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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集]是谁在天边歌唱 作者: 蓉儿-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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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反心理,他越是要求你就越是不想给他! 
  隐隐约约安淇还感觉到了什么,那是背叛的气息,在逼近,甚至已经来临,但无处考证,也无须考证。女人的直觉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没有逻辑却总是直达事物的本质。 
  从某种角度讲,女人更接近事物的本质,因为她们是凭直觉生存的动物。摒弃了繁复的现象,事物以最简洁的语言透露出它单纯的本质。 
  我以自己的意识看待世界,在我看来,一切都很简单。生命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存在着,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鹰、人、狼、鼠、鱼、鸟,不一而足。但物以类聚,通常他们只看见同类,即使是同类,也只是一小撮。其他的,在他们眼里只是一个概念,仅仅是一个概念,那么苍白,那么空泛,那么缺乏真凭实据。即使他们看到了,也承认有不同的生灵和他们一起居住在这个世界,也只是因为他相信自己看到的,没有看到的等于不存在。是他赋予它们生命的,没有他的关注,它们就不可能存在!即使存在,也和不存在没什么两样。还不仅仅如此,有时候,他连自己看到的也不相信,如果没有证据说它们存在的话,眼前的一切也不过是海市蜃楼一样的假象,假象永远是禁不住推敲的,所以假象不是实际存在。 
  人,这类动物,有点奇怪,他们什么都不相信,包括他们自己,有时候他们又什么都相信,包括奇迹。他们在生命之外游荡太久了,总是为现象着迷。 
  不知道为什么,田泽觉得自己就要发现那个秘密了,关于那块玉的秘密,他相信,只要在适当的时候有了适当的机会问吴萧萧,她就会告诉他一切。自从那晚见到了吴萧萧,第二天他就明白了这个事实。然而,约了吴萧萧几次,又喝酒又唱歌的,却始终没有机会问出来,虽然他故意把那块玉在她眼前晃来晃去,她却总像没看见似的。她的眼睛在回避,回避那块玉,也回避发生在这块玉身上的故事。 
  时间长了,田泽好像已经忘记了约吴萧萧出来的初衷,渐渐地,他被吴萧萧身上的某种东西吸引住了。或许是这个女孩子跟淡梅之间那种暧昧的关系让他对她产生了兴趣,也或许是这个女孩子自身的魅力,反正,田泽开始喜欢约她出来,什么也不为,只是为了看见她而已。 
  吴萧萧很安静,安静得有点不可思议。而且,田泽发现她很喜欢穿黑色的衣服,加上黑亮的头发,明眸皓齿,不苟言笑,给人一种既神秘又高贵的感觉。这跟淡梅的清高不同,淡梅的清高是隐含在骨头里面的,而这个女人的高贵却从骨头里渗了出来,还有点儿苦涩、凄冷的意思。 
  萧萧是做音乐的,在一家新成立的唱片公司供职,那家公司没多大名气,新生事物总是需要时间累积名气,就像累积资本一样。萧萧也需要积累经验,就像积累岁月一样。不过,吴萧萧倒是蛮适合做音乐人的,对音乐有着敏锐的捕捉能力,还有极强的分辨能力。就像精明的女人买衣服,经过一个店铺,只要一眼,她就能从一大堆破烂里找到唯一一件最适合她、也最美丽的衣服,这是一种本事,只有拥有美感又同时拥有洞察力的女人才能做到。吴萧萧就有这种本事,她可以从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声音中分辨出每种声音的质感,她还可以找到这些声音不协调的原因在哪里。    
  有时候,一些人对你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表面上,她还是她,你还是你,但时间长了,就变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田泽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对声音、对色彩都比较迟钝的人,从他小时候画的画儿、唱过的歌儿就可以判定这一点。对于色彩,男人的眼睛的确不如女人,女人能看见男人看不见的一些色彩,这也就是为什么女人更感性的原因了。至于声音,让一个从小唱歌就跑掉的男生长大后对声音有着特殊的分辨力那不是开玩笑吗?虽然如此,这并不能影响他走着路哼歌,也只是哼而已,没有技巧,更谈不上领悟,这只是一个男人对生活的态度,积极、乐观、向上,当然,他也不知道上又能上到哪里去。但是,终于有一天,他对声音有了感觉,虽然这感觉是含糊的,说不清道不明的,但他还是有了感觉。这就要从第一次听到淡梅在茶馆里弹琴说起了,这个故事很长很长,长得田泽都没办法回忆。 
  是啊,很长,淡梅好像已经走了一个世纪,连回忆都得加入想象才能完成。她对他微笑着,带着一丝宽容、一丝理解、一丝淡漠、一丝羞涩,那笑容如同她的心事,浩渺却无声。她的肤色是如此苍白,以至于在阳光下无法看清她的轮廓。只有在午夜的寒风中,她才偶尔从天国飘落,模糊的白影被幽暗渗透了,越来越清楚,也越来越模糊。 
  田泽很后悔没有问淡梅的父亲要一张淡梅的照片,虽然后来他还去看望过老人。老人已经很老了,感觉比自己的父母还要老。看来,老年丧女对他的打击很大,大到让他彻底失去了记忆。是的,老年痴呆症让他忘记了一切,包括痛苦。 
  后来田泽很琢磨了一段日子,淡梅好像根本没有照片,除了她父亲那里有她几张小时候的照片。甚至她去新疆什么的,也只是拍了一些风景和一些别人的照片,自己却没有留下一张。这事儿一定是有预谋的,就像她预谋谋杀自己一样。就像一只大雁,她从天上飞过去了,你看到了,你听到了,却没有拍照,时间久了,你就会忘记她飞过去时候的样子了,你甚至会忘记,曾经有一只大雁从你眼前飞过。——她要的就是这个结果!她想让这个世界遗忘了她,就像她遗忘了这个世界一样! 
  吴萧萧从来没问过他和淡梅究竟是什么关系,但田泽却知道吴萧萧是淡梅家的邻居。有时候,田泽很想问她一些关于淡梅的事,但在碰了两次钉子以后就再也不问了。田泽不明白吴萧萧为什么不愿谈起淡梅,当然,他也不愿意谈起。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让死者不得安宁好像也不是什么仁义之举。 
  有时候,田泽觉得每一个女人都是一个谜,你不知道她究竟想要什么,你也不知道下一刻她又会有什么出其不意的动作,就像淡梅,就像安淇,就像这个吴萧萧。有经历的女人对男人更有吸引力,也更让男人沉迷,所以更具杀伤力。 
  陈晨还是交了女朋友,安淇无意中从他手机上看到了一条很肉麻的信息,但她没问,也没点破。已到秋季开学的时间。 
  安淇说,“我还是做你的姐姐吧!” 
  陈晨奇怪地看着安淇,“你又怎么了?” 
  “没什么!这样好点儿!放心吧,我不会离开你!”安淇微笑着说。 
  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甚至它可以让一个人放弃现实!陈晨没有反对,但更加乖巧伶俐,像一只猫一样乖巧伶俐,卧在安淇怀里撒娇,或者抱着安淇表演男子汉气概,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卖力。 
  只有安淇知道,一切都过去了,就像飓风袭击过脸庞,痛是不言而喻的,但过去了,什么都不会留下。就像一个梦,不管梦中是多么壮怀激烈,醒来后才发现其实什么都没有,没有,昨天和今天没有什么区别。黑夜中发生的事儿只属于黑夜。 
  虽然如此,安淇仍然放不开手,虽然她是那么想松开自己的手。就好像抓住了陈晨等于抓住了青春的稻草,抓住了青春的尾巴,那些枯干的日子就不存在了似的。时间真的是不该乱砍滥伐的啊! 
  陈晨看起来很小,比实际年龄还要小,就像一个十八九岁的孩子。看起来还很瘦,实际上却很健壮,肌肉结实,但骨骼脆弱。这是这个时代的通病,骑马狩猎的时代过去了,人不再依靠自身的力量生活,而是借助于外力,就像陈晨借助于安淇,女人借助于美貌。这样的生活更自我了,但也同样失去了自我,自我变成了一件可以随时穿、随时脱的衣服,一个借口,不再作为人的骨骼使用了。 
  不知道为什么,安淇侧视陈晨的时候总是会想到自己的儿子。儿子继承了父亲、母亲所有的优点,也就是说,心雨继承了田泽和安淇最漂亮的地方,比如安淇的眼睛,田泽的鼻子,安淇的嘴唇,田泽的身架。有时候不得不这么想,上天真的是鬼斧神工,能把两个人的东西糅合在一起,构成一个新的生命!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呢?他继承了父母很多好的东西,是否也会继承父母身上那些看不见的细菌呢?城市污染了人类,也破坏了人体本身的免疫力,现在的孩子表面上看起来都很健康,实际上内里虚弱。他们太喜欢外在的东西了,以至于他们更加羸弱。心雨一天会照十遍镜子,比安淇都要多出五倍了!    
  安淇不知道心雨将来会发展成什么样子,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和他们这一代人完全不同。那些他们奋斗了十几年、二十几年才拥有的东西,他们从一出生就已经拥有了,比如咖啡,比如手机。那些他还没有拥有的东西,在他眼里也应该是一蹴而就的,比如未来,比如幸福。这个世界已经为他准备好了一切,只等他来享用了!有时候,安淇不得不想,人为什么就越活越像个摆设了呢?就像一个漂亮的芭比娃娃,生来她就应该美丽,生来就有那么多设计师为她服务,生来就有那么多人宠爱她,生来就……那么高贵?!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似乎,仅仅因为陈晨能够分得清麦苗和蒜苗,安淇就应该原谅他,否则她又怎么能原谅自己的儿子分不清大蒜和水仙呢?大蒜和水仙还是容易区分的,大蒜散发着辛辣的臭气,而水仙是会开花的!但他还是把安淇养的水仙扔了,留下了奶奶种的大蒜!可是奶奶为什么要种大蒜呢? 
  当然,种大蒜已经是冬天的事儿了,原本过去了就不应该再提起了,可安淇还是想起来了。有时候就是这样,你想起了某个日子,然后很多日子就被牵扯进来了,就像你拎起了一根绳子,一拉却拉上来一张网,或许还会意外收获一条鱼也说不定呢!但是,安淇收上来的网里面什么都没有。生活对于每个人并不都是相同的。 
  老太太和老爷子种的“十里香”开了花,香气四溢,引来了很多邻居前来观看。老太太和老爷子很是得意,一人搬了一个躺椅坐在树阴下乘凉,逢人询问就趾高气扬地告诉人家这是一棵“十里香”。 
  一年多了,这个“十里香”并没有变得多么高大,跟来的时候相比也就长高了半尺,一人多高的样子,树桠零零散散的,并不粗壮,但它居然开了花,米黄色的小花果真十里飘香。有人问,“十里香”的学名叫什么,老两口想了半天也没答上来,回家问媳妇,媳妇想了半天也没答上来,直到媳妇打电话问了亲家。 
  亲家说,“不是丹桂就是九里香”。接着问起花的形状,安淇说“丛生于叶腋,花柄纤细,萼短冠长,四裂、椭圆”,听得老两口一愣一愣的,形容花也有这么形容的?真长见识!亲家说,“是丹桂,不是九里香。” 
  闹了半天,自己种的居然是一棵桂花树,却说了一辈子“十里香”! 
  即使真的是一棵丹桂,也没能影响老两口的好心情,这花从夏开到了秋,也就从夏香到了秋,老两口就从夏坐到了秋。 
  每天坐在躺椅上说东道西的,日子过得蛮快,一眨眼就秋高气爽,黄叶满地,落花似云了。 
  沙尘暴来的时候,吴萧萧正在街上溜达。通常她就是这么工作的,晚上和几个同事去酒吧喝酒,喝到兴头儿上的时候,杯子一放,大家开始说突然来的创意,那时候通常已经是午夜了。第二天中午起床,下午去办公室,或者溜达。溜达只是个形式,最主要的是让自己清醒,就跟早晨锻炼是一个道理。 
  沙尘暴来得很突然,吴萧萧被风沙迷了眼,忙不迭地钻进了旁边一家售楼中心。售楼中心里人来人往,热闹非凡。白花花的日光灯在沙尘暴刚刚来的时候就已经亮起来了,比正午的阳光还要明亮,还要柔和,无私地照顾到了每个角落、每个人。很多要走没走的访客坐在宽大的落地窗前,喝着售楼小姐端上来的热茶,心不在焉地听着售楼小姐悦耳动听的讲解,时不时看着窗外昏天黑地的风沙发呆。 
  吴萧萧也找了一个临窗的位置坐了下来,屁股还没坐稳,就有一个热情、好客的女子堆着温柔的笑容走了过来,问她是不是来看房,是不是需要看一下资料,是不是需要先看一下门口那个楼盘模型。吴萧萧只好硬着头皮跟她走到那个巨大的模型前,听着她喋喋不休地讲解,看着那些小巧玲珑的微缩景观,暗自发笑。太好玩了,这些比鸽笼还要小的火柴盒将要装进去多少人啊! 
  萧萧家屋顶的大平台上就养了几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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