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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惩-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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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夏维算是赔了夫人又折了兵,暗精灵女祭司米娅的离开,让夏维失去了一个很不错的帮手。最起码,米娅的精灵魔法是夏维所认识的人中,最强大的。况且米娅的身上,还有一个块承载了千年魔法和武技的水晶,只可惜也随着米娅一起丢失了。夏维坚信是在那个怪老头的身上。
至于塞巴斯蒂安,浑身上下十六处刀伤。其中十处刀伤是被斗气所伤。两个医生轮番为他包扎,却也只是勉强的保住了性命。看着塞巴斯蒂安躺在床上,浑身是伤夏维多少有些愧疚这个西北汉子。
然而通过跟那个叫琳达的女人聊天,夏维也知道了一些她和塞巴斯蒂安曾经的过往。
琳达出生在西北走廊边上的一个小山村,民风彪悍的小村庄一度是马贼土匪的盘踞地。村庄中的男丁更是十有八九干着土匪的行当。掳掠河西走廊数年,血债累累。琳达就是一个土匪头目和当地一个女人的私生子。
父亲在琳达出生之前酒杯剿匪的官军杀死,母亲含着眼泪和血把她拉扯到十六岁,也如释重负的闭上眼睛。
那一年的琳达走出那个村庄之前,杀死了十六个村里彪悍的男人。每个人都是一刀索命。也正是那个迎来血红的早晨,琳达坐在塞巴斯蒂安的马背上,逃出了十六年的枷锁。那个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村庄,也正是那一天,这个从小就怀着对父亲和同乡仇恨的女人,加入了西北鼎鼎大名的杀手团‘黑卡仲裁’。
初次进入‘黑卡仲裁’琳达在塞巴斯蒂安这个变态的训练下,掌握和很多女人适用的武器和武技。虽然远不如塞巴斯蒂安,可是常年的学习和相处,琳达学会了跟着这个男人的身后,替这个男人提防后背的袭击。
而对于这样一个美丽有冷傲的女人,塞巴斯蒂安终于彻彻底底的爱上了她。
然而,没过多久意外突降。那个怪老头来到了西北,他出三百金币请塞巴斯蒂安出面杀掉几个军官。塞巴斯蒂安没有答应,他觉得杀手可以肆意的夺取别人的性命,可惟独不能和官军有任何瓜葛。
然而,当天夜里。琳达趁着塞巴斯蒂安熟睡之际,偷偷的溜出了家,找到了那个愿意花高价钱买官军性命的老头。也就是,米修斯。
在米修斯的带领下,琳达潜入了拜仁家族的猎场,手段高明的一口气连杀了十六个官军。并按照吩咐,割去了头颅找到了身上神殿的徽章。
本想着大功告成,却没想到米修斯跟踪着琳达也来到了猎场,在琳达单枪匹马的杀死了十六名官军的时候,米修斯从背后袭击了琳达。重伤的琳达趁着夜色逃出了猎场,她不敢回棺材铺,他害怕塞巴斯蒂安生气,过多的是害怕他担心。
于是,倔强的女人独自离开了塞巴斯蒂安。大陆上开始了飘荡的生活。期间做过猎魔人,当过佣兵,当然也当过有钱人的刀子。凭着从塞巴斯蒂安那里学来的武技,这一路走来不少觊觎琳达美色的,几乎都正如她见到夏维时所说的,被挖掉了眼睛。
而通过琳达的种种描述,夏维一瞬间汗湿重衫。那个叫米修斯的老怪物,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呢?夏维不得而知,但是,脑海中那个深藏在心里的灵魂——卢比亚希却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我记起来了,就是那个老头在呼岸上解开了封印,召唤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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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夏维的伤有的痊愈。经过这次苦战,夏维没有觉得伤痛给自己带来多大的苦楚,反而,隐隐觉得自己的骨骼变得更加坚实。也许是那一股的执着劲儿,夏维提起剑开始在别院后院练习刀术和剑术。在他看来任何东西都需要吸收,吸收的越多,总有用到的地方。
而在遇到了达斯曼那个剑圣变态之后,夏维更加坚持勤奋开始修炼武技。同时,雷蒙公爵在帝都的这一处别院内的藏书,也全部都对夏维开放。
这很对夏维的脾气,虽然伤痛初愈,可是,夏维仍然开始没日没夜的继续吸收着一切事物的知识。白天总能看到醉醺醺的柯森躺在别院的大理石上,喝着一口桃子酒,对这夏维的武技指手画脚。
偶尔会是塞巴斯蒂安坐在那,指点夏维刀术,不过那个黑色的郁金香身旁,也从此多了一个影子。
晚上夜深人静之后,夏维就会一头钻进别院南边的阁楼,捧着古书典籍一通乱啃。
几天后,克尔辛娜回到了皇宫,巴蒂掌控着一只鸽子,悄悄的落在了克尔辛娜的寝宫外的枝头上。经过那个怪老头的出现,夏维深知帝都这趟浑水不浅,所以方方面面他都要照顾得到。
雷蒙公爵很忙,白天他总会早早的出门,前往皇宫。据说,帝国陆军部已经开始对北方着手,并且大量的情报人员开始动身,前往北方。而夏维也从雷蒙公爵零星的话语中得知,这次北方人入侵的确占领了中央山脉之下,大片的土地。
而与从前入侵不同,北方人这次在占领区搭建城寨,恢复了农耕和税收,也不再掠夺和烧杀,而是一味的抚平奥宁居民对北方人多年的恐慌。
夏维和公爵都知道,这是一个不好的预兆。这足以证明,这一次的北方人贪图的绝对不是金银,铁器,女人。而是,地盘,发展,和扩张。
分庭抗礼!这就是北方人的战略意图。
而雷蒙公爵也终于亲口说出要将夏维派遣去北方作战,同时,并不是跟随着公爵亲征。而是带领着一部人马在帝国部分北方军团,在其他行省的援军协助下,正面开赴北方和敌交战。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夏维并没有说什么,雷蒙公爵也是很没底气的问了一句:“如果你不愿意去,我可以换别人。”
而夏维的回答似乎很符合他和帝国官方大佬的初衷,他答应了雷蒙公爵前去北方。只不过,在夏维看来他需要一个助手。最起码,有一个能偶治军的将军。
夏维的意见得到了帝国高层的许可,毕竟一个无名小卒统军太过夸张。是得需要一个有分量的将军来坐镇,才能让其他军队忌惮。
其实对于帝国这些高层的想法,夏维并不在意。反而,他开始继续追寻自己的武道。每日练剑必不可少,只不过,他总会抽出午饭时的一个小时,坐在别院后门的那条小街上。顶着暖和的阳光,看着南来北往的人们,脸上挂着痴痴的笑容,吃着克尔辛娜叫人从皇宫带来的糕点和红茶。
抬头看着天,敲着腿,拍打着膝盖,哼着小曲。静静的看着街对面一个年过八十的老人出现。那个老人没名字,可是总会在午饭后搬着藤条编制椅子,坐在树下自顾自的闭目养神。
他有一个小孙子,总会蹲在一旁,要么狂扒着食物。要么蹲在墙角玩着泥巴。
有一天夏维走到了老头跟前,老头也睁开了眼睛,满是褶皱却很慈祥的脸上浮起了笑容。
“十六天,你在那大院的门口看了我十六天,今天为什么才走过来,而前几天就那样一直傻傻的看着?”老头手支起来,抬着头挡着一部分的阳光。
“因为…我想跟你学习。”夏维唯唯诺诺的说道。
“学习?学什么?我只是一个快埋进土里的糟老头子。”老头摇头笑着,躺在椅子上,闭着眼睛,一脸的惬意。
而夏维却一脸诚恳的看着老头,静静地站着,任由爽风拂面,枝头鸟儿嘤嘤作响,他也不动声色。
一旁的小屁孩蹲在那里,扒这尿泥一脸傻笑。
“哎,他是不会教你东西的。那老头抠着呢!”小孩一脸不尊的朝他爷爷吐了个舌头,继续自顾自的玩着尿泥。
那小孩子长的水灵,大大的眼睛,白皙的皮肤。比起同年人,小孩子懂事许多。每天毕恭毕敬的缠着爷爷走出屋子,虽然两个人都不说话,可是,却能感觉到老头内心的独白。
“小子,你说人的命有多宝贵?”老头终于幽幽的开了口,说道。
“最起码,我的命金子买不来。”夏维不假思索的回答。
老头哈哈一笑,睁开眼睛,那双眼睛从慈祥变得犀利如鹰:“那你为什么还要去北方那个不毛之地送死呢?!”
 

第五十一章 【出征】
更新时间2010523 12:25:13  字数:3336

 老头的话让夏维摸不着头脑,蹲在老头的旁边,夏维毕恭毕敬的叫了声阁下。同时在旁那个神经兮兮的小孩子示意下,给老头倒了一杯红茶。
那老头也微微的睁开了眼睛,他打量了了夏维一眼,那个相貌永远算不得出众的年轻人,用一双颇能打动人的清澈眸子,看着老头说道:“阁下说,我去北方是送死?”
老头幽幽的晃了晃脑袋,一把抓住一旁的红茶,抿了一口:“你觉得你这样的炮灰,在整个大陆是稀有货吗?”老头放下茶杯,看着远处的斜阳,说道:“早年草原人的凶悍我是领略到了,杀到了帝都城外的卫城,距离帝都骑兵往返也就一个多小时。而且,当初只是七万铁骑。如今呢?草原人已经和兽人,精灵达成了联盟。传言这是神话时代以来,第一次人类和精灵兽人合作。对抗的确实这个大陆上的霸主,奥宁王朝!”
老头的话富含沧桑,他看着夏维,一点怜悯可更多的是一副岁月蹉跎下,才有的沧桑和冷漠:“人总要一死,可是能够让人记住的死也是好事。你的主子不会给你多少士兵,充其量你就是这场战争的炮灰。不要问我怎么知道你要出征,尽管全帝都都知道雷蒙公爵,英勇的要开赴北方前线,可是每天对着伯爵别院,看着那远处山上的皇宫我知道,谁的话都能信,可惟独这些政客的话不能信啊。”老头自顾自的摇着头,叹了口气,又闭上了眼睛。
“阁下,怎么知道是我带领着人去北方?”夏维挑起眉毛,试探性的问道。
“早年的时候在军队里学了一些武技,到老了儿子病死,留下一个小孙子,闲来无事教了这臭小子一些皮毛,力大无穷谈不上,但偷听那些贵族的闲话他倒是很在行。”说着,老头子看了一眼自己的孙子,骄傲的闭上眼睛,嘴里不住的说道:“要说起来,乱世才能出英雄,你小子是想一战成名?还是当一撮无名的炮灰?”
夏维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当然拼来一世繁华,一生显赫。”
老头轻笑了一声,那一份笑里面,多了一些讽刺,可隐藏着的是更多的赏识:“你比其他人强,最起码知道自己是炮灰退无可退的时候,你懂得挺着胸去拼命。比起缩头乌龟,任人宰割。我老亚瑟佩服啊。”说着,老头挥了挥手,那个蹲在墙角玩泥巴的孙子,站起来跑到他爷爷跟前。
“费德林,你去把书架第二层随便那一本送给他,记住是书架第二层,别搞混了。”老头依旧没有睁开眼睛,掂起茶壶才发现没有了水。夏维很有眼色的为他倒满水,老头又问道:“你为什么,坐在们框下面,等了十六天?直到今天才走过来,跟我这老头子说句话?”
夏维挠了挠头,说道:“我第一天坐在这的时候,我就看到阁下您小孙子的步伐很有武者气概,打听之下我才知道您孙子的父亲在他刚出生的时候就离开了人世,我便知道您小孙的武技,是你教得。”
老头笑了笑,终于再次睁开了他的眼睛,看着夏维一双年轻却饱经炎凉的眼睛,温声说道:“我送你一句话,你去送死之前谨记。”夏维恭恭敬敬的点了点头,谦卑的看着老头。
“你不是什么魔兽,你只是一个人类,有血有肉,有思想。炮灰也是人,不要因为是炮灰你就不拿他们当人看,有时候一撮炮灰能够迷瞎敌人的眼睛。”说罢,老头再次依靠着躺椅,昏昏欲睡。
这时候老头子的孙子从屋里跑了出来,手里掂这一本不算厚的黑羊皮书。老头拿过来看了一眼,递到夏维面前:“没什么好东西,这本书是早年一个骑兵团长写得回忆录,武人就是武人,拿笔永远不如拿刀来的干脆。写的东西乱七八糟,明明是回忆录却写成了行军打仗的点点滴滴。”
老头子没有丝毫不舍,一本全世界独此一本的军书就这样送给了夏维。并不是这本书粗制滥造,所写内容全是瞎扯。而是老头一辈子就是这么一个怪脾气,有些人梦寐以求的想看一眼,老头宁可带进土里也不愿意让他们看一眼。
而一旦看到自己中意的,别说一本书,就算是身后那不算富裕的家当,他都能亲囊相送。
不过前提是,身上最起码有老头喜欢的闪光点。
夏维很幸运,老头生来喜欢叛逆,爱冒险的人。可偏偏夏维就是那个敢为自己叛逆而骂天,敢进龙穴取龙蛋的愣头青。
老头没再说什么,夏维也识趣的捧着黑羊皮的笔记,啰嗦几句无关疼样的闲话。夕阳西下,三人各自回家。
……
之后的几天,夏维每天都会抽一两个小时跑到老头家聊天。老头也不讨厌夏维,总把自己一些有趣的事情告诉下位,潜移默化之下老头也在将自己的曾经的种种告诉夏维。而通过了解夏维才知道,老亚瑟是前王城拱卫骑兵大队的一个骑长,年轻的时候让骑枪捅穿过肚子。至今肋部还留着一条长长的刀伤,一条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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