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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心方-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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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
大敦二穴∶(在足大指端,去爪甲如韭叶及三毛中。刺入三分,留十呼,灸三壮。足厥
阴肝
行间二穴∶(在足大指间动应手陷者中。刺入六分,留十呼,灸三壮。足厥阴肝。主∶
尿难,痛,白浊,卒疝,腰腹痛,咳逆,面热,口 ,咽痛,短气,足下热,胸背痛。)
陷谷二穴∶(在足大指次指外间,本节后陷者中,去内庭二寸。刺入五分,灸三壮。足
阳明
内庭二穴∶(在足大指次指外间陷者中。刺入三分,留二十呼,灸三壮。同前胃。主∶
四厥
厉兑二穴∶(在足大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叶。刺入一分,留一呼,灸一壮。同前
胃。
临泣二穴∶(在足小指次指本节后间陷者中,去侠溪一寸半。刺入二分,留五呼,灸三
壮。足
利。)
地五会二穴∶(在足小指次指本节后陷者中。刺入三分,不可灸。足少阳胆。主∶内伤
唾血
侠溪二穴∶在足小指次指歧骨间,本节前陷者中。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三壮。足少阳
胆。
窍阴二穴∶(在足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如韭叶。刺入一分,留三呼,灸三壮。主∶胁
痛,
京骨二穴∶(在足外侧大骨下,赤白肉际陷者中。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壮。主∶喘,
头
束骨二穴∶(在足小指外侧本节后陷者中。刺入二分,留三呼,灸三壮。足太阳膀胱脉。
主
通骨二穴∶(在足小指外侧本节前陷者中。刺入二分,留五呼,灸三壮。同上。主∶身
疼痛
至阴二穴∶(在足小指外侧去爪甲角如韭叶。刺入一分,灸三壮。同上。主∶疟,头重,
鼻
涌泉二穴∶(一名地冲。在足心陷者中,屈足卷指宛宛中。刺入三分,留三壮,灸三壮。
主
难。
卷第二
诸家取背输法第二
内容:杨玄操曰∶黄帝正经椎有二十一节。华佗、扁鹊、曹翕、高KT 力之徒,或云二十四
椎,或云二十二,或云长人二十四椎,短人二十一椎。此并两失,其衷大致或疑。夫人感天
地之精,受五行之性,骨节孔窍一禀无KT ,长短粗细乃因成育,是以人长则骨节亦长,
人短则骨节亦短,其分段机关无盈缩也。今云长人二十四椎者,其肢节宁即多矣。短人二十
椎者,其肢节便少乎?是知骨法常定,肢节无差。时人穿凿,互生异见,宜取轩后正经,勿
视杂术之浅法也。然华佗,扁鹊并往代名医,遗文旧迹岂应如此?当是后人传录失其本意也。
又云∶诸输皆两穴,侠脊相去三寸,诸家杂说多有不同。或云∶肺输第五椎,心输第七椎;
或云∶相去二寸半;或云∶二寸;或云∶三寸三分;或云∶诸输皆有三穴。此又谬矣。《明
堂》者,黄帝之正经,圣人之遗教,所注孔穴靡不指的。又皇甫士安,晋朝高秀,洞明医术,
撰次《甲乙》,并取三部为定。如此,则《明堂》、《甲乙》是圣人之秘宝,后世学人宜遵用
之,不可苟从异说,致乖
杨上善曰∶取背输法,诸家不同者,但人七尺五寸之躯虽小,法于天地,无一经不尽也。
故
日
取
实
等所承别本处,所及名亦皆有异。而除 遣疾又复不少,正可以智量之适为用不可全,言非
也而并为非者,不知大方之论,所以此之量法,圣人设教有异,未足怪也。
《黄帝明堂经》输椎法曰∶
大抒在第一椎下傍。风门在第二椎下傍。肺输在第三椎下。心输在第五椎下。膈输在第
七椎
下。
椎下
凡侠脊椎下间傍相去三寸也。
《扁鹊针灸经》曰∶第二椎名大抒(各一寸半,又名风府。)第四椎名关输。第五椎名
督脉输
三椎名悬
十八椎名三
治。)第二十二
凡十九椎应治其病灸之,诸输侠脊左右各一寸半或一寸二分。但肝输一椎灸其节。其第
十三
《华佗针灸经法》∶第一椎名大椎。第三椎名云门。第四椎名神输。第五椎名脉输(又
云厥
第
椎名
名大少
(又云重下
第二十三椎名下
凡诸椎侠脊相去一寸也。
《龙衔素针经》曰∶热府大椎上去发一寸横三间寸。心输第三椎横相去三寸,一名身枢。
风
(
正
凡人身长短肥瘦,骨节各有大小,故不可以一法取,宜各以其自夫、尺、寸为度。横度
手四
僧匡及彻公二家与上件四经不同者别出∶
风门第三节。心输第七节。膈输第八节。脾输第十二节(又云十六节。)胃输第十一节。
小肠
督脉
上件,五家背输椎法与《明堂经》不合者别出如上,与其经不异者不在上例。
《背输度量法》曰∶凡人有长短肥瘦,随形量之,不得同量。脏腑十二输欲令详审者,
宜以
《黄帝素问》曰∶欲知背输,先度其两乳间,中折之,更以他草度去其半已,即以两禺
相柱
一度
之度
《黄帝九卷》曰∶若取人节解者,可从大椎骨头直下至尻尾骨端度取,分为二十二分,
还约
《金腾灸经》曰∶脏腑十二输,经连经,法从大椎直穷骨中折度去其半,乃取余半四折
之,
输;
从肝
点名
凡脏腑输皆侠脊相去二寸半,唯肝输正脊中央也。
卷第二
针禁法第三
内容:孙思邈云∶经云∶云门刺不可深。今则都忌不刺,学人宜详悉之。
大寒无刺;月生无泻;月满无补;月廓空无治;新内无刺;已刺无内;大怒无刺;已刺
无怒
无饥
乘车来者,卧而休之如食顷,乃刺之;步行来者,坐而休之如行十里顷乃刺之;大惊大
怒,
五日死,其动为欠;刺中脾,十五日死,其动为吞;刺中肾,三日死,其动为嚏;刺中胆,
一日半死,其动为呕;刺中膈为伤中,不过一岁必死;刺中趺大脉,血出不止死,趺上大
脉,动脉也;刺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死;刺面中溜脉,不辜为盲;刺客主人内陷中脉,为
内漏为聋;刺项中脑户,入脑立死;刺膝膑出液为跛;刺舌下中脉大过,血不止为喑;刺臂
太阴脉,出血多立死,手太阴经渠不可出血,血出立死。按∶此臂之太阴脉总不得出血也;
刺足下布络中脉,血不出为肿,布络是足少阴脉皮部络也;刺足少阴脉重虚出血,为舌难以
言,足少阴至舌本,若其脉先虚又刺出血即为重虚,故为语难也;刺 中大脉令人仆、脱色
,刺诸 当空刺之,不可中于大络也;刺膺中陷中肺,为喘逆仰息,一名中府,肺募也;刺
街中脉,血不出为肿鼠鼷。
刺肘中内陷气归之,为不屈伸;刺脊间中髓为伛;刺阴股下阴三寸内陷,令人遗尿,阴
股下
刺
刺
神庭禁大不可刺;上关刺不可深;缺盆刺不可深;颅息刺不可多出血。
左角刺不可久留;云门刺不可深;五里禁不可刺。
脐中禁不可刺。
伏兔禁不可刺;三阳络不可刺;复留刺无多见血;承筋禁不可刺;然谷刺无多见血。
卷第二
灸禁法第四
内容:陈延之云∶《黄帝经禁》曰∶不可灸者有十八处,而《明堂》说便不禁之,今别之记如
下∶
中有
不可
天
又云∶曹氏说不可灸者如下(陈延之同∶)
玉枕者人音声之所经从,无病不可灸,灸则声不能语;若有疾可灸五十壮。维角者在眼
后发
精
赤
寸
气涩
也。
胡脉在颈本边主乳中脉上是也,一名荣听,人五脏血气之注处也,无病不可多多灸,熟
则血
天突者,名为天瞿,复名身道,是体精之衢路也,无病不可灸,灸则伤与声反喑;有疾
可灸
壮。此
能举臂
有疾可
血海者名为冲使,在膝内骨上一夫陷中,人阴阳气之所由从也,无病不可灸,灸男则气
衰,
灸,
也,
上二十穴,曹氏说云∶无病不可灸,灸则为害也。寻不病者则不应徒然而灸,以痛苦为
玩者
头病即
此为
病皆灸
之在
卷第二
针例法第五
内容:《素问》曰∶夫九针者,天地之大数,始于一而终于九。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地,
三以
又曰∶夫圣人之起天地之数也,一而九之,故以立九野,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
黄钟
针者,取法布针,去末半寸,卒兑之,长一寸六分,主热在头身也。二曰员针,取法
于絮
长三寸
主痈热
(利)针
曰毫针,
深邪远痹者。九曰大针,取法于锋针,其锋微圆,长四寸,主取大气不出关节者。针形毕此
九针小大
德贞常曰∶凡刺竟不得即灸,若拔针即灸者,内外热气相击,必变为异病也。若针处有
肿核
人也
用也
及风,皆用大员利针如KT 也,亦量肥瘦大小之宜。皆烧针过热紫色为佳,深浅量病大小
至病为度。针讫以烧钉赤,灸上七过佳也,毋钉灸上七壮而以引之佳也,不则大气伏留以为
肉痈也。若肉薄之处不灸,亦得大禁水入也。禁冷冻饮料食。疮不发者,欲不作瘢者,脓时 去
之。乍寒
孙思邈曰∶火针用锋针,以油为烧之,务在猛热,不热即于人有损也。隔日一报,三报
之后
卷第二
灸例法第六
内容:陈延之曰∶经说∶夫病以汤药救其内,针灸营其外。夫针术须师乃行。其灸则凡人便施,
为
所
张仲景述∶夫病其脉大者不宜灸也。
凡欲灸者,当详所宜,审应灸处疏孔穴名,应灸壮数,出之以疏临图像,依注明寸数量
度灸
凡灸之腥说熟,宜视其人盛衰所在,大熟则伤衰腥,少则不能愈疾。是以宜节度随盛衰
也。
凡男女之体,同以腰上为阳,以腰下为阴也。男以背为阴,腹为阳。女以腹为阴,背为
阳。
凡灸法当先发于上,然后灸下。先发于阳,然后灸阴,则为顺也。
凡灸诸俞皆令如经也,不如经者徒病无益。灸得脓坏,风寒乃出,不坏病则不除也。
凡肾气有风冷,令人如邪鬼状,但数报灸令熟,风寒除自愈。
凡头者人神所治气之精也,病则气虚精散。夫灸头必令当病使火气足,却邪则止火也。
足而不止,则神出不得入,伤精明营卫衰损也;未足而止,则邪微有余,喜因天阴阳而发也。
四肢者,身之枝KT 也,其气系于五脏随血脉出入养四肢也,其分度浅易达也。是以灸头
精神气微,得火则冷气散。且背膂重浓,灸宜熟,务多善也。
愈皆令如经也,不如经者徒痛无益。灸得脓坏风寒乃出,不坏病则不除也。凡肾气有风
冷,
《太素经》云∶手中指本节至其末,长四寸半。注云∶从本节端至中指未合四寸半,今
人取
孙思邈曰∶凡孔穴在身此皆脏腑营卫血脉流通,表里往来各有所生,临时救难,必在审
详,
寸之
取手
又以肌肉纹理节解缝会宛臼之中,又以手按之,病者快然,如此仔细安详用心者,乃能
得之
凡经言横三间寸者,则是三灸而间。间一寸有三灸,灸有三分,三壮之处即为一寸。凡
言数
有至
百壮
直,
之,
凡灸当先阳后阴,先上后下,皆以日正午后,乃可下火。午前,平旦谷气令人癫眩,不
可针
杨玄操曰∶灸疮得脓坏,其病乃出;不坏则病不除。《甲乙·丙卷》云∶灸不发者灸
KT熨之
《苏敬香港脚论》云∶灸疮瘥后,KT 色赤者风毒尽;青黑者犹有毒瓦斯,仍灸勿止,待
身体轻利
《扁鹊针灸经》云∶凡灸因火生疮,长润,久久不瘥。变成火疽,取桃树东边皮一寸以
上煮
卷第二
针灸服药吉凶日第七
内容:合服药吉曰∶
《大清经》云∶凡欲合服神仙药者,以天清无风雨,欲得王相日,上下相生日合之,神
良。
王相日者∶春甲乙寅卯王,丙丁巳午相;夏丙丁巳午王,戊己辰戌丑未相;四季戊己辰
戌丑
相生日者∶春甲午、乙巳、丙寅、丁卯;夏丙辰、丁丑、丙戌、丁未;四季戊辰、己丑、
戊
又云∶凡作药,始以甲子、开、除之日为之,甲申、己卯次之。
又云∶服药良日常以建,开日晨服为阳,暮服为阴,多其阳少其阴。
《虾蟆经》云∶凡服药吉曰∶甲辰、乙巳、丙辰、丁巳。(今按∶丙辰五不生也。甲辰
此天
又云∶服药吉时∶甲乙日∶(鸡鸣,日入、维时、晡时。)丙丁日吉时∶(晡时、日入、
人定
定、
今按∶凡甲子、丙子、戊子、壬子、甲午、丙午、庚午、壬午、甲戌、丙戌、壬戌、乙
巳、
今检件曰∶避诸禁合药服药针灸治病皆吉。但可避节气,月忌并生年衰日等。
合服药忌日∶
《大清经》云∶正月亥、二月寅、三月巳、四月亥(一曰申)、五月亥、六月寅、七月
巳、八
上日,常不可和长生药。
又云∶六绝曰∶正月辰、二月卯、三月寅、四月丑、五月子、六月亥、七月戌、八月酉、
九月申、十月未、十一月午、十二月巳。
上日,不可服药治病。
又云∶月建、月杀、反支、天季、上朔、自刑日,此不可用。自刑日者,如寅生人不得
用寅
《湛余经》云∶天季日,正月子、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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