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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烟云-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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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鲁某为什么要这么说么?”看了看高适脸上的表情,鲁炅低声轻叹。“非鲁某刻意拉你为同党,而是想要跟你交代一下这里的实情罢了。你们文人有句话,叫做‘春风不度玉门关’。自从咱大唐开国以来,西域这地方总是流血不止。很大原因便是,肯来这里,并且愿意在此扎根的汉家儿郎,实在太少了!”

说到此,鲁炅眼睛中涌上一丝淡淡的无奈,顿了顿,继续叹息着补充:“然而朝廷自开元年起,却不体恤守边将士离家万里的辛苦,一味提拔部族将领,用人不凭其本领而凭其身上有无部族血统。自损主干而强弱枝。导致西域胡贵汉贱,愿意来此扎根的汉家子弟愈发稀少。几十年下来,积弊已成。此刻看上去虽然还没有大碍,一旦中原有事,无暇西顾。鲁某恐怕,数代大唐将士前仆后继在此洒下的热血,就要白流了。”

“鲁兄……”高适低低地喊了一声,却不知道该用什么言语来回应。他再度被对方的话语给震撼了。原来有人看得比自己还远!自己保护王洵,想方设法弥合封常清与哥舒翰两大节度使之间的关系,不过是凭着内心深处的直觉行事而已。然而武夫鲁炅,却已经把此事上升到大唐疆土得失的高度。这是何等锐利的目光?!!没有了中原人存在的西域,可能还属于大唐么?自从太宗皇帝陛下征服西域以来,铁勒、后突厥、突其施还有现在的回纥缕灭缕兴,这波刚消,那波又起。害得汉家儿郎反复为西域流血,还不是因为此地胡人多,汉人少的缘故?!

……用人不凭其本领而凭其身上有无部族血统。自损主干而强弱枝。导致西域胡贵汉贱,愿意来此扎根的汉家子弟愈发稀少……此刻看起来虽然还没有大碍,一旦中原有事……反复咀嚼鲁炅的话,忽然间,高适浑身上下宛若遭受雷击。

眼下中原到底是个什么情况,长期四处游历的他,可以说比任何人心里都清楚。大唐朝廷,已经身染痼疾多时了。很多人都能清清楚楚地感觉到其中流露出来的暮气,却没人能有拉住他,阻止其继续沉沦下去的办法。

于是,大伙在盛世的欢歌中,一道醉生梦死。世间究竟还有什么事情,比亲眼目睹危险的降临,而束手无策,甚至连示警声音都发不出来更为悲哀?!!

‘……此刻看起来虽然还没有大碍,一旦中原有事……那时,恐怕只能指望已经身在西域的汉家儿郎。比如王洵小子,还有他身边那些飞龙禁卫!虽然眼下还不顶事,可毕竟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希望的种子!’

想到王洵那尚嫌稚嫩的面孔,高适的目光,又立刻又明澈起来。他发现,自己居然做了一件比预想中,更为有意义的事情!洒下种子,收获希望。“不妨,汉家,自有很多热血男儿在!”无意间,一句话从他嘴中溜了出来。吓了他自己一跳,也吓了忠武将军鲁炅一跳。

“你说什么?”忠武将军鲁炅后退半步,惊诧地追问。

“我说,我放走的那几个小家伙,现在估计已经到达焉耆了!”高适笑了笑,目光慢慢地投向远方。

冬日的太阳已经垂到了大漠边上,红红的,圆圆的,像一团凝固的火种。天边所有云朵都被这块凝固的火种点燃了起来,从西向东,将倒扣着的天空烧得通红通红。

此刻,天上的诸神也许睡着了。地上有人却还醒着。

注1:都督,类似于总管。在唐代是个可大可小的官职,主要适用于地广人稀之所。由朝廷委派坐镇一地,全权负责军务民政。多用于归化大唐的少数民族头领。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一章 白虹 (一 上)

春日的阳光从西侧照过来,透过七宝琉璃窗格,洒在白色的象牙大床上,将同样洁白的幔帐染得七彩斑斓。

这张大床是哥哥杨国忠送的。酬谢杨玉瑶在他登上相位过程中的奔走扶持之功。据说造价为与床体等重的黄金!至于这个报价中间到底注进了多少水分,杨玉瑶也懒得去猜。官场上的男人么,有几个说话靠谱的?撒谎都已经成习惯了,对上边骗,对底下蒙,待到面对自己的家人时,也改不过来。把一说成十那还算是忠厚的,把没有的凭空捏造出来,才能显出真本事!

尽管心中充满了厌恶,杨玉瑶还是命人把这张象牙大床抬进了自己的房中。杨国忠送的东西,不拿白不拿。反正他的钱财也不是从正路上得来的,替他们花费掉,等同于替天行道。对于其他送上门来挨宰的官员,虢国夫人通常也是一视同仁,或者待遇更胜一筹。许给点儿小小的好处,从他们手中敲诈出大笔财货,然后看他们眼角疼得直抽搐的模样,实乃人生一大乐趣。比起驾着银装马车在长安街上快速驰奔,看那些市井小民们躲在路边敢怒不敢言的模样,让人心里更舒坦许多,更痛快许多。

此刻卧房里琳琅满目的华贵陈设,几乎全是这样得来的。几乎每一件拿到世面上去,都足以买下一座小小的田庄。然而,杨玉瑶却已经记不清大多数物品原主人的名姓了。逢场做戏而已,曲终后,人也就散了,将对方放在心里念念不忘的,才是真正的傻子!

只有一样礼物例外。整个房间里唯一的一样。那是一把品相极为普通的长剑,此刻就横在杨玉瑶的枕头旁。灰扑扑的鲨鱼皮鞘,雾蒙蒙的桃木手柄。挂剑鞘的两个石绊儿早已经磨得发亮,根本分辨不出原本的形状。扣在石绊儿内的绳索更为简单,既没裹着金线,也没编着银丝,仅仅一条牛皮老弦,因为天长日久,已经快断裂了,因此不得不在中间重新打了一个死结。

解不开的死结。杨玉瑶曾经无数次设想,拿着这把剑去寻回它的主人。却一次次又放弃了。雷万春是个名满天下的大侠,品行和志向都如同一只在晴空中飞舞的白鹤。而杨玉瑶自己,却是奸相之妹,皇帝陛下的姘头,六王爷曾经的禁脔。天下第一水性杨花的荡妇!

如果一把剑,上面染了锈渍,还能锋利如初么?如果一只白鹤,被关在了笼子里,还能有翩翩之姿么?翻了个身,慢慢把剑从鞘里抽出来,杨玉瑶轻轻抚摸那冰冷锐利的霜刃。几点血珠立刻从手指间处渗了出来,慢慢滑过剑刃,盖住几点陈旧的殷红。

伤口很浅,所以她并不觉得痛。反而有一股久违的感觉,从手指尖处源源不断的涌起,慢慢传遍她的全身。那是一种活着的感觉,浓烈不亚于醇酒。慢慢地,杨玉瑶屏住呼吸,并拢双腿,手臂战栗,身体紧绷,纤细的腰肢开始一下一下地抽搐。

她知道自己还活着,像个正常女人一样活着。而不是一件包裹着绫罗绸缎,浑身挂满金银和宝石的雕塑。她是个有血有肉的女人,而不是一件货物,价高者得之。虽然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她都得向不同的男人出卖一次自己。

只有剑的主人例外。从第一次见面起,雷万春就没把她当做一件货物。她知道,所以,她宁愿派人将宝剑还给他。冷言冷语将他赶走,赶到自家哥哥的视线之外,以免他彻底坠入长安城的污浊。

但是,这把宝剑在五天之后的一个清晨,却又挂在了她的卧房门前。那一夜她蓄醉未醒,所以根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的,什么时候离开?迷迷糊糊中,只是隐隐地听到了一声熟悉的叹息。便从此彻底错过。

下人们也都没看见他的身影,那些号称一流高手的侍卫们,更是堆土偶木梗。然而这样也好,如果当时被惊醒了,杨玉瑶根本不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勇气睁开眼睛!

事后她唯一清楚的是,曾经折磨了她长达两年的某个恶棍,在那个夜晚被人一剑刺死。屎尿流了一裤裆,死状极其龌龊。作为身上流着太宗直系血脉的皇族,六王爷之死,令整个京师鸡飞狗跳。京兆尹衙门为此许下万金悬赏,无数负责京师治安的官吏也为此被砸掉了饭碗,病中的前宰相李林甫甚至为此操劳过度,忧惧而死。然而,刺客却像从天上掉下来的露珠般,再也没有出现。谁也猜不到他的身份,谁也不知道他受了哪个的指使。只有杨玉瑶例外。从那天起,就将宝剑藏在了自己的枕头旁,每天晚上守着它,才能安然入梦。

他欠她一个人情,用自己的方式还了。所以走得无牵无挂。然而,她却知道,自己灵魂的某一部分,也被他同时带走,在他感觉不到的位置,伴着他浪迹天涯。走的那个是个干干净净的好女人,而此刻,留在长安,躺在象牙床上的,不过是具已经濒临腐烂的躯壳!

没有他的日子,她用自己的方式,安慰这具躯壳,借以忘掉现实中的冰冷与灰暗。随着腰肢的抽搐,身体内的血液越来越热,杨玉瑶将另一只手向某个湿润的位置探去,让指尖的火焰点燃藏在灵魂深处眷恋。瞬间,有道闪电劈开了黑暗,照亮了记忆中他的身影,强壮,魁梧,如同块岩石般可以遮挡住所有风雨。这一刻,他的身影跨越万水千山,张开双臂,将她的灵魂紧紧抱住,揉得粉碎,却令她甘之如饴。她不想挣扎,宁愿在他的怀抱里窒息。然而现实中的身体却在这一刻抽得更紧,喉咙处也喷发出了一声压抑的呻吟。

很轻,但伺候在外间的小婢女香吟却已经有所察觉。叹了口气,解掉衣服,慢慢地走了进来。在卖入虢国夫人府邸之前就久经训练的她,懂得如何取悦男人,也懂得如何取悦女人。虽然实践的机会不多,但胜在技术专业。

一双娇艳的红唇吻住了杨玉瑶露在被子外的锁骨。她迅速将双臂抽了出来,重重地揽住小婢香吟的脖颈。紧闭的双眼内,雷万春的身影一下子更加真实。每一下抚摸,都历历在目。看不见的现实中,红唇从她的锁骨位置继续下探,吻过胸口处两点殷红,吻过小腹处隐约的曲线,最后停留在火焰燃烧最剧烈之处。

随后,她俯下身,紧紧压住了小婢女香吟的头颅,与对方一同迷醉,一同发出尖利的叫喊,一同飘进某个支离破碎的梦里,长醉不醒。

当另外一个贴身婢女药痕将宵夜端进来时,已经到了酉时三刻。虢国夫人主仆重新梳洗打扮,然后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一边用餐,一边开始谋划今晚如何压榨猎物的细节。自打哥哥杨国忠做了宰相之后,她的任务更加繁重。虽然整个京师之中,除了贪得无厌的李三郎之外,已经再没有第二个人敢主动打她的主意。但是,为了让杨国忠的位置更加安稳,她却需要不时在各种欢宴上露一次面儿,哪怕是让所有人都看得着急却吃不到嘴,也要能巩固杨氏与其他权臣家族的关系。(注1)

在互相之间都有利用价值之时,联盟最为牢固。作为一个有着倾国倾城之名的美人,杨玉瑶的出现,往往可以加快整个讨价还价的过程,并且让杨氏一门稳赚不赔。当然了,这其中也需要一定的技巧,然而,对于已经把一切看开了的她,每次不仅能应付得轻松自如,而且还能顺带着替自己赚到很多应得的东西。

今晚的宴会主人叫贾昌,以交游广阔,消息灵通而闻名。在杨国忠对付李林甫的“战斗”中,此人提供的情报居功至伟。更令杨国忠看中的是,此人非常懂得进退,从来不漫天要价。在李林甫被皇帝下令掘墓鞭尸之后,居然没有立刻凑上前邀功领赏。而是恭敬地退到一边,直到杨国忠想起他时,才替族中一位远房弟弟,讨要了一个岭南某县的实缺儿。

这种对于京师官员来说,类似于流放的差事,杨国忠手里攥着一大把。因此随便便就指了一处还算富庶之地,派了贾昌的弟弟去做县令。

功高赏薄,实在不该是宰相大人的做事风格。更何况贾昌凭着一手训练斗鸡的本领,在皇帝陛下眼中也有一定地位。几天之后,杨国忠自己又觉得很过意不去,再度向贾昌许诺,准备将他的那位弟弟调任到洛阳附近补一州刺史。但是,贾昌却笑着拒绝了。“我那族弟,连续三次进京,连个进士都没考中。做个县令已经是破格,如果做了刺史的话,我怕传扬出去,影响国忠公的贤名。毕竟,眼下是您老刚刚接手一个烂摊子,正需要做出点儿实际成就来的时候。贾某的一点儿私心,无论如何都要先往边上放一放!”

“成就?”杨国忠当时的脸色,如同在睡梦中刚刚醒来一般,充满了迷茫与困惑。

“国忠公难道不想青史留名么? 自古以来,有哪个做了宰相的,不想被万人敬仰?” 贾昌当时后退了半步,笑着反问。比杨国忠矮了近半的影子,顷刻间被烛光拉得老长。

注1:李三郎,李隆基的小字。

第一章 白虹 (一 下)

一句话,登时将二人之间的距离又拉近了老大一截。在没能取代李林甫之前,杨国忠的确终日想的是有朝一日重权在握,如何大摆宰相威风。而现在,他却更多想的是如何在宰相这个位置上,留下些与前任不同的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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