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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听风吟 [日]村上春树(成名作-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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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日'村上春树

(1) 
“不存在十全十美的文章,如同不存在彻头彻尾的绝望。” 
  这是大学时代偶然结识的一位作家对我说的活。但对其含义的真正理解——至少能用以自慰——则是在很久很久以后。的确,所谓十全十美的文章是不存在的。 
  尽管如此,每当我提笔写东西的时候,还是经常陷入绝望的情绪之中。因为我所能够写的范围实在过于狭小。譬如,我或许可以就大象本身写一点什么,但对象的驯化却不知何从写起。 
  8年时间里,我总是怀有这样一种无奈的苦闷——8年,8年之久。 
  当然,只要我始终保持事事留心的好学态度,即使衰老也算不得什么痛苦。这是就一般情况而言。 
  20岁刚过,我就一直尽可能采取这样的生活态度。因此不知多少次被人重创,遭人欺骗,给人误解,同时也经历了许多莫可言喻的体验。各种各样的人赶来向我倾诉,然后浑如过桥一般带着声响从我身上走过,再也不曾返回。这种时候,我只是默默地缄口不语,绝对不语。如此迎来了我“20年代”的最后一个春秋。 
  而现在,我准备一吐为快。 
  诚然,难题一个也未得到解决,并且在我倾吐完之后事态怕也依然如故。说到底,写文章并非自我诊疗的手段,充其量不过是自我疗养的一种小小的尝试。 
  问题是,直言不讳是件极为困难的事,甚至越是想直言不讳,直率的言语越是遁入黑暗的深处。 
  我无意自我辩解。能够在这里诉说,至少我已尽了现在的我的最大努力。没有任何添枝加叶之处。但我还是这样想:如若进展顺利,或许在几年或十几年之后可以发现解脱了的自己。到那时,大象将会重返平原,而我将用更为美妙的语言,描述这个世界。 
  文章的写法,我大多——或者应该说几乎全部——是从哈特费尔德那里学得的。不幸的是,哈特费尔德本人在所有的意义上却是个无可救药的作家。这点一读他的作品即可了然。 
  行文诘齿聱牙,情节颠三倒四,立意浮浅稚拙。然而他却是少数几个能以文章为武器进行战斗的非凡作家之一。纵使同海明威、菲茨杰拉德等与他同时代的作家相比,我想其战斗姿态恐怕也毫不逊色。遗憾的是,这个哈特费尔德直到最后也未能认清敌手的面目。这也正是所谓的无可救药之处。 
  他将这种无可救药的战斗锲而不舍地进行了8年零两个月,然后死了。1938年6月一个晴朗的周日早晨,他右臂抱着希特勒画像,左手拿伞,从纽约摩天大楼的天台上纵身跳下。同他生前一样,死时也没引起怎样的反响。 
  我偶然搞到第一本哈特费尔德已经绝版的书,还是在初中3年级——胯间生着奇痒难忍的皮肤病的那年暑假。送给我这本书的叔父,3年后身患肠癌,死的时候被切割得体无完肤,身体的入口和出口插着塑料管,甚是痛苦不堪。最后见面那次,他全身青黑透红,萎缩一团,活像狡黠的猴。 
  我共有三个叔父,一个死于上海郊区——战败第三天踩响了自己埋下的地雷。活下来的第三个叔父成了魔术师,在全国各个有温泉的地方巡回表演。 
  关于好的文章,哈特费尔德这样写道: 
  “从事写文章这一作业,首先要确认自己同周遭事物之间的距离,所需要的不是感性,而是尺度。”(《心情愉悦有何不好》1936年) 
  于是我一只手拿尺,开始惶惶不安地张望周围的世界。那年大概是肯尼迪总统惨死的那年,距今已有15年之久。这15年里我的确扔掉了很多很多东西。就像发动机出了故障的飞机为减轻重量而甩掉货物、甩掉座椅、最后连可怜的男乘务员也甩掉一样。十五年里我舍弃了一切,身上几乎一无所有。 
  至于这样做是否正确,我无从断定。心情变得痛快这点倒是确确实实的。然而每当我想到临终时身上将剩何物,我便觉得格外恐惧。一旦付诸火炬,想必连一截残骨也断难剩下。 
  死去的祖母常说,“心情抑郁的人只能做抑郁的梦,要是更加抑郁,连梦都不做的。” 
  祖母辞世的夜晚,我做的第一件事,是伸手把她的眼睑轻轻合拢。与此同时,她79年来所怀有的梦,便如落在人行道上的夏日阵雨一样悄然逝去,了无遗痕了。 
  我再说一次文章,最后一次。 
  对我来说,写文章是极其痛楚的事。有时一整月都写不出一行,又有时挥笔连写三天三夜,到头来却又全都写得驴唇不对马嘴。 
  尽管这样,写文章同时又是一种乐趣。因为较之生之维艰,在这上面寻求意味的确是太轻而易举了。 
  意识到这一点时我大概还不到20岁,当时竟惊愕得一周都说不出话来。而觉得只要耍点小聪明,整个世界都将被自己玩于股掌之上,所有的价值观将全然为之一变,时光可以倒流…… 
  等我意识到这是一种错觉,不幸已是很久以后的事了。我在记事簿的正中划一条直线,左侧记载所得,右侧则写所失——失却的、毁掉的,尤其是不屑一顾的、付诸牺牲的、背弃不要的……但我没有坚持写到最后。 
  我们的各种努力认识和被认识对象之间,总是横陈着一道深渊。无论用怎样长的尺都无法完全测出深度。我这里所能够书写出来的,不过是一览表而已。既非小说、文学,又不是艺术。只是正中划有一条直线的一本记事簿。若说教训,倒也许多少有一点。 
  如果你志在追求艺术追求文学,那么去读一读希腊人写的东西好了。因为要诞生真正艺术,奴隶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而古希腊人便是这样:奴隶们耕种、烧饭、划船,而市民们则在地中海的阳光下陶醉于吟诗作赋,埋头于数学解析。所谓艺术便是这么一种玩艺。 
  至于半夜三点在悄无声息的厨房里检查电冰箱的人,只能写出这等模样的文章而那就是我。 
 

  故事从1970年8月8日开始,结束于18天后,即同年的8月26日。  

  “什么有钱人,统统是王八蛋!” 
  鼠双手扶桌面,满心不快似地对我吼道。 
  或许鼠吼的对象是我身后的咖啡粉碎机也未可知。因为我同他隔桌对坐,毫无必要对我特意吼叫。但不管怎样,吼完之后,鼠总是现出一副满足的神情,津津有味地呷着啤酒。 
  当然,任何人也不会注意到鼠的粗声大气。店小人多,险些坐到门外去,人人都同样大吼大叫,光景简直同即将沉没的客轮无异。 
  “壁虱!”说着,鼠不胜厌恶似地摇了摇头。“那些家伙一无所能;看见满脸财大气粗神气的家伙,我简直想吐!” 
  我把嘴唇贴在薄薄的酒杯边上,默默点头。鼠也就此打住,不再言语,烤火似地翻动着搁在桌面上的纤细的手指,反复审视良久。我无可奈何地仰望天花板。这是他的老毛病:不把十根指头依序逐一清点完毕,便不可能再开尊口。 
  整个夏天,我和鼠走火入魔般地喝光了足以灌满25米长的游泳池的巨量啤酒。丢下的花生皮足以按5厘米的厚度铺满爵士酒吧的所有地板。否则简直熬不过这个无聊的夏天。 
  爵士酒吧的柜台上方,挂着一幅被烟熏得变色的版画。实在百无聊赖的时候,我便不厌其烦地盯着那幅画,一盯就是几个钟头。那俨然用来进行罗沙哈测验的图案,活像两只同我对坐的绿毛猴在相互传递两个漏完了气的网球。 
  我对酒吧的主人杰这么一说,他注视了好一会儿,不无勉强地应道:那么说倒也是的。 
  “可象征什么呢?”我问。 
  “左边的猴子是你,右边的是我。我扔啤酒瓶,你扔钱过来。” 
  我心悦诚服,埋头喝啤酒。 
  “简直想吐!”鼠终于清点完手指,重复道。 
  鼠说有钱人的坏话,并非今天心血来潮,实际上他也深恶痛绝。其实鼠的家也相当有钱——每当我指出这点,鼠必定说不是他的责任。有时(一般都是喝过量的时候)我补上一句“不,是你的责任”,可话一出口又每每感到后悔。因为鼠说的毕竟也有道理。 
  “你猜我为什么厌恶有钱人?”这天夜里鼠仍不收口。话说到这个地步还是头一次。 
  我摇摇脑袋,表示我不知道。 
  “说白啦,因为有钱人什么也不想。要是没有手电筒和尺子,连自己的屁股都搔不成。” 
  说白啦,是鼠的口头禅。 
  “真那样?” 
  “当然。那些家伙关键的事情什么也不想,不过装出想的样子罢了。……你说是为什么?” 
  “这——” 
  “没有必要嘛!当然喽,要当上有钱人是要多少动动脑筋,但只要还是有钱人,就什么也不需要想,就像人造卫星不需要汽油,只消绕着一个地方团团转就行。可我不是那样,你也不同。要活着,就必须想个不停,从明天的天气想到浴盆活塞的尺寸。对吧?” 
  “啊。” 
  “就是这样。” 
  鼠畅所欲言之后,从衣袋里掏出纸巾,出声地抹了把鼻子,一副无奈的样子。我真摸不准鼠的话里有多少正经成分。 
  “不过,到头来都是一死。”我试探着说道。 
  “那自然。人人早晚得死。可是死之前有50年要活。这呀那呀地边想边活,说白啦,要比什么也不想地活5千年还辛苦得多。是吧?” 
  诚如所言。 

  我同鼠初次相见,是3年前的春天。那年我们刚进大学,两人都醉到了相当程度。清晨4点多,我们一起坐进了鼠那辆涂着黑漆的菲亚特300型小汽车。至于什么缘故,我实在记不得。 
  大概有一位我俩共同的朋友吧。 
  总之我们喝得烂醉,时速仪的指针指在80公里上。我们锐不可挡地冲破公园的围墙,压倒盆栽杜鹃,气势汹汹地直朝石柱一头撞去。而我们居然丝毫无损,实在只能说是万幸。 
  我震醒了过来。我踢开撞毁的车门.跳到外面一看,只见菲亚特的引擎盖一直飞到十米开外的猴山栏杆跟前,车头前端凹得同石柱一般形状,突然从睡梦中惊醒的猴们怒不可遏。 
  鼠双手扶着方向盘,身体弯成两折,但并未受伤,只是把一小时前吃的意大利馅饼吐到了仪表板上。我爬上车顶,从天窗窥视驾驶席: 
  “不要紧?” 
  “嗯。有点过量,竟然吐了。” 
  “能出来?” 
  “拉我一把。” 
  鼠关掉发动机,把仪表板上的香烟塞进衣袋,这才慢吞吞地抓住我的手,爬上车顶。我们在菲亚特顶棚并肩坐下,仰望开始泛白的天空,不声不响地抽了几支烟。不知为何,我竟想起理查德.伯顿主演的装甲车电影。至于鼠在想什么,我自然无从知晓。 
  “喂,咱们可真算好运!”5分钟后鼠开口道,“瞧嘛,浑身完好无损,能信?” 
  我点点头:“不过,车算报废了。” 
  “别在意。车买得回来,运气可是千金难买。” 
  我有些意外,看着鼠的脸:“阔佬不成?” 
  “算是吧!” 
  “那太好了!” 
  鼠没有应声,不大满足似地摇了摇头。“总之我们交了好运。” 
  “是啊。” 
  鼠用网球鞋跟碾死烟头,然后用手指朝猴山那边弹去。 
  “我说,咱俩合伙如何?保准无往不胜!” 
  “先干什么?” 
  “喝啤酒去!” 
  我们从附近的自动售货机里买了六听罐装啤酒,走到海边,歪倒在沙滩上一喝而光,随即眼望大海。天气好得无可挑剔。 
  “管我叫鼠好了。”他说。 
  “干嘛叫这么个名字?” 
  “记不得了,很久以前的事了。起初给人这么叫,心里是不痛快,现在无所谓。什么都可以习惯嘛。” 
  我俩将空啤酒罐一古脑儿扔到海里,背靠防波堤,把粗呢上衣蒙在脸上,睡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睁眼醒来,直觉得一股异样的生命力充满全身,甚是不可思议。 
  “能跑100公里!”我对鼠说。 
  “我也能!” 
  然而当务之急是:将公园维修费分3年连本带利交到市政府去。  

  鼠惊人地不看书。除了体育报纸和寄到信箱里的广告,我还没发现他看过其它铅字。我有时为了消磨时间看看书,他便像苍蝇盯视苍蝇拍似地盯着书问: 
  “干嘛看什么书啊?” 
  “干嘛喝什么啤酒啊?” 
  我吃一口醋腌竹荚鱼,吃一口青菜色拉,看都没看鼠一眼地反问。鼠沉思了5分钟之久,开口道: 
  “啤酒的好处,在于它能够全部化为小便排泄出去。一出局一垒并杀,什么也没剩下。” 
  说罢,鼠看着我,我兀自继续吃喝。 
  “干嘛老看书?” 
  我连同啤酒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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