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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乱年代的复杂人性-"安史之乱"前后的大唐将军们-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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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晋灭亡。怀帝、愍帝都是很不错的青年干才,但“八王之乱”已经使晋朝大厦遭受难以修补的巨大裂隙,孤木难支,任谁也无力回天。
祖逖曾讲,“晋室之乱,非上无道,而民庶怨叛。由诸王争擅,自相夷灭,逐使戎狄乘虚,毒逋中土”。晋惠帝虽昏而不虐,但这么一个幅员辽阔的皇皇大晋,由一个愚君来统理,简直是古今所无的事情。晋武帝没有远见,所托非人,儿子不争气也罢,托孤大臣不是杨骏那样的擅权鼠辈,就是张华那样的世故老臣,以至于贾后奸邪妇人秉国,赵王司马伦阴险王爷篡逆,诸王争起,亡乱终至。
“八王之乱”的一个独特特点在于,大乱开始时各种势力都是打着拥护皇权的旗号,或者“矫诏”行事,绝非赤裸裸地象东汉末年那样胡乱开打。这主要是因为晋武帝在位二十六年,皇权威力影响巨深。赵王司马伦势力如此之大,但一旦篡逆,很快就被打着迎归惠帝旗号的诸王击败,而司马衷这个“土木偶人”恰恰可以成为各位皇族野心家手中最大的王牌,一直到公元306年,东海王司马越眼见傻子皇帝再无可用处,晋武帝时代威赤皇权的余晖全然逝去,才一把毒药弄死了这个幌子皇帝。
追思造成西晋最终灭亡的八个司马皇族,司马氏原来的立意完全是出于想“封建亲贤,拱辅帝室”,但晋武帝没有远图,惠帝失于暗劣,执政大臣安于奢放,致使贾后擅权,八王又暗怀私心,相迭而起,煽风速祸,致使“崇国俱亡,身名并灭”。然而,这八王的人格禀性也不尽相同。汝南王司马亮,“少清警有才用”,乱非其起,不失厚道;楚王司马玮“开济好施,能得众心”,是位年轻气盛,没什么政治经验的王爷,虽有挟怨私心,终为贾后杀人工具,自己也不免挨刀;赵王司马伦以叔祖之尊,昏暗愚懦,诸子又不成器,成为孙秀的傀儡,又肆行篡逆,可以说是八王中最令人不齿的老匹夫;齐王司马冏,“少称仁惠,好振施”,如果公正持平,完全可中兴晋廷,但最终为自己的野心所累,暴尸于市;长沙王司马义“开朗果断,才力绝人,虚心下士,甚有名誉”,应该说是文武全才,果断聪明,但乱世人心叵测,最终被东海王出卖,功败垂成;成都王司马颖本来在谋士卢志等人的辅佐下,扫平大逆,颇得众心,但最终他宠信宵小,不仅与堂兄齐王翻脸,又与同父异母兄司马义同室操戈。遥制朝廷后,成都王又不能当机力断,自恣其欲,最终也一条绳索搭上性命。河间王司马(左禺右页),本是司马皇室疏宗,“少有清名,轻财爱士”,晋武帝赞叹其“可以为诸国仪表”。但正是这样一个看以老成君子的王爷,先附赵王司马伦,又与齐王司马冏共攻赵王,再与成都王司马颖攻打长沙王司马义,其部将张方更是残酷无比,劫廷惠帝车驾,祸害京都洛阳。乘东海、成都二王交恶,他又混水摸鱼,把惠帝劫至长安,软禁成都王,完全成为当时诸王混战的祸头。虽有如此城府,最终仍不免被人活活掐死;东海王司马越也是晋室疏宗,“少有令名,谦虚持布衣之操,为中外所宗”。在严酷的政治斗争中,司马越临危出卖同盟者长沙王,再与成都王翻脸,又攻击河间王,并毒死晋惠帝,虽最终能成为“八王”中不被砍头的王爷,但尸骨未寒,石勒的一把大火也把他烧成灰烬,世子死于刀剑之下,妻子惨遭乱兵轮奸变卖,下场也可嗟叹。
“自惠皇失政,难起萧墙。骨内相残,黎元涂炭,胡尘惊而天地闻,乱兵接而宫庙堕,支属肇其祸端,戎羯乘其间隙,悲夫!”倘使晋武帝后继者为一平庸守业常主,所有这些王爷大可以善始善终,拱列晋室。即使哪个怀有狼子野心,在大一统的皇权下面也只能做太平顺王。
西晋是中国历史上没有亡于农民起义的少数几个政权之一。虽然经学的衰落,玄学、佛教的兴起和少数民族内迁成为西晋政权削弱的重要干扰来源,但其真正的灭亡原因则是八王互攻而造成的内部混乱和崩塌。
法国哲学家巴斯卡儿说过,“进步的事业必须被进步所取代”。福兮祸兮。虽然西晋的灭亡造成了一百余年间中国南北方的极大社会动荡,各个政权你方唱罢我登场,但也在中国历史上达成破天荒的头等大事,中华国家第一次在中国各民族的“兄弟之战”中最大限度地加速了民族大融合,胡族文化涤荡冲洗了汉族原有文化中过时的糟粕和余渣,在中华民族的精神血脉中添加了新鲜的活力因子,并为日后隋、唐的大一统奠定了丰厚的思想基础和心理积淀。
纷乱大伪之世,却生出那么多英雄、豪杰、骚客、奸雄、懦夫,共同合演了一世盛大的世间戏。与台上之戏不同,台上戏是先离后合,世间戏却先合后离,辛酸处处,血迹斑斑。“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年代,也是愚蠢的年代;这是信仰的世纪,也是怀疑的世纪;这是光明的季节,也是黑暗的季节;我们拥有一切,我们一无所有,我们直下天堂,我们直落地狱……”——英国大文豪狄更斯这一段话,形容“八王之乱”前后的西晋社会再恰当不过。
但是,魏晋的风流余脉,不仅仅是潘岳的“河阳一县花”,不仅仅是陆机的“顾影凄自怜”,不仅仅是张华的“居欢惜夜促”,不仅仅是左思的“高眄邈四海”,千姿百态,五色纷呈,最终,我们谨以也是那个时代伟大英豪的刘琨所作诗来作终结,抒其幽幽叹惋、暮路英雄之意:“功业未及建,夕阳忽西流。时哉不我与,去乎若云浮。朱实陨劲风,繁荣落素秋。狭路倾华盖,骇驷摧双輈。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
“道”与“心” 文 / 梅毅
——小论庄子与禅宗的共通之处
庄与禅是中国古代艺术哲学中两大神奇而绮丽的瑰宝。它们对于中国古代艺术的发展,都产生过深远的影响,二者既有相通之处,又有不同之点。辨明两者的关系,对于了解和掌握古代艺术哲学大有裨益。从其产生来看,庄子哲学是中华本土的产物,禅宗则是印度佛学传入中土之后,由中国士大夫加以改造吸收之后而成的一个佛教变宗。从真正意义上讲,禅宗的产地是中国,只有当禅进入中国士阶层的精舍书斋之后,它才成为具有哲学意义的并具备无形体系的禅宗。
庄子哲学的“道”与禅宗的“心”具有相近之处,在庄子哲学中,“道”是宇宙的本体,是一个无限的概念。由“道”而产生了天地万物,“道”本身是万物之源,是终极,在时间上无始无终,在空间上无边无际。“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上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庄子·大宗师》)。而且,这个“道”是“芴漠无形,变化无常;死与?生与?天地并与?神明往与?何芒乎之?忽乎何适?万物毕罗,莫足以归。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庄子·天下》)。”道“虽如此恢宏博大,神秘莫测,但又不是主宰和统治人的东西,而是一种能赋予人以幸福和力量的东西。人如果获得了”道“,即获得了无限和自由。
同样,禅宗的“心”也是一种神秘而“芴漠”的东西,“心”不是指肉体的心,而是一种哲学理念。禅宗的“心”所包容的也是一种自由和无限,也就是说,从“本心”出发,欲达到超越经验的内心自悟,最终达到存在的本源,获取对宇宙与人生的总体性根本认识,这种境界,即禅宗的“梵我合一”。所谓“梵我合一”,亦即“我心就是一切”的世界观。以此而论,在追求无限与自由这种境界的意义上,庄禅有共同的旨趣。
“自然无为”“与任运随缘”
庄子的“自然无为”
在庄子哲学中,“自然无为”(“无为而无不为”)是“道”的根本特性。在他的言谈著述中,对“自然无为”的溢美之辞随处可见。“吾师乎!吾师乎!万物而不为义,泽及万世而不为仁,长于上古而不为老,覆载天地刻雕众形而不为巧。此所游已。”(《庄子·大宗师》),庄子进而认为一切人为有意的东西都会导致伤损“自然”的后果,他以马为喻,说道:“马,蹄可以踏霜雪,毛可以御寒;食草饮水,翘足而陆,此马之真性也。虽有义台路寝,无所用之。及至伯乐,曰我善治马,烧之剔之,刻之雒之,马之死者十二三矣。饥之渴之,驰之骤之,整之齐之,前有橛饰之患,而后有鞭策之威,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夫马陆居则食草饮水,喜则交颈相靡,怒则分背而蹄子,知已此矣。夫加之以衡扼,齐之以月题,…。诡衔窃辔。则马之知而态至盗者,伯乐之罪也。”(《庄子·马蹄》)
马本自然之物,自由驰骋于沃野,本性法天。可人(伯乐)却以自己的意愿约束破坏它的“自然”之性,驱之以役,束之以羁鞍,使马的自由天性遭到毁坏。因此,庄子主张一切任其自然,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天下有常然”。他进而又解释说:“常然者,曲者不以钩,直者不以绳,圆者不以规,方者不以矩。故天下诱然皆生,而不知其所以生;同焉皆得,而不知其所以得。(《庄子·骈拇》)庄子把”自然“当作人生最高的境界,认为”虚静恬淡,寂寞无为“是”万物之本“,人们如果能以此”自然无为“当作准则,就会达到最大的自由。庄子一生所赞美的”真人“、”圣人“、”神人“等等皆是因追循自然无为之道而达到绝对自由的典范。
庄子哲学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体现在自然的“无为”方面。无为既是天地万物的生成方式,也是作为万物其一的人的存在方式和行为方式。在《知北游》中,他这样解释:“天地有大而不言,四时而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是故至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进一步讲,人在“无为”状态才真正保持住人的本性:“性者,生之质也。性之动,谓之为;为之伪,谓之矢”(《庚桑捷》)由此可以推动,只要产生“有为”的欲念,人的自然状态肯定就会丧失掉,虚静无为才能保持人的本真。
“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庄子·齐物论》)。庄子的理想人格正是这种超越人生的”无为“精神状态,虽稍显理想化、幻想化,但作为一种独特而又积极的精神修养追求,不能不让人顿起”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之感。”其寝不禁,其觉不忧,其食不甘,其息深深“,这种看似无情无欲的表征,蕴含了”主人“、”神人“、”圣人“高度的精神自由感,构成了庄子思想所追求的最高人格境界。庄子看似卓异不凡的对于理想人格的描述,背后所隐含的是人类征服自然、超载世俗的热切情感,也是他所追求的无待、无累、无患的臻于”无为“的绝对精神自由世界。在他脑海中,他深知这样的道理:”有机械者必有机事,有机事者必有机心。机心存于胸中,则纯白不备;纯白不备,则神生不定;神生不定者,道之所不载也。“(《天地》)。
庄子的“无为”论,实际上也带有强烈的批判意义,并非“蔽于天而不知人”(荀子),而是强调“无以人灭天。”针对当时统治者以“仁义”为幌子巧取豪夺的现象,庄子明确指出正是做作的“仁义”蒙弊了人的自然本性,“仁义”的追求其实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一种对“利”的追求,所谓“残朴以为器,工匠之罪也;毁道德以为仁义,圣人之过也”(《马蹄》)。这种对政治制度尖锐的批判,虽然会最终趋向对人类社会行为的否定,但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有他揭露当时各路诸候崇尚智巧的合理成份,矫枉往往过正,庄子思想中对所谓“文明”的批评确实有他与众不同的独特眼光。
因此,人自身的“自然”是存在和发展的最高目的,人如果牺牲这一目的,追求功名利禄,那么,“一受其成形,不亡以待尽,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茕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邪!人谓之不死,奚益?其形化,其心与之俱然,可不谓大哀乎!”(《庄子·齐物论》)。可见,庄子深刻提示了古代社会人的异化,显示出他对作为“人生之大美”的“自然无为”境界的深切热爱与执着追求,而这些也是后来古代诗词和绘画等文学艺术作品所求的境界。
在“既雕既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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