自为说,子孙或过誉其祖父,是非或颇谬於国史。其不肖者
流,或谬讬贤哲,或私鬻宗谱,以伪乱真,悠谬恍惚,不可胜言。其清门华胄,
则门阀相矜,私立名字。若江左王谢诸家,但有官勋,即标列传,史臣含毫,莫
能裁断。以至李必陇西,刘必沛国,但求资望,不问从来,则有谱之弊,不如无
谱。史志阙略,盖亦前人之过也。
夫以司府领州县,以州县领世族,以世族率齐民,天下大计,可以指掌言也。
唐三百年谱系,仅录宰相,彼一代浩繁,出於计之无如何耳。方州之书,登其科
甲仕宦,则固成周乡大夫之所以书上贤能者也。今仿《周官》遗意,特表氏族,
其便盖有十焉。一则史权不散,私门之书,有所折衷,其便一也。一则谱法画一;
私谱凡例未纯,可以参取,其便二也。一则清浊分涂,非其族类,不能依讬,流
品攸分,其便三也。一则著籍已定,衡文取士,自有族属可稽;非其籍者,无难
句检,其便四也。一则昭穆亲疏,秩然有叙;或先贤奉祀之生,或绝嗣嗣续之议,
争为人后,其讼易平,其便五也。一则祖系分明;或自他邦迁至,或后迁他邦,
世表编於州志,其他州县,或有谱牒散亡,可以借此证彼,其便六也。一则改姓
易氏,其时世前后及其所改之故,明著於书,庶几婚姻有辨;且修明谱学者,得
以考厥由来,其便七也。一则世系蝉联,修门望族,或科甲仕宦,系谱有书,而
德行道艺,列传无录,没世不称,志士所耻;是文无增损,义兼劝惩,其便八也。
一则地望著重,坊表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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