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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人懒办法-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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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后者更富于理智呢? 我很高兴地看到懊恨女神像朋友一样与我们相伴而行,因为我知道苦涩已从泪水中洗刷净尽,在悲伤女神把她的苍白的嘴唇贴紧我们的双唇之前,她娇美脸庞上的芒刺也已被悉数拔除。当我们回忆起曾经的伤痛带给我们的哀弱无助,而时间之手早已抚平滴血的伤口,抹去我们心头的酸楚和绝望。当我们从过去的烦恼中品尝出悲喜参半的甜蜜感受时,我们心头的负担已不再沉重。当骑士襟怀的纽康姆上校面对死神的点名,大声回答“到”的时候⑹,当汤姆和马吉·塔莉维尔冲开分隔他们的浓重迷雾,携手相对,紧拥着对方走向汹涌的弗洛斯河的时候⑺,内心也必定是同样的感受。 说到可怜的汤姆和马吉·塔莉维尔,使我联想到乔治·爱略特⑻关于忧郁主题的一句话。她曾在什么地方说过“夏夜的悲伤”。此语真切感人——就像她生花妙笔下的每一件事情,试想,谁不曾感怀留连那夕阳迟暮的迷离忧伤。那一刻,世界属于忧郁女神,她是一位沉思的、眼睛深陷的少女,她不喜欢白日耀眼的阳光。直到“夜色渐浓,乌鸦的翅膀掠过摇曳的树梢”,她才偷偷地走出自己的小树林。她的宫殿坐落于昏暗之地,她就在那儿和我们会面。在阴影重重的门边,她牵着我们的手,陪我们穿过她黑暗的领地。我们看不见任何有形之物,只仿佛听到她翅膀的瑟瑟声。 在疲乏单调的城市,她的灵魂来到我们身边。每一条昏暗的长街,都有她阴郁的仪容。幽暗的河流在黑黢黢的拱桥下像幽灵一样,静静流淌。混浊的波浪之下,仿佛隐藏着幽深的奥秘。 在冥寂无声的乡村,当树林和篱墙在渐浓的夜色里若隐若现,蝙蝠在我们的脸上扑动它的翅膀,田野里传来秧鸡可怕的啼鸣,这一刻,忧郁的符咒深深地沉入我们心底。我们仿佛肃立在一张看不见的灵床边,在榆树的摇曳中,我们听见垂死白昼的低沉叹息。 一种庄严的悲哀君临万物。巨大的寂静将我们包围。观照乎此,我们对于日常工作的眷注,就变得渺小琐碎,面包、奶酪——哦,甚至还有接吻,似乎没有什么是值得为之奋斗的惟一。此刻纷繁的思绪,难以言表,惟有静静地倾听自己内心的潮水,澎湃汹涌。站在黑暗苍穹下的寂静之中,我们感觉到自己生命的渺小。暗幕四垂,世界不再仅仅是个肮脏的工场,也是一座庄严的神殿,人们可以在其中祭祀天国的神明。在那里,人们在黑暗中摸索的双手,时时能触碰到上帝的手。 ⑴廉·梅克皮斯·萨克雷(1811…1863),英国作家,其著名小说《名利场》,全面探讨了维多利亚时期的社会现实和伦理问题。⑵托马斯·卡莱尔(1795…1881),英国历史学家和散文作家,其著作以对社会和政治的犀利批评和复杂的文风为特色。⑶《我主垂怜》,十七世纪意大利人格雷戈里奥·阿列格里(1582…1652)为 《旧约》 诗篇第51首所谱写的合唱曲。⑷语出美国作家拉尔夫·爱默生(1803…1882)的《训诫》第150篇。⑸简·弗瓦萨尔(1333?…1405?),法国历史学家,以其对百年战争(1337…1453)时期欧洲的生动描述而著名。⑹参见狄更斯的小说《纽康姆上校》的最后一章。⑺这是乔治·爱略特的小说《弗洛斯河上的磨坊》最后一章中的情节。 乔治·爱略特(1819…1880),英国女作家,维多利亚时期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以其对人物心理的淋漓尽致的描绘而著称于世。
第一章口袋空空
此事非比寻常。我坐下来满心想写点机智而新奇的东西,可回顾平生,又实在想不出有什么机智而新奇的事——至少此刻没有。惟一想得起来的,大约只有囊中羞涩这么件事了。之所以想起这事,想必是因为我把双手揣进了衣兜。我坐着的时候总是把手揣在兜里,除非当着我姐姐、表姐和姑妈她们的面。她们会大呼小叫地给予我迎头痛击(也许我应该说她们对此善言相劝更合适些),我只好举手投降,将其请出去——我指的是我的双手,而不是她们。她们提出的反对理由惊人一致,盖因为此举实有悖于绅士风度也。老实说你就是吊死我,我也弄不明白为什么把手揣在兜里就有失绅士风度。我只知道,你把自己的手揣进别人的兜里(尤其是别人把他的手揣进你的兜里),这好像不能被视为合乎绅士风度。真见鬼,你们这些瞻前顾后拘泥礼仪的家伙,一个人把自己的手揣进自己的兜里,就会让他斯文扫地吗? 不过,你们说的也许有些道理。对了,我想起来了,我听说一些人在慈善捐款的时候,当他们把手伸进口袋时,就马上变得怨气冲冲。可那都是些老先生呀。通常我们这个年纪的小伙子,只有把手揣在兜里才会感到轻松惬意。不这样,我们就尴尬窘迫,鬼头鬼脑,想像一下,剧院里的滑稽小丑上台时发现没戴他的戏帽时,大约就是这般光景。还是让我们把手揣进裤兜里吧,右边手里几枚硬币,左边兜里一串钥匙。那种冷冰冰的感觉,就像面对电信局的女职员。 口袋空空时,即便把手揣进兜里,但要想搞清楚它们在里面干些什么,恐怕也是一桩小小的困难。几年之前,我的全部家当有时可以概括为人们通常所说的“叮当作响”。而此时,我会大义凛然地花掉其中的一个便士,其目的不过是为了换成零钱,使它们叮当得更响。兜里有十一个便士,比起只有一个先令,不会觉得更拮据些。假如我是个打肿脸充胖子的家伙(就像中产阶级讥讽穷愁青年时所说的那样),我甚至会把一便士换成两枚半便士的硬币⑴。 对囊中羞涩这个题目,我是很有发言权的。我曾是个地方剧团的演员,如果还需要更多佐证的话(我想大概不需要吧),我可以补充说我曾经还是个“新闻从业人员”。每周靠十五先令艰难度日,有一回只有十先令,另外五先令拖欠未付。我还曾经仅凭一件大衣凑合着对付了两个礼拜。 实实在在的拮据使一个人对于家庭经济问题有更深刻的洞察,这真是了不起。如果你想认识金钱的价值,那么就靠十五先令过上一周,看还能存下多少钱用于衣着和玩乐。你会发现,为了几文小钱等上一会儿是值得的,为了一个便士徒步一英里也是值得的,难得一饮的小杯啤酒堪称豪奢,一条假领起码要穿上四天。 在你结婚之前,试着过过这种日子吧,这真是一种极好的实习。在送你的儿子上大学之前,让他也试着过过这种日子吧,那样他就不会为每年的零用钱只有一百镑而牢骚满腹。这种生活对某些人大有裨益。他们是些娇弱的花朵,从不喝1894年以后的红葡萄酒,普通的烤羊肉在他们看来就是难以下咽的猫食。你偶尔能碰上这样一个可怜的倒霉蛋,不过平心而论,他们主要还是被限制在某个奇怪而可怕的圈子里,这个圈子据说只有女小说家才知道。我从未听说过这些可怜虫中有哪位曾对着菜单字斟句酌,我倒是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把他们拽到伦敦东区⑵一些低档酒馆的柜台边,朝他们的喉咙里塞进一份价值六便士的晚餐:牛排四便士,马铃薯一便士,外加半品脱黑啤一便士。这样,在他日后回想起这顿晚餐的滋味时(混合着啤酒、烟草以及烤猪肉的扑鼻芳香真叫人终生难忘),对摆放到他面前的任何食物都嗤之以鼻的次数,也许会稍稍减少一些。还有一些家伙出手大方,他们是乞丐眼里的活宝。他们决不吝啬手里的零钱,却从不记得还上自己的欠债。上述体验即使对这种人,也能教会他们一些常识。 有一天,我在摄政街和一位年轻的政府公务员共进午餐,他对我说:“我总是给侍者一个先令的小费。不能比这更少,你知道。”对此我当然深表赞同,至于我自己,要拿出那十一个半便士作为小费则绝无可能。同时我打定主意,总有一天要把这位仁兄骗到一家餐馆去,我记得那儿离考文垂公园⑶不远。那里的侍者干活的时候只穿衬衫,为的是更好地履行他们的职责,这样到了月底,衬衫的袖子就脏得一塌糊涂。我对那里的侍者很熟悉,如果我的朋友给的小费超过一便士,侍者准会紧紧握住他的手,久久不撒开,以此来表达他的感激之情。对这一点我很有把握。 关于口袋空空的窘境,虽然人们讲过也写过很多开心的事,但是穷困本身并不开心。为几个便士讨价还价,不开心;被人目为悭吝之徒和小气鬼,也不开心;破衣烂衫、满脸穷相、对自己的住址难于启齿,就更不是什么开心事。俗话说得好,贫贱夫妻百事哀。对于一个敏感的人,贫困就是人间地狱。许多智勇之士对千斤重担毫无惧色,但面对些许穷愁却不免伤心潦倒。 其实,窘迫本身还不算什么实实在在的困难。如果仅仅是紧巴巴地过日子,谁又会真的在乎呢?鲁宾逊⑷难道会因为裤子上打了补丁就惹人侧目?老实说我甚至不记得他是不是穿裤子。他没准像个哑剧演员那样手舞足蹈吧?脚趾头露在靴子的外面,对他来说还是个问题吗?如果他的雨伞是棉布的,只要避雨,又有何妨?破衣烂衫也不会给他带来什么烦恼,因为身边连一个讥笑他的朋友都没有。 独自受穷不过是小事一桩,倘不幸而叫人知道了你在受穷,则殊为不堪。并不是因为寒冷,才使得那个没穿大衣的家伙快步如飞。他会向你解释,长大衣不利于健康,并且根据健康原则,他也从不带雨伞。他这么说着的时候,脸就红了,这倒也不完全是因为说谎而害羞的缘故,他也知道没人会相信他的那些鬼话。 人常说:贫穷不是罪过,这话说起来轻巧,但事实好像并非如此,不然的话,怎么会人人皆以为耻呢。贫穷实乃巨大之错误,故惩罚亦如是之严厉也。穷汉将会遭到全世界的鄙视,来自基督徒的鄙视和来自世袭贵族的鄙视差不太多,来自仆从的鄙视也不见得比来自政治煽动家的鄙视更少。喝过不少墨水的年轻人在练习簿上抄录的历代格言,也不会使他赢得更多的尊敬。 就人类的见解而言,外表就是一切。你可以和伦敦最臭名昭著的流氓勾肩搭背地走过皮卡迪利大街⑸,只要他衣冠楚楚。你也会溜进一条僻静的小巷,跟一位外表寒酸的绅士略作寒暄。当然,这位外表寒酸的老兄也同样深明此理(没有谁比他更清楚的啦),他宁可绕上一英里也不愿碰上熟人,那些深知他窘迫状况的富贵朋友,也就全然没有在大街上碰见他而不得不王顾左右的烦恼。比起那些碰上他的人,他更是一千倍地希望他们没有看见自己,没有什么事比熟人提出的资助更让他恐惧。他全部的愿望就是自己被彻底遗忘,仅就这一点来说,他倒是常常幸运得很,总能如愿以偿。 人们慢慢习惯了囊中羞涩,正如他慢慢习惯于除此之外的其他事情,帮助他完成这一过程的,正是那位擅长“顺势疗法”的高明大夫——时间。你只要匆匆一瞥,就能说出老穷新困之间的区别。前者是那个表情麻木的家伙,经年的奔波折腾他已经安之若素,处之泰然;后来的新手则对自己的不幸遮遮掩掩,为害怕暴露窘境而凄凄惶惶。他们典当怀表时的情状最能显示出他们的区别。正如一位诗人在某种场合所说的:“真正从容的典当风度来自技巧,而非偶然。”一个人走进当铺,如果像走进裁缝店一样沉着(很可能更沉着),伙计就会对他彬彬有礼,并马上过来招呼他。甚至惹得旁边柜台的女士愤愤不平,冷言冷语地发表评论:“要是个常来常往的主顾,我倒不介意稍等片刻。”瞧他们办理交易的那种愉快认真的劲头,没准是桩三分利息的大买卖呢。 话说回来,一个人平生头一遭在当铺开口,该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小男孩第一次开口发问也比他自信得多。他先是在店门外徘徊游荡,直到把附近所有流浪汉的注意力都成功地吸引到了自己的身上,并在街区巡警的心头堆起层层疑云为止。接下来,他仔细地打量了一会商店的橱窗,目的是想让旁观者认为他正打算买个钻石手镯,或者诸如此类的小玩意儿。终于,他鼓足勇气走了进去,竭力装作若无其事,看上去简直就是个衣冠楚楚的小偷。进到里面,他说话的声音低到简直听不见,以至于不得不重复一遍。此时,他假装漫不经心地提到他的一个“朋友”,等到好不容易吐出“典当”两个字,马上有人告诉他应该走街道拐角的第一个门,去右边的那家店铺。走出商店,他的脸红得让你可以毫不费力地凑上去点着一支香烟,脸上的表情就像是整个街区的人都在注视着他。当他走进右首边那家店铺时,已经想不起自己的姓名和住址,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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