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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也不是爱by伶菜--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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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也不是爱————伶菜  



《如果这也不是爱》 



如果这都不算爱,我有什么好悲哀 

谢谢你的慷慨,是我自己活该 



第一章 



光看“丁晓”这个名字,你绝对想象不到他是怎样一个人。 

无论打架还是泡妞,在我们学校里,丁晓绝对坐头把交椅,而且他的家庭背景不小,教授和校领导从来睁眼闭眼——那句话说得不错: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丁晓就是我们的龙头大哥。 

我,则是他最没用的小弟。 

唯一优点是脾气好。 



我进大学之前完全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跟大哥”。我的老家在南方小城,民风温淳,少年人染个黄毛都是离经叛道的大事,但进了这座北方名校之后很快我就开了眼了,什么叫校园暴力,什么叫“太子党”,原来以为只会在网上或者小说里出现的东西,居然真实出现在我面前。 

名校里高干子弟多,有钱人多,真称得上是“山头林立”,每个院系都互别苗头。机械如狼商院如虎,说的就是本校最大也是最乱的两个院系。 

适者生存,我跟着同宿舍的张伟和贾楠,选了丁晓——这也是商学院大多数新生的选择。 

我不是愤青,我知道要想大学生涯过得顺利,最好的做法是同流合污。 

第一次抽烟,我镇静地站在大哥身边,把整整一根烟吸完,回宿舍后扑进厕所疯狂咳嗽,吐了一地。 

第一次喝酒,大哥点点头说“是兄弟干了”,三杯下肚子,我就失去了这个晚上直到第二天中午的记忆。 

第一次打群架,我无意中替大哥挡了一棍,断过根肋骨,而且满脸是血被送进医院。 

第一次去买烟……好吧,这事我不想说了。 



但今天我又遇到了第一次。 

游泳。 



也不知是谁一个突如其来的提议,今天我们男男女女一群人偷跑到郊县的水库里游泳。 

扑通扑通。 

在黄底黑字的“禁止游泳”告事牌旁边,男生们陆续跳进水里,水花四溅。虽然秋季水温已经有些冷,但因为有女生同行,所以小毛头们都很热血表现自己“雄健的体魄”和“无畏的精神”。 

丁晓站在高处,浓眉俊目的他确实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势,高大健康的身体,肌肉线条饱满流畅,在阳光下几乎是耀眼的。 

等大家下得差不多了,他才慢悠悠做了几个准备运动,姿态优美地跃入水中—— 

数秒之后,他黝黑发亮的身体在水里一闪,姿态舒展、流畅。 

在他身后,紧跟着的男男女女,矫健得如同水生的动物。 



我坐在岸边的草地上,就怕被他们发现——我从小有哮喘的毛病,很少参加体育活动,自知是只彻彻底底的旱鸭子,在女孩面前逞这个能我是不敢了,不出丑就好。 

但老天还是没放过我,人多眼尖,不一会就开始有人在水里大声招呼: 

“仲林,你不下来?” 

“我晒晒太阳。”我微笑。 

在水里来回游了N圈的丁晓也冒出水面,目光落在我身上,眼睛亮得如同水波上反射的阳光。 

他抹了把脸,懒懒一笑:“这小子其实就喜欢在女人面前扮酷,嗨,你别是不会游泳吧?” 



我没有回答,站起来撕掉上衣,直接就往水里跳。 



仿佛踏了个空,水无情地包围过来……没有任何可以使力的地方,睁不开眼睛,手抓不到东西,脚下是无底的深渊。 

丁晓讥讽的表情仍印在脑海里,就如同我肋骨伤好了之后不久,有一次面对积怨最深的大群机械狼,双方剑拔弩张,他却突然笑着回头,和和气气地对我说: 

“兄弟,你帮我们去买包烟来。” 

就在那一刻,所有的人都看着我,看一个没用的人。 

其他兄弟都和他一块儿浴血,但我这个“兄弟”却只能去买烟。 



我拼尽全力划动手脚,但没有丝毫用处。 

一直在往下沉,往下沉。 

我开始控制不住恐惧,失声大叫,但连声音都被水温柔地淹没。 

完了。 

在水开始毫不留情灌进我的鼻子嘴巴耳朵时,我最后的意识,是踢到了一个无比坚硬的物体。 



大概是石头吧,天,我沉到水底了。 



再次睁开眼睛,我赫然看到一张非常“漂亮”的脸! 

我当然知道丁晓是个帅哥,相比我那种南方人细眉小眼的样子,他轮廓分明的脸有着北方人的典型特征。笔直的鼻管、浓眉长睫和棕色的皮肤搭配得恰到好处,漆黑的短发粗硬浓密,生猛地竖立着,正彰显出他的个性。 

但我说他的脸“漂亮”,不是指他俊朗,而是因为,这张脸上居然怪异地布满伤痕。 

眼角的乌青,脸颊的淤血,嘴唇上还有道破裂的口子。 

他们……他们昨天难道又打架了? 

不过,居然有人能把丁晓打成这个熊样? 

嘿嘿,那还真是高手! 



我忍住有些幸灾乐祸的心情,抬眼扫视周围,似乎是个农家旅社的样子……是被人打得狼狈逃窜到这里来的么,这帮“太子党”成天好勇斗狠,也该得点儿教训。 

慢着,不对—— 

打架我在场吗? 

在的话我为什么没有记忆,难道打坏了脑子? 

而且,我又为什么睡在丁晓旁边? 



我——睡——在——丁——晓——身——边??? 

我浑身一震。 

他仿佛好梦正酣,不太满意被震动打搅,皱了皱眉,还撇了撇嘴,才缓慢地张开眼。 

大眼瞪小眼。 



靠! 

丁晓失声爆了句粗,整个人弹开,一手指着我,脸色铁青: 

“你……你……你醒了怎不出声?” 

“对,对不起,我也刚醒。”我不知道为什么要道歉,但看他一脸“下床气”,我可不想被扁。 

丁晓愣了愣神,似乎也骂不出什么来,于是跳下床去,往地上踢了两脚: 

“起来起来,他醒了!” 

原来张伟和贾楠也在,这两人地上打地铺,呵欠连天地坐了起来。 

“你们看看他还有没有事,我去把另外几个掀起来。” 

说着,丁晓摔门出去了。 



“仲林,你小子命大啊。”张伟含混地嘟囔一句,倒头又躺了回去。 

“昨天你可真牛,不会游泳还愣往水下钻,要不是老大发现得早,你就完了。”还是贾楠比较好人,睡眼惺松地爬过来看我,“现在没事了吧?为你折腾一宿了。” 

哦,我想起来了……昨天我溺水。 

“靠,这小地方条件真差,有钱也没处花,睡得我腰酸背痛的。”贾楠呲牙咧嘴地抱怨,“一间房就一张床,我们把每间都塞得满满的,老板得笑死。” 

“干吗睡这儿,扛我回校不就行了。”我斜睨着他。 

“老大不让啊,你当时就跟死了似的,老大急救了你半天才缓过气来,他说怕路上再颠着你,随便先住一宿再说。” 



据贾楠说,大家见我跳了下来,就各顾各地玩儿去了。 

过了会儿,是丁晓先发现我没了踪影。 

“别看丫大老粗一个,心挺细的。”贾楠贼嘻嘻地笑了一笑,接着说——见情形不对,丁晓立马朝我下水的方向游去,往下一潜,果然发现一个人在水里扑腾。丁晓冒头跟大家说了声,就扎到水下,想把我往水面上带。 

结果大家等了N久也不见我们露面,有人潜下去一看,两个人正在水里“搏斗”呢。打得那叫一个狠——据说当时我是闭着眼睛手抓脚踹,连后来想上去帮忙的几个兄弟都近不了身,只有丁晓不管不顾顶着我的拳脚,死死从身后抱住我,把我拖上了岸。 

这时丁晓推门回来了,一听这话就火冒三丈: 

“MD,别看这家伙平时打架的时候都跑去买烟,在水里淹得快死的时候,力气大得不得了,把我脸打得五彩缤纷。老子打架打了十几年,从没挂过这么重的彩!” 

看着他脸上的伤,贾楠一副想笑不敢笑的样子,脸都快憋变形了。 



“谢谢老大……救,救了我。”我的心情比贾楠复杂,倒有点不知说什么好。 

“别说得跟什么似的。在我面前,还能让你淹死?你是我兄弟,这可不是白叫的——别说是个小水库,你就是掉下太平洋去,我也得把你活着捞起来。”丁晓脸色缓和下来,看了看我又说,“而且,你还替我挡过招呢,我记着的,这下,我们也算扯平了。” 



不对,那一棍我是无意挡的。 

其实我没把你当兄弟,我跟着你们,不过是入乡随俗迫不得已。 

一直以来,我都特烦跟着你们打架泡妞,我特烦跟着你们逃课生事,我特烦你流露出在养尊处优环境下长大的人特有的傲气与霸气,我尤其烦你看我没用的眼神,却又好象怜悯地护着我的样子。 

当时我只觉得倒了血霉了。 

打架过程中我一直在“抱头鼠窜”,甚至没注意到自己正好挡在你身前。 

如果让我自己选择,我绝不会去挡。 

而学过救生的人都知道,如果施救的方法不对,救溺水的人很容易出人命。 

即使泳技高超如丁晓也不例外。 

所以你却是在心知肚明的情况下,毫不犹豫地选择冒生命危险去救了我。 



这两者,扯不平。 

所以,丁晓,是我欠你的。 



第二章 



宿舍门砰的一声被踹开。 

班上一男生气喘吁吁站在门口: 

“是兄弟的都出来!沈帅的马子被人调戏,丁老大和沈帅在校外被人给围住了!” 

匆匆丢下话,他又转身去踢隔壁的门,一路大吼。 



丁晓和沈宇翔啊,这两位老大又……我头疼起来。 

算算跟着丁老大也有三年,我都记不清他们打了多少架,但其中一多半的事起因都跟沈帅有关。 

沈宇翔沈大帅哥,跟丁晓算得上发小,一向是本校最英俊的火药桶,属于一言不合立刻动手,绝不考虑后果的人。而丁晓的脾气,是谁敢欺负他兄弟,比欺负他自己更不能容忍。 

这两位在一起,不出点儿什么事,好象反而不正常。 



宿舍里已经一片叮当乱响,我眼看着张伟和贾楠都迅速在被褥下翻出趁手的铁管子,攥在手里。 

一时间,能站起来的人应声全站了起来。 

不能站起来的——比如我,也默默地爬下床,披上外衣。 

出得宿舍楼,跟着我们的已近百人。 

我混在人群中小跑,渐渐有点吃力。 

紧了紧衣服,心里开始后悔应该穿件更厚点的——北方冬天风大,我这两天又犯了哮喘的毛病,出来一撞风,肯定得咳死。 



现场就在学校后门外不远的一条巷子里,不时传来的呼喝声说明,丁晓两人果然已经跟对方干上了。 

我勉力加快脚步,一眼看到场中,顿时松了口气:虽然是以寡敌众,但正如我所预料,这两人压根不需要帮忙。 

走近“战场”,大家反倒都停了下来,张伟贾楠之流,还晃着管子,笑嘻嘻在旁指指点点。 

我们很清楚,这种情况下,要出手帮忙,丁晓反而会大怒。 



此刻,我们的丁老大和沈帅哥采取的是背对背的战术,在无后顾之忧的情况下,拳来脚往,正打得性起。丁晓一米八几的大个子在围攻他的七八个流氓中间显得鹤立鸡群,沈宇翔比他略矮,虽然混混们手上也有管子板砖之类的“武器”,但却丝毫讨不了好。沈帅出手既快又硬,拳拳到肉,打法之野蛮简直和他英俊的外表没法联系。而丁晓手底只有更狠,一腿就把某个企图侧面偷袭的混混踢飞,动作潇洒之极。 

那“不幸”的混混滚倒在数米外,捂住腹部呻吟,再站不起来。 

我甚至能看到丁晓的面上,一直挂着戏虐的笑。 



大概是眼看我们大队人马杀到,混混们已经是慌了手脚,勉强支撑,其中有人突然亮出匕首。 

冬日不甚强烈的阳光下,刀光一闪,我心里还是跳了一跳。 

“老大接着!” 

张伟见机得快,掷出了手中铁管。 

巧得很,贾楠也同时做了同样的事。 

而混混手里的匕首已已经刺出! 

淡淡的阳光下,我清楚看到,丁晓朝这边微微一笑,侧身避过一刀,速度快得不可思议,居然还能找到空档,轻轻松松伸手接下管子,再转身——两根铁管交叉,正迎向再次扎向他的匕首,一架,一绞,同时底下无声无息出脚,狠狠把对方踹倒! 

旋即,铁管被分了一根给沈帅。 

真正残酷的“杀戮”开始了。 

暗银色的铁管在阳光下闪动着,一管一管挥下,竟然让人生出“刀光剑影”的错觉来。 

一点什么飞溅到我脸上,温热的。 

不知什么时候,我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人群前面,地上的血迹有点刺眼,我又想咳嗽了。 



混混们终于扛不住,仓惶离去——但实际上能走的也不多了,大部分都滚在地上嚎叫。 

丁晓和沈帅站定了,相视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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