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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听未央曲-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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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她一直把自己当成表哥而已。
为掩饰两人尴尬,他只好装作是想替她拨开垂在耳畔的头发,道:“没事。”
思及此处,刘彻偏过头问杨得意:“孤去中山国之前,交代你办的事儿可办好了?”
“回太子,办好了。奴才亲自挑了人去的,那人倒是把事情干得很漂亮。”
“她已动身了?”
“是的。”
“派人暗中护着她,外头终究不安全。”
“是。”
不多时,众人行至太子妃的殿前,发现灯已经熄了。
今天,她定是累了。
“她既歇下了,那孤明日再来吧。”
“呀”,低沉的开门声幽幽响起。
刘彻半转了身,侧过头,看见了窦绾苍白的脸。“太子……”她神色悲戚,几欲落泪,在夜色中瞧着,很是惹人怜惜。
于是刘彻说:“夜里凉,我们先进去吧。”
杨得意会了主子的意,吩咐众人候在寝殿外头。
两人至殿内,窦绾“扑通”一声跪倒,方才凝着的泪顺着脸颊落下,她道:“太子,妾有罪。没能好好保护我们的孩子。”
刘彻作势去扶,她执意不起,便只好拿出方才在东宫母后说与窦太后的一番说辞,“这也不是你的错,是你的婢女平湖诱你吃了孕妇不宜食用的相克之物。不过父皇已经做出了处置,将她仗毙,你也不必过于忧思,好好养身子。”
“平湖?”窦绾不可置信地抬起头,绝不会是平湖,平湖是什么样的人,她最清楚不过了,便急着反驳道:“不,不会的!她是绾绾的陪嫁婢女,她……她是与绾绾一同长大的,与我情分深厚。臣妾不信,不信她会如此害我与我的孩子。太子,她一定是冤枉的!为何……为何会是如此?”
刘彻心道原来平湖还是个特别的婢女,母后这件事办得实在不够好。既然这套说辞瞒不了她,越多费口舌反而越惹来她的怀疑,于是便轻声安慰:“太子妃仁厚,心思纯净,轻易相信了她。可是宫里的其他人,未必有你这样的心性。”他动作温柔地将她扶起。
“那,那么臣妾敢问,太子是臣妾的夫君,臣妾可信得?”窦绾泪光盈盈,执着地望着他,那一脸的倔强,让他恍恍惚惚间想起了阿娇,情不自禁抬手要拭去她脸上的泪珠。右手方举到她的脸颊旁,楞了一楞,却看清是窦绾。
手就这么停在半空中,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最终,还是作势用袖子替她擦了脸。他拂袖转身,心里忽然便恼起阿娇,恼起自己来。
“太子妃,你失言了。”刘彻背对着窦绾,语气冷冷。“今日念你没了孩子,才会失了分寸,孤便不再追究。以后,要注意自己的言行才好。你早点歇息吧。”
“太子……”窦绾想抓住他的袖子请他留下,话未及口,那人已开了门大步流星地离开,步履间毫无迟疑……
最后只来得及道:“臣妾恭送太子。”她又复往日恭敬顺从。
又是一个细雨敲窗夜,滴答,滴答,滴答。
这一夜,拥云也难眠了。
她的第一个孩子,在五个月又十六天的时候,没有了。有人问,孩子是怎么没有的,有人问,凶手判个什么刑,却没有人来问一问,她这个孩子的母亲,难过不难过。
------题外话------
窦绾真是苦情。唉……
阿娇要出现了,出现了……


第三章 红鸾玉璧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大约一月前。)
在阿娇眼里,长安,它不仅仅是大汉的京都,也不仅仅是一个象征繁华的符号,更是她心里最最依赖牵挂的地方。从出生到如今的十四年里,大半时候都花在这里消遣了,对它的感情,不可谓不真挚,不可谓不热爱。因为,长安着实是个消遣的好去处。
只是今日,她故作潇洒,打马出了长安。
她也不过是一个未到及笄之年的翁主,如此行为颇有些荒唐意味。待传到长安百姓的耳朵里,恐怕要说堂邑翁主恃宠而骄。不论外人,就是阿娘,定是要气得几天睡不好觉,还会和长嫂商量等她回去后的论过行罚一应事宜。不论阿娘,就是胞弟陈珣,也万万不能理解此时她的想法。毕竟从娘胎里出来以后,他们就不是一体,感情再深,也不能总是像现在这般,形影不离。阿娇十分仗义地以为,此番宁愿独自离开长安而不带上陈珣,是希望阿弟能够更加自立更加潇洒。
此番出京,原因倒也简单,乃是那日在自家的侯府前遇到了一个不俗的乞丐,引出一连串的风流之事来。
诚然,长安子弟,都不太瞧得起乞丐。可是阿娇刚好有个毛病,往往别人趋之若鹜的,她偏偏嗤之以鼻,往往别人瞧不上的,她就万万不会怠慢了去。长安城“琉璃居”的秦落先生曾经因为她这个毛病,对她很是青眼相看。曾记得当年他把玩着一把玉扇夸赞过:“这也是一个好习惯。阿娇你要好好保持。”由此也看出阿娇是个不会让别人失望的好姑娘。
那个乞丐穿着邋遢,举手投足却很有一番闲适优雅的韵味。这实在引起了她的兴趣,记得话本子里说,举止不凡的乞丐或者和尚,往往是由深藏不露的高人假扮的,或许是这位高人从来不喜欢被人追捧和崇拜,或许是今日他恰好心血来潮偶然为之,无论以上哪一种,世人都万万不可错过。虽然她不明白“和尚”是什么意思,大约也是个不如意的职业罢。不过乞丐,倒真是让她遇到了一回。如此想来,要是她主动同那人搭讪,或许就能生出一番奇缘?
暮色西沉,侯府外行人也不多。就是认错了也没多大关系。
她从未主动对陌生乞丐搭过讪,略略有些尴尬:“咳咳……你……”
她话还没有说完,那高人露出了惊诧的神色,接着意味深长地笑,惊得她往后退了一退,高人再笑,她再往后退了两退。
高人终于不笑了,道:“姑娘莫不是看上我这玉璧了?”说着他便从外衫内衫层层破衣衫内掏出一块白玉璧。
阿娇的眼皮子却是抖了一抖,她没讲完,你怎么知道就一定是冲着你的玉来?你层层破布里面的东西她怎么晓得,又怎么看上?
不过,单说这块玉,她不用凑过去看就知道,好货,绝对的好货。就是那种远远瞧着都希望这能挂在自己腰际的好货。虽然,长安子弟,实在不太在意这类金啊玉啊随处可见随手可得的东西,可是,要是高人相赠,就另当别论。或许它有妙用。
如今看来,形势已然明了,这果真是个高人。话本子是不会骗人的,可是话本子也说,高人,都是有脾气的。眼前这位活生生脏兮兮的高人,也定不会轻易将它相送。于是,阿娇思忖了许久,又仔细回忆了一番陈珣往日是怎么骗她的爱物,才缓缓道:“君子不好夺人所爱。”
据说这招叫以退为进。
高人的笑容却僵了,“在下知道姑娘并不缺玉,只是这玉璧同姑娘有缘。”
“阁下说笑了,玉璧而已,你如何知道它与我有缘?”
据说这招叫欲擒故纵。
“它叫红鸾。在下说它与姑娘有缘,也不是在下信口胡言,实不相瞒,在下略懂相术,方才相得,姑娘命中的良人已经出现,而姑娘却恍然未觉,这才好意相告之,勿要错过。若错过此番,恐怕要……”
他这番话委实说得阿娇乱了心神。不过放眼天下任何一女子,听到相士高人这样说,大约都要被热血冲了脑子。阿娇略一沉吟,假装镇定地问:
“恐怕如何?”
“此生再难觅。”相士很会堵人的后路,逼她紧紧抓住这个良人。
“那我当如何?”
高人摸了一把仙胡,莫测高深地说:“姑娘今日遇见我本也是一桩缘法,若姑娘不嫌弃,在下愿把红鸾赠与,它能帮你找到良人。”
阿娇从他手中接过了白玉壁“红鸾”,再问:“良人在何处?我要如何找他?”
“良人嘛,当然是在梁国。他也佩有一玉,名青鸾。盼这一对玉儿,能成就姑娘的一桩姻缘。望姑娘在一月之内动身,三月之内,那位良人必定会出现。”话音未落,不知何处行来了一匹马,高人动作利索地翻身上马,竟跑了。只留下阿娇愣愣地瞧着他和他的马,怎么还没说清楚就走了?
奈何那马儿跑得极快,只消一愣神的功夫,就消失在街角。
阿娇对着还未完全西沉的日光,仔细地端详着玉璧,红鸾,这可真是个引人遐思的名。端详了许久,也看不出什么异样,不过是一块玉色纯净打磨光滑的寻常玉璧,倒是这上头书了一句话颇为彰显玉璧的身份,“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咦?那么青鸾上是否也有一句话呢?该不会是“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这可太像话本子里才会出现的情节了。
“你出去这么久,可考虑到我在家心神不宁地等你早点回来?”一抬头,看到陈珣不知何时已经来到她跟前,右手负剑,一脸责备。想来是她不在,自个儿练剑练得恼了。
阿娇小心把玉收好,讪讪地朝他笑了笑。
——卖萌的分割线——
忆起多日前那一桩事,阿娇此时有些怀疑和后悔。怀疑的是,一个陌生乞丐的一番奇话,委实不大靠谱。后悔的是,她现下已经有些想珣儿和阿娘。
这一番费神思量,她的手便有些发软,连缰绳也不大握得住,而那马儿突然一颠,人险些从马上跌下来。朝花在她后面惊叫:“小姐,当心!”这一嗓子,终于把心神不定的阿娇拉回了现实。阿娇是个善马的,骑马的本事曾经被长嫂逼着练了整整三年,一天也偷懒不得。当时埋怨长嫂许久,她一个女儿家家的,坐马车不就好了。此时她一回神,便稳了自个儿的身子,但是不过多久,耳边一会响起乞丐的“此生再难觅”,一会又响起珣儿的“心神不宁”,把她折磨地痛苦不堪,她只好将马速微微减慢,再减慢,再减慢……
朝花的声音再次从后面传来:“小姐,你怎么了?”顿了一顿,声音又高了八度:“小姐,快看,前面有人在桥上打起来了。”
阿娇一会儿瞪着眼睛,一会儿眯着眼睛,望了许久,不禁由衷地赞叹起朝花的好眼力,她目之所及,那是一座漂亮而写意的桥。



第四章 白衣男子
【“把她留下,我就不追究了。”】阿娇一会儿瞪着眼睛,一会儿眯着眼睛,望了许久,不禁由衷地赞叹起朝花的好眼力,她目之所及,那是一座漂亮而写意的桥。
目光踌躇间,回到朝花的那张俏脸上,满是惊羡之色。
在她的记忆中,对于打架这一桩事情,朝花委实算是个能手。会使软剑,会使大刀,闲来还会扔扔小飞镖。尤其在剑术这一项上,颇为得意,平日里是很有些架子的。反观自身,阿娇很惭愧,若她学会了朝花任何一项本领,也不会如今次一般,要带上二十来个会武的家丁,方能出远门。
可见得,学艺要趁早,还得学得久,方能学成、学精。犹记在她过六岁生日之后,便被长嫂逼着学这学那,抚琴下棋、茶道花道、舞剑扯谎,诸如此类,都要触类旁通。母亲是成日不在侯府的,因而侯府的当家主母,自刘瑾嫁过来之后,就成功上任,并且连任至今。起初,阿娇不肯听长嫂的话,与生俱来一个桀骜性子,常常与长嫂作对翻脸。朝花就是在彼时恰如其分地出现,每每能助长嫂一臂之力,而落北的那一个,只能是年幼的自己。大概也是在那时起,就暗暗发誓,总有一天她非得把朝花拉到自己身后,逞一回恶人,哪怕是狐假虎威。
时光翩跹过,如白驹过隙白云苍狗。如今,心愿也算偿了一半,朝花已经是她房里的丫头,只是还没有机会实现后半个愿望,逞一逞恶人,做一回狐狸。
老天爷终究不算亏待了她,在她自己都快要忘记那个誓言时,发出一个响亮的信号,让她全然想起。
既然方才长安和梁国的选择如此艰难,倒不如搁在一边,先去了却夙愿,顺带赏一赏野外野景。
反正今日她和朝花都在,择日不如撞日,过一个场,便是了了一桩心事。
她笑着下马,对朝花说:“你且下来,随我去前面走走。”又朝着以朝露为首的众人,挥了挥手:“你们,原地待命。没我允许,不许跟过来。”
朝露“扑哧”一笑:“小姐今日,俨然一个沙场秋点兵的女将军。”
阿娇点了点头,表示对这个说法很是受用。
桥边。
秋风猎猎,残阳如血。离他们五十步远,朝花就不肯让阿娇再上前了。
阿娇皱了皱眉,她不是来做狐狸逞恶人的么,这么远的距离,哪怕是只真老虎那些人也不会发现的。于是她不怕死地靠近……
朝花赶紧拦住,沉着声音说:“不行,翁主,他们打得太激烈了。恐怕会伤到你,要是被他们发现,就更加不妙。”
搞什么啊,太败兴了。
不过朝花没有理会她怨念的眼神,顾自津津有味地偷看起来,阿娇顺着她的目光瞧过去,不一会也开始津津有味起来。
虽然两人的关注点略有不同。
朝花眼中:就在这血色朦胧间,已经躺下了许多尸体,都是褐衣男子。看起来,约摸是一伙儿的。据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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